湖南基础设施建设PPP 模式应用的区域选择研究

2015-07-09 09:18卿文洁祝子丽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湖南城镇化基础设施

卿文洁 祝子丽,2

(1.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2. 湖南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79)

2014 年以来,国务院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及各地方政府陆续出台系列PPP 文件,PPP 模式正以前所未有的关注度出现在我国新型城镇化潮流中。作为城市发展血脉的基础设施,具有投资规模大、使用周期长等特点,必须以区域发展视角进行前期规划及决策。PPP 模式应用于湖南基础设施建设,应以能促进省、市(州)、县(市)、乡镇的整体、协调发展为前提,形成市场调节和政府导向合力,合理配置、整合区域PPP 资源,并通过区域之间的传导机制形成PPP 资源的联动互补,最大限度地发挥湖南基础设施建设PPP 模式推进相关区域经济发展、平衡区域空间格局的目标。

一、湖南基础设施建设PPP 模式应用的区域环境

1、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

表1 所示,从湖南各区域经济总量看,2013 年长株潭、环长株潭城市群、湘南和大湘西地区分别实现 GDP10545.62 亿元、19656.81 亿元(除长株潭外其余五个地级市9106.20 亿元)、5030.41 亿元和4150.47 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 11.5%、11.0%、10.3%、9.3%。人均水平看,2013 年四大区域 人 均 GDP 分 别 为 75895.60 元/人、48387.77 元/人、29305.15 元/人和20849.97元/人①,分别比上年增长10.7%、10.2%、9.5%、8.5%。可见,长株潭地区年GDP 总量最大且增速最快,环长株潭城市群(除长株潭三市外)处于仅次于长株潭地区的高位水平,湘南地区和大湘西地区与其他两个区域存在较大差距,大湘西地区年GDP 总量最低、增速最慢,仅占长株潭地区GDP 总量的39.36%,且其差距呈现愈拉愈大的趋势。

表1 2013 年湖南省四大区域主要经济指标情况②

从县域经济看,数据统计得知,湖南124个县(市)区中,年GDP 总量位于1000 亿元以上的县(市)区1 个,位于500 亿元至1000 亿元之间的县(市)区9 个,位于400亿元至500 亿元之间的县(市)区4 个,位于300 亿元至400 亿元之间的县(市)区5个,位于200 亿元至300 亿元之间的县(市)区24 个,位于100 亿元至200 亿元之间的县(市)区39 个,位于100 亿元以下的县(市)区42 个。其中,长沙(芙蓉区、岳麓区、开福区、天心区、雨花区、长沙县、浏阳县、宁乡县)常德(武陵区)、岳阳(岳阳楼区)的年GDP 总量均大于500 亿元,长沙县、浏阳县、宁乡县和醴陵县四个县更是进入了全国经济百强县行列;邵阳 (城步县、北塔区)、怀化(新晃县、通道县、洪江区)、湘西州(泸溪县、保靖县、永顺县、古丈县)、永州 (双牌县、江永县)、郴州 (汝城县、桂东县)、益阳(大通湖区)、张家界(武陵源区)年GDP 总量均小于50 亿元。GDP 总量最高的长沙市雨花区(1300 亿元)与最低的古丈县(17 亿元)相差76.47 倍,可见湖南县域经济发展极不均衡,不利于全省新型城镇化的统筹布局。

2、区域财政收支总量不平衡

从湖南各区域财政收支状况看(表1),2013 年长株潭地区、环长株潭城市群、湘南地区和大湘西地区分别实现财政收入总量783.17 亿元、1283.35 亿元、373.75 亿元、203.74 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17%、12.65%、18.78%、18.00%,除长株潭地区外,其他三大区域财政收入增速均快于GDP增速,湘南地区和大湘西地区更是远远超出其GDP 增速。四大区域分别实现公共财政支出总量1144.99 亿元、2496.45 亿元、924.50亿元、1015.35 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97%、16.38%、19.61%、17.10%。可见,长株潭地区和环长株潭城市群(除长株潭三市)财政收入最多,湘南地区和大湘西地区财政收入偏低,长株潭地区和大湘西地区财政收入总量相差2.54 倍。

