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科学体系

2015-07-13 10:16李小萌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15年7期
关键词:人民政协协商民主

李小萌

记者:李校长,您好!协商民主是近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中的一大亮点,备受社会的关注。我们注意到,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前,国内一些学者谈论较多的是西方的“协商民主”,谈中国“协商民主”的非常少。而十八大之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逐步成为一种主流认识。那么,在您看来,如何理解西方的“协商民主”的内涵?我们中国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什么独特的内涵?

李君如:西方的“协商民主”概念,一般认为是1980年美国的毕塞特在《协商民主:共和政府的多数原则》一文中提出的。后来,在罗尔斯、吉登斯、哈贝马斯等代表人物的推动下,协商民主成为上个世纪引人注目的民主理论。但是,西方研究协商民主的各家各派对其内涵有各种各样的解释,有的认为它是一种对政府施加影响的形式,有的认为它是一种公民参与决策的形式,有的认为它是一种社会治理的形式。他们中比较一致的看法,一是认为协商民主是选举民主的补充;二是认为协商民主是公民直接参与的公民对话。在我们看来,他们对协商民主的研究及其形成的成果对我们有很大的启示意义,但是他们在协商民主问题上大多还停留在研究层面上,不像我们已经有极其丰富的实践经验。

中国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实现形式。对于协商民主科学内涵的这一概括,比十八届三中全会又进了一步,不仅把“改革”、“稳定”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一起纳入为协商的内容,而且指出协商民主具有“努力形成共识”的特点。这是我们的制度优势。

我们常说,要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这一辩证唯物主义大原则。在民主政治问题上从中国实际出发,最根本的,就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尊重国情,尊重历史,尤其要尊重党和人民创造的实践经验。我们的协商民主不是从西方的协商民主那里套用过来的,而是我们自己的创造。因此,今天加强协商民主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要进一步发挥我们自己在实践中形成的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实践告诉我们,中国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既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发挥了各方面的积极作用;既坚持了人民主体地位,又贯彻了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原则;既坚持了人民民主的原则,又贯彻了团结和谐的要求。因此,这种民主,丰富了民主的形式、拓展了民主的渠道、加深了民主的内涵,有利于把政治民主和社会和谐有机地统一起来。我们一定要从这个高度去认识协商民主、把握协商民主、发展协商民主。

记者:如何深入地认识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性?

李君如:党的十八大以后,我曾到南亚一些国家介绍这次党代表大会的情况。无论在印度,还是在巴基斯坦、斯里兰卡,许多政治家、学者和媒体最关心的问题也是中国的民主制度。当我介绍到中国不仅有选举民主,还有协商民主时,大家都感到很新鲜。确实,对选举民主,国际社会很了解,对协商民主则了解的人还不多。

其实在中国,也不是所有人都对协商民主有深刻了解的。用民主取代专制、集权,是一种历史的进步。对于今天的中国来讲,在要不要民主的问题上,早已形成共识,现在要进一步讨论的是:实行什么样的民主,更有利于中国的持续健康发展。这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

对于我们中国来讲,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在民主问题上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许多成熟的制度和做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它源自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源自近代以后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进程,源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源自新中国成立后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共同实现的伟大创造,源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政治体制上的不断创新,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中国的协商民主,可以追溯到中国特有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一组织,再往前可以追溯到中国的统一战线。可以说,今天中国政治的全部特点,都是由中国基本国情造就的统一战线特点带来的。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说,到人类社会进入到资本主义社会,社会结构就“简单化”了,即:“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但是,近代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社会结构呈现出一种复杂的多元化的特点,不仅有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资产阶级中还有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农村有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和雇农,城市也还有小资产阶级、游民等等。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清醒地认识到,在中国各个阶级中,无产阶级虽然是同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的先进阶级,但是由于中国处在一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数量上不如同小生产经济相联系的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因此必须联合和团结最广大的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特别是要把农民作为革命的主力军;与此同时,无产阶级还要争取和团结虽然在数量上不多但在社会上有着广泛影响力的民族资产阶级。根据这样的阶级分析和政治分析,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的过程中,十分注意从中国实际出发,同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展开有力的斗争。

