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古镇历史建筑保护与旅游开发

2015-10-21 17:50陈韬
房地产导刊 2015年10期
关键词:风貌保护

陈韬

摘要:由于现代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古镇的历史原貌保护受到了冲击,有的古镇甚至濒临消亡。为了古镇的永续利用和持续发展,如何去保护这些具有传统文化的小城镇已成为当今刻不容缓的问题。

通过调查南浔古镇风貌现状和风貌保护意向,对南浔古镇风貌保护所面临的问题进行剖析,在分析古镇风貌特色和空间构成的基础上,提出古镇特色保护思路及模式,针对南浔古镇的风貌特点提出具体的保护对策,探索出协调保护与发展之间矛盾的现实方法和有效途径,为江南水乡古镇风貌保护与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南浔古镇 风貌 保护

南浔镇位于中国长三角城市群的中心腹地,太湖南岸,是浙江省湖州市接轨上海的东大门,是湖州市南浔区委所在地。距今已有三、四千年的历史。

南浔古镇旅游起步较早,早在上世纪末,南浔继周庄、同里、乌镇等之后

就开始着手旅游开发,成为第一批进行旅游开发的江南水乡古镇。但古镇由于缺乏品牌形象塑造,知名度低,旅游相对落后。南浔古镇人流量、旅游收入等都落后于同批古镇,甚至亦被西塘等后起之秀赶超,“江南第一名镇”难当其名。

现有旅游项目基本停留在静态展览的方式上,小莲庄、张静江故居、刘氏悌号等一批文物保护单位无一例外仅实现了博物馆式静态成列的旅游方式,除丝业会馆被适度改造,并以会所形式开放,“大宅”基本默然伫立。从景区旅游收入构成来看,门票收入占据古镇旅游总收入的主要比重,“观光旅游”产品是主导型旅游产品。

古镇保存完好的历史要素是悠久历史的积淀和传统文化的体现。这些要素在物质空间形态上表现为节点、轴线和区域三个层次,这三个层次的互相联系,共同构成了南浔古镇传统的地方空间格局,其保护从点、线、面三方面进行。

通过河网水系将节点、轴线和区域组织起来,共同反映古镇的传统特色,

是掌握古镇传统特色的脉络亦是古镇保护的关键和展示的主题。构筑系统,突出重点,增强整体性,展示古镇历史文化积淀,反映古镇特色。

将具有历史文化内涵的要素通过点、线、面的结构组织起来,采取构筑系统的方法,以增强其整体性,建立古镇风貌认知体系,使古镇区整体风貌特色得到具体体现,达到传承历史文化、展示古镇历史文化沉淀,反映古镇特色的综合形象,以增强其整体性,在城市现代化发展中突出古镇历史文化特色的保护目标。保护东市河、西市河、南市河、百间楼港等古镇区水系和“一河一路”、“一河两路”、“有河无路”的沿岸水乡风貌带,把古镇内的文保单位和古镇区历史地段串联起来,形成一个能够反映、代表南浔古镇历史文化特色的总体形象。

江南水乡民居:主要集中于古镇区北部,沿古运河、百间楼河、宝善河进行组织,将通津桥、刘氏旧宅、金氏旧宅、吴氏旧宅、庞氏旧宅、董氏祠堂、洪济桥、新民桥、张氏祠堂、李氏旧居、温宅、张静江旧宅、长发桥、百间楼、徐眉泉宅、庄氏旧宅、张丰泰号、凤宝银号、邱氏玉渊堂、蒋氏旧宅以及成片的江南传统民居串联,构成线路,体现南浔传统水乡民居的特色。

传统街市风情:主要沿宝善街、南东街、南西街,将张丰泰号、凤宝银号、耶酥堂、丝业会馆、广惠桥、南浔商会、刘氏悌号、兴福桥、求恕里、张氏旧宅建筑群、通济桥、桂宅、刘氏景德堂、南安桥、周申泰号、李笃成旧宅等串联起来,反映南浔作为近代江浙商贾辐辏巨镇和近代丝业发展的历史遗存。

深宅名园:自文园、藏书楼、小莲庄沿鹧鸪溪至张氏旧宅建筑群沿南市河北上至求恕里、刘氏悌号、沿沿皇御河至述园快阁、颖园、邱氏旧宅、吴氏旧居、沿西市河至董氏祠堂、庞氏旧宅、张静江旧宅、石铺里民居、庞氏祠堂,上岸至宜园旧址。该条线将南浔历史上巨富人家的宅院和南浔作为园林巨构之镇的古典园林以及近代深受西方文化影响的中西合璧建筑串联起来,重点突出南浔古镇的文脉肌理。

