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辙《诗集传》并非“不采《诗序》续申之辞”

2015-09-29 03:38程建王宏蕊
文艺评论 2015年8期
关键词:毛氏小序诗序

程建 王宏蕊

苏辙《诗集传》并非“不采《诗序》续申之辞”

程建 王宏蕊

在宋代《诗经》学中,苏辙的《诗集传》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它以解《诗》止取《小序》首句(以下简称“前序”)著称,南宋晁公武即称“其说以《毛诗序》为卫宏作,非孔氏之旧,止存其首一言,余皆删去”①,陈振孙亦称其“于《序》序止存其首一言,余皆刪去”②,今人张启成也说“苏辙的《诗集传》由于接受了成伯玙《毛序》子夏所作的影响,故《毛序》只录其首句,他认为今传之《毛序》是东汉卫宏的‘集录’,这样就比成伯玙走得更远了”③。但说苏辙的《诗集传》“于《序》止存其首一言”,指的是它的体例,而不是它的内容。有学者仅凭苏辙《诗集传》于篇首止存《诗序》首一言的体例,断言它不采“《小序》续申之辞”(以下简称“后序”)。《四库总目》所云“辙自序又曰‘独采其可者见于今传,其尤不可者皆明著其失’,则辙于毛氏之学亦不激不随,务持其平者。而朱翌猗《觉竂杂记》乃曰‘苏子由解《诗》不用《诗序》’,亦未识辙之本志矣”④之朱翌猗,说“苏辙不采《诗序》续申之辞”⑤的洪湛侯,都持有此种观点。也有学者即便意识到苏辙的《诗集传》兼采“后序”,如“苏辙在《诗集传》中虽然略去《小序》以下余文而不观,但他对这些余文的批驳并不像人们所说的‘尽去’而不谈,而是部分舍弃,部分保留,采取的是‘独采其可者见于今传,其尤不可者皆明著其失’的态度”⑥,如“在《诗集传》中,苏辙不仅采用《小序》首句,对后序并没有全盘否定,而是引用其中‘可者’见于今传”⑦,但是为了突出苏辙《诗集传》对《诗经》学的贡献,仍然重点研究苏辙《诗集传》的只取“前序”。这种为呈现宋代《诗》学中“废《序》言《诗》”之发展脉络,而“拔高”个别《诗》学论著的做法,属于学术研究中的“人为设定”,是不可取的。为了彻底消除“苏辙《诗集传》不采‘后序’”说负面影响,有必要对苏辙《诗集传》采、驳“后序”加以研究。

一、苏辙对《诗序》作者的认定

《诗序》详略不同,显非一人所作。对《诗序》的作者,众说纷纭:《后汉书·儒林传》云“(卫)宏从曼卿受学,因作《毛诗序》,善得风雅之旨,于今传于世”⑧,以《诗序》由卫宏作;“沈重云:‘案郑《诗谱》意,《大序》是子夏作,《小序》是子夏、毛公合作。卜商意有不尽,毛更足成之’”⑨,以《大序》由子夏作,《小序》由子夏、毛公合作;《隋书·经籍志》云“先儒相承,谓之《毛诗序》,子夏所创,毛公及敬仲又加润益”⑩,以《诗序》由子夏、毛公、卫宏合作;成伯玙《毛诗指说》云“其余众篇之《小序》,子夏唯裁初句耳,至‘也’字而止。‘《葛覃》,后妃之本也’、‘《鸿雁》,美宣王也’如此之类是也。其下皆大毛公自以诗中之意而系其词”⑪,以“前序”由子夏裁定,“后序”由大毛公作;程颐《诗解》云“史氏得《诗》,必载其事,然后其义可知,今《小序》之首是也。其下则说《诗》者之辞也”⑫,以“前序”由史氏作,“后序”由经师作;王安石《诗义》云“方其作时,无义以示后世,则虽孔子亦不可得而知,况子夏乎哉”⑬,以《诗序》由诗人自作。

