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仗内教坊及中唐教坊合署问题考辩

2015-07-28 09:08左汉林
中国文学研究 2015年4期
关键词:宦官墓志音乐

左汉林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与传媒学院 北京 100081)

教坊是唐代非常重要的音乐机构,教坊曲是唐代宫廷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坊曲的流行不仅与唐代歌诗关系密切,而且与词体的产生和定型有极大关系。因此,作为音乐机构的教坊一向受到研究者的重视。唐代的教坊设置最为复杂,从玄宗设置教坊到晚唐教坊衰微,中间经过了极为复杂的变化过程。教坊的名称在史料中也包括了教坊、左右教坊、内教坊和仗内教坊等多种称谓。目前,学界对唐代“仗内教坊”的性质有很多意见和争论,本文谨根据唐代史料就此问题进行考辩。

在唐代的音乐制度中,关于“仗内教坊”的性质问题人们讨论很多,分歧巨大。关于唐代仗内教坊的意见主要有以下几种。

1.“禁中直属之教坊”说

日本学者岸边成雄是唐代音乐史研究的专家,其《唐代音乐史的研究》是研究唐代音乐制度的名著。在该书中,岸边成雄先生认为所谓仗内教坊是“禁中直属之教坊”,其性质与内教坊相似。岸边成雄说:“至于仗内教坊是否系内教坊改变者无法判明。所谓仗内教坊,似系因教坊附设于仗内而得名。‘仗内’,如仗内音乐、仗内散乐等例,即禁中之意。根据太常寺之散乐系禁中直属之散乐,称为仗内散乐,或系指内教坊散乐者。据此推测,仗内教坊亦系禁中直属之教坊,当与内教坊同具一致意义也。”他又说:“所谓内教坊,后更简称教坊,似亦即延政坊之仗内教坊者。”则岸边成雄以为仗内教坊为“禁中直属之教坊”,或即内教坊。

2.“鼓吹署”说

任半塘先生在其《教坊记笺订》中说:“西京除左右教坊外,尚有仗内教坊,属鼓吹署,在宣平坊;元和十四年并入左教坊。”他又说:“‘兴唐观教坊’即左教坊,‘鼓吹署教坊’实在左右教坊之外,即上文所谓‘仗内教坊’也。”则任半塘认为仗内教坊属于鼓吹署。他又说:“‘仗内教坊’本指五仗内之乐人,属于皇帝出入之仪卫中。其职守为鼓吹,有击钟鼓,作三严,及奏二乐等……所谓‘仗内散乐’即指‘仗内教坊’。其伎亦有可观。”则任半塘认为仗内教坊的职责与鼓吹署无异。李昌集先生认为:“唐初,宫廷中有三个以‘教坊’命名之机构。其一为‘仗内教坊’,是为鼓吹署之分支机构。”观点与任半塘先生相同。

3.“三教坊之一说”

邱晨音先生认为唐代教坊包括左右教坊和仗内教坊,仗内教坊是整个教坊的一部分,与左右教坊“鼎足而三”。并且,仗内教坊的职责为鼓吹,开元间乐官有1000 人,规模浩大。

4.“左右教坊合署说”

孙晓辉认为,“宪宗元和十四年前,仗内教坊位于延政坊,同年徙仗内教坊于布政里,同年又复置仗内教坊于延政坊……仗内教坊是左右教坊合署的产物,其前身是玄宗时所立在延政坊的左教坊”。

5.“独立机构”说

柏红秀认为仗内教坊是“独立于太常寺、教坊和梨园之外的宫廷音乐机构”,并且,仗内教坊“最迟在德宗建中年间设立,武宗朝仍然存在;乐官由帝王从禁军将领中选拔任命,主要负责北衙禁军中的音乐事务。乐人来源有三:一为北衙禁军,包括六军与神策军,一为地方军营,一为有罪之人的妻女;散乐是其主要音乐项目;它与教坊存在着音乐交流与合作。它的设立和活跃反映中唐以后军营已成为唐代音乐生存和发展的一个重要空间。”

6.“鼓吹署教习机构”说

关于仗内教坊,康瑞军先生认为,它即是“太常寺原有鼓吹署之教习机构”。康瑞军认为,仗内教坊的职责“包括仪仗卤簿音乐和散乐。它的表演者为禁军乐人,首领受宦官节制”。文章还认为唐代的仗内教坊对宋代的禁军音乐机构的设立有重要影响。