从市州财政状况看,2013 年长株潭地区的长沙市地方财政收入达到536.64 亿元、株洲148.64 亿元、湘潭97.89 亿元,环长株潭城市群的岳阳106 亿元、常德122.52 亿元、益阳52.06 亿元、衡阳157.2 亿元、娄底62.4 亿元,湘南地区的郴州146.54 亿元、永州70.01 亿元,大湘西地区的邵阳68.15 亿元、怀化76.81 亿元、张家界25.56 亿元、湘西自治州33.22 亿元。可见,一方面不同地区的市(州)财政收入差距较大,长沙市财政收入是湘西自治州的17.6 倍;另一方面,同一地区不同城市的财政收入相差甚远,同属长株潭地区的长沙市财政收入是湘潭的5.48 倍,同属环长株潭城市群的衡阳市财政收入是益阳的3.02 倍,同属大湘西地区的怀化市财政收入是张家界的3 倍。

从县域财政状况看,2013 年地方财政收入超过30 亿元/年的县(市)区有8 个,位于10 亿元/年至30 亿元/年之间的县(市)区有16 个,位于3 亿元/年至10 亿元/年之间的县(市)区有74 个,位于2 亿元/年至3亿元/年之间的县(市)区有17 个,有9 个县(市)区的地方财政收入低于2 亿元/年。其中,长沙市长沙县、雨花区、芙蓉区、浏阳市、望城区、开福区、宁乡县、天心区的地方财政收入均大于30 亿元/年,邵阳(城步县、北塔区)、怀化(通道县、洪江区)、益阳(大通湖区)、湘西州(保靖县、古丈县)、永州(双牌县)、郴州(桂东县)的地方财政收入均小于2 亿元/年。地方财政收入最高的长沙县(65 亿元/年)与最低的北塔区(1.16 亿元/年)相差56 倍。财政收入低于3 亿元/年的26 个县(市)区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几乎没有投入财政资金的能力。理论上,这些县(市)及乡镇新型城镇化建设可以运用PPP 模式吸引社会资本,但县(市)、乡镇新型城镇化必须建造的基础设施项目盈利能力不强,追求利润最大化是社会资本的天性,PPP 模式的引进面临极大困难。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和财政收入不高是区域PPP 模式运用的基础制约因素。

3、县域产业结构不合理

表2 显示,2011 -2013 年湖南省第一产业占GDP 比重逐年减少,由2011 年的13.9%降至2013 年的12.7%,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2011 年的4.8% 降至2013 年的3.5%;第二、三产业占比持续上升,第二产业逐步发展成为湖南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但延伸至湖南县域产业结构,可以发现只有长株潭地区和部分靠近地州市比较近的县(市)产业结构良好,二、三产业在产业结构中占到较高的比例。湘南地区和大湘西地区的很多县(市)及其乡镇二、三产业在产业结构中所占的比重不足40%,农业和传统手工业在产业结构中占绝对支配地位。可见,一方面,湖南作为传统的农业大省,在第一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持续下降的同时,仍有大部分县(市)主要依赖于农业和农业加工业的发展,面临着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现代化的迫切需求,因此县域范围内引进PPP模式主要是运用于推进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产业结构不优是这些县(市)及乡镇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重要原因。农业和传统手工业因其附加值低,且难以开展规模化经营,对社会资本吸引力较低,造成经济发展速度滞后,导致这些县(市)及乡镇通过引进PPP 模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困难重重。

表2 2011 -2013 年湖南省产业结构(单位:亿元,%)