以上说法不无道理,但《诗序》作者仍无定论。苏辙认为,“前序”出自孔门,“今《毛诗》之叙何其详之甚也!世传以为出于子夏,予窃疑之。子夏尝言《诗》于仲尼,仲尼称之,故后世之为《诗》者附之,要之,岂必子夏为之?其亦出于孔子或孔子弟子之知《诗》者欤?然其诚出于孔氏也,则不若是详也”⑭(卷一),“后序”“皆毛公之学,而卫宏之所集录”(卷一)。可见,在“前序”、“后序”作者上,苏辙只给出了大致的范围。因此,苏辙于《邶风·旄丘》解,称“前序”为“孔氏之叙”、“后序”为“毛氏之叙”、“《毛诗》之序”,“孔氏之叙《诗》也,自成一书,故《式微》、《旄丘》之叙相因之辞也。而毛氏之叙《旄丘》则又曰‘狄人迫逐黎侯,黎侯寓于卫,卫不能修方伯连率之职,黎之臣子以责于卫’,其言与前相复,非一人之辞明矣”(卷二);于《周颂·丝衣》解,又称“前序”为“子夏之言”、“后序”为“毛氏之序”,“毛氏之序称髙子之言曰:‘零星之尸也。’《丝衣》本宗庙之诗,其称零星既已失之,然又有以知毛氏杂取众说以解经,非皆子夏之言,凡类此耳”(卷十八);于《邶风·柏舟》解,称“后序”为“《毛诗》之叙”,“《毛诗》之叙曰:‘此卫顷公之诗也。’变风之作而至于汉,其间远矣。儒者之传《诗》容有不知其世者矣,然犹欲必知焉,故从而加之。其出于毛氏者,其传之也;其出于郑氏者,其意之也。传之,犹可信也;意之,疏矣。是以独载毛氏之说,不敢传疑也”(卷二)。而郝桂敏说“苏辙认为《小序》首句作者,既有孔子,又有子夏,后序作者有毛公,有高子,有郑玄”⑦,也正是这个意思。

苏辙对“前序”、“后序”作者的认定,决定了他对“前序”、“后序”的态度。苏辙对“前序”大体上肯定,这有《诗集传》只存“前序”的凡例为证,学者对此并有异议。苏辙对“前序”大体上肯定,不等于他对“前序”全部认同。他对部分“前序”提出了质疑,甚至做出了修改。如,《駉》、《有駜》、《泮水》、《閟宫》四诗《序》皆一言,即只有“前序”。苏辙却说“《毛诗》之序曰:‘《駉》,颂僖公也’,‘《有駜》,颂僖公君臣之有道也’,‘《泮水》,颂僖公能修泮宫也’,‘《閟宫》,颂僖公能复周公之宇也’。夫此诗所谓‘居常与许,复周公之宇’者,人之所以愿之而其实则未能也,而遂以为颂其能复周公之宇,是以知三诗之序皆后世之所增,而《駉》之序则孔氏之旧也”(卷十九),主张将《駉》以外三《诗》之《序》改为“颂僖公也”;苏辙将《邶风·河广》《序》“宋襄公母归于卫,思而不止,故作是诗也”改为“宋襄公母作也”(卷三),后注以“宋襄公之夫人、卫文公之妹也,生襄公而出,思之而义不得往,故作此诗以自解”(卷三);于《王风·葛纍》“前序”“王族刺平王也”后,注以“或曰刺桓王”(卷四);于《大雅·抑》“前序”“《抑》,武公刺厉王,亦以自警也”后,注以“宣王十六年,卫武公即位,年九十有五,而作此诗,盖追刺厉王,以自警也”(卷十七);于《秦风·终南》“前序”后,注以“此诗美襄公耳!未见所以为戒者,岂以‘寿考不忘’为戒之欤”(卷六)。当然,类似的例子并不多。总体上看,苏辙对“前序”是肯定多,而否定少。

二、《诗集传》对“后序”的舍弃

学者之所以怀疑“后序”,必欲删之而后快,是因为部分“后序”本有问题。如,《小雅·绵蛮》“后序”之“不肯饮食教载之”,只是对诗文“饮之食之,教之诲之,命彼后车,谓之载之”的简单改编;《小雅·甫田》“后序”之“言矜寡不能自存焉”,针对“彼有遗秉,此有滞穗,伊寡妇之利”而言,没有对全诗做出概况;《周南·卷耳》“后序”之(后妃)“又当辅佐君子求贤审官”,竟然鼓励后妃干政,“后妃但主内事,所职阴教,善不出闺壶之中,业不过笾馈之事,何得知天下之贤而思进之乎”⑮,显然不合义理;《周南·麟之趾》“后序”之“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表达不合语言惯例,“‘麟趾之时’,不成辞。麟趾言之时,谬矣”⑮;等等。