7.“内教坊遗留说”

曹胜高先生认为“仗内教坊很可能是内教坊的遗留”,他说:“太常内教坊已在玄宗时期变更为开元内教坊,与此阶段的外教坊及宫廷梨园并存。……而此内教坊……历史记载较少,当为仗内教坊的前身。”他还认为仗内教坊自宪宗后一直延续,历穆宗、敬宗、文宗、武宗四朝。

关于唐代仗内教坊的性质,学界主要有以上几种观点。

以上诸说,对研究和辨明仗内教坊的性质都有启示作用。这些关于仗内教坊的意见虽各不相同,但大体可以分成三类,即:第一,仗内教坊属于或近于内教坊,或为内教坊之遗留。第二,仗内教坊属于鼓吹署,或即鼓吹署之教习机构。第三,仗内教坊是太常寺、梨园、教坊之外的新产生的独立机构。以下谨就三种意见略作分析。

1. 本文认为仗内教坊不可能是内教坊

岸边成雄以为仗内教坊为“禁中直属之教坊”,或即内教坊。曹胜高先生认为“仗内教坊很可能是内教坊的遗留”。二人均以为仗内教坊与内教坊关系密切,仗内教坊或者就是内教坊,或者是内教坊的遗留。本文认为这种观点不妥。

首先,仗内教坊和内教坊的存在时间不同。曹胜高先生认为,仗内教坊自宪宗后一直延续,历穆宗、敬宗、文宗、武宗四朝。而内教坊是和唐王朝相始终的。《旧唐书》卷四十三《职官志》:“内教坊,武德已来,置于禁中,以按习雅乐。”可知武德年间内教坊就已经存在。内教坊参与朝廷正式礼仪活动,根据《大唐开元礼》等文献记载,皇后祀先蚕亲桑、皇后受外命妇朝贺、皇后受册等礼仪都要由内教坊女性乐工参加音乐演奏。只要朝廷存在,朝廷的礼仪存在,内教坊就应该存在,所以内教坊应该存在到唐朝末年。因此,从存在时间的角度看,仗内教坊不会是内教坊。并且,内教坊既然一直存在,也就无所谓“遗留”,所以仗内教坊也不可能是内教坊的遗留。

可以说,仗内教坊和内教坊,在存在时段和音乐种类上都大不相同,所以仗内教坊不会是内教坊,也不会是内教坊的遗留。

2. 仗内教坊不是鼓吹署

任半塘先生和李昌集先生认为仗内教坊属于鼓吹署,康瑞军先生则认为仗内教坊是鼓吹署的教习机构。本文认为,仗内教坊当与鼓吹署无关。

任半塘的观点,柏红秀已辨其非。柏红秀引用了房次卿《苏公墓志铭》(简称“房墓志”),并分析说:

实质上“仗内教坊”与鼓吹署并不属于同一机构。鼓吹署隶属于太常寺,与太乐署并列。其职能主要负责部分宫廷仪式音乐的表演……但是“仗内教坊”却与它并无关系。要说明这点,首先须弄清楚唐代的禁军系统。唐代禁军分为南北二衙,南衙禁军,由十六卫统率,主要负责朝会时的仪仗以及守卫宫城南面的宫门官署;北衙禁军,负责守卫宫城的北门及随同皇帝在苑中游猎,是皇帝最亲近的侍卫军人。北衙禁军内部有一个发展过程,大致到了肃宗时已由左右羽林、龙武、神武军六军组成。从房墓志中“六师无阙,八音克谐”来看,这里所指的禁军即“六军”,因此苏日荣应当是北衙禁军而非南衙禁军中的一员将领,他所“充仗内教坊使”也应当是与北衙禁军相关的一种职务,因此这里所言的“仗内教坊”与负责仪仗的南衙禁军无关,当然也就会与负责仪式音乐的鼓吹署没有联系。

该文认为仗内教坊使是与北衙禁军相关的一种职务,所以“与负责仪式音乐的鼓吹署没有联系”。该文的分析虽不无问题(详后),但本文同意该文的这个结论。

在唐代,梨园教坊系统虽然乐工众多,技艺高超,影响深远,却只是朝廷临时设立的非正式机构。而太乐署和鼓吹署隶属于太常寺,由太常卿负责管理,是朝廷的正式机构。两种机构的性质,不可混淆。

