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监管规则重点是信息披露

2015-09-10 07:22邓建鹏
民生周刊 2015年22期
关键词:银监会章程网贷

邓建鹏

不少P2P平台之所以能够运作下去,就是因为没有规则强制它披露借款人信息,它的运作行为没有放在阳光下,完全是内部运作。信息披露规则是监管规则里的当务之急、重中之重。

P2P网贷行业,从2007年开始到今年10月,累计成交额已经突破一万亿元,P2P网贷数量高达3300多家。P2P网贷在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成为一个非常大的领域,深受投资者和网民关注,值得我们研究。

P2P网贷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风险也非常大,截至今年3月底,出现问题的高达976家,79.1%已经跑路。这个行业非常火爆,同时也暗流涌动。

事实上,P2P网贷是与中国现行的《刑法》、《证券法》等法律有一定抵触的。互联网金融为中国金融业的改革带来巨大动力,甚至可能超过英美等金融业发达的国家,它是一股潮流,势不可挡。

党中央和国务院多次强调,要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从中央文件和整个行业的发展趋势来看,我们必须推动立法,因为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都是在非互联网金融,尤其是在非移动互联网金融时代设立的,这就使得现在行业具有违法性,所以应该及时调整相关法律。

7月16日,央行等十部委发布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由银监会作为P2P网贷的监管机构。虽然有报道称今年年底可能会出台监管细则,但到现在细则还没有风声。现在,全国已经有1000家左右的问题平台出现,占所有P2P平台的1/3,这个数额非常高。未来一到两年,可能还会有将近千家P2P平台倒掉。每家P2P平台出问题,都会导致投资人血本无归,损失惨重。所以,监管细则尽快出台非常重要。

应该从哪几方面推动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行业健康和规范发展?我有几个建议供参考。

第一,监管部门如银监会,应及时推动各个地方的网贷行业协会或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制定章程。章程必须有一定强制约束力,行业协会和机构必须受到章程约束,如果违背章程,应该受到处罚。

第二,监管规则的重点应放在信息监管上。有不少P2P公司现在虽然没什么问题,其实在过去的一年或更长时间里一直在亏。之所以能够运作下去,就是因为没有规则强制它披露借款人信息,它的运作行为没有放在阳光下,完全是内部运作。所以,信息披露规则,是监管规则里的当务之急、重中之重。

第三,银监会作为监管机构有其苦衷,银监会很大一部分职责是监管银行而不是网贷,面对3000多家P2P平臺,抽调人力物力监管,对其非常困难。我认为,银监会可以把一些监管功能外包。比如找一些大数据公司,把监管服务外包,这在中国已有先例,食药监总局就已经在把一些工作外包。

包括P2P网贷在内的互联网金融,给中国百姓带来了非常大的优惠。但行业风险也很明显,希望不管是立法机构还是监管机构,未来应共同推动其健康发展。

(本刊记者刘燕交根据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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