4、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力度小

2014 年上半年湖南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907.62 亿元,同比增长31.6% (数据来源于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http://www. hnjxw. gov. cn/eca/view. doid=8a88808 9476cea21014784a8cc823ead)。总体看,全省基础设施投资总量不大,但增速较快。从投资主体结构看,政府投资占公用基础设施投资的绝大部分,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领域投资规模小、增长速度慢。长沙市作为全省民间资本最发达地区,从2014 年1 -11 月全市基础设施投资情况看,全市亿元以上基础设施项目199 个,计划总投资1234.31 亿元,其中民间投资项目35 个,计划总投资118.17亿元,仅占全市亿元以上基础设施投资的9.6%。全市亿元以上民生建设投资项目54 个,计划总投资167.03 亿元,其中民间投资项目9个,计划总投资22.78 亿元,仅占全市亿元以上民生建设投资比重13.6%。75%左右的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基础设施投资靠政府投资(数据来源于湖南统计信息网http://www.hntj.gov.cn/sxfx/csfx/201312/t20131211_ 106036.htm)。省内其它地区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的情况更不理想,如2013 年郴州市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引进社会项目22 个,计划总投资17.45 亿元,已完成投资9.81 亿元,仅占全市公用基础设施总投资的0.8%左右,郴州市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在总量和份额上都偏低(数据来源于郴州市发改委http://www. czs. gov. cn/fgw/fzggdt/fgdt/content_ 386834. html)。

5、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平衡

2013 年长株潭地区城镇化率64.54%,环长株潭城市群51.2%,湘南地区45.70%,大湘西地区39.59%,长株潭地区与大湘西地区相差24.95 个百分点,可见四大区域城镇化水平差距十分明显。大力推进县(市)及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是当前湖南新型城镇化发展重点,然而长期以来各区域都将资源投向大中城市,年度新增基础设施投资城乡分布严重失衡,造成各区域县(市)及乡镇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导致湖南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水平低、覆盖面窄、质量不高。第一,(除长株潭外的)环长株潭城市群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明显偏低,存在建设资金严重不足、设施覆盖面不广、设施质量低等问题。以衡阳市为例,衡阳市有各类城镇520 个,但全市每年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平均只有10 亿元。目前衡阳只有污水处理厂8 个、自来水厂93 个,无法满足城镇居民基本需求,且其城镇道路修建水平不高,污水处理能力、垃圾中转处理能力较低,城镇市容环境较差。第二,湘南地区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地理条件,城镇化发展更为落后。湘南地区城镇化率为45.70%,基础设施质量低于环长株潭城市群。城镇基础设施投资更加不足,种类不齐全,数量不充足,面对较大的城镇化发展需求必须重点加强县(市)及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第三,大湘西地区位于湖南西部,多山地丘陵,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和集中连片贫困地区,2013 年该地区城镇化率仅为39.59%,城镇数量少、规模小,建设水平低;城镇建设依赖于政府投资,而该地区政府财政资金十分有限,实际可用于县(市)及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更少;事关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城镇道路、住房建设、自来水供水、供气、供电、教育、医疗、养老等设施严重不足,与全国、全省相比均有较大差距。

二、湖南基础设施建设PPP 模式应用的区域选择原则

湖南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县(市)、乡镇基础设施建设运用PPP 模式,必须选择一定区域、一定项目进行试点,不能短时间内全面铺开,应当在区域、项目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再逐步推广,试点区域的选择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1、符合国家和湖南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的原则

2014 年,国务院《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简称《规划》)指导下,湖南出台《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4—2020 年)》(简称《纲要》),详细规定了湖南城镇化的实质、目标和重点。第一,新型城镇化的实质是要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和质量,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进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城镇常住人口,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要实现城镇化与信息化、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同步推进,加强城乡统筹,使城镇发展有产业支撑、使转移人口有就业保障;要优化城镇化布局,加强规划,高效集约用地;要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镇化过程,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要加强文化传承,突出不同地区差异,打造特色城镇。第二,新型城镇化的目标是到2020 年湖南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左右,同时城镇格局更加合理、城市环境更加宜居,城镇化管理体制更加健全。第三,新型城镇化的重点是加快中小城市发展和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县城和小城镇要进行基础设施的扩容提质,改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交通条件。PPP 模式应用的区域、项目选择应体现新型城镇化的实质、有利于实现新型城镇化目标的实现、抓住新型城镇化的重点。

2、突出重点与兼顾公平并重原则

《规划》提出要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加快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促进各类城市协调发展。因此,大城市、中心城市仍然是我国城镇化的重要支撑,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仍然巨大[1]。同时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这些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将成为新的投资重点。湖南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运用PPP 模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选择试点区域时,既要关注长株潭等中心城市,也要选择有条件的县(市)和乡镇,特别是兼顾大湘西地区落后县(市)。选择PPP 模式试点项目时,既要突出重点,选择盈利能力较强、投资回报较高的项目,也要兼顾公平,选择有较强公共属性、经营性较弱的项目,特别是小城镇的基础设施项目。