康瑞军先生认为仗内教坊是鼓吹署的教习机构,此点尤需认真辨析。首先,正如上文所论述的那样,太常寺系统的音乐机构和教坊梨园系统的音乐机构虽然也有人员和音乐技艺方面的交流,但总体上两者还是属于不同性质的音乐机构。太常寺系统是国家的正式机构,而梨园教坊系统只是属于内廷。所以,既然仗内教坊的乐官叫作“仗内教坊使”,既然这个乐官是由宦官担任或统领,那么基本可以断定,所谓仗内教坊一定是属于梨园教坊系统的音乐机构,而不会是属于太常寺系统的音乐机构。因为太常寺的最高官为太常卿,而太常卿(包括其副职太常少卿及各署官员)绝不会由宦官担任。所以,仗内教坊既不会是鼓吹署,也不会是鼓吹署的教习机构。

康瑞军先生文中说:“仗内教坊的乐工中包括了禁军。”本文认为,禁军属于军事系统,其成员最低当具有平民身份,而教坊乐工的身份虽然复杂,但主体当是以低于平民身份的杂户和官户为主。所以,从根本上说,禁军的乐人可能偶尔会同教坊乐工一同表演,但一般不会加入到教坊中去。从现存材料看,所谓“神策隶卒”或“里闾恶少年”纳籍教坊,只不过是他们偶尔得到皇帝的欢心,故相与游戏,这只是一件极为偶然的事件。况且,这些人也并不会表演歌舞或散乐,而只是参与击球之类的活动而已。

也就是说,所谓“仗内教坊”不是太常寺的鼓吹署,也不会是鼓吹署的教习机构。

3. 仗内教坊不是太常寺、梨园、教坊之外的新产生的独立机构

邱晨音认为仗内教坊是整个教坊的一部分,与左右教坊“鼎足而三”,但未说明理由。而柏红秀认为仗内教坊是“独立于太常寺、教坊和梨园之外的宫廷音乐机构”,是基于苏日荣的墓志铭中记载有“仗内教坊使”一职。该文据墓志认为,德宗登基后墓主苏日荣被封为仗内教坊使,所以不仅存在仗内教坊这样的机构,而且“仗内教坊”这一称谓最迟应出现在德宗执政的建中年间。该文根据墓志中“六师无阙,八音克谐”的记载推测墓主苏日荣“应当是北衙禁军而非南衙禁军中的一员将领”,他担任的仗内教坊使“也应当是与北衙禁军相关的一种职务”。该文又根据《唐故仗内教坊第一部供奉赐紫金鱼袋清河张府君墓志铭并序》,得出“仗内教坊在宪宗元和十四年迁移之后并没有消失,至迟在武宗时仍然存在”的结论。

对此,康瑞军先生提出疑问:“假设仗内教坊是独立于太常寺和教坊系统的音乐机构,宫廷为何重复设置职能如此相似的两种机构(仗内教坊和鼓吹署)?”如果仗内音乐由仗内教坊专掌,那么仗内教坊在初唐就已存在,那么“为何在初唐乃至盛唐音乐活动最为繁盛的时期,有关这一机构的记载却几乎难得见到踪迹,这段时间的禁军仪仗音乐活动,又究竟是由哪个机构所掌管呢”?康瑞军先生的疑问正揭示了“独立机构”说的矛盾和难以圆融之处。

本文对此也有一个疑问。《旧唐书》卷十五《宪宗本纪》:“(元和) 十四年春正月……复置仗内教坊于延政里。”既然这个独立的“仗内教坊”属于北衙的禁军,既然“仗内教坊使”管理的是禁军的音乐事务,那为什么这个“仗内教坊”不在北衙军中,而是在大明宫南门外的延政坊(延政里)的教坊所在地呢?此亦于理不合。

本文认为,固然“仗内教坊”见诸唐代墓志,但根据现在发现的资料尚不足以认定仗内教坊是一个独立的音乐机构。至于推测仗内教坊使负责北衙禁军的音乐事务,乐人包括了北衙禁军在内等观点,更是对史料求之过深。

本文认为,唐代文献中记载的所谓“仗内教坊”就是唐代宫廷的教坊。原因如下:

