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新居是福还是祸?

2015-11-12 05:54陈郁
清风 2015年5期
关键词:龙海锦江新村

文/图_本刊记者 陈郁

搬迁新居是福还是祸?

文/图_本刊记者 陈郁

崖底新村

2015年3月25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苍龙湾社区崖底新村举行了一场主题为“新村新貌新气象,新人新事新风尚”的“道德讲堂”活动。活动中,干部、群众共同观看了一部介绍崖底村搬迁新居的短片,短片介绍道:“搬迁让崖底村的村民实现了交通、医疗、就业等方面的便利,彻底摆脱了过去贫穷落后的面貌。”

然而,本刊记者在现场发现,观看该短片时,台下有不少群众在窃窃私语,对于此次搬迁,他们有着不同的看法。

“迎来”整体搬迁

2002年年初,三门峡市委、市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了外资企业开曼铝业公司,开曼铝业公司通过资源整合成立了陕县锦江矿业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铝矾土生产和加工,原材料生产地正是陕县王家后乡。采矿工作给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锦江公司决定出资将村民逐步迁出矿区。

王家后乡崖底村距离矿区最近,是第一个整体搬迁的村子。搬迁工作从2008年上半年开始,时任崖底村村支书的牛宝玉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他曾多次与锦江公司洽谈搬迁补偿事宜,锦江公司当时已经给出每平方米620元的平房拆迁补偿标准,但村民认为这个补偿标准过低,没有同意。2008年8月1日,牛宝玉被免去了职务,“以后的事我就不知道了。”牛宝玉说。

牛宝玉被免职后,张宝银通过王家后乡党委的任命,当上了崖底村村支书。张宝银从2000年起就一直在外经商,这个时候突然被直接任命为村支书,村民们对此意见很大。

2008年12月30日,张宝银在村里召开会议,宣布张仪方、张青位、马俊芳、柴黑蛋等人为搬迁小组成员。但张仪方却表示,在此之前,张宝银等人其实已经和锦江公司谈妥了,将房屋补偿标准定为每平方米470元或460元乃至更低。“对于政策是怎么出台的,我们并不知情。”

对于这样的补偿条件,村民们更加无法接受。但锦江公司的采矿工作并没有因此停下,村民告诉记者,轰隆隆的挖机就在村民房屋不远处作业,这些挖机破坏了地上的植被,将地面挖成了一个巨大的矿坑,而村民的房屋就在矿坑旁边。更危险的是,采矿工作需要经常使用炸药,爆炸把部分村民的房子都震得开裂了。

村民张世芳在向本刊记者讲述自家遭遇时仍然心有余悸。他家房子距离采矿区只有十多米,2012年8月13日凌晨4时许,一场突如其来的山体滑坡将他家房子和屋内物品全部掩埋。所幸张世芳和家人当天恰好在市区办事,这才逃过一劫。

不仅如此,村民还反映,在搬迁过程中,多户村民遭遇到了强拆。张彦军老人的房屋被强拆后,经陕县有关部门与锦江公司协调,锦江公司与张彦军、张海涛父子于2013年7月10日签订了补偿协议,锦江公司赔偿张彦军父子共1083195元。

村民马书振对记者表示,张家父子还算幸运,至少还获得了一笔赔偿,而其他被强拆的村民就没那么幸运了。马书振认为搬迁协议不公平,没有在协议上签字,却不料,自家400多平方米的房子却于2012年11月16日晚被锦江公司强拆。无家可归的马书振被迫走上了上访之路,2013年8月23日,王家后乡时任乡党委副书记张智华口头做出了处理意见:补一套安置房,另外赔偿财产损失20万元,在安置房建成分配时,一并兑现。

然而,在安置房及赔偿款还未兑现的情况下,2013年10月,马家埋葬有26位亲属的13座坟茔又被锦江公司挖掉了。悲愤交加的马书振再次踏上了上访之路,由于谈不拢补偿条件,此事一直未能得到解决,就连先前乡领导承诺的赔偿也没有了下文,马书振拿着当时的录音去找乡领导理论,但对方不予回应。

