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2015-08-05 09:31吴敏慧
法制博览 2015年7期
关键词:食品安全

摘要:本文通过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体系的分析与梳理,提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主要存在于监管模式的问题以及单一监管体制造成的社会参与度不足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加强食品流通全过程监督、加强社会参与度等的建议。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机构设置;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2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20-0134-01

作者简介:吴敏慧(1990-),女,汉族,安徽蚌埠人,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

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快速推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不仅仅满足于温饱,而更加注重餐桌上的健康与安全。再加上近年来频发的食品安全重大事件对人们的心理产生的强烈的冲击,使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了。到底谁能够为我们的餐桌上的安全负责?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存在着哪些问题?本文将通过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体系进行梳理,试图发现它存在的问题,并给予相应的建议。

一、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设置

2013年3月22日,国务院成立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结束了“九龙治水”的“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模式。[1]现在,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监管机构主要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卫计委”)以及农业部。它们在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个环节的监管职责介绍如下:

(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下属机构中,与食品安全监管直接有关的机构分别是:综合司(政策研究室)、法治司、食品安全监管一司、食品安全监管二司、食品安全监管三司、稽查局、应急管理司等。

综合司,主要负责研究食品安全监管的政策,研判食品安全形势,完善食品安全体制机制,综合协调各部门以及地方各下属机构。法治司,拟定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立法规划,起草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指导相关法制建设。食品安全监管一司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制度、规章建设,指导食品加工环节的监管、检验检疫工作。食品安全监管二司主要负责食品流通和餐饮环节监管制度、规章建设,指导食品流通和餐饮环节的监督抽检工作。食品安全监管三司研究食品安全总体形势与状况,对食品安全进行风险预警与风险交流。指导保健食品的监管与制度建设。稽查局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组织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和稽查工作。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应急管理司推进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处置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等。

(二)卫计委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拟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评估和交流,对食品新工艺进行安全性审查,认定食品安全检验检疫机构的资质以及拟定相关规则。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负责“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技术支撑任务。

(三)农业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指导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进行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认证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指导农产品安全监管。

以上是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体系的简介,可以称为“三位一体”的监管制度。[2]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为龙头,协同卫计委、农业部对食品安全进行联合监管。虽然监管机构体制已经有了重大的改观,但是,一些问题依然存在。

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不足

1.“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还有待实践检验。

2.没有实现对食品安全从加工到上市再到流向餐桌全部过程的无缝监管。当前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仅仅是统一了生产和流通的环节,没有涉及到食品安全监管标准、食品安全的行政许可、进出口食品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以及食品链的源头管理的问题。政府主导的食品安全单一监管体制的不足。食品安全问题涉及面广,政府不可能面面俱到。而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没有把社会力量很好的利用起来,监管体制过于单一,食品安全问题过分依赖政府部门的监督。一边是消费者在面对食品安全问题的侵害时维权难、举证难,另一边是政府部门希望了解到更多食品安全总体形势及状况;政府部门与消费者没有很好的结合在一起。

(二)对现有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体系的建议

1.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一体化全程监督。食品安全监管不仅要从监管制度和模式上实现“从农田到餐桌”上的一体化监管,而且要着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化的食品溯源电子系统,使消费者消费时就能够了解到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的各个环节历程。

2.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透明度,食品安全监管透明度的提高可以显著提高食品安全事件中监督、执法部门监管的有效性,增加食品安全监管中公众的参与度。

3.完善风险预警机制。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的完善可以使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在面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应急处理能力。增加食品安全监督机制中社会的参与度。建立行业监管协会,消费者监管协会等社会团体或半民间半政府部门,可以有效增加社会大众的参与度,减少社会大众的心理疑虑。同时,也减少政府部门的工作强度,使政府部门能够集中更大的精力处理核心事件。

[参考文献]

[1]苏蒲霞.中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比较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6.

[2]刘录民.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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