大体而言,苏辙对“后序”持否定态度,这由他所说(《诗序》)“诚出于孔氏也,则不若是详矣”(卷十四),“今者亡者六焉,诗之叙未尝详也。《诗》之亡者,经师不得见矣,虽欲详之而无由其存者将以解之,故从而附益之,以自信其说,是以其言时有反覆烦重,类非一人之词”(卷一),“东汉《儒林传》曰‘卫宏从谢曼卿受学,作《毛诗叙》,善得风雅之旨,至今传于世’,隋《经籍志》曰‘先儒相承,谓《毛诗叙》子夏所创,毛公及卫敬仲又加润益’,古说本如此”(卷一),以及《诗集传》于篇首不存“后序”的凡例,可以看出。

在解《诗》过程中,苏辙对相当数量的“后序”做了辩驳。或驳“后序”全部内容,如他解《周颂·酌》之“文王有铄之师而不用,退自循养,与时皆晦。晦而益明,其后既纯光矣,则天下无不助之者。文王于是遂宠受之,跷然起而王之。夫文王既造其始矣,故其后有嗣之者。武王之兴也,实维文王之事,信为之师。夫方其不可而晦,见其可而王之,此所以为《酌》也。而《毛诗》之叙曰:‘能酌先祖之道,以养天下。’则是诗之所不言也”(卷十八),是对“后序”“能酌先王之道,以养天下”全部内容的批驳。或驳“后序”部分内容,如他解《召南·鹊巢》之“《毛诗》之叙以鸠为鳲鸠,言夫人如鳲鸠之均一,乃可以配焉。说虽无害,而鸠非鳲鸠也”(卷一),是对“后序”“国君积行累功,以致爵位,夫人起家而居有之,德如鸤鸠,乃可以配焉”中“德如鸤鸠”部分内容的批驳。

苏辙《诗集传》不采“后序”,与它批驳“后序”,不是同一概念,前者包含了后者。《诗集传》不采“后序”有五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明辨“后序”之失。如于《魏风·十亩之间》“前序”后,注以“《毛诗》之叙曰‘其国削小,民无所居’,夫国削则民逝矣,未有地亡而民存者也,且虽小国,岂有一夫十亩而尚可以为民者哉”(卷五),以反问的形式对“后序”进行批驳;于“《陈风·墓门》解”,说“佗之不良,国人莫不知之者,知而不之去,昔者谁为此乎?盖归咎桓公也。然毛氏不知墓门之为桓公而以为陈佗,故以斧、鸮皆为佗之师傅也。予之所美,谓君也”(),对“后序”所言讽刺对象进行了批驳;于“魏谱解”,说“然毛氏之叙魏诗则曰:‘魏地狭隘,其民机巧趋利,其君俭啬褊急,国迫而数侵削,役乎大国,民无所居。’盖犹以为故魏诗,而不知其为晋诗也”(卷五),对“后序”所言时世进行了批驳。第二种形式,采“后序”部分内容,而弃其余。如解《邶风·柏舟》之“《毛诗》之叙曰此卫顷公之诗也”,采《小序》“言仁而不遇也。卫顷公之时,仁人不遇,小人在侧”所言时世,而弃其余。第三种形式,不明辨”后序“之失,说《诗》却不同。如《周南·桃夭》“后序”云“不嫉妒,则男女以正,婚姻以时,国无鳏民也”,以此诗讲婚姻以时,苏辙却说“夭夭,少壮也。灼灼,盛也。妇人甚少而盛,不以色骄其君子,而以宜其室家,此后妃之徳所致也”(卷一),以此诗讲妇人不以色骄夫;《小雅·渐渐之石》“后序”以此诗讲东征之苦,“戎狄叛之,荆舒不至,乃命将率东征,役久,病在外,故作是诗也”,苏辙以此诗刺武力远征,“幽王之乱,下国背叛。王将以力征服之而不得,故告之曰:‘渐渐之石而欲以力平之乎?吾见其髙而已,不可平也。山川之悠远而欲以行尽之乎?吾见其劳而已,不可尽也。今诸侯背叛而欲以武人征之,吾亦见其益乱而已,不暇使之朝也。’孔子曰:远人不服,则修文徳以来之。远人可以徳怀,而不可以力胜。武人非所以来之也”(卷十四)。第四种形式,对“后序”不驳、不采。如《小雅·鹿鸣》“后序”云“既饮食之,又实币帛筐篚,以将其厚意,然后忠臣嘉宾得尽其心矣”,翻译诗文而已,并非诗旨,故《诗集传》不采,亦不驳。第五种形式,采“后序”说,又增之。如,《秦风·黄鸟》讲秦人哀三良从死,“后序”认为此诗刺穆公,“国人刺穆公以人从死”,苏辙认为此诗既刺穆公令三良从死,又刺康公从父命而不改,“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卷六)。

