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评价与创新策略探讨

2015-10-21 17:19周春辉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5年26期
关键词:工程项目建筑施工监管

周春辉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然而建筑行业事故频发给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出现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问题,提出了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评价,并且给出了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创新策略。

【关键字】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评价;创新策略

一.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监管混乱

建筑工程项目的监管涉及众多部门,其中既包括建筑施工人员保障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监督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消防部门等,这样多头监管,往往造成了权责不清,执法力度不够,遇到问题部门之间互相推诿,也造成了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工作和权益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同时,这种多头监管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监管的漏洞,使得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可能出现安全隐患,因此监管混乱,执法无序是当前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的重要现状之一。

(二)建筑工程项目风险保障以及风险规避机制不健全

我国现代化建筑工程项目较之于世界发达国家起步相对较晚,建筑工程项目风险保障以及风险规避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一整套的保障机制来规范、限制各方的行为,施工方不能按照现代化的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管理,甚至于一些施工单位由于经济方面的考虑,较少的风险投入,造成了人员和物资的损伤。另外,也缺乏一定的风险规避机制,一旦造成了安全事故,投资巨大的建筑工程项目可能就无法进行下去,使得企业蒙受巨大损失。

(三)施工人员、建筑单位人员以及监管人员普遍安全意识淡薄

首先,我国施工人员素质相对不高,大部分是农村务工人员组成,因此对于自身的限制,使得这些施工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的淡薄,这是造成建筑工程项目安全隐患的重要因素之一。其次,建筑单位人员长期养成的建设习惯,没有养成对于安全的重视,安全资金和保障措施相对不足,也是建筑工程项目安全事故频发的不可忽视的因素。再次,监管人员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对安全监管重视程度不足,不能有效的按照我国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执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人治大于法治的现象,这是监管方面造成的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缺陷。

二.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评价

我国根据建筑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再结合我国具体的国情,国家制定了建筑施工方面的安全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本文通过结合安全理论方面的内容具体的将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评价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相关建筑人员安全技能,安全意识的评价

建筑人员是建筑工程项目的核心,建筑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因此相关建筑人员的安全技能、安全意识的评价是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的首要评价标准。在制定安全意识、注重意识形态的抽象性,通过安全心理评估等方式科学评价。另外,在具体的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评价过程中,应该针对不同的建筑施工工种,不同施工岗位进行差异化的安全技能评价,做到全面、具体、科学、有效。

(二)施工单位的安全方面制度保障评价

施工单位的安全方面制度保障评价应该做好两方面的评价,一方面是具体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的评价,另一方面是关于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的物质保障方面。具体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的评价是基于施工单位的安全方面的制度进行有效评价,评价其制度的合理性,科学性,有效性,也要评价相关安全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的落实状况;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的物质保障方面则是具体的资金投入和相关安全设施的保障方面的评价,调查分析安全资金的使用情况,相关安全设施的使用保障情况。

(三)建筑施工设备方面的安全评价

建筑施工设备方面的安全评价主要针对于用于具体施工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使用年限等综合因素进行安全评价。例如,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钢筋的强度,生锈的程度,抗扭曲的程度能否达到安全建设的标准;再比如,对于框架型的建设过程中使用的脚手架,能否支撑建筑,能否达到安全标准;施工人员穿戴的安全帽、防护用品等能否有效抵抗意外风险等具体的设备方面的安全评价。需要注意的是,建筑施工设备方面的安全评价项目复杂,数量多,涵盖面比较广,同时不同建筑施工项目的所用设备往往不尽相同,这都为建筑施工设备的安全评价造成一定的难度。

(四)相关监管机制的评价

在保障了人力、物力、自身的安全保障机制之外,还需要加大外部的相关监管机制的评价。具体来讲,包括施工方的安全资质的检查评价,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质量保障的安全评价,施工方对于施工人员安全保障的安全评价等。这里为了减少由于监管部门多而杂而造成的监管难题,可以建立统筹性的工作小组,并且要发挥社会媒体等第三方的力量,通过全方位的监管机制的评价,保障评价结果的可靠性。

三.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创新策略

(一)相关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

随着我国的法制建设的稳步推进,相关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法律法规也越来越完善,然而由于社会进步的速度与法律条文之间不能做到一致性,导致一些陈旧的法律条文不能够有效的约束新常态下建筑各方的行为,出现了建筑工程方面的法律漏洞。因此,为了适应新的社会大环境,再进一步完善我国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也是进一步丰富我国的法治进程的重要方面。

(二)建筑工程项目安全评估体系的进一步研究与应用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评估体系目前主要是基于具体的项目指标进行评分来确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评价,这种具体项目评分机制过于死板,缺乏具体的工程项目的具体评价,同时由于目前的安全评估体系中评价人员的主观性相对比较大。因此,通过加大对建筑工程项目安全评估体系的进一步研究,建立相关安全的数学模型,尽量的利用客观的分析评价方法将建筑工程项目安全评估体系进一步量化。

(三)避免建筑工程项目安全多头监管

通过统筹性的行政监管方式避免建筑工程项目安全多头监管,同时进一步明确和划分建筑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的安全责任,严肃监管部门执法过程,强化各方的安全法制意识,从而达到监管部门监管能力的提高,优化政府的监管职能,提高监管效率,并且限制监管部门的监管行为,使得建筑工程项目安全能够有序的开展下去。

(四)加强建筑工程项目抵抗安全风险的能力

要加强建筑工程项目抵抗安全风险的能力,建筑工程项目的各方首先要培养风险防范意识,在建筑工程项目的立项之初做好风险分析,分析可能由于人为或者自然引起的各种风险;同时在施工的过程中通过保障建设质量和加强监管来保障工程有序完成;最后在建筑工程项目结束以后做好维护工作。另外,要采取适当的风险转移手段来有效减少安全风险给建筑工程带来的危害,例如,通过利用强制人身保险的方式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风险。

(五)加强人员素质的培训,利用信息化、现代化的高新技术进行施工

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建筑工程项目中利用高科技的施工项目也越来越多,利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思路可以有效的保障建筑工程中的施工安全,例如,当下非常火热的机器人作业,不仅在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上优于工人,而且可以有效避免人身伤害,是非常值得借鉴的。在利用新技术的同时,不仅要加强施工各方人员素质的培训,切实提高各方人员的施工安全意识,更要使得其安全施工技术的提高,总之,通过各方面的努力保障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策略的创新。

参考文献

[1]金倩.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评价与创新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10.

[2]李成华. 基于流程与实施的建筑安全管理體系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0.

[3]魏子晗. 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的最优化策略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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