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致癌 是真的吗?

2015-07-14 07:22段梅红
食品与健康 2015年7期
关键词:致癌物分级丹麦

段梅红

今年4月底,央视财经频道“是真的吗”节目播出了一组有关草莓的报道,称该栏目组记者随机在北京购买了8份草莓,均检出农药乙草胺。而美国已将乙草胺列为B2类致癌物,如长期食用乙草胺残留的食物,可能会导致癌症。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遂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草莓市场展开抽检。检测结果显示,175个样本均未检出乙草胺。与此同时,江苏、湖南、陕西等地也相继对当地草莓进行了抽检,结果也都显示没有乙草胺残留。

这样的消息本可以让人们轻松一些,但消费者似乎并不释然,因为农残、致癌这两个词汇曾多次出现在生活中,只是这一次中枪的是草莓。

在草莓中检出乙草胺“很诡异”

笔者注意到,在“农药草莓”被广泛关注时,江苏省农科院专家赵密珍、中国植保学会农药委员会主任周志强用了“不可思议”和“难以解释”两个词来评价此事。

国家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专家阮光锋解释说,乙草胺是一种芽前封闭除草剂,一般在作物出芽前使用,而且乙草胺降解期很短,一般也就几天。最重要的是,乙草胺对草莓生长也有伤害,如果使用太多会杀死草莓的幼苗,哪个果农会干这种直接影响收成的事呢?此外,现在种草莓大多采用地面覆膜,主要是怕草莓触地后发生霉变,降低品质和产量,而覆膜的连带效果就是能抑制杂草生长,既无杂草生长,何必多此一举呢?所以,“在草莓中检出如此高含量的乙草胺是件很诡异的事,不排除失误可能。”

其实它们都是“致癌物”

“农药草莓”真正让人忌讳的是农药乙草胺为“致癌物”。但笔者注意到,央视节目中关于乙草胺的解释是“美国已将乙草胺列为B2类致癌物”。但这个“美国”具体指美国的什么机构呢?因为,在说到致癌物的“级别”时,专业人士引用的都是“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的信息。

阮光锋解释说,乙草胺的B2分级是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在1996年以前使用的标准,现在乙草胺的分级则是“有致癌可能的暗示,但没有充分的研究证实”。但“这只是EPA自己的怀疑”,所以癌症研究的权威机构IARC和美国国家毒物学研究项目(NTP)都没有将乙草胺列入可能的致癌物清单中。

说到清单,我们不妨看看都有哪些东西被列入其中。食品安全专家钟凯博士向本刊详细解说了IARC的这份“致癌物清单”。

其实,所谓清单是IARC的“致癌物分级”,而事实上它又不仅仅限于物质,还包括行为和所处环境等。IARC是世界卫生组织(WHO)的下属机构,他们提供的分级是最权威、最具影响力的参考指标。必须强调的是,“IARC的致癌分级,依据的是致癌证据的确凿程度,和致癌强度或对人类的实际威胁程度没有任何必然的联系。”举个例子,人们从曝光的一款牛奶中知道超标的黄曲霉毒素是1类致癌物,觉得挺吓人的,殊不知阳光中的紫外线也是1类致癌物。同属1类,是因为它们致癌的证据确凿。

接下来就看看致癌物的分级吧。

IARC分级的定义是这样的:1类是明确的人类致癌物;2A类是很可能导致人类癌症;2B类是可能导致人类癌症;3类是不明确是否能导致人类癌症;4类是不太可能导致人类癌症。

1类无疑是人们最害怕的,因为它们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可以导致人类癌症,或者虽然证据不充分,但在动物身上有明确证据,且对人体的作用机制是与癌症相关的。这里有黄曲霉毒素、苯并芘、香烟、槟榔等,确实挺可怕的。太阳辐射、紫外线、室内烧煤、橡胶工业,还有酒精、酒精饮料、中式咸鱼,甚至木屑也在此列。

2类致癌物里很多都是我们在生活中“亲密接触”的,比如丙烯酰胺(薯片里有)、黄曲霉毒素M1、铅、4-甲基咪唑(可乐里有)。许多人爱喝的咖啡、开车离不了的汽油也在这类。还有,理发师、干洗业、消防员,也被分配在这里了。

