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扔踩踏快件最高拟罚5万

2015-09-10 07:22
民生周刊 2015年22期
关键词:情节严重责令快件

11月16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从企业管理、用户隐私保护等方面,对快递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规范。

根据条例,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非法出售或者泄露快遞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作业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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