熟悉中国革命历史的人都知道,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曾经把“统一战线”和“武装斗争”、“党的建设”一起,称为“中国革命中的三个基本问题”、“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而“统一战线”是团结最大多数革命力量同敌人斗争的法宝,因此在革命胜利后就会立即转化为执政建国和兴国的法宝。这是中国政治发展中的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是中国政治发展中的一个鲜明特点。

那么,在统一战线中怎么样把各个阶级各个党派的力量联合起来呢?我们在研究党的历史时,注意到中国共产党在统一战线中主要用的是协商民主,就是平等对话、求同存异,既讲团结,又有斗争,在民主协商中求得团结。这种工作的方式方法在民主政治理论中就叫做协商民主。

需要指出的是,在解放战争进行到人民解放军发动全面反攻阶段,全国胜利解放的前景展现在中国人民面前了。这个时候,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开始考虑夺取全国政权这件大事,考虑怎么样在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基础上,召开新政协,通过协商民主,筹备建立人民民主的新中国。

还需要指出的是,就在统一战线从非制度化向制度化的转型过程中,统一战线中的协商民主工作方式方法也就转化为制度化的协商民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一种制度安排。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召开的双周座谈会、协商座谈会和最高国务会议等行之有效的民主协商形式,也是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的重要讲话中,阐明实行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求我们在治国理政时在人民内部各方面进行广泛商量时,引用过毛泽东的两句话来说明协商民主是我们党的传统和优势。一句话是:“国家各方面的关系都要协商。”这句话是在1954年全国人大召开后,即人民政协不再代行人大的职权后,党中央决定人民政协作为专门的协商机构还要存在并发挥作用时讲的。毛泽东这句话后紧跟着说的一句话也很好,他说:“国民党的参政会才是投闲置散、虚应故事的,我们的政协是有事情做的。”另一句话是:“我们政府的性格,你们也都摸熟了,是跟人民商量办事的”,“可以叫它是个商量政府”。这句话是1956年12月8日说的,当时毛泽东正在研究怎么样集思广益,从中国实际出发建设社会主义。

事实上,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协商。毛主席在延安时期就告诫全党:“我们不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小宗派,我们一定要学会打开大门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方法,我们一定要学会善于同别人商量问题。”

记者:自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战略任务之后,我们党加快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步伐,于今年年初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那么,《意见》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何重要的意义和影响呢?

李君如:《意见》除了重申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外,还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这一重要思想写进去了。通观全文,《意见》是指导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对新形势下开展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等作出了全面部署,构建了一个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科学体系。因此,《意见》的印发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战略举措。

记者:政治体制改革一直是国内外许多人关心的重大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由此可见,发展人民民主是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旨,那么,《意见》对发展中国特色民主政治进行了怎样的“顶层设计”?

李君如: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已经描绘出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蓝图,勾勒出了中国政治体制的轮廓。简而言之,这就是以民主和法治为两个轮子,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在法治问题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描绘了中国将通过完善和发展五大体系,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民主问题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已经提出要在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同时形成完备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这次中央政治局通过的《意见》,一个最大的进展和成果,就是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清楚地勾勒出来了。《意见》清晰、明了地勾勒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一个“6+1”的体系。

所谓“6”,就是:一要加强政党协商,二要积极开展人大协商,三要扎实推进政府协商,四要进一步完善政协协商,五要认真做好人民团体协商,六要稳步推进基层协商;所谓“1”,就是在上述已有基础的六大协商制度外,还要探索开展社会组织协商。这七大协商制度,在《意见》中被称为七大“协商渠道”。

所谓“协商渠道”,就是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多种多样的民主通道,享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参与民主协商。由于这七大协商渠道,发育程度还各不一样,《意见》提出在工作部署上要分三种情况加以推进。这就是:一要继续重点加强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二要积极开展人大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三要逐步探索社会组织协商。我们都知道,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归根结底,就是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形成一整套规范化、程序化的协商民主制度,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令人高兴的是,这次中央政治局通过的《意见》,把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想变成了一个经过努力可以实现的工程实施图。

只要我们在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中,积极建构这样一个纵向衔接、横向联动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并把它同逐步完善、不断发展的选举民主制度相配套、相促进,更好地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地统一起来,就一定能够建设一个给人民群众真正带来实惠而不是带来社会动荡的社会主义民主,为人类政治文明作出我们中国人的新贡献。

记者:怎样认识人民政协在发展协商民主中的作用?