三、《诗集传》对“后序”的采用

完整之《诗序》,包括作者、背景、主旨,甚至用途。但“前序”过于简古,远远达不到要求。正是因为“前序”语焉不详,“知其一,不知其二”,才有了“后序”的补充说明,而“后序”的价值正在于此。虽然苏辙有废“后序”不观的愿望,其《诗集传》于篇首只存“前序”,但由于“前序”往往“言不达意”,所以苏辙在解《诗》过程中,不得不常采“后序”为说。

苏辙《诗集传》或采“后序”全部内容。如“《鄘风·相鼠》解”之“《毛诗》之叙曰:‘文公之诗也。文公能正其群臣,故刺在位而无礼者’”(卷二),全采“后序”“卫文公能正其群臣,而刺在位,承先君之化,无礼仪也”;“《周南·芣苢》解”之“室家和平,故妇人皆乐有子也”(卷一),全采“后序”“和平则妇人乐有子矣”。或采“后序”部分内容。如“《王风·兔爰》解”之“《毛诗》之叙曰:‘桓王之诗也’”,采“后序”“桓王失信,诸侯皆叛,构怨连祸,王师伤败,君子不乐其生焉”(卷四)首句所言时世。或本无“后序”,苏辙以《郑笺》补之。如《邶风·燕燕》只有“卫庄姜送归妾也”一言,并无“后序”,苏辙据《郑笺》补之,“庄姜无子,陈女戴妫生完,庄姜以为己子,庄公薨,完立,而州吁弑之,戴妫于是大归”(卷二)。或全采“后序”内容,并以《郑笺》补之。如“《邶风·绿衣》解”,全采“后序”“妾上僭,夫人失位而作是诗也”,且以《郑笺》补之,“以绿为衣,以黄为裳,言妾上僭而夫人失位也。庄姜,齐女,美而无子,庄公之嬖人生子州吁,母嬖而州吁骄,故云”(卷二)。

《诗集传》采“后序”,有六种形式。其一,于“前序”后,注以“后序”。如于《邶风·柏舟》“前序”“《柏舟》,仁人不遇”后,注以“《毛诗》之叙曰:此卫顷公之诗也”(卷二),实采“后序”“卫顷公之时,仁人不遇,小人在侧”部分内容;于《小雅·小弁》“前序”“《小弁》,刺幽王也”后,注以“《毛诗》之叙曰‘太子之傅作焉’”(卷十一),实采“后序”“太子之傅作焉”全部内容。苏辙解《邶风·旄丘》、《小雅·巷伯》、《大雅·生民》,同此。其二,在解说诗作过程中,明采“后序”。如苏辙解《邶风·绿衣》首章,采“后序”“妾上僭,夫人失位而作是诗也”,云“妾上僭而夫人失位也”(卷二);解《齐风·著》,采“后序”“时不亲迎也”,云“言此者,刺时不亲迎也”(卷五)。苏辙解《周南·螽斯》、《陈风·宛丘》、《小雅·何人斯》,同此。其三,于此诗解,引它诗“后序”。如苏辙于《鲁颂》解,引《鲁颂·駉》“后序”“僖公能遵伯禽之法,俭以足用,宽以爱民,务农重谷,牧于埛野,鲁人尊之,于是季孙行父请命于周,而史克作是颂”,云“十九世至僖公,鲁人尊之。其没也,其大夫季孙行父请于周,而史克为之颂。然鲁以诸侯而作颂,世或非之,余以为不然”(卷十九)。苏辙解《豳风·七月》、《商颂·那》,同此。其四,不采“后序”原话,袭用“后序”意思。如苏辙解《周南·汝坟》首章之“是时纣犹在上,君子久役于外,故妇人遵汝而伐薪,劳者念其君子也”(卷一),解末章之“然而有文王以为之父母,可以无久病矣。虽妇人而知文王之可归,此所谓道化行也”(卷一),袭用“后序”“文王之化行乎汝坟之国,妇人能闵其君子,犹勉之以正也”的意思。他解《召南·殷其雷》、《大雅·灵台》、《大雅·常武》,同此。其五,弃“后序”部分内容,采“后序”部分内容。如苏辙解《周南·麟之趾》之“《毛诗》之叙曰:‘《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思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夫《关雎》之化行则公子信厚,公子之信厚如麟之仁,此所谓应矣,未尝言其时也。舍麟之德而言之时,过矣”(卷一),弃“后序”之“如麟趾之时”,采“后序”其余内容。他解《邶风·旄丘》、《齐风·东方未明》,同此。其六,“后序”说诗义,不得不采。如《周南·葛覃》“后序”云“后妃在父母家,则志在女功之事,躬俭节用,服澣濯之衣,尊敬师傅,则可以归安父母,化天下以妇道也”,叙述诗作内容,苏辙解诗时,不得不采。他解《邶风·北风》、《小雅·车攻》、《大雅·行苇》等,同此。