1. 从字义看,“仗内”指宫廷之内,“仗内教坊”即指宫廷内之教坊

在关于唐代的文献中,所谓“仗内”多指宫廷之内,即禁中,或皇帝身边。宋璟《请停仗内音乐奏》:“十月十四十五,承前诸寺观,多动音声。今传有仗内音声,拟相夸斫。”此“仗内音乐”即泛指宫廷音乐。李峤《为第十舅让殿中监兼仗内闲厩表》:“伏奉恩制,以臣为殿中监兼检校仗内诸闲厩。”“仗内闲厩”即宫中之闲厩。张九龄《南郊赦书》:“仗内杂色人在斋宫宿卫,及诸色人有资劳人,缘大礼有职掌,并流外行署预见大礼者,亦赐勋一转。”“仗内杂色人”即宫中的杂色人等。《唐刘仁愿纪功碑》:“太宗深叹异之,特加赏赐。即降恩诏,入仗内供奉。”“入仗内供奉”即进入宫廷服务。《旧唐书》卷十四《顺宗本纪》唐顺宗永贞元年(805)二月:“甲寅,释仗内囚严怀志、吕温等一十六人。平凉之盟陷蕃。久之得还,以习蕃中事,不欲令出外,故囚之仗内,至是方释之。”“囚之仗内”显然指囚之禁中。《旧唐书》卷九十八《源乾曜传》:“尝有仗内白鹰,因纵遂失所在,上令京兆切捕之。”“仗内白鹰”即宫禁中的白鹰。

既然“仗内”多指宫廷之内或皇帝身边,那么,“仗内教坊”的含义也就是“宫廷内的教坊”或“禁中的教坊”。从这个意义上看,“仗内教坊”就是玄宗所设立的左右教坊。

在唐代,宫廷乐人和乐官多有借助宫廷自炫身份者,所以梨园弟子会自命为“皇帝梨园弟子”。尽管教坊的位置并不完全在禁中,但他们毕竟经常到内廷演出,所以教坊乐工或乐官也会把教坊称为“仗内教坊”,教坊使也自称为“仗内教坊使”。当我们看到“教坊”和“仗内教坊”这样的名称后,很容易产生误解,认为它们是不同的机构。其实它们只是同一机构的不同称呼而已。

2. 所谓“仗内教坊使”同教坊使一样均由宦官担任。

文献中有关于“仗内教坊使”的记载,有学者认为其身份为禁军将领。因为唐代中后期禁军将领多由宦官担任,所以本文推断所谓“仗内教坊使”的身份不是纯粹的禁军将领,而是宦官。在唐代,教坊的最高官称教坊使(或“梨园教坊使”),其身份为宦官。如果“仗内教坊使”也由宦官担任,那么即可从一个侧面证明所谓“仗内教坊”即是教坊。

关于“仗内教坊使”的记载见于房次卿撰《苏公墓志铭》,为方便讨论,节录主要内容如下:

贞元十四年六月廿九日,文武之上将,社稷之忠臣,特进行虔王傅兼英武军右厢兵马使苏公薨于位。皇帝辍食去乐,赗赙加等。公讳日荣,字德昌,京兆武功人也。得姓受氏,著经见史;孝家忠国,角立杰出。曾祖德瑶,中散大夫、翼州刺史;祖知廉,银青光禄大夫、甘州刺史赠尚书左仆射;并积善种德,余庆垂休,钟秀于公,公克负荷。天宝初,以一子出身授安乡郡大夏县丞,文理优柔,县境和洽,时无军旅之事,方修俎豆之仪。无何,禄山始乱,四海兵兴,于是慨然有投笔之心,枕戈之志。时客游静边军,乃阴结豪猛,潜期殄除。至一暮夜,义徒窃发,遂斩逆将安守一、周万顷以甘心焉。玄宗异之,特迁右清道率,充振武军副使。至德初,领朔方三郡之士,卫北极九重之严,奋千人被练之师,歼九蕃同罗之众,拜右领军卫将军。宇宙载宁,乘舆返正,转本卫大将军。蛮夷乱华,天子巡陕,率纪纲之仆,为腹心之臣,封扶风县开国子,除右千牛卫大将军。主上龙飞,录功班爵,当监抚之日,有调护之勋,改右武卫大将军,充仗内教坊使。六师无阙,八音克谐,宠荣一时,熏灼四海。过有小谴,情实寡尤,贬万州司马。……俄而优诏追还,恩遇如旧,迁右监门卫将军,遽升本卫大将军,又历韶王傅,复用虔王傅兼英武军右厢兵马使。方嘉节制之能,将付旄钺之任,而天玄莫问,神寂奚征,知命顺时,即世从化。时年七十有九。嗣子审、宙、定等,……归葬于东都河南县金谷原,安定郡夫人智氏袝焉,礼也。

