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交往理论视角下全球伦理的建构

2015-08-15 00:53王青耀
关键词:伦理马克思建构

路 璐,王青耀

(西安理工大学,陕西 西安 710048)

随着资本主义对世界市场的开拓,人类交往趋于广泛化、密切化。信息革命与知识经济推动着全球意识的传播,世界越来越成为一个整体。但与此同时,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在全球范围内的普遍交往又导致了诸多世界性问题的出现。虽然经济与金融危机、气候与生态恶化、能源与人口问题、战争与种族冲突频繁地发生,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主题。和平世界的建构需要一种全球性的伦理导向。全球伦理通过在跨文化、多样化的国家、民族、宗教间寻求基本伦理价值的共通点,提炼出不同民族基本生活原则的共同伦理规范,达成共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交往理论。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发展遵循的基本规律是社会历史的世界化,交往是形成世界历史的根本力量。人类处在“交往共同体”中,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离不开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在某种意义上,全球伦理可以说是全球共同体中任一主体进行交流、对话和交往的有力载体。

一、全球伦理的建构初衷和关切点

Weltethos(译为全球伦理、普世伦理、世界伦理等)构想由德国神学家孔汉思于上世纪90年代初创造并提出。1993年9月,芝加哥宗教会议宣读的《走向全球伦理宣言》标志着关于全球伦理奠基性文献的形成。1996年3月,维也纳会议发布了全球伦理构想的标准。所谓全球伦理,“指的是对于现存的具有约束性的价值观、不可取消的标准和个人基本态度的一种基本共识”[1](P136)。全球伦理构想是基于世界性的宗教文化和解与对话,以达到超越分歧、和平与合作的目的。孔汉思曾多次强调,全球伦理“尊重由宗教或哲学方式奠基的道德文化的多样性并且绝不压制那些善意的拥有不同见解的人们。它的根基是不同民族的古老智慧和基本生活原则”[1](P11)。全球伦理并不是普世意识形态,它渴望建立的是一种理性基础共识,呼吁地球上所有主体共同承担对于人类和社会的责任,全球伦理对于人类作为同一整体的生存与发展具有广泛的约束和引导作用。全球伦理的两个基本原则,即人性原则“每个人都应得到人性的对待,而不应受到非人道的待遇”和推己及人原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都围绕“人”而展开。根据马克思的理论,个体间的交往活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前提与基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离不开人与人之间的密切交往。人既是交往理论的基本因素,也是全球伦理原则的关切基点。人在交往过程中彼此之间的关系以及“交往共同体”本身需要全球伦理平等、公正的维护。但是,全球伦理囊括的领域是有限的,“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具有阶级性、政治性的人类生存延续和人际关系领域,我们应实事求是地承认客观存在着某些由人类生理属性和自然进化规律决定的人类共有的需要以及与此形成的相通规则”[2](P8)。

二、马克思交往理论的当代价值

马克思最早提出交换、交往异化等概念是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他尝试从异化劳动角度揭示交往关系。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使用Verkehr 一词表达交往的概念,这一词语不仅指交往、交通、交际,还具有贸易、流通、交换等意义。在1846年12月28日给巴·瓦·安年柯夫的信里,马克思从生产、交换、消费相关联的角度阐释了生产力与交往之间的关系。交往概念被明确为“人们在他们的交往(commerce)方式不再适合于既得的生产力时,就不得不改变他们继承下来的一切社会形式。——我在这里使用《commerce》一词是就它的最广泛的意义而言,就像在德文中使用《verkehr》一词那样”[3](P321-322)。这里所指的交往包括各种特权、行会、公会的各种制度,中世纪的全部规则,唯一适合既得生产力以及产生这些制度所必要的社会关系。由此可知,交往范畴涵盖广泛的社会关系。

马克思认为,人作为交往的主体是通过劳动而生成的。人的生存与发展建立在与他人进行交往的基础上,始终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社会——无论其形式如何,都是人们相互交往的产物。人们在物质生产活动中的交往,形成了社会、民族、国家等共同体。交往使得共同体之间相互关联、相互牵制,同样,共同体也依赖交往寻求发展。马克思认为,各民族由于生产方式的日益完善,分工在交往中自然消灭,相互影响的活动范围不断扩大,从而使得各民族告别原始封闭状态的历史,转向共同发展的世界历史。人类历史的演进遵循地域史向世界史转变的恒久规律,交往具有世界性。

首先,交往是谋求自身发展的必要途径。不同的主体要处理好彼此间的关系、谋求发展,就必须通过相互交往和学习来确立适应自身的发展道路和模式。按马克思的理论,个体的发展取决于与其进行直接或间接交往的其他所有人的发展。个体生存的孤立性和局限性只有通过交往才能打破。人类在交往过程中形成共同体,以群体力量弥补个体力量的不足。其次,和平、发展的时代主流呼唤交流与对话。尽管全球范围内局部战争不断爆发,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主题。交往的形式由对抗走向对话是未来趋势。世界性的交往在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领域全面展开。在交往的发展过程中,各交往主体原有的交往规范不断碰撞、冲突,整合了全球社会共同遵循的交往规范。在全球化过程中,交往活动日益规范化、合法化、稳定化的发展是全球社会保持和平稳定的质的标志之一。最后,全球性问题需要通过交往共同解决。全球性问题和危机对全球多极主体的共同利益,甚至人类社会共同生存的基础都形成了威胁。全球性危机需要依靠“交往共同体”的力量来解决。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说过“凡事都有规矩”。按照马克思的理论,道德和正义是民族交往的准则。全球伦理作为基本共识,不仅是所谓的“底线伦理”,还是可遵循的价值标准。

