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美国的打假

2015-11-12 05:54袁南生
清风 2015年5期
关键词:假货葡萄酒消费者

文_袁南生

感受美国的打假

文_袁南生

科赫在打赢假酒官司后显得非常高兴

每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都会举办维护消费者权益、打击假冒伪劣的3・15晚会,美国有这样的活动吗?假药害死人、假酒喝死人、假货坑死人的现象屡见不鲜,美国有没有假冒伪劣?来美国后,耳闻目睹了美国打击假冒伪劣、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种种情况,颇有心得,颇受启发。

从一桩假酒官司说起

2013年4月14日,是我出任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的第9天。当地网上的一条新闻引起了我的注意和兴趣,新闻标题是《美国富翁买到假酒获赔1200万美元欲设立基金》。买什么样的假酒值得赔1200万美元?有没有搞错?我把这条新闻反复读了2遍,没错,就是赔1200万美元。我想,不妨把新闻抄录如下,以便读者对这桩案件有清楚的了解:

据2013年4月14日《世界日报》报道,美国纽约一名在酒类拍卖会中上当的亿万富翁日前获得联邦法院判给他的1200万美元赔偿。他表示,可能会利用这笔赔偿金设立基金,以对付拍卖欺诈与酒类交易的欺诈行为。能源公司Oxbow集团的创办人威廉・科赫在2007年向纽约法庭递交诉状,指责经营多家网络公司的科技企业家格林伯格于2005年的葡萄酒拍卖会上,在知情的情况下将24瓶假冒的葡萄酒卖给他。因此,科赫要求格林伯格退回他购买葡萄酒所支付的32万美元。日前,法院裁决科赫除全额索回所支付的金额后,接着又宣判他可获得1200万美元的赔偿金。科赫闻判后非常高兴,并在陪审员离席时和他们握手道谢。

不过,格林伯格否认指控,并在法院宣判后发表声明,指审判结果令人失望,因为他相信所有葡萄酒都是真品,而他也将上诉。格林伯格表示,他得知科赫“购买的葡萄酒出了一些问题后”,曾向他提议全额退款。他说:“我们认为,我们的做法是诚实的,也试图为相关各方做正确的事。”控辩双方的葡萄酒专家一致认为,在科赫所购买的24瓶葡萄酒中,有一瓶是假冒的,其余23瓶葡萄酒的真伪目前还不确定。但专家在作证时说,有些葡萄酒瓶上的标签是原件的副本。至今,所有葡萄酒都未开瓶,也未品尝。在法庭上,格林伯格的律师辩说,总部位于纽约的Zachys拍卖商是根据“当时的情况”出售这些葡萄酒的,意即当时无论产品的品质如何,买方都接受。科赫的律师则指责格林伯格隐瞒其葡萄酒的信息来源与真实性。

读了这条新闻,感到美国对假冒伪劣的打击确实严厉,制假贩假的风险成本不能说不高。我不由得想继续知道,在重拳打击之下,美国制假贩假的情况是否普遍?美国打击假冒伪劣有没有值得中国借鉴的地方?带着这些问题,我一直关注美国这方面的报道。

约翰·肯尼迪

值得肯定的美国打假环境

在重视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美国始终走在世界前列。现代工业化生产的飞速发展及生产技术的革新运动,促使消费品日渐增多,消费结构日趋复杂。随之而来的便是各种消费事故和难题,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严重的侵害。为了应对这种问题,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消费者联盟。

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有关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4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4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工作的权利,一并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8条准则。

严厉的法律是美国打假的最根本保障。在美国,生产、批发、销售假冒产品均属有罪,对生产、销售者一次可罚款数千万美元。这种罚款上不封顶,可以将制售假冒产品者一直罚到破产为止。美国为什么假冒伪劣商品少?并不是美国人多么高尚,多么有良知,主要还是因为造假风险太大,违法成本太高。消费者一旦买到假货,投诉商家一投一个准,商家轻则赔钱,重则坐牢收监。所以,大家习惯老实做事,按规矩做事,“小心使得万年船”,为的是不让自己辛苦创下的牌子倒掉。