虽然苏辙于《诗集传》确立了止存“前序”的凡例,明言“前序”出自孔门,“后序”是毛公之学、卫宏所集录,又在解《诗》过程中,或明斥“后序”之失,或“偷换”“后序”之义,或对“后序”不驳、不采,对“后序”否定多于肯定,造成了“苏辙的《诗集传》不采《小序》续申之辞”的假象,但是苏辙的《诗集传》或采用“后序”原话,或袭用“后序”之义,或弃“后序”部分,而采“后序”其余,却是不争的事实。由此可见,说“苏辙的《诗集传》只存‘首一言’则可,说苏辙的《诗集传》“不采《小序》续申之辞”则否。

以往学者为揭示宋代《诗》学废《序》言《诗》的发展脉络,有意凸显苏辙《诗集传》的废“后序”言《诗》。如“苏辙在对待《诗序》的态度上,虽然还是半废半守,但较之韩愈、成伯玙、欧阳修等人,却是怀疑的更多,舍弃的也更多。尤其是其略去《小序》余文而不观的方法和态度,拉开了宋代废《序》言《诗》的序幕,也使其成为《诗经》学史上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⑯,“苏辙《诗集传》略《小序》后句而不观,却把欧阳修对《毛诗》的怀疑向前推进了一步,他同欧阳修一起,共同拉开了宋代废序派《诗经》研究的序幕”⑰。她们即便意识到《诗集传》未弃“后序”不观,也不愿对《诗集传》兼采“后序”适当阐发,这对评估《诗集传》的《诗》学价值,揭示宋代《诗》学的发展脉络,都是不利的。

苏辙《诗集传》止存“后序”的凡例,以及苏辙的解《诗》实践,说明苏辙在废《序》解《诗》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即便如此,苏辙在解《诗》的过程中也不得不兼采“后序”,这恰恰说明“后序”不可全废,而“后序”的价值正在于此。后来,王柏因删改经文而受非议,朱熹《诗集传》之废《毛序》而采三家《诗》,也说明全凭己意解《诗》的做法不可行。

【作者单位:程建: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430079);王宏蕊:北京语言大学孔子学院(100083)】

①孙猛《郡斋读书志校证》(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67页。

②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上海古籍出版1987年版,第37页。

③张启成《诗经研究史论稿》,贵州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70-171页。

④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21-122页。

⑤洪湛侯《诗经学史》,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324页。

⑥⑯李冬梅《苏辙〈诗集传〉新探》,四川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82、83页。

⑦⑰郝桂敏《宋代〈诗经〉文献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82、87页。

⑧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575页。

⑨孔颖达《毛诗注疏》,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69册),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15页。

⑩魏征《隋书》,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918页。

⑪成伯玙《毛诗指说》,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册70),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74页。

⑫⑮程颐《诗解》,《二程集》(第4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047、1049页。

⑬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卷1),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册73),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334页。

⑭苏辙《诗集传》,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册70),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本文后引皆为该书文字,不再注明页码。

⑮刘敞《七经小传》(卷上),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册183),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9页。

教育部古籍整理研究专项基金资助重大项目“《皇清经解》点校整理”(编号:0934);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项目“清代经学文献整理与研究”(编号:CCNU09X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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