三、马克思交往理论视野下的全球伦理

交往是人类进行物质资料生产的前提,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提升不断影响着交往的广度和深度。交往伴随人类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活动的频繁日益扩大到世界范围,原始的地域局限转变为更加开放自由的社会状态,整个世界被联系在一起,历史成为世界历史。原有的地方性和民族性的闭关自守、自给自足的状态,逐渐被各民族间多维度的交往所替代,民族间依赖的增强使其告别了片面性和局限性。当世界交往进入全球化时代,相互依存、相互牵制、相互影响成为人类的基本生存方式。全球化更加需要统一的价值规范来制衡与协调,这也是全球伦理建构的现实意义。

1.世界性的交往需要全球伦理

世界性的交往将各国卷入日益激烈的普遍竞争中,世界性交往的普遍化趋势与交往实践中爆发的冲突与矛盾,使得和平交往的重要性凸显出来。按照罗马俱乐部的观点,全球性问题主要集中在人口、粮食、工业化、污染、资源等方面。全球性问题的解决需要各国间增进理解、加强对话,在求同存异中相互容纳。此外,当传统伦理逐渐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时,全球伦理的构想反映了人们为了寻求新的全球秩序和应对各种现实危机所做出的努力,是一种全新的思路。

战争是交往的形式之一,战争中涉及的相关伦理问题,如生命伦理、人道主义原则、生化武器应用等,需要全球伦理的基本向导和维护。孔汉思的全球伦理构想的基础是世界各大宗教间的和平与对话。所有宗教都关注相似的人类根本问题,如生命、爱、赎罪、永恒等,其中人性是每一宗教的最低要求。全球伦理有关人性的四条律令的第一条“不可杀人”,就是说对生命应保有敬畏之情,不可用暴力手段伤害他人,并提倡采用非暴力的和平方法来解决争端。1950年生效的《日内瓦公约》是约束战争和冲突双方行为规范的国际人道主义法律文件,其中确定了国际法中人道主义的标准。如此看来,世界伦理的原则符合国际法的规范和实践要求。

网络交往的全球化同样需要全球伦理的约束和指导。网络改变了传统的交往方式,网络交往促进交往规范的个性化和自由化。网络交往具有虚拟性、自由性、平等性的特点,在网络空间的交往过程中,人们也要共同遵守一定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如诚信、守实、自律等。全球伦理四条律令中的“不可说谎”,就是说要遵重事实,诚信交往。诚信是基础性的伦理要求,网络传媒应该客观公正,不能利用权力歪曲事实,操纵公众舆论。

2.全球伦理的局限性与可实现性

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提出“生活世界”的概念,承认人们之间存在共同的信念、价值规范,实质上是超越阶级社会的普遍价值规范。马克思认为,在阶级社会中,普遍的、超阶级的价值规范是不存在的。似乎哈贝马斯的理论更符合全球伦理建构的初衷,而根据马克思的理论,要建立全球伦理前提必须是共产主义的实现。那么按照马克思的理论,在现阶段,全球伦理的建构是可能的吗?哈贝马斯所指的交往,主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语言交往。交往的目的是在人们相互理解的基础上,达到以共同意志为基础且行之有效的普世社会规范,引导整体社会交往行为更加合理。马克思的观点关注的是现实中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人的交往,而语言则是人们交往的产物。哈贝马斯注重话语共识促使形成世界公民意识和世界民主制度。马克思则希望通过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在全世界的成功,使人类获得解放并进入世界历史阶段,他指出交往不只是语言交往,还包括物质交往和更高层面的精神交往。马克思认为,生产力的发展和世界交往的进步不仅为个人全面发展创造条件,更是实现共产主义的前提。“共产主义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一下子’同时发生的行动,在经验上才是可能的,而这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为前提的”[4](P86)。共产主义产生的交往基础是由交往的世界性扩展引起的普遍交往,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全世界的和谐相处才能实现。只有在消灭了阶级对立并且在现实生活中超越了阶级对立的社会发展阶段,真正的人的道德才可能形成。所以,在现阶段全球伦理的完全建构仅可能是一种构想。按照马克思的理论,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消除了人与人之间的对立、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冲突,才能建构平等和谐的全球伦理。

但是,作为调节平衡的基础共识,全球伦理建构的现实意义并不能忽视。交往使各民族由孤立走向联系,由封闭走向开放。马克思的交往理论本质上是科学的社会发展理论,揭示的是社会存在和社会发展的历史根源。马克思的交往理论不仅指个人、民族、国家之间的交往,还指世界性的交往。人类社会作为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不应分割看待。人类社会有机体包括政治、经济、宗教、伦理、民族等诸多关系。人们要在这些关系中和谐交往,除了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的矛盾运动,还需要制度化、规范化的全球伦理的引导。全球伦理为人类的生存与和谐发展提供某些共同规则的引导和维护。作为交往的最高境界,和谐交往所指的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和谐共处。科技的进步使人类驾驭自然的能力大幅度提高,而生态恶化带来的苦果也时刻警醒人类,自然是人生存的基本条件。社会是人之间产生关联的载体,社会的和谐也是人类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不仅是交往准则,还符合人进行实践活动的需要。当前,国家间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社会的不平等、人与人之间的贫富分化十分严重,并通过反全球化运动揭示出来。要建立公正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在这一实践过程中,需要各民族国家、国际组织的协调合作。若全球伦理能够建立在唯物史观之上,则能够成为世界各国人民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理性引导。

[1][德]孔汉思.世界伦理手册[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

[2]郝立新.认识“普世价值”问题应注意区分几个层面[J].政治学研究,2008(6).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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