据此墓志,墓主苏日荣曾任“仗内教坊使”一职,他又是禁军将领,所以很容易得出仗内教坊使由禁军将领担任以及仗内教坊和禁军关系密切的结论。本文认为,墓主的身份很可能是宦官,他是以宦官身份典禁军并兼任教坊使,而不是以禁军将领的身份担任教坊使。

从该墓志看,墓主苏日荣天宝初授安乡郡大夏县丞,安史之乱后客游静边军,以有军功,迁右清道率,充振武军副使。按右清道率为太子署官,掌东宫内外昼夜巡警之法,太子出行则参与仪仗,此当是墓主所任虚衔,振武军副使当是其实职。按振武军,原置在石堡城,天宝八载(749)哥舒翰改为神武军,属于唐代的边镇军。安史之乱后,此军内迁勤王,墓志中说的“领朔方三郡之士,卫北极九重之严,奋千人被练之师,歼九蕃同罗之众”说的就是这件事。边镇军作战失利后,因其故地已被吐蕃占领而为宦官鱼朝恩所领。代宗朝,鱼朝恩迎驾有功得到信任领兵入于禁中,墓主当于此时加入禁军护卫宫廷,并拜右领军卫将军及大将军。德宗巡陕,因护卫有功,除右千牛卫大将军。德宗去世后,改右武卫大将军,充仗内教坊使。后又先后任万州司马、右监门卫将军、右监门卫大将军及英武军右厢兵马使等职。

墓主所任多为十六卫的将军和大将军,而这些职务多由宦官担任,由此推测墓主的身份为宦官。唐代宦官势力极大,特别是在德宗以后,高品级宦官典禁军或担任南衙十六卫最高军职已成惯例。墓主所任多为此类职务,故极有可能是宦官。如墓主曾任右领军卫将军,宦官仇士良就曾任此职。墓主所任的右监门卫将军一般也由宦官担任,如玄宗朝宦官黎敬仁就曾任此职,此后宦官姚文寿、徐智岌、仇士良、吴承泌等都曾继任此职。德宗因泾师之变巡陕,所依赖的主要是宦官,乱初平,即任命宦官窦文场监领神策军左厢兵马使。墓主在此时授右千牛卫大将军,当与泾师之变中宦官立功有关。并且,墓主后来担任的英武军右厢兵马使也是经常由宦官担任的职务。由此,本文推测墓主的身份很可能是宦官。

推测墓主为宦官还有另外一个理由。在唐代中后期,不仅掌禁军的权力全归于宦官,十六卫的将军和大将军的虚衔也多由宦官担任。故白居易《轻肥》云:“朱绂皆大夫,紫绶或将军。夸赴军中宴,走马去如云。”而这些将军、大将军的职务实际只表示官阶高低,而不代表担任该职务者实际到军中任职。“将军、大将军便成了武臣以至宦官表示资望的迁转之阶”,“将军、大将军实际并无兵权……唐代后期,北衙诸军将军,也只有加‘知军事’才能主持军政。”“唐代宦官出任军职,除执掌北衙禁军以及充任监军使、观军容使等军事使职之外,多有担任南衙十六卫最高军职者。……在府兵制遭到破坏和北衙禁军兴起之后,十六卫仅存虚名,成为闲职。但是由于十六卫将军的官品较高,这些官职乃成为武职乃至宦官常见的迁转之阶。……宦官出任十六卫的高级军职,虽然不会因此而掌握实际兵权,但却会由此而提高品阶地位。”当然,以上墓志中所记将军、大将军当是虚衔,它们可能由宦官充任,也可能由武臣担任。但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宦官才会担任“教坊使”或“仗内教坊使”这样的职务,因为如果是武臣担任将军、大将军虚衔,他们既然不用到军中或宫廷履行职务,也就一定不会同时充任所谓“仗内教坊使”。所以,墓主既然曾充任“仗内教坊使”一职,其身份当是宦官。

