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场》翻译中的主体间性研究

2015-11-14 14:13
郭沫若学刊 2015年1期
关键词:郭沫若译者译文

张 慧

(乐山师范学院 外国语学院,四川 乐山 614000)

普遍语用学是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的哲学基础。根据普遍语用学原理进行翻译研究,我们可以把翻译看成是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以语言为媒介进行的交往活动。翻译既然是交往活动,那么这种活动就最少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这就是翻译中的主体间性。翻译中的主体涉及到原文作者、译者、读者和作品的主人公,并且主体之间的交往是以理解为目的的。哈贝马斯说:“我把达到理解为目的的行为看作是最根本的东西。”在哈贝马斯看来,理解主要不是一种认知,而是主体之间的交往活动。主体之间的交往如果要互相理解或协调行动,就需要准则与规范。合乎规范就是合乎伦理,符合道德。与结构主义范式下的翻译研究不同,翻译伦理学所关注的是主体的“态度”问题,如译者对原文的态度、译者的语言习惯、译者的文化观念等等。普遍语用学认为任何一个话语都可以同时被理解为两种语句的复合型结构,一是作为行为语句的主语句,二是具有命题内容的表述语句,即副语句。两者处于不同的交往层次中,前者处于主体间性的层次上,后者处于表述性内容的层次上。普遍语用学“更注重以言行事部分,强调语言的应用就是为了以言行事,这比语言的认识功能更重要”。“这种研究导致把语言纳入广泛的社会生活背景和人际关系中进行考察”。普遍语用学的这一原理对翻译具有很大的启示作用。我们同样可以把翻译看成“一个言语行为集合,译文文本是陈述部分,其施行部分是译者的文化立场、目的性、审美倾向、个人偏好、译文读者对象的选择定位,等等”。可以看出,在翻译的交往活动中,译者的“态度”在主体间交往中的重要意义。在翻译研究中,“一定要注意对原文施行部分的理解,而不仅仅是陈述部分的理解”。对原文施行部分的理解涉及到主体间性层面,具体到对郭沫若的《屠场》翻译研究,我们将主体间的关系归纳为:译者同原文作者、译者同读者以及译者同作品中的主人公的关系。对这些关系的研究可以突破结构主义语言学范式翻译研究的局限性,从而在郭沫若的翻译研究中,在注重语言规律的客观性的同时,更加强调文学翻译活动中社会现实基础。

一、译者与作者的关系

分析《屠场》翻译的优劣得失既要深入文本,又要跳出文本的限制,考察译者与原文作者的关系,诠释郭沫若与辛克莱的“对话”。译者的生活经历、文艺观、翻译选材的时代语境、五四时期的思想倾向等等因素,无一不是探讨译者与作者主体间性的关键。

译者的生活经历 中国新文学时期的左翼十年里,左翼作家们的社会身份、生活经历影响了他们的文学立场。程光炜在《左翼文学思潮与现代性》一文中对此作了详细的分析:“左翼文学思潮传播者中有一部分人是二三十年代的日本留学生,曾受晚清革命思想和日本左翼社会思潮的极深影响,归国后以上海为文化中心,传播左翼激进思潮”。他们大多来自中国的中、下等社会阶层,是“二十世纪中国存在的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的主要受害者”。这种“人生境况对出自其中的左翼作家们性格气质的发展和思想定型产生了极大地影响”。他们的人生“境遇确实易于与抨击现代社会、强调阶级斗争的左翼文学思想不谋而合,在心灵深层上产生孤愤、失衡、扭曲、反抗的心理和社会情绪……”。这些作家从日本留学回国后“没有固定职业和经济来源,生活经常处于窘迫和飘零之中”,因此对社会、人生和中国传统文化的观察、体验更进了一步,他们的“文学意识、文学创作逐步向着重实践而轻幻想……的倾向发展和倾斜”。这些左翼作家们对中上层社会“抱的是敌意态度,当激流涌来时,他们容易做出告别个性而选择大众,告别幻想而投身革命的抉择”。

1923年3月,郭沫若从九州帝国大学毕业回到上海,因工作不稳定,生活陷入窘迫。4月1日郭沫若又回到了日本。在日本他翻译了日本著名经济学家河上肈的《社会组织与社会革命》。郭沫若用了50天的光景译完这本书,从此他“放弃了无政府主义思想和比较严重的泛神论,从而转向马克思主义”。“这本书我把它翻译完了。它对于我有很大帮助,使我的思想分了质,而且定型化了。我从此以后便成了一个马克思主义者。”

