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农业部和国家卫计委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强调豆芽的生产和经营者不得在豆芽中添加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成分,如有违反,将交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农业部门处理。
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等部门的通知规定,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被作为低毒农药登记管理,并且限定了使用范围。在这个可以使用的范围中,并不包含豆芽生产。目前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上述物质的安全性尚无结论。为确保豆芽食用安全,三部门申明,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这也意味着对于“无根剂”,我国现在明确说“不”。
(资料来源:《现代快报》)
海南:举报使用违禁农药最高可奖50万元
从海南省食药监总局获悉,消费者发现种植蔬菜水果时使用禁用农药等行为,可拨打12331举报,最高可获得50万元奖励。
作为全国冬季蔬菜、水果的生产基地,海南省对在种植蔬菜水果时使用禁用农药行为实行严格管理。通过地方立法,禁用农药种类在国家禁用24种的基础上又增加了32种。经过多年整治,海南省农药经营单位从2123家减少到1345家,减少了778家,其中批发企业由230多家减少到3家,上架销售的农药产品从2万余种减少到6000余种,《海南省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办法》鼓励公众举报种植蔬菜水果时使用禁用的56种农药行为,举报线索一旦查实,将给予奖励。
(资料来源:《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