3、分类管理与逐步推广并行原则

应当根据湖南各区域城镇化发展水平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特点,分块、分期试点应用PPP 模式。可以摈弃地理区位上将湖南划分为长株潭地区、环长株潭城市群、湘南地区、大湘西地区的传统做法,选择按照经济发展状况和城镇化水平等因素将湖南各市(县)进行分层分类,归纳其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共性和个性,分别探索并选择较为适合的PPP 模式进行试点,实现分类管理、逐步推广。

4、充分考虑区域PPP 应用基本环境原则

一个地方是否适合开展PPP 项目,要考虑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总量、社会资本数量和投资基础设施情况以及地方城镇化现实水平等因素,特别是地方政府的基本财政能力,是剖析相关参与主体在动因选择上的侧重点、全面分析PPP 模式引入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基础。要对湖南新型城镇化重点建设的城镇进行基本环境因素的考量,以确定合适的试点区域。

5、注重各区域整体和谐发展原则

不同区域之间配置PPP 模式运作资源时,应当严格贯彻区域整体和谐发展的原则。单个项目的盈亏不再是引入PPP 模式的最主要因素,更多的考虑PPP 项目的实施和运营对整个地区的经济带动和实现区域发展战略意义的提升。因此,即使缓解财政压力、吸引民间资本拓宽融资渠道是引入PPP 模式的主要目标,但进行决策时,区域财政问题绝不能作为核心因素,不然会忽视区域的整体发展,影响可行性分析的结果。

三、湖南基础设施建设PPP 模式应用的区域选择建议

《规划》要求新型城镇化要优化布局,完善城市规模结构,提升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的发展小城镇。中心城市、县(市)、乡镇是湖南新型城镇化不可或缺的部分,为加快各地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PPP 项目应兼顾这三类城市选择试点区域,基本覆盖长株潭城市群、环长株潭城市群、湘南地区和大湘西地区四大区域,以体现协调发展原则,同时突出重点,关注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PPP 模式应用。

1、构建“一核六轴”的城市群PPP 项目应用示范线

优化城镇体系结构,构建“一核六轴”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大力促进城市群发展,壮大区域中心城市,是下一阶段湖南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方向,PPP 的区域选择必须以此为切入点。长株潭地区作为湖南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PPP 试点的重点选择区域。六条城市轴从不同方向基本覆盖了湖南省的主要城镇,PPP 项目应优先选择这些区域,并对其进行统筹规划,连成PPP 项目应用的示范线,由此串联省内14 个中心城市和一半以上的县级市和县城。这条线上应当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选择不同城镇作为PPP 项目应用的示范点,实现湖南整体范围内的整体和谐发展。其中,郴州大十字城镇群、邵阳东部城镇群、衡阳西南云大经济区等城镇群内的城镇应重点加以考虑。

2、积极建设PPP 项目应用市级示范点

湖南14 个市州的中心城区,是湖南“一核六轴”新型城镇化发展线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心,目前已经集聚了较大的人口规模、具有充足的发展资源和优先发展优势[2]。原则上,14 个市州中心城区的新建基础设施、既有基础设施提质改造以及新建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均可以应用PPP 模式。实际上,2014年12 月湖南省公布的首批30 个PPP 示范项目中,就包括了长沙市、衡阳市、株洲市、湘潭市、邵阳市、常德市、益阳市、郴州市、永州市、娄底市、湘西自治州或者其所属县(市)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5 年7 月公布的第二批PPP 示范项目名单涵盖了14 个市州的中心城市。因此,这14 个中心城市都应当列为湖南PPP 项目应用的试点区域,并应通过考评前两期PPP 示范项目的进展情况,合理选择部分中心城市作为湖南PPP 项目应用的示范点,引领湖南下一阶段PPP 项目的推进和发展。