在唐代,宦官多娶妻并有养子,官阶高的宦官还要封爵及追赠父母。在这方面,墓主苏日荣也不例外,其墓志中载其有夫人儿子及其父祖并任高官等项,亦情理中事。

唐代教坊的“教坊使”由宦官担任。该墓志中的“仗内教坊使”的身份同教坊使一样也是宦官,所以推测所谓“仗内教坊”即是教坊的别称。

3. 所谓“仗内教坊”的乐工在身份上与教坊无异

柏红秀认为“仗内教坊”的乐人来源有三:一为北衙禁军,包括六军与神策军,一为地方军营,一为有罪之人的妻女。此或未尽妥当。

本文认为,所谓“仗内教坊”中不当有禁军。苏日荣墓志中有“六师无阙,八音克谐”之语。柏红秀认为:“从房墓志中‘六师无阙,八音克谐’来看,德宗建中年间,六军是其主要来源之一。上文已言,北衙禁军有一个发展过程,德宗以后神策军归入其中并且地位超过了六军,因此神策军亦是仗内教坊乐人的来源之一。”根据墓志,墓主是以右武卫大将军充仗内教坊使,右武卫大将军为武职,仗内教坊使为乐官,所以其墓志中的“六师无阙,八音克谐”两句一叙其武事之功,一表其乐事之能,并不表示禁军加入了“仗内教坊”。且墓志中的“六师”泛指朝廷禁军,其含义与白居易“六军不发无奈何”之“六军”相类,不是确指某几只军队。

地方军营也不是“仗内教坊”乐工的来源。柏红秀上文据《张渐墓志》推断“仗内教坊”从地方军营选拔乐人,其方式是由官员举荐,或亦不妥。兹节录《张渐墓志》如下:

府君讳渐,字鸿举,徐方人也。……府君……弱冠诣洛,名振大都。居守邀留,补防御将。后还武宁,以将族选授武宁军衙前将。久之,去职游宦,筮仕于燕。燕帅司空刘公授幽州同经略副使。谈笑辩捷,独步一方。长庆初,国相张公出将是府,下车飨军。府君首出乐部,歌咏化源,启口成章,应机由典。相乃竦听称叹,揖之升堂,敬谓之曰:如子之优,天假奉圣聪者也,非诸侯府所宜淹留。立表荐闻,旋召引见。穆宗皇帝大悦,宠锡金章,隶供奉第一部。弥历二纪,荣密四朝。虽于髡滑稽,曼倩戏诮,实无愧焉。复善守恩私,未尝骄吝。每上欲授官,必陈恳固让,言体谏诤,道高止足。以是无正秩之庆。悲夫!不幸遘疾,会昌五年五月五日终于翊善里之私第,享年六十有二。以其年八月九日迁厝于长安城东南十五里上傅原,礼也。夫人彭城刘氏,昼哭哀仪,节闻于外。有子一人,曰存实,茹荼瘵毁,感动里仁。

据墓志,张渐卒于唐武宗会昌五年(845),享年六十二岁,则其出生当在唐德宗建中四年(783)前后。他到长安是在穆宗朝,从墓志“弥历二纪”之语推断,墓主此时的年龄当在四十岁左右。墓主早年“以将族选授武宁军衙前将”,唐代的武宁军治徐州,管徐、泗、濠、宿数州,墓主此时的身份当是军人。但后来他“去职游宦,筮仕于燕”,既已“去职”,其身份当不再是军人,而是平民乐人。乐人以提供音乐服务获得报酬,维持生计,故“燕帅司空刘公授幽州同经略副使”时,他“谈笑辩捷,独步一方”,“国相张公出将是府”时,他“首出乐部,歌咏化源”,此即为以音乐技能维持生计。据李翱《平赋书》:“长庆初,幽州继乱,范阳执其帅宏靖。”墓志中的“国相张公”或即此张宏靖。推测就是这位穆宗朝的“国相张公”张宏靖推荐张渐进入“仗内教坊”。可见,张渐在进入“仗内教坊”前的身份是平民乐人,而不是地方军营的军人。