李君如:协商民主形成于党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实践,人民政协理应在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进程中作出更大的贡献,在改革创新中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机构作用。

这次中央政治局通过的《意见》,在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同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对于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中的地位作出了新的规定。这就是明确了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中是一个“专门协商机构”。在协商民主的七大协商渠道中,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担负着“专门协商机构”的重任,这一定性充分显示了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高度重视和期待。

与此同时,《意见》对于怎么完善和发展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为发挥好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一要重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二要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协要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就一些重要决策听取政协意见;三要完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四要拓展协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五要在政协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在此基础上,《意见》对于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主要内容、协商形式、与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以及人民政协自身的制度建设等,提出了明确的新要求。关于协商的主要内容,明确了人民政协要就四大问题进行民主协商,这就是:(1)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2)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3)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4)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等。关于协商形式,最突出的,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提出了要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关于与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特别是提出要规范协商议题提出机制,规范年度协商计划的制定,健全知情明政制度等等具有可操作性的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人民政协要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坚持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丰富民主形式,畅通民主渠道,有效组织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共商国是,推动实现广泛有效的人民民主。《意见》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协协商的要求和规定,正是体现了改革创新的精神。

记者: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那么,在协商民主建设中如何坚持党的领导呢?

李君如: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关键。具体来说,在协商民主建设中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重点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党委要自觉担负起领导责任,首先要认识领导的内涵。党对协商民主建设的领导主要体现在:一是指在广泛多层推进协商民主时各方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二是指在协商民主中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握正确方向,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协商民主有序高效开展。这两个方面缺一不可,但重点是党委要自觉担负起领导责任来,确保协商民主有序高效开展,学会用这种民主方式治国理政。

第二,党委要自觉担负起领导责任,最重要的是要在思想上工作上高度重视协商民主建设,掌握协商民主的基本点。在思想上,要充分认识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重大意义。在工作上,要把协商民主建设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和重要议事日程,对职责范围内各类协商民主活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为此,党委必须掌握协商民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协商程序。

第三,党委要自觉担负起领导责任,就要学习协商民主。我们应该认识到,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是不可能在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中领导好协商民主的。我们许多人从课本中学到的民主知识主要是西方政治学讲得比较多的选举民主,即使近年来学者们介绍的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也不能和我们的协商民主实践同日而语。与此同时,我们党在协商民主实践中尽管积累了丰富经验,但是我们对协商民主的研究和宣传还只是最近这十多年的事情,从总体上说,协商民主对于广大干部来讲还是一个新事物。因此,《意见》明确指出,党委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掌握协商民主理论,熟悉协商民主工作方法,把握协商民主工作规律,努力成为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积极组织者、有力促进者、自觉实践者,通过推进协商民主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我们要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与学习的互动中推进协商民主的发展。

第四,党委要自觉担负起领导责任,必须建立健全协商民主的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这一体制,由党委、各条渠道组织方、公众三个要素构成,是“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分工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党委来说,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统一,确保协商依法开展、有序进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研究制定协商计划,解决协商民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党派团体、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开展协商,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协商活动;同时还要加强对协商民主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人大、政府、政协、党派团体、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来说,要积极争取党委领导,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协商内容和方式;要自觉把协商民主建设贯穿于各领域,有事多协商,遇事多协商,做事多协商。从公众来说,要认识到这是自己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形式,要在协商民主中充分运用和维护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同时要识大体、顾大局,正确处理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只要形成这样的协商民主体制机制,就能推进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律化。

第五,党委要自觉担负起领导责任,还要营造协商民主建设的良好氛围,大力支持和鼓励探索创新。近年来,各地在协商民主建设中,尤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探索用协商民主化解矛盾,积累了许多新鲜经验。因此,在加强协商民主建设过程中,我们一要鼓励实践探索,二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注重实践经验提炼和理论总结,适时把成功的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同时,我们还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做好两件事,一是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二是研究制定协商民主建设党内法规,以党内民主带动和促进协商民主发展。而要这样做,需要良好的氛围。

责任编辑:袁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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