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选项让监督更给力

2015-09-10 07:22林永胜
上海人大月刊 2015年3期
关键词:执法检查议题人大常委会

林永胜

2月2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主任会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依法加强监督,将改进监督工作方式贯穿于人大监督工作全过程;聚焦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围绕这一总体要求,201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体现出四个方面的鲜明特点。

在议题和项目确定上真正做到“少而精,深而实”

确定监督议题是常委会实施监督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把握监督方向,提高监督实效的首要环节。但在监督议题的确定上,一直存在难点。比如,在议题数量的增减上,还存在每年安排的监督议题偏多的问题,结果导致重点不突出,在推进过程中往往难以深入。在监督形式的选择上,由于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相对比较复杂的原因,往往专项监督偏多,而执法检查议题明显偏少。在监督项目的确定上,既要做到与全市大局紧密契合,确保围绕大局不偏向,又要做到切口要小,操作性强,需要不断地统筹和协调。

为确定好常委会2015年度监督议题,市人大相关工作部门从去年10月中旬开始启动监督工作计划编制工作,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精心制定了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督议题选取的基本原则,做到从源头上把好“关口”。为使监督议题真正能够聚焦重点,常委会办公厅在本市主要新闻媒体,并首次在“上海发布”平台上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督议题建议;通过代表网和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征求监督议题建议;向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函,征询监督议题建议。共收集监督议题54条,内容涉及政府职能转变、自贸试验区建设、城市安全、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等。市人大信访办提出了对政府部门的诚信建设,司法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等重大事项的改革进展,城市治理顽症工作推进和落实三方面开展监督工作的建议。常委会办公厅及时将这些建议提交给各委员会,作为酝酿监督议题的重要参考,并加强了与各委员会的沟通。经过几番酝酿,2015年常委会将对本市司法改革试点、促进商业转型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市级财政高等教育投入与经费监督管理等开展专项监督,项目数与去年相比减少了30%。同时,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的力度和密度,将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食品安全法》、《出境入境管理法》、《安全生产条例》、《城乡规划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项目数与去年相比增加了150%。无论是从监督项目的数量上,还是监督议题的内容上,做到了“少而精,深而实”,同时也为回应社会关切,增加监督项目预留了空间。

注重跟踪问效,确保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真正“落地”

后端不重,历来是个老话题。为做好常委会会议审议,市人大有关委员会前期深入组织调研,有的还要在会前组织专题培训。在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精心准备,尽心尽责。常委会会议审议之后,审议意见经过整理通过常委会办公厅发函至市人民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或者市人民检察院,三个月后提交审议意见复函,至于意见整改得如何,往往缺少有效跟踪问效,确有“虎头蛇尾”之感,也影响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在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中,专门提出了要“进一步规范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形成和办理,提高审议意见督办力度”的措施,在原有程序的基础上,改进和增加了两个环节:一是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经专门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讨论后提请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再由常委会办公厅按程序办文转交市人民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或者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二是市人民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或者市人民检察院三个月内提交审议意见复函后,在一年内还要提出整改情况的报告并提交常委会书面审议。从而打造成一个“闭环”,让后端更重,整改落地。

在提高专题询问的针对性、互动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

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市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和城市管理顽症治理情况开展了两场专题询问。与以往开展的专题询问相比,有许多创新之处。比如,对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专题询问,首次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征集询问题目,使询问的问题更能反映常委会组成人员关注的内容,聚焦度更高。再如,对本市城市管理顽症治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为使专题询问更有针对性,市人大城建环保委经过近半年时间的深入调研,全面了解了市民群众关于城市管理顽症的意见,并深入一线实地明察暗访,汇编了调研发现的20个既反映成绩和经验也暴露问题和困难的案例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参阅。

随着专题询问越来越被用作人大监督的“常规武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有的提出,“要进一步提高询问的质量,防止过于温柔与和气”。还有的提出,“在组织方式上要有所改进,不要有过多的‘组织痕迹’,更要避免出现沟通‘过于充分’的现象”。

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2015年,常委会将在延续以往好的做法的同时,进一步健全专题询问的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以提高专题询问的针对性、互动性和有效性。在提高针对性上,确实选择那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问题最为突出的重点问题来展开,今年将焦点聚焦到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和老年人权益保障上,真正回应好社会关切和聚焦到重大民生项目上来。在提高互动性上,将探索和完善边审议边询问的机制,使得询问环节更加充实,监督更加有效。在提高有效性上,要把问题问深、问透,做到问有力度、答有诚意,防止“不痛不痒”、“大而化之”。

让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更加公开透明

在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公开透明方面,常委会领导历来高度重视,每年都有实际举措。比如,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过程中,邀请提过相关议案和书面意见的人大代表、相关行业领域的人大代表全程参与;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在“暗访”过程中,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和有关的媒体记者参加;2014年9月,在对本市城市管理顽症治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时,首次尝试通过上海广播电台同步直播,扩大了询问的社会影响力。

值得肯定的是,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或组织监督调研时,邀请相关代表全程参加,充分吸纳代表的意见建议,发挥代表在监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在常委会会议审议时,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公民进行旁听等等,这些已成为“常态”,但对照《监督法》第七条的要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向社会公开”确实还有提升空间。

为进一步让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更加公开透明,使常委会履职始终置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中,进一步明确了三条措施:一是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调研报告、审议意见及其复函以及对复函的评价意见等都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常委会会议审议均通过代表网进行视频直播,向代表公开。三是有公民参加旁听的常委会会议,通过网络图文直播、视频直播或广播直播、电视录播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通过这些手段和方式,既可扩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影响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同时也是对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倒逼”,更能促进监督工作实效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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