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2015-07-13 16:05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15年7期
关键词:静安区党建从严治党

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

[摘 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就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的鲜明特征和基本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上海市静安区从严治党状况整体良好,党建责任制建设实践经验丰富,“静安特色”明显。在静安经济社会建设的新形势下,是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谋划推进从严治党、落实党建责任的新思路新举措,确保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增强静安的综合竞争力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关键词]从严治党;党建责任;静安区;党建

[中图分类号] D26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5)07-0040-03

党的十八大以来,上海市静安区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市委的新要求,在从严治党、落实党建责任方面积极探索,推进实践创新,形成了五条基本经验。

(一)坚持党要管党,落实党建领导责任。通过“区委加强党建工作领导、区属党委(党组)加大管党力度、基层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将党建领导责任落到实处。2010年,区委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突出强调“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党员行政领导干部要主动配合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分工,努力形成责权明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运转有序的党建工作体系。同时,区委紧密结合实际对全区党建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制定印发《关于建立静安区“共同行动”区域化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的实施意见》,广泛开展、深入推进以“共同行动”为特色的区域化党建工作,构建起资源整合互补的“党建联合体”,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二)坚持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对党政班子每个成员分工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内容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清单,每年由责任主体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在强化纪委监督效能的同时,各单位通过理论学习、参观讨论、谈心诫勉等多种形式,保证责任清单的落实。

(三)坚持依章履职,落实基层组织责任。依据《党章》有关组织职能的要求,区委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居民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系列文件,为各类型党组织履行不同的党建职责提供了制度保证。依据《党章》有关民主集中制的规定,换届后,区委及时修改完善全委会工作规则、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常委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以及常委分工负责联系制度等一系列机制性文件,同时要求区内党的各级委员会坚决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抓住关键环节约束党员干部。在《党章》的根本原则指导下,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建章立制,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对活动之前已经制定并且取得良好效果的11项制度,继续重申并不折不扣执行;对原来已经制定但还不完善的6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对活动中查找出来的、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或目前已经形成的一些新经验、新举措、新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形成面上制度。

(四)坚持严格考核,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在实践中,各区属大口逐步摸索出各自较有成效的运行机制,有力推动了各级党组织完成党建工作目标。区机关党工委在《关于印发静安区机关党组织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中,把机关党建工作分为“班子建设”、“思想建设”、“基础建设”等10个子项责任,考核指向一目了然。区社会党工委在《“两新”党建工作指标体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部、站、点”建设实施办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星级评定暂行办法》等制度性文件中,健全考核体系,确定评估标准,有力推进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区教育党工委组建督导员队伍,依据《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听取汇报、群众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区中小学党建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如实掌握每个单位的党建工作。

(五)坚持队伍建设,落实党建干部责任。重点关注“区管书记、基层书记、党群工作者”三支队伍的建设。配强区管层面的党组织书记队伍,选拔政治素质强、群众基础好、年富力强的党员干部担任大口、街道党工委和区各委办局党委(党组)的书记,充分发挥他们“管党”、“治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建设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通过公推直选、好中选优,增强党支部书记的公信力;通过路径规划、建立后备梯队,确保党支部书记岗位不断层;通过分类定级、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工作,提升党支部书记的综合能力;通过年终的述学述廉述职,促使党支部书记履行好党建责任。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的党群工作者队伍,制定出台“1+6+X”文件(即《静安区社区工作者队伍规范化管理办法》以及6个配套实施办法和3个配套实施细则),把党群工作者统一纳入社区工作者的范畴,从招录、管理、晋升、薪酬等方面进行科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招聘平台,通过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形式,广泛吸纳高素质的人才,确保党建工作基础力量。

上海市静安区各级党组织积极推进从严治党、落实党建责任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情况和问题,体现为“五个不够”。

(一)党组织书记的党建责任意识不够强化。党组织书记的党建责任意识不够,是影响基层党组织推进从严治党、落实党建责任的政治性因素。近年来一些党组织书记的党建责任意识淡化,导致出现以下现象,表现在:一是“党不管党”,对本单位党建情况一无所知。二是“党建虚做”,满足于热热闹闹的党内主题活动,很少思考从严治党的务实举措。三是“重权轻建”,重视行使权力,但忽视面向基层一线和党员群众的基础性、服务性工作。四是“甩手掌柜”,将党建工作“让渡”给分管书记甚至组织部门,对重要的党建活动也只到场应付一下,从不亲自谋划。五是“责任放空”,有的“双肩挑”党组织书记对行政工作十分尽职,党建工作少有亲力亲为,遇到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建工作时,读一下职能部门准备的书面稿子了事。