不过,王家后乡政府的声明却与村民的说法有出入,乡政府表示:此次搬迁,在老宅具体拆除过程中,农户不签订协议不拆除,家庭成员意见不统一不拆除,农民家庭成员不在现场不拆除,最大限度保证农民群众的自身权益,不存在任何强拆强推行为。

乔迁新居之后

2009年4月5日,崖底村搬迁小组和建筑商范顺强签订建筑工程协议,将崖底新村建设工程承包给了范顺强。崖底新村建在张湾乡,属于三门峡市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相比于“七沟八岭一面坡”的老崖底村,这里的交通条件的确可称得上是十分便利。

2010年春节前,第一批40户崖底村村民搬入了新居,如今,崖底村283户村民绝大多数已经完成了搬迁工作。当地的宣传视频解说道:“一条条亲民政策,一项项过硬措施,畅通了民意,赢得了民心,奏响了王家后乡崖底村整体移民搬迁安居乐业的幸福曲。”

然而,本刊记者在崖底新村采访时却发现,很多房子的天花板、横梁和墙壁上都有大大小小的裂缝。记者随机参观了几户人家的房子,发现均不同程度存在着裂缝。在村民张马庄家,张的妻子告诉记者,装修房子时,装空调的师傅一钻孔,墙就开裂了,师傅当时就说,从来没有见过质量这么差的房子。

村民张栓振家的裂缝情况更为严重。张栓振一家于2011年入住新房,不过短短一年时间,房子就开始出现裂缝,而且裂缝越来越多、越来越长,目前,最长的已经达到了两米多。张栓振说:“这房子住得真是害怕!尤其是下雨天,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外面雨停了,里面还继续漏水。”本刊记者到达崖底新村的当天下午正好下了一场雨,记者看到,雨水通过屋顶的裂缝渗透到了屋内。

村民张栓么说:“就这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子,村民们还多掏了很多冤枉钱。”他向记者介绍说,搬迁是以土地同等置换的方式进行,简单说,就是在老家有1平方米的房子,到新家就只能换1平方米的房子。

建筑工程协议上显示,新村每套二层复式楼的面积为257平方米,每平方米造价470元。然而,村民老家的房子有平房、石棉瓦房、窑洞等,须统一折算成平房的面积才能进行同等置换。折算之后,大部分村民房屋的面积都低于257平方米。“那么,多退少补,多出的部分,每平米村委给你退470元,少了的部分,每平方米要给村委补交1050元。”张栓么举例说,“假如我们是兄弟俩,我多了,他少了,我说把我多的这部分给我兄弟,村里面说不行。”

另外,所谓同等置换,也只是房子主体置换,一些配套设施,比如地下室、窗户、外墙涂料等都是要村民另外交钱的。

而村民反映,这里面还存在许多问题,比如说,新村的房子都是4户连成一排,存在两户共用花艺栏、顶层栏杆的情况,但是,村委在算这笔账的时候,却没有考虑这些情况,本来一排房子只要5个花艺栏,他们却算了8个的钱。

更让村民气愤的是,新房的面积根本没有257平方米,经测量,发现竟少了足足20多平方米。光这一块,每户就多交了1万多元。

对于房子面积不足的问题,村委的解释是,把楼梯间量两遍,面积就够了。对于这样的解释,陕县原县长赵勇表示,如果量两遍有法律依据,就证明是老百姓在胡闹;如果拿不出法律依据,就说明是干部在胡闹,就要赶紧把钱退给百姓。

然而,村委既没有拿出法律依据,也没有退还多交的钱款。村民们无可奈何,只有四处上访,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村民张龙海说,他们去过很多单位,但很多时候,递上去的材料都石沉大海。2014年10月8日,张龙海等人又来到陕县检察院,举报村支书涉嫌贪污。控申科一名赵姓科长说,村干部既不是国家干部,也不是涉嫌贪污国家的钱,不在检察院的职责范围之内。赵科长认为这事应该由公安局经侦大队管辖。

村民们又来到陕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王队长接待了大家,看过村民递交的材料证据之后,王队长表示,关于房子的面积,自己量的不算,有资质的单位测量的才具有法律效力。