唐代的教坊,其乐工多为官户和杂户身份的乐户,但也包括了民间平民身份的乐工、胡人乐工和寄名的乐工。张渐就是来自民间的平民身份的乐工。由此也可以确定,“仗内教坊”并没有从地方军营选拔乐人事。

另外,张渐“终于翊善里之私第”,此地正在原来左右教坊之间,当是为来往方便,故选择住所于此。此亦证明所谓“仗内教坊”即是教坊。

教坊乐工中本有犯罪大臣的妻女。甘露之变后有御史中丞李孝本二女没入掖廷事,此当是没入教坊。据《旧唐书》卷一百七十六《魏謩传》:“(文宗朝,)御史中丞李孝本,皇族也,坐李训诛,有女没入掖廷。”《新唐书》卷九十七《魏謩传》:“御史中丞李孝本,宗室子,坐李训事诛死,其二女没入宫。謩上言……帝(文宗)即出孝本女。”据《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五,此事发生在开成元年(836)。按御史中丞李孝本参与了甘露之变,并于大和九年(835)十一月二十三日被当众处死。因甘露之变后天下事皆决于北司,所以取李孝本二女入宫当是宦官采取的报复行为,而不是文宗的本意。因为此事引起大臣的不满,最后只好放出李孝本二女,并解释说“非曰声妓”。虽然将李孝本二女没入掖廷并没有成功,但籍没罪犯家属入教坊亦可由此而证明。

由此可知,所谓“仗内教坊”的乐人中不仅没有禁军,也没有来自地方军营的乐人,但“仗内教坊”的乐工包括了被籍没罪犯的家属和平民身份的乐工。因此,“仗内教坊”和教坊在乐工的组成上并没有什么不同之处,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所谓“仗内教坊”就是教坊。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学界多主教坊“合署”之说。如岸边成雄说:“左右教坊于元和中期已合署一处。按原来光宅坊之右教坊与延政坊之左教坊共同合署于延政坊;另征诸仗内教坊亦系元和十四年迁延政坊;是则与左右教坊之合署当系同时实施者。上述左教坊右教坊与仗内教坊共于延政坊内合署之事,实由于教坊规模缩小之故。”本文认为此观点并不正确,因为从位置看,所谓“仗内教坊”和教坊本在一处。

教坊创立于开元二年(714)。《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一唐玄宗开元二年正月:“旧制,雅俗之乐,皆隶太常。上精晓音律,以太常礼乐之司,不应典倡优杂伎;乃更置左右教坊以教俗乐,命右骁卫将军范及为之使。”唐刘肃《大唐新语》卷十《厘革第二十二》:“开元中,天下无事。玄宗听政之后,从禽自娱。又于蓬莱宫侧立教坊,以习倡优萼衍之戏。”可知教坊最初创立于开元二年,其最初位置在蓬莱宫侧。这可能是教坊的第一个位置。

但是,据唐段安节《乐府杂录》:“开元中始别署左右教坊,上都在延政里,东都在明义里,以内官掌之。至元和中,只署一所。”可知教坊建立,其最初位置也可能不在蓬莱宫侧,而在延政里。

但是,《乐府杂录》的记述颇有问题。既然开元中始别署左右教坊,左右教坊就当分在两处,但《乐府杂录》只记了“延政里”一处,此与《教坊记》矛盾。而其所记元和中教坊“只署一所”的意义更为模糊,不详是长安的左右教坊“只署一所”,还是长安的教坊与洛阳的教坊“只署一所”,或是全部教坊“只署一所”。所以,《乐府杂录》的这条材料记述不清,难以采信。

据《教坊记》:“西京:右教坊在光宅坊,左教坊在延政坊。右多善歌,左多工舞。”则光宅坊和延政坊是见于文献记载的教坊的第二个位置。但如果教坊的最初位置不在蓬莱宫侧,这里也可能是教坊的最初位置。因《教坊记》所记为盛唐情况,可以推测此为安史之乱之前教坊的位置。延政里即延政坊,初名“长乐坊”,据《隋唐两京坊里谱》引《长安志》:“(长乐坊)后改延政坊。”该书又引《城坊考》云:“按坊之北即延政门,故以门名坊。”