3类致癌物是种类最多的,有三种情况可以编入3类:无论对人类还是对动物致癌的证据都不充分的;对人类致癌证据不充分,对动物致癌证据充分,但有充分证据表明它对动物起作用的机制对人类无效的;个别无法分类的、需要进一步研究的也放在这一类中。

看看它们都是啥?汞、皮革加工、苏丹红、三聚氰胺、二氧化硫、过氧化氢(双氧水)、印刷油墨、聚乙烯(PE)、玻璃纤维、三氧化二铁(铁锈)、咖啡因、胆固醇、静态磁场、单宁酸(葡萄酒中有)、茶、维生素K……是不是有点奇葩?

剂量决定毒性

显然,没有人会因为“致癌物”而不晒太阳,不喝咖啡,不看书不看报。但也要承认,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人难免忧虑:毕竟是致癌物,如果长期、大量……

公共卫生学有一句经典语录:“剂量决定毒性。”

阮光锋以“农药草莓”为例解释说,我国标准规定乙草胺的每日适宜摄入量(ADI)为0.02毫克/千克体重,“农药草莓”中的乙草胺最高含量为0.367毫克/千克。按此数值,一个60千克体重的成年人每天要吃3.27千克的“农药草莓”才会超过安全范围。即使是用更为严格的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的风险评估标准,乙草胺的ADI为0.0036毫克/千克体重/日,一个体重60千克的成人也要每天吃够580克“农药草莓”才会超过这个范围。也许一天吃一斤草莓不成问题,但风险评估是基于每天都吃这样的量,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更何况草莓也不是一年四季都有的。

新《食安法》禁用剧毒农药

今年4月24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

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直言,新版食安法对剧毒高毒农药的明确禁止“没什么新鲜的”,因为在蔬菜、瓜果等农产品中禁用剧毒、高毒农药,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农业部门的规章,“此次不过是把农业部的部门规章上升到了国家层面,说明对农药的重视程度加强了。”

消息发布后,也有不少网民疑惑,既然是剧毒农药,何不将其全面禁止?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专家指出,10年前,高毒农药在农药中占比近30%,现在还不到1.7%。目前个别高毒农药还无法被替代,如用于粮食仓储等的药品以及处理急发、爆发问题的药品等。但“这类农药如果规范使用还是安全可控的”。

科学、合理、合法地使用农药,既可以减少病虫害造成的损失,也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我国对于农药在蔬菜、水果、茶叶、粮食等作物上的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不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同样在国外也是允许使用的。

由“农药草莓”引出的话题

尽管“完全可控”,但消费者的内心深处还是希望最好不用农药,这样才最安全。如果这样的话,那丹麦应该是全世界食品最安全的国家。由英国《经济学家》杂志发布的年度《全球食品安全指数报告》中,丹麦食品安全名列第一。其名列前茅的关键原因在于,丹麦拥有一整套严格的食品安全保障体制和完善、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丹麦的有机食品食用人群占总人口的7.8%,且有机食品是100%不使用化肥、农药,其他无机水果、蔬菜的农药喷洒也在严格的规定范围内,丹麦农业部每年会定期派人抽查,如果农药、化肥超标,农场主将被剥夺生产权。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有机国家”,却被冠名为“癌症之都”,每年10万人中就有326人罹患癌症。这似乎难以理解。然而,从世界卫生组织世界癌症研究基金会的数据中可以看出,生活方式是引发癌症的重要影响因素。丹麦女烟民比率比平均值高,丹麦的酒消费量也很高,这两个都有增加患癌的危险。

“丹麦现象”说明,比起所谓的农残、致癌物等,生活方式的选择更为重要。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奥克兰儿童医院研究所的资深科学家布鲁斯·艾姆斯说过这样一句话:“人们从食物中摄入的残留农药微乎其微,真正的健康危险是糟糕的饮食结构,营养缺乏更可能导致癌症。”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医学中心的病理学家塞缪尔·科恩也强调,“与过分关注食物中的少量农药污染问题相比,关注营养问题对健康更有益。”

当然,农药残留毕竟不是什么有益的东西,慎之又慎、少之又少当然最好。但也不必无限放大,否则不仅会产生恐慌,更会偏离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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