古镇的民风习俗应多加保留,或赋以新意而应用发展,以延续历史文化传统,丰富人民生活和旅游内容。积极发掘、整合历史文化资源,以点带片,构筑大景区,开辟古镇特色旅游。古镇的旅游开发要以古镇完整、有效保护为基础,保护是前提,旅游开发是保护古镇的同时使居民与政府、投资方获得应有经济收益的一种手段,并非保护的目的。

陆上主要路线:结合古镇“8”字型步行系统,串联古镇众多园林建筑和人文景观,包括嘉业堂藏书楼、小莲庄、百间楼、洪济桥、通津桥、广惠桥、颍园、丝业会馆、名人故居(张石铭旧宅等)等,合理组织游览路线,展示古镇特色。

水上巴士路线:以水路形式,通过古运河頔塘——马家港河——市河,展示古镇的江南水乡风貌特色,体现古老江南水乡风情。

小游船路线:延伸古镇水上游线,通过西木巷河——百间楼河——頔塘——甲午塘——阳安塘,体验古镇内景观及水系整体风貌,可增强游客对古镇的深入了解。

对古镇保护的一些建议

(1)开发新区,保护古镇对于江南水乡古镇的保护,只有开发新区才能保护住传统的古镇,照样地继续在古镇发展、改造,只会使古镇不堪负担而改变面貌

。南浔城区建设用地已从现状 9 平方公里拓展到远期的 31 平方公里,具有充分的用地拓展空间,城市的各项建设已有条件在规划确定的更大范围内选址定点。不利于古镇保护的建设项目应安排在古镇外,对古镇环境有影响的企业单位应逐步予以整治和搬迁,以缓解古镇的用地压力,改善和提高古镇的环境质量。古镇主要起居住、商业和旅游的功能,保持古朴典雅的风貌;新区则

可接通道路、修筑大桥,建设公共设施,并积极鼓励乡镇企业的发展。

(2)划定保护分区,分级保护

根据南浔古镇的实际情况,将古镇划分为古镇重点保护区和古镇传统风貌协调区,按照不同的保护层次实施不同的保护要求。

① 古镇重点保护区该范围内,各种建设性活动在申请批准之前,需要得到南浔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先行批准,建设活动应以整理、维修、修复以及内部改造为主。在具体建设时,应当从建筑体量、高度、色彩、形式等五方面加以控制。建筑功能以居住为主;建筑体量宜小;建筑高度不超过七米;建筑形式应符合当地风貌特色;以为黑、白、灰及红褐色、原木色为建筑主色调;路面应保持、恢复石板铺砌;古镇内原有的有碍观瞻之物应取消,街道小品应具有南浔地方特色。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传统民居建筑群和文物保护单位要保持原有的建筑风格及空间形态,对已破坏损毁的要进行抢救性保护。区内古树、古井及园林、特色空间节点(水兜、水埠、桥、街巷、广场等)应予以保留,改造或整饬与区内风貌有冲突的建筑;拆除重点保护区内搭建的建筑。

② 古镇风貌协调区

该范围内,各种建设性活动在申请批准之前,需要得到文物部门的先行批准,尤其是在文保范圍内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具体建设时,应当从建筑功能、体量、高度、色彩、形式等五方面加以控制。

建筑功能以居住和公共建筑为主,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建筑体量不宜过大;建筑高度不超过十米;以黑、白、灰为建筑主色调;建筑形式采取坡屋顶,使得和保护对象达到和谐统一的空间景观效果。对不符合标准的建筑,可以采取拆迁或外立面改造的方式。

参考文献

[1]《南浔古镇滨水建筑外部空间研究》金轶; 张健 华中建筑 2008-06-25 期刊

[2]《试论发挥古镇品牌优势对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以江南水乡古镇南浔镇为例》金轶; 张健 华中建筑 2008-06-25 期刊

[3]《论南浔在江南水乡六大古镇中的地位及旅游资源开发》 张环宙 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04-02-28 期刊

[4]《南浔古镇:碧波摇影中的繁华旧梦》胡旅新农村 2012-10-10 期刊

[5] 江浙古镇保护与旅游开发模式比较 卞显红 城市问题 2010-12-27 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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