3、明晰PPP 模式应用县(市)示范点的选择标准

《纲要》规定,湖南新型城镇化重点要加强县(市)基础设施提质增容,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公平原则,每个市州可选择一、二个县(市)进行试点,因此根据“积极发展重点小城镇,培育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加快发展边际口子镇”的要求,剔除城市主城区后,目前湖南可以选择的PPP项目示范县(市)标准包括:一是选择经济社会发展普遍处在所在市州前列,城镇化基础、财政收入、社会投融资状况相对较好的县(市),既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又有运用PPP 模式筹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可靠基础[3]。如长沙县、浏阳县、宁乡县、醴陵市是全国经济百强县,沅陵县是怀化市经济总量最大、城镇人口最多的县,以及其他位列湖南县域经济30 强的县(市)等。二是选择《纲要》具体提出要大力发展、做好基础设施提质增容的县(市)。如《纲要》特别指出到2020 年,耒阳市中心城区人口要达到50 -100 万,浏阳市、长沙县等中心城区人口达30 -50 万,湘乡市、常宁市等中心城区人口达20 -30 万。三是选择具有特色产业和处于交通枢纽或者交通发达的县(市)。如凤凰县是湘西州旅游特色县;永州的蓝山县、道县是珠三角产业转移承接县,二广高速、厦蓉高速大大缩短了其与珠三角、长三角的空间距离。综合以上要求,湖南可以在第一批、第二批试点项目所涉及市、县基础上,重点选择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醴陵市、湘潭县、湘乡县、岳阳县、汨罗市、桃源县、石门县、南 县、衡阳县、耒阳市、涟源市、双峰县、资兴市、永兴县、祁阳县、蓝山县、邵东县、慈利县、沅陵县、凤凰县等作为PPP 项目的试点县(市)。

4、合理引导特色城镇作为PPP 项目乡镇示范点

《纲要》提出要有重点的发展小城镇,重点支持国家重点镇和湖南省示范镇发展,加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但是,小城镇人口规模小、密度低;基础设施规模较小、收益率低,难以吸引社会资本主动投资;经济规模小、水平低;政府财政收入少,能够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财力非常有限。课题组通过调研并结合国家重点镇、湖南示范镇、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的特点,认为湖南PPP 项目示范乡镇选择标准如下:一是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区位交通便利、人口规模较大,供水、供电、交通等各项市政基础设施起步较早、质量高,基础设施修建、改造基础好,具有运用PPP 模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的比较优势的乡镇。如楠竹山镇工业经济发达,是湘潭市现有建制镇内人口规模、密度、基础设施和城镇功能都处于领先地位的镇;灰山港镇以建材工业为主,是益阳市第一经济强镇;金井镇区位优势明显、工业体系完善、经济发达。二是《规划》和《纲要》均指出要重点发展具有文化特色的湖湘城镇。如湘西州芙蓉镇是湖南著名历史文化名镇。三是具有特色产业支撑的乡镇[4]。如大瑶镇以花炮产业为主导,是世界上最大的花炮及材料集散中心,是全国著名的经济发达镇;松柏镇矿产资源丰富,是著名的有色金属之乡,经济总量处于湖南小城镇前列;以温泉著名的灰汤镇是湖南旅游名镇,以旅游业发展为契机引进域外资本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廉桥镇是湖南商贸重镇,是著名中药材专业市场和木材市场。这些乡镇可以依托当地商贸发展,大力吸引社会资本,运用PPP 模式改善城镇基础设施条件。因此,湖南基础设施建设PPP 模式应用的试点乡镇可以包括长沙市金井镇、长沙市灰汤镇、浏阳市大瑶镇、株洲市网岭镇、湘潭市楠竹山镇、益阳市灰山港镇、衡阳市松柏镇、邵阳市廉桥镇、永州市普利桥镇、湘西州芙蓉镇等。

表3 湖南基础设施建设PPP 项目应用的试点区域

根据前述区域选择原则和具体标准,湖南基础设施建设PPP 项目应用的试点区域如表3 所示。

四、建构PPP 模式应用的区域绩效评价体系

区域绩效评价是针对区域内一个或多个基础设施PPP 项目所产生的整体绩效的评价,主要通过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的计算和处理得到。应该从域内基础设施质量、各级财政支出额度、区域经济效益、区域社会测度、各方面满意度五个方面构建绩效评价体系。

