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探究

2015-08-28 05:09商圣坤
卷宗 2015年8期
关键词:法制化档案工作任务

商圣坤

摘 要:就当前我国的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而言,仍然不能够在适应市场经济的条件之下满足档案工作事业发展的新需求,因此,本文主要从我国目前的档案工作法制建设的现状出发.对如何提高档案工作的法制化建设进行深入的探究。

关键词:档案工作;法制化;问题;任务

依法保护、管理好档案工作,是各级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当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同时也对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本文对加强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的问题、对策、措施和任务探索如下:

1 当前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956年.经我国国务院正式发布.强调了我国档案工作管理工作的非常重要性.对我国档案工作的管理工作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自此.我国的档案工作就成为了不断向前发展的非常重要基础。按照国务院的有关法律规定.各个机关单位相继成立起了文书的立卷归档和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制度法规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我们又相继成立起了科技档案工作管理的制度档案工作管理工作经过恢复和整顿之后.工作的范围也将不断的增大.各种档案工作的管理措施将得到不断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成立.积极的推动我国档案工作事业的不断向前发展。同时,与建设的要求相比,当前我们还存在很大距离,面临着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社会档案工作法制意识淡薄。意识决定行动,档案工作法制意识在人们遵守和执行档案工作法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作用。建设需要得到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但由于档案工作工作不可能成为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档案工作部门不处于热线,往往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和支持,甚至档案工作部门自身也对档案工作行政执法存在认识上的偏差,致使档案工作行政执法“软弱无力”,不足以对违法者形成影响,更不可能真正制裁其违法行为。

(二)是档案工作收集不完整,移交不规范。档案工作法及其实施办法明确法律规定,“按照国家档案工作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法律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对国家法律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工作机构或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工作”。但实际工作中,这些法律条规并不能得到较好贯彻执行,常常会出现本应存档的档案工作不翼而飞或被擅自销毁的现象。一些部门、单位的基层工作人员包括领导缺乏根本的档案工作意识,把档案工作看作是私人财产,隐匿不交或者认为利用不方便,故不愿移交,以致不少宝贵档案工作未能及时进馆。且一些企事业单位大多没有规范建档,特别是转制破产小企业往往厂亡人散、人走档丢,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三)是档案工作法规体系尚待健全。近年来,我国的档案工作法规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重新修订了《档案法》,颁布了《档案法实施办法》,此外,各級地方档案事业管理部门也纷纷出台了地方性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这些法规为解决新时期档案工作遇到的新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与档案工作法制化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现有的档案工作法津法规缺乏系统性、可操作性以及执法严密性,远远不能适应建设的需要。

(四)是档案工作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建设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专职档案工作行政执法人员队伍,是推进建设的组织保证。而目前受种种因素制约,各地档案工作行政执法机构不健全,没有执法机构,缺乏执法主体的现象非常普遍,许多市、县的档案工作管理部门只有几个人甚至一个人,业务指导与行政执法合二为一,没有专门的执法机构,建设很难进一步落实。此外,档案工作行政人员的法制业务素质、行政执法理念也都远远不能适应建设的需要。

2 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档案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档案工作法制意识。在档案工作至今尚未得到普遍重视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及档案工作部门要善于查找合理定位,认真做好法制宣传教育,面向社会,突出重点,与普法教育相结合、与宣传档案工作相结合、与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相结合,提高全社会的档案工作法制意识。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介和舆论工具,进一步宣传档案工作法律法规,通过实列汇编、声像、照片征集等档案工作服务主动开展社会宣传,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宣传效果,增强档案工作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法制观念,树立档案工作部门在社会中的新形象,提高档案工作法制建设的权威性。

(二)加强调查研究,成立和完善档案工作法制体系。要针对现有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实施中暴露出的各种问题和矛盾,认真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继续加强档案的立法工作,逐步成立严密完善的档案工作法规体系,确保档案工作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各级档案工作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档案工作管理制度,认真总结个案纠纷中发现的管理紕漏和欠缺之处,剖析原因,找准对策,弥补缺漏,避免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

(三)加快档案工作服务社会化建设步伐,提升档案工作信息化水平。档案工作生命力的所在就是利用,档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必须是档案的利用工作。要深层次开发档案工作信息,提高馆藏资源的利用率,吸引更多的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走近档案工作,熟悉档案工作,提高档案馆的公共服务能力。要进一步加快档案工作信息化建设,提升档案工作的科技含量,探索利用网络平台,整合档案工作信息资源,努力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

3 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的任务

1、在档案工作的立法方面

(1)我们要树立起现代的档案工作立法观念.对立法的任务和最终的目的要明确,档案工作的立法是为了档案工作事业以及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而服务的。我们应该加强全面的调查管理,在档案工作的立法之前我们要做好相关的调查和研究.从而保证立法的质量:在档案工作的立法之后我们要做好对社会的调查工作.从而为档案工作立法的审查和修改做准备。

(2)成立档案工作的立法制度要遵循民主制,在档案工作的立法过程当中.我们要坚持民主的协商.通过多方面的协调之后.赋予相关人员参与调查研究和自主表达意愿的各项权利。

(3)对相关立法人员的素质进行提高.对立法人员的相关业务技术进行培训.同时要鼓励公众积极的参加。

(4)对档案工作的立法中调查和研究的工作要加强.从而确保档案工作立法的质量可靠性和其切实可行性。

(5)制定出与之相应的配套的规章制度.促使执法水平与执法力度的提高。

(6)对于档案工作法规的审查撤销组织与其相应制度的建设要加强。对于那些发挥的效率不明显并且在立法之后没有发挥法律效力的一些条款给予及时的撤销。

2、在档案工作的执法方面

(1)对档案工作管理工作中相关的执法人员在业务培训以及道德教育方面的培训要加强,使得档案工作执法的整个团队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得到有效的提高 相关的执法人员要敢于和善于执法.但是不能滥用执法权力.在档案工作的执法手段中我们要有效的运用行政处罚的权力。

(2)要对执法的机制进行完善,严格的按照法律所法律规定的权限,使得行政执法遵循合理化和合法化的原则。

总之.我们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主导思想.通过理论联系实际.采用科学合理的研究方法.从我国档案工作管理工作的实际出发.不断的总结经验教训.充分的发挥创新的意识.为我国档案工作的法制化建设能够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做出贡献.从而使得我国档案工作事业能够更好的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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