1924年12月郭沫若有机会到宜兴参加社会调查,目睹了军阀战争给老百姓造成的灾难,更使他从过去那样的“昂首天外”转而为埋头“水平线下”,更坚定了改革社会现状的信心,切望“社会主义的政治革命尽快到来”。1926年郭沫若到广州任广东大学文科学长(即文科学院长),不久参加北伐战争,先后任北伐军总政治部秘书长兼宣传科长等职。

翻译选材的时代语境 1927年蒋介石叛变革命、北伐战争失利。创造社、太阳社成员就中国社会性质问题掀起了讨论,认为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发展已达到与美、日相同的程度,中国社会的根本矛盾变成了劳资阶级的根本对立,从而提出“革命文学”的主张。1928年下半年,流亡日本的郭沫若对具有“自由”和“创造”的美国进步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从1928年11月至1930年6月,他先后翻译出版了美国著名的“揭黑幕”作家普顿·辛克莱的三部长篇小说:《石炭王》、《屠场》和《煤油》。辛氏作品最早进入中国的,是他的艺术论。冯乃超在1928年1月6日出版的《文化批评》杂志第2号上发表了其摘译的辛氏文艺理论和批评著作《拜金艺术》的四个章节。在同一期杂志上,李初梨也译引了辛氏《拜金艺术》关于艺术的定义。这些零星的译介都先于郭沫若对大部头的辛氏作品的翻译。

“The Jungle”(《屠场》)发表后很快在世界各地流传,为辛克莱赢得了国际声誉。小说所抨击的对象是20世纪初的美国的肉食品加工业——芝加哥牛肉托拉斯。书中所描写的肮脏的肉食品加工令人作呕,所暴露的资本主义的丑恶更是深深震撼了美国读者的心灵。辛氏对恐怖、危险、肮脏的肉食加工厂、加工车间做出了精细的描写,希望能激起公愤。《屠场》虽没有带来社会主义革命,但它对 1906 年的“Pure Food and Drug Act”(《清洁食品与药品法案》)的出台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可以说,在20世纪的美国作品中,除了女作家斯托的《汤姆叔叔的小屋》,没有那本书能像《屠场》一样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

郭沫若之所以翻译辛氏作品,“也许是因为当时的文坛,为建设‘革命文学’理论的需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辛克莱的文艺思想,到了‘震聋’的地步,然而终不见有大部头的辛氏作品被译出之缘故。他自己意欲在这股‘吹嘘’的风气中作一些务实性的工作,于是率先译出了辛氏作品的第一个单行本《石炭王》……”可见,郭沫若对辛氏作品的翻译“一方面是顺应了一种时代的潮流,同时也为这股潮流推波助澜”。

译者的翻译观 “The Jungle”(《屠场》)讲述了20世纪初,诚实、勤劳的立陶宛农民Jugis(攸斐斯)为了自己和家人能过上好日子而移民美国的故事。由于当时美国政治腐败,资本主义势力异常猖獗,加之攸斐斯对现实的无知,一连串的不幸接踵而至,攸斐斯被逼无奈,一步步走向了堕落。攸斐斯的悲惨命运是对不公正的美国政治制度、社会制度的无情揭露。郭沫若在《屠场》的《译后》中写道:“本书所含有之力量和意义,在聪明的读者读后自会明白。译者可以自行告白一句,我在译述的途中为他这排山倒海的大力几乎打倒,我从不曾读过这样有力量的作品,恐怕世界上也从未曾产生过。读了这部书我们感受着一种无上的慰安,无上的鼓励:我们敢于问:‘谁个能有这样大的力量?’”

这段《译后》阐释了郭沫若翻译观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共鸣说。郭沫若认为:“译者的思想感情和所译作品的思想感情要有某种共同之处。如果译者对于原作有着深刻的理解,那么在感情上便会和作者产生共鸣,这样才能把作品译好。”同时,我们也可以把这段话理解为是译者主体与作者主体的对话,通过文本中介,译者与作者进行交流,达到对作者的认知,成为理想翻译的前提。

二、译者与作品主人公的关系

的,审美意象的建构是缺少不了译者的主观创造性的;在语言转换时译者还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体现出创造性叛逆精神,在各种翻译规范中进行调整,尽可能提高译文质量。下面我们深入到《屠场》译本中,考察译者通过与作品主人公的对话,获得对主人公的认知;接下来,译者就会涌起创作精神,在语言转换过程中惟妙惟肖地再现原作的人物形象,从而产生理想的效果:

It was four o’clock when the ceremony was over and the carriages bagan to arrive.There had been a crowd following all the way,owing to the exuberance of Marija Berczynskas....She had left the church last of all,and,desiring to arrive first at the hall,had issued orders to the coachman to drive faster....Having the advantage of her in altitude,the driver had stood his ground and even ventured to attempt to speak,and the result had been a furious altercation,which,continuing all the way down Ashland Avenue,had added a new swarm of urchins to the cortege at each side street for half a mile.