“揭短广告”威慑商家、厂家。美国商家很少有做虚假广告的,原因是害怕被“揭短广告”惩罚。曾有家公司花3000万美元做了6个月广告,然而不久就有人举报该公司的广告有假。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该公司被罚再做6个月的“揭短广告”:说自己的广告有假,产品质量吹牛,劝大家不要买。更惨的是,这种“揭短广告”的收费标准是普通广告的两倍。有朋友告诉我,他在美国底特律市一个小型商业区,见一家商店倒闭,所有商品乱糟糟地摆满货架、台面。经询问,这家商店在两周前售出一台价值200多美元的家用电器。用户在使用时出了故障,投诉到消费者协会。经消协检验确认,该产品是假冒某名牌产品的劣等假货。于是,消协根据美国有关法律,判定该店除如数退回用户货款外,赔偿用户投诉费、时间损失费、往返交通费、精神损失费近千美元。对用户的赔偿仅是处理的一个方面,更主要的是该商店门前被挂上了一个“此店售假货”的大牌子。在竞争激烈的商品世界,商店门前被挂上这样的牌子,无疑就断了客源,没有谁还敢买你的商品。

政府机构专门负责打假。例如,美国联邦政府下面有一个被消费者誉为“金刚盾牌”的食品药物管理局。该机构在预防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笔者在其官方网站上看到,该局制订的联邦食品药物管理办法非常细致、完善,光是各项法规及相关说明就超过了400页。大到安全卫生标准的制定,小至广告和促销活动的操作规范,均有涉及。并且每天都会在网站上公示最新的调查进展及处罚结果。我粗略地看了下,以2013年为例,食品药物管理局平均每个月就处理了约5起产品质量及安全方面的案子。

美国商务部下属的国际贸易管理局(International Trade Administration)在其网站上有大量的网页与打假有关。这个网站2004年首次推出,为民众提供国内外知识产权的资源保护,使民众能更快速简便地和有关政府部门联系来寻求帮助。比如新网站有一个专栏叫消费者的工具,列举了如何识别假货以不上当受骗,还有如何举报卖假货的零售商等等。美国食品肉类都要经过联邦食品药物管理局的严格检查才能卖出来,蔬菜被污染后,在出产地毁掉;货物分等级出售,比方说,超市卖的苹果个头没达到标准,就要装袋贱卖——虽然味道完全一样。而一种新药从研发到在动物、人体试验再到上市,至少经历10年时间,这就是为什么美国的药那么贵。一种新药上市后,政府会给开发这种药品的企业一定年限的“垄断权”,市场上不允许卖同等成分的另一个名字的药物,因为要保护新药的利益。

上百万律师为打假官司服务。美国立法很专业,一般老百姓也不需要担心自己不懂法,因为了解这些法规是专业人员和律师的事情。美国律师人数超过一百万,数量列全世界之首。一旦有消费者起诉商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马上会有律师免费为消费者打官司。打输了,律师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要以为律师傻,他们心里比谁都清楚,这种官司不可能输。一旦消费者赢得诉讼,律师则收取一定比例的赔偿金作为佣金。

无处不在的退、换货制度让假冒伪劣商品无处遁形。在美国,如果你买到自己不如意的产品,可以随时去退货。有的需要说明理由,你说不合适就可以了。美国各商家都有自己的退、换货制度体系。一些大型购物商店如梅西百货(Macy's)或者在线购物网站如亚马逊(Amazon)等规定,除有必要,工作人员不得询问消费者退货原因。只要符合退换货规定,经过专业人员查验后,便可退回全部货款与税金,整个过程轻松友好。有些商家如百思买(Bestbuy)等需要有原始发票或购物凭证方能退货。只要消费者提出尺寸不合适、有质量问题、改变了主意等任何“合理”的理由都可以无条件退换。于是,经常看到在各商店的退换货处,美国顾客排队络绎不绝,带着各自的“合理理由”进行退换,有些甚至是已经下水洗过的衣服,一样都能退掉。试想,在如此轻松的退、换货环境下,货真价实的正品需要接受多次火眼金睛的考验,假冒伪劣产品哪还有藏身之处?笔者在美工作期间,也有先购物、后退货的经历,退货时,拿到柜台稍作说明,店员立即退还了所有费用和税金,还一个劲地道歉,说要向厂家反映质量问题。

