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观点

2015-09-10 07:22
民生周刊 2015年10期
关键词:当事立遗嘱医患

@天文地利:这怎么可能诈到医院和医生呢?这是病人的一厢情愿,君不见医院术前送达的病危通知么?君不见手术前家属签字么?不签字会手术么?

@山高人为峰35649:有一个很残酷的真相:当一个患者躺在手术台上,未必所有身边的亲朋希望你活下来,但是,给你主刀的医生,绝对地、确定无疑地、百分百地,强烈地希望你能活下來!

@龙宝爸爸2015:我在想这是不是故意掉出来的,好让医生看见了好好地给他治病!

@Jun1971abc:其实这个病人身体上的病可能不是太大,但心理上的疾病可能更大,当事医生最好的办法是不要曝光这份遗书,而是做好手术后,把它私下交给患者,让他认识到错误。不过我是当事医生可能也做不到这样,只能尽力了。

@雪原行松:医生可以医病,可以救命,但医不了道德。这个患者好厉害,死前立遗嘱分配国家资产,分配社会公德。问律师,这行为属于敲诈罪吗?

@美女的爸14326:真是“一颗红心,两手准备”啊!也折射出当代社会医患关系的紧张!

@xafkat:我觉得这就是人性的问题,首先是缺乏对他人的基本信任,其次是自私的心态在作祟,我想问,如果手术很成功,你给医院30万吗?

@大胆说两句:当你真正从事了医务工作,你会懂得,没有哪个医生护士愿意看到病人死去!撇开所谓的职业道德,就算是为了避免医疗纠纷也会全心全意去救治患者。

@南方一剑:医生不是万能的,有时候不是不想救,只是确实很难。你以为,医生看到病人死去,会一点想法都没有吗?怎么就没看到医生的压力,真是心寒。

@总有一个他:我觉得医疗责任这件事,就应该医生上定额的保险,就像车辆上路必须要上交强险一样。有责任事故,由相关部门认定责任后,就由保险公司赔。这样,谁也闹不出什么来,医患关系自然就好了。

@追忆:如果因为一个小手术就要了命,叫医院赔偿又有什么错?患者也是防患于未然。

@天使宝贝:看到这样的患者,我也是醉了。终于明白为什么鲁迅先生当年要弃医从文了,因为无论哪个时代,都会有那么一拨人需要治的不是身体的病,而是心里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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