郭沫若在谈翻译的动机与效果时就涉及到了译者的创造性问题。“翻译家在他的译品里面,如果寄寓有创作精神;他于迻译之前,如果对于所译的作品下过精深的研究,有了正确的理解;并且在他译述之时,感受过一种迫不得已的冲动;那他所产生出来的译品,当然能生出效果,会引起读者兴趣。”

从交往行为的理论视角看,郭沫若关于翻译创造精神的阐释涉及到翻译中的另一种主体间性,即译者与文学作品中的人物之间的关系。文本描述的人物是虚构的,但我们同样将他们看作一个交往行为中的主体。因为虚构人物身上往往会有作者自身的影子,而且有他自己性格发展的逻辑和他自己的世界。这样,读者或译者便会与他进行对话交流,并通过他与作者交流,从而和主人公和作者产生思想共鸣。“读者要有叔本华所说的‘自失’,进入忘我之境,这样才能与书中的人物同呼吸,共命运,同悲同喜,共爱共恨……而要成为译者又要走出来,恢复自我,找回理性”。当然,做到完全“自失”并不现实,因为作为读者的译者是带着自己的审美直觉进入虚拟的文本世界

上文选自“The Jungle”中的第一章第一段,共227字;下面的两个汉译文分别选自1929年上海南强书局出版的易坎人译文,字数是331字,易坎人是郭沫若的笔名之一,以及1979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肖乾、张梦麟、黄雨石、施咸荣译本(下面简称肖译),字数是396字。仅从字数可以看出,郭译文笔简练。下面从词语、句子层面入手,对郭译和肖译进行对比分析,具体考察郭沫若翻译的艺术特色:

1. 1……the carriages began to arrive.

……马车临门……(郭译)

……出租马车也陆续来到。(肖译)

以读者为中心的接受美学关注文本的空白和召唤结构,关注读者的审美经验和期待视野。读到“马车临门”,不同的读者会在脑海里浮现不同的马车,通过阅读,读者就会发现这是个婚礼场面,不同于日常出入,当然不可能只是孤单的一辆马车。肖译文中的“陆续”二字把这个空白补上了,忽略了读者的审美经验。“出租”也是多余的。辛克莱采用倒叙的手法描写结婚场面,以后的章节都叙述主人公悲惨的生活和工作,为了这次婚礼费劲了全家人的心力。读者读到后面自然会回过头来补充、矫正、丰富自己最初对“马车”的想象。文学的语言的特异之处是能够给读者带来丰富的想象,缺少这种想象,阅读就索然无味了。从这一例我们可以看到翻译的交往行为的本质,即翻译是译者与读者之间的对话,译者只有洞悉读者的感受,才能使译文具有艺术性。此例也是对传统“信”的翻译标准的反拨,是建基于“理解”的译者创造性叛逆的表现。

2.There had been a crowd following all the way,owing to the exuberance of Marija Bercynskas.

因为玛利亚的闹嚷,四街都簇拥来了不少的人群。(郭译)

一路上,玛利亚·勃钦斯卡兴奋得失去了节制,招来了一大群人跟在后面看热闹。(肖译)

原文的意思是说,玛利亚吵吵嚷嚷,引来许多看热闹的人群。肖译显然扭曲了原意,好像是玛利亚的失常举动引来了人们的关注。可是译者的本意并非如此,问题出在表达的环节上。副词短语“all the way”修饰限制的是主句“There had been a crowd following”,肖译文把“一路上”放在全句首,似乎是说玛利亚一路都举止失常,才惹得路人尾随。郭译“四街”用在主句中,占据主位,述位是“簇拥来了不少的人群”,这种典型的汉语表达方式简洁生动。“四街”与“簇拥”搭配,渲染了闹热的气氛。“all the way”肖译为“一路上”,传达的意象很窄,而“四街”的空间就拓展开来,有四面八方的意思,既符合现实情景,也符合城市小说场面描写。“exuberance”郭译“闹嚷”,采用的是“抽象词具体化”的翻译手法,准确生动再现了玛利亚这个人物形象,渲染了气氛。“玛利亚·勃钦斯卡兴奋得失去了节制”,由于表达上拖泥带水,意思走了样。

3....the driver had stood his ground and even ventured to attempt to speak,and the result had been a furious altercation,which,continuing all the way down Ashland Avenue,had added a new swarm of urchins to the cortege at each side street for half a mile.