消费者敢于投诉维权。遇到假冒伪劣产品,美国消费者敢于说“不”,敢于和善于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他们认为,打假不能单靠政府和工商人员,不能单靠网络公司的标签;消费者不能“自认倒霉”,如果这样,那是对假冒伪劣产品生产商和假货的迁就和纵容;只有真正的全民打假,才能让假货无市场,才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美国民众喜欢打官司,大到刑事、经济大案,小到篱笆倒掉,只要需要打官司,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对簿公堂,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想,美国的产品,就是这样,经过长期的努力,才会有今天的稳定和安全。

美国照样有假冒伪劣

在打击假冒伪劣、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虽然美国建立了行之有效、与此配套的工作体系,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果,但假冒伪劣现象在美国是否绝迹?回答是否定的。

根据美国商务部2010年统计,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仿冒盗版产品的贸易量增长是合法产品贸易量增长的8倍。美国海关和边境管理机构没收的盗版产品增长在过去5年增长了125%,仿冒和盗版给美国经济每年造成2000亿美元到2500亿美元的损失,以及75万个工作机会流失,还有假货带来的健康和安全威胁。

据纽约的朋友讲,一般情况下,大街上叫卖的,大都是“名牌”皮包。为什么?因为皮包好摆放,且利润丰厚。比如,一个普拉达牌(PRADA)皮包在旁边的奢侈品店里开价1000美元,在小贩这儿,40美元立马拿去;一个古奇牌(GUCCI)的女式肩包,同样款式店里标价1350美元;如果你愿意讨价还价,在街边小摊20美元也能拿下来。买假货的并非都是穷人,有不少可都是衣着靓丽、从摩天大楼里下班的白领小姐。

有一个笑话,英国文豪狄更斯1842年访问波士顿时,发现美国书店里到处都是他和其他英国作家的盗版书,狄更斯在给友人信中说:看到这种情况,心中“血液沸腾”。为此,他回国写了本书,尖锐地批评美国,不想,这本书也很快在美国被盗版。

美国照样有假冒伪劣,因为假冒伪劣的存在,是一个国际性的现象。但又必须承认,相对于其他国家,美国的假冒伪劣现象要少得多,在打击假冒伪劣、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方面,美国的成效要明显得多。

美国打击假冒伪劣、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做法无疑值得中国借鉴,其他国家在这方面也有不少成功经验可以给中国提供有益的启示。例如,法国有着悠久的打假历史和丰富的打假经验,是世界上最早拥有保护工业产权和打击假冒产品联合会的国家之一。海关、警察、宪兵、司法等政府部门和制造商联合会经常联合起来,举办培训班,提高消费者辨认假冒产品的能力,并互相通报信息,使假货无处藏身。法国制造商联合会专门建了一个赝品博物馆,将查处到的300种以上伪劣产品陈列于此,其中包括香水、食品、钟表、皮件、汽车配件、运动器械等。新加坡政府专门推出了一个“黑店曝光”计划。游客一下飞机,马上会收到一张“黑名单”。这是新加坡旅游促进会精心设计的,上面列举了新加坡所有的不合格商品及商店,让游客一目了然,再也不需要担心会买到假冒商品。新加坡设有专门负责游客投诉的法庭。若法庭确认某个商店有违法行为,该商店就会出现在“黑名单”上。“黑名单”免费赠送,携带十分方便,游客在购物的时候可以对照这个名单购买放心商品。

(作者系外交学院党委书记,此前任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应邀为本刊撰写专栏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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