安史之乱爆发,两京陷落,教坊乐工或在战乱中奔散,或被安禄山挟持到洛阳,教坊不再存在。肃宗收京之后,教坊得以重建。肃宗《推恩祈泽诏》:“比者不急之务,寻已诏停……太常寺音声,除礼用雅乐外,并教坊音声人等,并仰所司疏理,使敦生业。非祠祭大祀及宴蕃客,更不得辄有追呼。”从肃宗《推恩祈泽诏》看,肃宗下诏如果不是祠祭大祀及宴蕃客就不能使用教坊音声,证明教坊在收京后已经得到恢复。恢复后的教坊乐工很少,所以推测不应再有左右教坊之分,而是将原来的左右教坊合为一处。但教坊恢复后的地点,已经无法确定。

在代宗朝,教坊不断吸收新的乐工,演出也较为频繁,教坊的规模似有所扩大。从德宗到武宗,唐王朝为藩镇、宦官和朋党所祸,政治时好时坏,教坊规模也时大时小,乐工时增时减,其所在地推测应有所变化。

元和十四年(819)正月,教坊迁至延政坊。《旧唐书》卷十五《宪宗本纪》:“(元和)十四年春正月庚辰朔,以东师宿野,不受朝贺。壬午,复置仗内教坊于延政里。”因为在玄宗朝,教坊曾居于延政坊,此时又迁移教坊至此,故曰“复置”。《唐会要》卷三十四《论乐》:“(元和)十四年正月,诏徙仗内教坊于布政里。”所记当是同一件事,布政坊当为延政坊。

也就是说,肃宗收京后因教坊规模很小,已不再设置左右教坊。重建的教坊已经合为一处,所以中唐以后文献记教坊不再有左右教坊之分。元和年间,教坊所在地不详,但在元和十四年(819)正月,教坊又迁到盛唐左教坊的所在地,即延政坊。

孙晓辉认为,“宪宗元和十四年前,仗内教坊位于延政坊,同年徙仗内教坊于布政里,同年又复置仗内教坊于延政坊”。一个音乐机构在短时间内(一个月内)这样频繁的来回迁移于情理不合。实际上,所谓“仗内教坊”(即教坊)只是从他处迁到延政坊,并无从延政坊到布政里再到延政坊的来回迁移之事。

任半塘先生说:“西京除左右教坊外,尚有仗内教坊,属鼓吹署,在宣平坊;元和十四年并入左教坊。”任先生所说亦有不妥。第一,任先生认为元和年间教坊尚有左右教坊之分。实际上,因为盛唐教坊人数众多、规模宏大,故分其为左右教坊。但肃宗收京后重建的教坊规模很小,已经没有必要再分为两处,所以中唐以后实际上已经没有左右教坊之分。第二,任先生认为元和十四年(819)仗内教坊并入位于延政坊的左教坊,此亦不妥。因为此时只有一个教坊,仗内教坊只是这个教坊的别称。实际上是这个唯一的教坊又迁到了延政坊,而不是所谓“仗内教坊”并入位于延政坊的左教坊。

有学者甚至认为“仗内教坊经过这次迁移后仍然存在”,即仗内教坊迁到延政坊后还保持独立的建制,此亦不合情理。

可见,岸边成雄教坊“合署”之说与史实不符。也就是说,中唐以来只有一个教坊存在,这个教坊已不再分为左右教坊,而“仗内教坊”只是其别称。

综上,学界对文献中记载的“仗内教坊”的性质有很多讨论,或认为仗内教坊属于或近于内教坊,或认为仗内教坊属于鼓吹署或即是其教习机构,或认为仗内教坊是太常寺、梨园、教坊之外新产生的独立音乐机构。通过上文可知,从字义看“仗内”指宫廷之内,从位置看“仗内教坊”和教坊同处一处,而“仗内教坊使”的身份同教坊一样均为宦官,其乐工在身份上也同教坊无异。所以,本文认为,所谓“仗内教坊”就是唐代宫廷的教坊,“仗内教坊”只是教坊的别称。其实,唐代文献中关于“仗内教坊”的记载极少,如果真的存在这样一个独立的音乐机构,文献记载断不会如此简略。目前学界多主教坊在元和中期“合署”之说,通过上文分析可知,中唐以来只有一个教坊存在,这个教坊已不再分为左右教坊,所以所谓教坊“合署”之说,亦与历史事实不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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