马车夫……居高临下的便和玛利亚抗辩;结果是对口戏愈唱愈烈,唱过了亚绪朗路的一条街,车后又簇拥上一群顽童在两街两岸拖延了半英里路远。(郭译)

那马车夫……在地位上占着优势,对玛利亚毫不妥协,甚至企图反唇相讥;结果他们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因而又招来了一大帮野孩子,他们和原来跟在车后的人加在一起,在街道两旁汇合成一个长达半哩的队伍。(肖译)

郭译中的“居高临下”“对口戏”“唱”“簇拥”“顽童”把玛利亚和车夫发生口角的场面描写的轻松活泼,幽默自然。对比之下,肖译再现出来的场面过于紧张压抑,与接下来的喧嚣的喜宴场景不相吻合。其中“stood his ground”,郭译“抗辩”,暗示马车夫是被逼无奈还口,侧面再现了玛利亚火爆泼辣的性格;而肖译文的描写有些过火,有过犹不及之感。

通过对以上三个译例的对比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任何翻译都是译者、作者、读者和作品主人公之间的一种对话和沟通,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普遍语用学对翻译研究的指导意义,即“译者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在第二世界即人类社会规范的约束下能够营造和谐的主体间性”。

三、译者与读者的关系

读者是个群体,对于译作要在读者群中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怎样使译作产生这样的影响,在翻译选材,译文的操控过程中,译者必须发挥自身主体性,在各种翻译规范中做出平衡。“译者对原文本的价值认知仅仅是使其产生行为冲动的必要条件.....译者还须有强烈的主观愿望,试图通过翻译实践满足其他社会成员的审美需求,产生社会影响”。郭沫若虽然在《屠场》《译后》中赞扬了小说中那股排山倒海的力量,“但这个原因不足以成为他翻译辛克莱小说的真正动因。郭沫若着重的是辛克莱小说的主题指向以及可能产生的社会反响”。郭沫若的译作同其他左翼作家对辛氏的译介一起对中国的左翼文学产生了重要影响,当然离不开译者对读者的正确认知,这也是交往理论最根本的东西,因为理解“是一种相互作用的实践活动,是主体之间交往活动”。下面我们就看一下译者是怎样为读者着想,与读者达成有效交往的。

辛氏借用“丛林”作书名暗示了这样一个信息:资本家与腐败政府相互勾结共同筑起了一个血腥的、弱肉强食的丛林世界。译者在《译后》中谈到,“Jungle”直译时常为“荒荆”“榛莽”,过于文雅,与书中内容不符,故更易为“屠场”。可见译作的更名是考虑“荒荆”“榛莽”不能给读者展现出一个弱肉强食的丛林意境,读者不能够明白西方文化背景中“jungle”的联想意义,便直奔主题,采用“屠场”作书名,产生出震撼的效果。

郭沫若在文学作品的翻译中是赞成意译的,这点从我们对《屠场》一段两个文本的对比分析便可看出。郭沫若认为译者对读者负责,“但求不负作者,不负读者”。对于文学翻译他赞成意译,他曾说:“我对于翻译素来是不赞成逐字逐句的直译……”下面例举郭沫若《屠场》译文中的归化翻译:

4.Another made a slit down the body;a second…;a third…;a fourth…;a fifth…in the floor.

甲把肚子剖上一刀……;乙……;丙……;丁……;戍……

5.Marija felt,so to speak that she had her hand on the throttle…

玛利亚她自己觉得就好像她的手在攀着摇钱树一样……

6.The music had started up...with each other in intricate and altitudinous gymnastics.

音乐已经在弹奏…就好像有两个拳斗师在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的苦斗。

7…but he had fallen in love,and so given hostages to fortune,and was doomed to be dragged down too.

然而他却陷于恋爱,把自己的运气抵挡了,一同弄到了山穷水尽。

8.Yet he had picked up gossip…might be the notorious Justice Callahan,about whom…with bated breath.

不过他也时常听到过一些途说……是那有名的阎罗法官尅辣狠……场区的人提气他都不敢出气的。

以上几例译者使用了汉语习语,具有深厚的中国文化的风格,缩短小了译文和读者心理距离,使读者和译作中的主人公的交流更加顺畅,易于产生情感共鸣。

从文本内研究到对翻译语境的考察,大大拓宽了郭沫若翻译研究的视域,使我们在研究郭沫若翻译的过程中既注重语言内部结构性和规律性,也要关注翻译活动中起着很大作用,甚至是制约作用的外部因素。这种文本内外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深刻理解郭沫若的翻译观和翻译方法,同时也能更好的领会普遍语言学翻译观,即把翻译作为整体话语集合的陈述看待,它的施行层面完全是现实世界之中的理性体现,译者只有发挥创造精神,营造和谐的主体间性,才能在各种翻译策略中寻找出一个平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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