(二)党组织党建职责的边界不够清晰。基层党组织党建职责的边界不清晰,是推进从严治党、落实党建责任过程中遇到的制度性因素。一是大口党委的党建职责过于原则,无法很好适应各领域的快速变化,以及变化带来的新要求。二是区各委办局党组与党委、机关党支部之间的党建职责界限不清晰,行政与党组高度融合的部门容易出现“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三是针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分类责任不够细化,缺乏对包括党员行政领导在内的委员们的党建履职要求,更没有作为党组织主体的党员的党建责任。

(三)行政一把手党建责任履行不够到位。行政一把手党建责任缺位,是基层党组织难以从严治党、落实党建责任的体制性因素。区级机关承担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任务多、压力大,行政一把手往往注重业务工作,或者用号召机关党员在业务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简单做法,替代党建履职工作,因此机关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两张皮”现象突出,有些单位甚至出现要求党建工作单向服从业务工作的情况。有的行政一把手没有把党建成果作为政绩内容,也没有渠道参加任何党务类培训,影响了机关党组织积极性,导致出现机关党建“灯下黑”现象。

(四)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不够深化。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不够深化,是影响基层党组织推进从严治党、落实党建责任的组织性因素。从人员素质来看,部分党务工作者甚至是新上任书记的党建理论功底不深,党性修养不够,导致带头作用、示范作用发挥不够好,影响基层党组织的威信和形象。从队伍结构来看,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年龄结构、素质能力也逐渐与党建工作新要求出现距离,面临“青黄不接”的紧迫局面。从投入保障来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党务工作者的人力成本大幅上升,薪酬激励保障效用递减,导致这支队伍进入新一轮不稳定时期。

(五)基层党建责任制考核体系不够完善。基层党建责任制考核工作不够完善,是影响基层党组织推进从严治党、落实党建责任的保障性因素。目前,党建责任制考核缺乏面上统一的指标评估体系,诸如“失联党员”、“口袋党员”、“流动党员”管理,区域化大党建责任,不合格党员处置等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也没有明确的考核依据。党建责任制考核存在分类指导的难题,目前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政治引领”、“保证监督”等各类党组织职能,制约了党建考核的准确性。此外,考核的党政权重缺乏科学认定,在“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背景下,部分大口现行的“三七开”权重设计显然制约党建责任制的履行。

(一)要把历史方位定位好。从严治党、落实责任的内涵,不是“党建工作为什么要做、做些什么”的问题,而是“党建工作怎么做到位”的问题。要在深化改革中增强发展能力、在创新转型中增强发展实力、在完善服务中增强发展软实力的同时,增强推动静安发展的党建动力。四个“力”结合,才能最终形成综合竞争力。

(二)要把主体责任界定好。应当明确四个责任主体:一是党委的主体责任。二是“一岗双责”党员干部的主体责任。三是党务部门及干部的主体责任。四是基层党组织书记的主体责任。

(三)要把关键环节把握好。一是党政工作同部署。任何行政工作的落实都需要党建工作的融入和支撑,党政工作共同部署是首要环节。二是党政工作同考核。考核是党建责任落实的手段,党政应当从严考核、协同考核、互为考核。三是考核成果同运用。在选拔任用行政领导的时候,要把党建考核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在选拔任用党组织领导的时候,党建考核成果成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指挥棒”。四是党建问题同整改。党政系统都要针对党建考核中显露出来的问题,按照党建责任制要求进行责任追究,同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改进、督办。

(四)要把思想理论思考好。推进从严治党、落实党建责任,必须解决好相关的思想理论问题。把“权力型党建”向“能力型党建”转变、从“追求权威”向“追求影响”转变、从“党为中心”向“党建平台”转变这些思考转化为推进从严治党、落实党建责任的创新理念,以思想理论建设促进组织建设,以理念创新推进从严治党、依章治党。

(五)要把载体平台运用好。一是深化区域化大党建的载体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不断提升地方党委在社会领域的组织动员能力和整合凝聚引力。二是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载体平台,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履职能力,核心是提升党建履职能力。三是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载体平台,通过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充分发挥“两个作用”。

(六)要把制度体系完善好。一方面是党建工作的制度体系。包括:党委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共同行动”区域化党建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另一方面是党建责任制的制度体系。包括:党建责任目标分解制度、党建工作指标评估体系制度、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制度、党建考核成果运用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等。党建责任制的制度既可以包含在党建工作制度体系之中,也可以作为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建设的保障性制度。从整体上看,党建工作制度体系相对完善,但党建责任制的制度尚存薄弱环节,需要健全和完善。

为进一步实现从严治党、落实党建责任,可从以下十个方面进行完善:进一步认识“从严治党”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完善“书记抓、抓书记”的领导格局;进一步健全党组织一级抓一级的体制机制,大力推广“党建督导”工作法;进一步落实行政领导“一岗双责”党建责任制;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进一步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街道党工委党建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企事业单位党建责任制;进一步构建基层党建责任制评估指标体系。

责任编辑:周奕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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