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解决机制研究

2015-10-21 17:19陈偲勤潘春风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5年26期
关键词:农民工对策

陈偲勤 潘春风

摘要: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问题一直是社会的热点。本文以郑州为例,调查农民工工资现状,并分析其原因,提出相关的对策。

关键词:农民工 工资拖欠 对策

1.绪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建设脚步的加快、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以及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成千上万农民离开农村到城市务工谋生,因此出现了大量的“农民工”阶层。农民工外出务工一方面推动了流入地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农民工家庭的收入。但与此同时,农民工流动也给我国社会发展带来很大的冲击。据劳动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的资料,到2004 年底,民工工资拖欠额估计在1000亿元左右。拖欠民工工资现象主要发生在建筑施工和餐饮服务等企业,其中建筑施工领域有关争议占拖欠民工工资案72.2%。可见,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占了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绝大部分,也最具有代表性,本文就此问题进行讨论。

2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状以及原因分析

2.1 拖欠现状

据笔者7 月16、17、18三天在河南省郑州市的三个建筑工地对80 名农民工的调查。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占 95 %的建筑农民工曾经被拖欠过工资(即拖欠广度为95 %),而占 72.5 %的农民工竟然被拖欠三次以上,可见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不仅拖欠面广,而且拖欠似乎已成普遍现象,因为有70%以上的人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拖欠。从拖欠额度来说,一次被拖欠2000元以上的占了85 %,被拖欠 8000以上的占近50%。拖欠时间在半年以上的有32.5%,最长的个案达到了9 年。

从官方统计和本人实际的调查结果,都可以看出对建筑农民工而言,工资拖欠的广度已经达到了90%以上,基本上可以说是存在全行业拖欠的态势。

2.2 工资拖欠原因

2.2.1 行业的原因

目前建筑行业竞争激烈,属于典型的买方市场,因此普遍存在竞标价格低、利润薄的现象。建筑市场劳务用工不规范、施工企业和包工头恶意拖欠也是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原因。

(1)建筑市场供求失衡,垫资施工盛行

建筑市场供求失衡是工程款拖欠、工资拖欠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许多建设项目,为了本身的利益,利用建设市场这种僧多粥少的机会,在招投标过程中压低中标价,采取低价中标的方法,或者要求施工企业垫资建设,或者要求施工企业在开工前预交一定数额的工程抵押金等方法,虽然转移了自身经营风险,却很大限度地削弱了施工企业的利润。

(2)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

工程款的拖欠是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主要原因。拖欠工程款的项目以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为主,他们拖欠应付承包商的工程款,承包商又拖欠劳务分包商、材料供应商以及农民工的工资,形成了一个恶性的债务链条。而农民工处于这条债务链的最末端,上游任何一个环节的拖欠都会造成农民工的辛劳付之东流。

3.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对策

针对建设领域中存在施工企業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结合第三章中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相应提出解决拖欠农民工的对策。

3.1改变劳动力供求失衡的局面

3.1.1提升农民工素质,拓宽农民工的就业面

城市行业按照所含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不同密度,粗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对脑力劳动要求较高,接近纯脑力劳动的行业和职业,如高新技术产业;第二类属于既包含了一定脑力劳动又包含了一定体力劳动的行业和职业,如一些服务性行业;第三类是对体力劳动要求较多的纯体力劳动的行业和职业,如建筑业和采矿业。由于城市管理部门采取的一些直接或是间接的排斥外来劳动力的措施,使得大量的农村流动人口被排挤到第一、二类行业之外。第三类劳动报酬低、待遇差、危险性大,由于城市人口的退出而主要由农民工所占据。因此,需提升农民工素质,在第一、二类行业就业面。

3.1.2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

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进城务工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途径。改变劳动力供求失衡的局面可采取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基本思路是,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县域经济,从多方面为农民就地转移创造就业机会。

3.2建立农民工工资的法律保障体系

3.2.1制定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法规

由于农民工是我国一群特殊而强大的群体,对于农民工的权益的保护,应加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力度。我国对于不同群体都有不同的保护法,如《残疾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农民工这个群体在短期内是不可能消失的,因此也就很有必要为农民工这个群体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3.2.2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追究力度

在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及相关法规中虽然规定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的具体的行政强制和处罚措施,但却没有给予应有的法律制裁。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市场主体因为不用接受法律的制裁,很多企业为了牟取暴利还是不顾社会道德而选择钻法律的漏洞,肆意欠薪。因此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的处罚力度是很有必要的。不仅要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追究,对于情节严重的单位还应直接追究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于拖欠农民工的工资问题,只要政府重视、法律健全,用人单位是不敢以身试法的。

3.3微观对策

3.3.1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的对策

施工企业慎重承揽工程。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前,必须做到知己知彼,应深入调查建设单位的资信情况,掌握建设单位的信誉度和资金到位情况,信誉低的不接,资金不到位的不接,多渠道地对项目的注册资本、建设期资金渠道、银行贷款的条件以及以往涉及诉讼的情况进行调查,然后综合分析其履约支付能力,做出切合实际的判断。其次,提高合同签订水平,明确工程款的法律责任。

3.3.2施工企业加强劳务分包管理

合理的劳务分包能取长补短,具有专业技能强,而且能够发挥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对工程施工的协调、督促、照管的共同作用。另外劳务分包人有地利、人和优势,熟悉的施工环境等诸多有利因素也为承包人合理降低分包价创造了可能。现今劳务分包工作已成为总包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3.3完善农民工薪酬制度

首先,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制。根据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其次,推行农民工身份实名制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到位施工作业人员的数量,农民工实名制卡的应用对于施工企业来说也是极为有效的。并且在相应结算时,可以提供较为详尽的参考依据。

4.总结

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仅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而且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近年来,虽然清理建筑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已经取得一定的成就,但是拖欠问题至今仍然存在,有的时候还发生了群体性事件。因此,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剖析深层次原因,探索破解途径,恢复建筑市场诚信,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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