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产品流通体系存在的问题及优化对策研究

2015-07-29 13:56田爱国
商业经济 2015年6期
关键词:优化对策黑龙江省供应链

田爱国

[摘 要] 通过从黑龙江农产品流通的交通环境、农产品市场流通供应链、传统和现代信息化物流体系、农产品加工企业及农产品流通法制建设等方面分析了黑龙江省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基本现状,发现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农产品在供应链方面主体合作性差,信息化水平不高,农产品物流公司发展不到位,农业产品加工公司发展规模不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成熟等。黑龙江省应从完善供应链、发展信息化、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培养农产品品牌意识等方面加强建设,切实解决黑龙江省农产品流通体系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 黑龙江省;农产品;流通体系;供应链;问题;优化对策

[中图分类号] F470 [文献标识码] A

一、黑龙江省农产品流通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产品在供应链方面主体合作性差

黑龙江省的农业产品供应链在不同环节的主要流通体系表现出来的特点是比较散漫、比较混乱、比较小。就拿农业产品中介组织的发展来讲,到目前为止,黑龙江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经纪人等已经小有规模。但是许多的这种中介组织没有一定的制度和体制,更加谈不上管理,没有一定的组织化程度,产权关系混乱甚至是没有产权关系,整个参与进来的过程比较短,和上级机关联系不密切。另外,供应链中心节点的农业产品加工公司和上级机关连接应该紧密,这就导致了所有供应链没有稳定性,不论是在市场繁华还是在冷清的时候,在黑龙江省都发生过“倒奶事件”,这就让供应链问题凸显了出来。

(二)信息化水平不高

黑龙江省对于农业产品信息化建设才刚刚开始,能够发布信息的主体很多,而且还非常细小和复杂,就造成了有用的信息比较少、信息传播范围不大的问题。现在,农村的网民虽然在发展,但是还没有达到普及,农民网民对于网络还没有太大的认可。就算是家里有电脑能够上网的农民,也基本上没有从网络上获取信息的能力,在非常大信息量的农业网站面前,这些农民网民很难找到对自己有用的信息,并不能把网络上的信息得以良好的运用。

(三)农产品物流公司发展不到位

将农产品运往市场,有一个良好的物流系统是重要的,黑龙江省各个流通的主体的主要流通方式都是自己经营,或者是全部交付给各个城市的运销商,这两个是最普遍的流通方式。所以物流的主体具有多样性、数量比较大、规模很低、物流技能低下等特征,非常不专业,水平不高,急需高标准的运输、仓储类型为一体的物流公司或者是配送机构。这样的层次比较低的运行物流主体不容易形成一定的规模,在市面上进行竞争的时候最容易互相压低价格,从而把注意力放到价格上,而不是提高物流服务和运输技能水平上,这就提高了物流的成本。

(四)农业产品加工公司发展规模不大

黑龙江省农业产品加工公司的数量虽然不少,但是总的来说规模不大,非常难以带动基地、规模、区域的生产,并且伴随着市场争夺的激烈和流通成本的增大,这些中型和小型的公司很难发展下去。另外,黑龙江省重要的农业产品转化加工的效率一般,而发达国家能够达到百分之八十,这也和技能落后有着很大关系,黑龙江省技术只有百分之五左右能够算得上先进水平,一般都使用外国已经淘汰的设施,加工水平较差。

(五)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成熟

黑龙江省还没有创建和各个机构相互联系的协调体制,比较容易导致很多政策和标准没有一定的执行力。所以,彻底贯彻执行法律,创建一定的法律法规体制,也是黑龙江省农产品流通体系的主要任务。同时,政府监管不利也是一个原因,政府在进行宏观调控的时候,应该注意科学性。农业产品在流通的时候,不同环节有不同的部门来负责,

二、黑龙江省农产品流通体系的优化对策

(一)完善供应链,构造农产品流通体系新思路

1.创建网络建设。农村市场应该创建网络建设,具体的方式应该是由点及面到网。也就是在现如今具有的金融支持的前提下,让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单一农产品市场凭借信息交流等方式形成市场供应链条,这就是由点及面,并且凭借信息的沟通再进行转变,让链条向横向和纵向发展,编制成信息网,这就连成了面。