1、域内基础设施质量

采用PPP 模式运营基础设施项目的目标之一是提高基础设施质量,该指标主要测量PPP 试点后,域内各PPP 项目质量以及基础设施整体质量的提高程度。一是各PPP 项目的工程质量、硬件设施的质量和可维修性以及运营质量。二是域内基础设施项目的整体质量,包括域内基础设施项目的整体工程质量,即整体的工程设计可建造性和适用性、工程建设的经济性和环保性。域内基础设施项目硬件设施的整体可靠性和可维修性,即域内项目硬件设施整体上是否质量可靠及出现问题后是否容易维修。三是域内基础设施项目的整体运营质量,即域内项目运营后所生产产品和所提供服务的质量与可靠性。可通过专家打分和数据处理进行评价。

2、各级财政支出额度

PPP 项目强调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全程合作,政府在项目过程中要承担一定的出资责任。小城镇政府财力有限,必须要衡量各级政府是否谨慎考虑了运作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是否全面计算了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政府财政支出,是否将政府付费或财政补贴纳入到地方中长期财政计划。政府的财政支出主要包括入股成立特殊项目公司、担负部分融资成本、对项目进行财政补贴和购买公共服务,要分别测量域内PPP 项目周期内,小城镇政府在以上几个方面的支出,并与当地政府的财政情况进行动态比较,以评价其付费数额和补贴额度是否合理。

3、区域经济效益

衡量试点PPP 项目后,区域内各项基础设施的总体经济效益。一是域内基础设施项目的总成本费用,包括工程基本费用,即区域内项目总的融资成本、工程设计费用和工程建设费用[5]。区域内项目总的运营成本,即项目运营阶段的总运行成本和维护成本。对区域内基础设施项目总成本的计算应包括建设期利息、建设成本、运营费用、税收、风险成本等。二是区域内基础设施项目的总收入,即域内项目在投入运营后预计获得的总收入,主要是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收益。所有项目的收入和成本之差,就是区域内项目的净收入。三是计算区域内采用PPP 模式运行项目后产生的总收益与政府自行运行项目产生的总收益的差值,直观体现PPP 模式的优势。四是测算试点PPP 项目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计算PPP 项目与区域内各主要经济指标的关联程度。

4、区域社会测度

衡量试点PPP 模式后,域内基础设施项目对当地社会的影响。一是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测量各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所有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物总排放量,计算所有项目的总环境质量指数。测量所有项目的环境保护总投入。测量基础设施项目对当地生态环境的改善程度;二是社会需求状况的改善程度,即各PPP 项目运行后,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当地居民对各种基础设施的需求;三是对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即PPP 项目运营后对当地居民生活质量的改善程度;四是对当地主要社会指标的影响,即各PPP 项目运营后,当地教学质量、医疗水平、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等的改善程度[6]。

5、各方满意度

衡量试点PPP 模式后,区域内各方对当地各项基础设施项目的总体满意程度。一是政府满意度,即政府对各PPP 项目开工以来整体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满意度,对各项目建成后项目实用性的总的满意度,对各项目运营后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的总的满意度,对各项目全过程中风险分配、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的总的满意度;二是使用者满意度,即当地居民对各PPP 项目开工以来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整体满意度,对各项目运营后产品、价格的整体满意度,对各项目运营后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的整体满意度,对试点PPP 项目后区域内公用基础设施质量总体满意度的改善程度;三是投资方满意度,测量试点PPP 模式后,投资方对区域内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意愿的增强程度,对区域投资环境满意度的提高程度,对当地政府合作意识和项目运作能力满意度的提高程度。

【注 释】

①文中数据,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根据历年湖南省统计年鉴、各市州统计年鉴以及市县政府统计公报统计整理获得。

②表中环长株潭城市群包括长沙、株洲、湘潭、益阳、衡阳、岳阳、娄底、常德,湘南地区包括郴州、衡阳和永州。衡阳数据同时出现在环长株潭城市群和湘南地区的年鉴统计中,存在重复统计现象,但不影响分析结论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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