张龙海等村民几经周折,于2014年10月10日请到了权威单位三门峡测绘大队,三门峡测绘大队测量结果显示,一排4户住宅的总面积为925.21平方米,每户约合231.30平方米。村民拿着测量结果再次来到公安局,王队长却说:“我们领导说了,你们这个房子没有房产证,不属于我们管。”

张龙海表示很无奈:“不是我们要求搬迁的,是政府要我们搬迁的,现在我们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又是谁造成的后果呢?该追究谁的责任呢?我们老家的房子可都是有证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还向本刊记者透露,因为问题一直没能得到解决,崖底村也由过去的文明村变成了如今的上访村,而村里和乡里的干部则是不断去截访。老百姓上访的食宿路费都自己负担,但干部截访的花费却全部在村集体的账目上报销。“这几年仅截访一项村里就支出了近200万元,都报在了村集体的账目上。而另一方面,我们有的村民已经靠捡垃圾废品为生了,甚至还为了争垃圾打了起来。”

雾中的崖底村原址

今后如何生活

一位村民给本刊记者看了一篇题为《搬迁后,明白了什么叫幸福生活》的文章,这篇文章至今还被挂在百度贴吧、天涯论坛、新浪博客等网站,文章写的就是崖底村搬迁的事,文中,村民张三祥说,呆在深山窝里,不进城连啥是路灯都不知道,现在,连啥是绿化他都明白了。

该村民说,张三祥是村干部,他自然是幸福的。原村支书张宝银比他还幸福,张宝银原来做生意都是亏钱的,如今他家一共分了7套房子,还有400多平方米的门面房以及价值60余万元的车子。

而普通村民的生活又如何呢?村民张龙海介绍说,农村人最关心的是土地,老崖底村的总面积是478.6亩,而新村的占地面积还不到200亩,剩余200多亩土地如果能分给全村900多名村民耕种,每个村民大约可以分到0.3亩土地,至少还能保证基本的生活。“到目前为止,老百姓也没有分到一寸土地,只好打工、要饭、偷菜、捡垃圾,总不能饿死吧。”

村民张马庄也直言,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无法生存,“移民到这里之后,地也没有给,老家的地也给挖了,当时说的是5年合同,5年以后复耕,可是到现在也没有复耕,也没有给钱。”他向本刊记者出示了一份与锦江公司签订的占地补偿协议,协议显示,锦江公司占用张马庄林地(或耕地)0.57亩,每亩一律补偿1.7万元,租占用时间从签字之日起为期5年,若超出5年,按原价继续补偿。签字之日为2008年4月13日。

村委会主任张成锁于2014年6月制定的情况表显示,2008~2013年,锦江公司共租(占)崖底村林(耕)地2127.253亩。租地之时,都规定了5年之后必须复垦。2008年12月28日,陕县国土资源局还就督促锦江公司进行土地复垦一事对村民做出书面承诺,表示若在规定期限内,锦江公司不能组织土地复垦,则由陕县国土资源局利用其交纳的土地复垦押金组织队伍进行土地复垦。

现在,5年的租期早就过了,锦江公司既没有归还土地,也没有继续支付租金,而所谓的复垦一事,则似乎被遗忘了。

本刊记者与村民张龙海等人来到崖底村旧址,此地已经是一个矿区,光秃秃的地面与周围茂密青葱的树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张龙海说:“他们(锦江公司)是以租代征,名义上是租地,实际上是把林地耕地全部挖掉,挖成沟了。”记者了解到,2000年前后,为了保护黄河,国务院出台了相关退耕还林政策,明确规定,无论是经济林还是生态林,都不能随意砍伐。如果要砍伐,必须取得林业部门颁发的砍伐证。而如今,种树的土都被挖了,更别说树了。

张龙海表示,村民曾多次向陕县林业局反映,要求他们制止这种破坏黄河生态林的行为。但本刊记者3月26日来到陕县林业局采访时,工作人员却表示并没有接到过报案。本刊记者将黄河生态林疑遭破坏的情况详细说明之后,林业局工作人员记下了记者的联系方式,表示一定尽快调查,并告知调查结果。截至发稿,记者未获得任何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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