2.实行商物分离。那么,什么是商物分流呢?就是政府运用可以施行的政策指引加工销售公司、农业产品批发市场、农业产品运输和销售零售商等,经过兼并、投入股份、出售现有的资源等方式,再次整合农产品的物流和信息,这些主体共同建设实体货源,或者是虚拟和实力结合的方式创建农产品配送基地,并且用以配送基地为中心的多方进行协调合作的方式来创建黑龙江省农业产品流通体系的新型构建。

3.枢纽和信息的整合。这种新型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建设能够有效的完善供应链,在其中设置两个枢纽和信息资源的整合。两个枢纽指的是,第一是整合农业产品加工公司、中介组织和农业产品市场为重点的商流主体;第二个枢纽是城市或者乡镇的配送基地、规模比较大的批发市场为重点的物流载体。两个信息资源的整合说的是,第一类是连贯于所有主体当中的商业信息的传播,比如说农产品的销售价格、营利多少、合作方法;第二类说的是配送基地和另外的主体之间物流信息的整合传播,比如说仓库还剩多少商品、运输量是多少等等。前面的两个枢纽能够保障了在流通过程中商物和物流的分离,各自按照自己的轨迹运作,而后面的两个信息整合又让商品和物品的消息能够整合到一起,从而达到了商物统一。

(二)发展信息化,构建新型农村

1.加强信息化建设。就黑龙江省农业产品的现实状况来看,增强不同市区乡镇的农村市场的信息交流,除去要开启农村的市场之外,还要进行论坛的举办、培训、学习等不同类型的方式来让信息交换变成现实。此外,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资金比较充足的市区,政府还应该加大力度帮扶支持创建自己的农产品电子交易平台,提升信息的沟通次数和效果,并且让政府参与进来,对技术进行支持,比如说对信息进行更新和维护等。

2.共享信息资源。单单是农民学会了用现代化方式搜索信息还不够,要全面的整顿网络,实现信息化建设。政府要有组织的对于现在存在的中型或者是小型的有关农业的网站进行整合和清理,对于一些存在着不真实信息、低质量信息的网站要坚决取消,对于一些好的网站,和大型批发市场所建立的网站要学会共享信息资源,让其他地方的农户也能分享到这类信息,逐渐的创建一个能够揽括生产、消费等各个环节的数据库,让流通的主体能够在数据库中找到所需要的数据,用最快的速度准确的向流通主体提供一些有关农产品市场的信息,以供参考。

(三)尽快形成新型农产品流通体系

1.对物流公司等中介组织进行有效管理。就黑龙江省的现实状况来看,创建一个水平比较高的专业中介组织是十分必要的,能够让领头公司和农户之间有着良好的联系。所以说,应该有规划、有目的的实施下面四个方面:第一,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创建成熟的人才流通体制;第二,增强中介组织间的沟通,优化适合的信息源,并且有效进行信息共享;第三,让中介组织的目标明确,提高效率;第四,提高中介组织的服务水平,加快农业产品整合。

2.完善企业利益联结机制扩大企业规模。黑龙江省农产品流通体系加工公司应该完善利益联结体制,创建比较稳定的生产和销售协定,保证公司能够有一些固定的货源。可以采用利益分享型、价格保障型、互相服务型等一些比较新颖的经营方式和农户一起承担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同时也共同分享经济利益。应该树立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的意识,创造最新的营销方式,增强品牌的创建,让管理创新更上一层楼。

3.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完善相关法律建设。黑龙江省的市场准入制度应该加以完善,增加自身水平,制定成熟的农业产品价格信息产生和发布体制、食品质量安全体制等公益类型的服务体制。在期货市场方面,应该让本身的营销和服务体系更加成熟。不同农业产品的市场都应该增强自身横向和纵向的关联。

[参 考 文 献]

[1]邹春燕.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后黑龙江省对俄农业合作发展问题研究[J].西伯利亚研究,2013(6)

[2]杨柳,张艳超.黑龙江农产品对外贸易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J].中国外资,2013(1)

[责任编辑:潘洪志]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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