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区非遗项目如何更好地发展
——浅谈(县)区级非遗名录中农村非遗项目的传承保护

2015-07-12 07:08吴镜晶雅溪文化广播电视中心站323000
大众文艺 2015年2期
关键词:莲都区区级遗传

吴镜晶 (雅溪文化广播电视中心站 323000)

农村地区非遗项目如何更好地发展
——浅谈(县)区级非遗名录中农村非遗项目的传承保护

吴镜晶 (雅溪文化广播电视中心站 323000)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无形文化遗产,是古老而又鲜活的历史文化传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认识、保护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基层文化工作者,我所接触到的非遗项目主要来自农村地区的非遗项目,我曾先后参与过马弄村木偶戏、雅里庙会等非遗项目的挖掘、整理和申报等各项工作,也开展过岱后采茶灯、马弄村和芦村木偶戏等非遗项目展示、展演等活动,正因为有这份参与,更加认识到这些农村里的非遗项目面临的发展瓶颈和困难,也由此对这些非遗项目的发展前景感到担忧。本文通过对这些从农村里挖掘整理出的区级非遗项目进行思考,与大家一同探讨,希望为农村非遗项目发展与传承提供借鉴。

一、莲都区农村非遗项目保护与发展现状

2003年,莲都区开始开展民间民俗艺术普查,此后开始逐步开展相关民间民俗艺术项目的挖掘、整理和申报,进而为后期的非遗工作奠定基础。2007年,我区正式开始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截止2013年,通过十年的努力,共收录有代表性非遗项目2611项,申报、评选出6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包括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戏剧、民俗在内的十大门类,共计129件。由此可见,我区存在着丰富的非遗资源,而这些资源大多数都来自莲都区各乡镇,即当地农村地区。

自开始开展非遗项目普查和申报、评选以来,我区通过不断努力,对这129件非遗项目进行进一步的提升与挖掘,成功申请录入市级非遗项目18件、省级非遗项目4件,并有1件非遗项目于近期出现在国家级非遗项目名录公示名单上。同时,产生市级代表性传承人18人,区级代表性传承人20人。

与此同时,莲都区在于2010年7月成立莲都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专门开展有关非遗的各项工作的同时,还建立起岱后采茶灯、夏庄跑马灯等非遗传承基地,为当地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与发展实现多元化。

此外,莲都区还通过队伍建设、人员培训、制度建立等方式对这些非遗项目进行保护和发展,特别是多次组织农村业余非遗保护员、市区二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非遗传承基地负责人开展培训,使他们更加重视对非遗项目的保护与传承,并进一步明确了为什么要保护非遗、保护什么、怎样保护的问题。

二、莲都区农村非遗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数据和措施表明了莲都区非遗保护的成果,然而,在莲都区不断开展非遗保护工作的同时,部分非遗项目仍不可避免地呈现出衰败的现状,一些非遗项目甚至已经被人们所遗忘。

1.发展基础薄弱,发展后劲不足

和一些大型的非遗项目相比,莲都区这些非遗项目由于“家族观念”“血缘关系”和“传承方式”等限制,无论是传统技艺、民间曲艺还是传统戏曲,其中的技术、技能很多都是以父子亲缘和师徒传授等模式进行传承,学会这些技术、技能的人本身就是少数。加上农村地区交通不便、地处偏远,这些技术、技能本身传播面窄、认知度低。

同样,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这些非遗项目,大部分是口耳相传,很少有较完整的图文资料,这些内容被整理为非遗项目后,往往被大众所熟知的也就是一个名称,具体的表现形式和内容知道却不被大众所熟悉。

2.认识不到位,保护力度不够

农村地区非遗传承发展还远远没有形成全民参与、全民意识这样一个高度,许多人甚至没有非遗传承保护这一概念。一是群众对非遗知识知之甚少,对有些非遗项目甚至是非遗名录上有哪些分类都无从谈起。二是没有形成浓厚的非遗宣传氛围,尽管也曾举办过非遗成果展、非遗日宣传等活动,但并没有真正吸引到群众的主动参与。三是在非遗申报与保护的关系上,很多人认为非遗保护工作是文化部门的事情。四是有的传承人或传承基地,一定程度上存在“重申报、重牌子,轻保护、轻实质”的现象。

3.经费投入少,规划体系不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非遗保护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目前我区还没有相应的财政政策支持。而纵观我区的各项区级非遗项目,除了稍大型的非遗项目有部分社会捐赠、文化部分资金支持外,更多的是当地村集体和村民自筹,有的甚至得不到村集体的支持。

除了经费投入少,农村地区的非遗传承与保护也缺少完整的规划体系,非遗保护工作还停留在传统的搜集、整理、存档、申报等环节上。如传统的文字保护、“口传心授”保护比较多,很少以现代信息手段进行保护,保护方法较落后,规划性、科学性、系统性明显不足。

4.传承前景堪忧,人才资源匮乏

传承人的问题,是非遗保护项目传承发展的关键问题。目前,莲都区共有市级代表性传承人18人,区级代表性传承人20人。这些传承人大多数文化程度低、年龄偏大,传承人队伍存在严重脱节现象,年轻人加入到传承队伍的少之又少。据碧湖镇对该镇30多位民间艺人调查,其平均年龄均在65岁以上,其中年龄最大的已经年逾90。有的非遗项目光靠民间艺人或少数几个人的热情与努力维系,但其艺术创造力和文化价值却得不到社会的认可认和尊重,传承人生活缺少保障,因而没有年轻人愿意学,以至于非遗保护出现前景堪忧、人才缺乏的现象。

三、加强农村非遗保护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强挖掘整理工作

针对莲都区目前的129项区级非遗,区非遗中心和非遗传承人、非遗项目负责人应该针对各项非遗项目进行重新整理和挖掘,对具备进一步发展价值的非遗项目进行提升,争取申报成为市级、省级甚至是国家级非遗项目,增强这些非遗项目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同时,通过对现有区级非遗项目的重新整理和挖掘,对明显存在衰败的非遗项目和缺少发展前景的非遗项目进行规划整理。

2.加强指导提供服务

文化部门与地方政府、社会上的有识之士和相关团体,应提高意识,对各项非遗有所了解,并从自身优势和非遗项目传承发展需要出发,力所能及地对其给予指导、帮助。

此外,还可以建立起专门的非遗项目宣传网站(网页)和档案库,通过图文影像等形式对各个非遗项目进行介绍,这既是对现有非遗资源的又一次整理,也是帮助这些非遗项目保存好资料,给后人留下一笔文化财富。

3.加强保护传承机制

一是建立好传承机制。除了传统的传承外,文化、教育等部门可以通力合作,将非遗项目中可以作为教材或课程的内容,通过非遗项目进校园等形式,在青少年群体中传承。二是建立学习机制。不定期地组织非遗传承人、非遗项目负责人和业余非遗保护员开展培训、学习,让他们开拓视野,学习好的经验、做法。

4.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非遗项目的保护与传承不是一个部门或少数几个人的事情,无论是财政支持、地方政府扶持还是社会捐助,都需要人人参与,对非遗项目的保护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这样既有利于非遗项目的传承发展,也有利于传承人队伍的建设。

5.加大综合利用力度

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可以联合当地行政村、文化站,通过综合开发等手段,从中挖掘出经济效益加以创新、开发,使非遗项目在文化功能、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之间相互作用,既在非遗项目发挥文化功能,形成社会效益,获得影响力后产生经济效益,又通过经济效益反哺非遗项目的传承发展,使之得到可持续发展。

吴镜晶(1984-)女,就职于莲都区雅溪文化广播电视中心站,主要从事于群众文化工作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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