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清末时新小说中的缠足书写

2015-11-14 17:16郭辉
文学与文化 2015年4期
关键词:小脚小说

郭辉

简论清末时新小说中的缠足书写

郭辉

本文的缠足书写指清末时新小说围绕女性缠足展开的一系列书写活动。受傅兰雅时新小说启事的影响,缠足书写在女性人物形象的塑造、故事情节的架构、叙述手法的运用等方面有着鲜明的特点。而真正给此次缠足书写以思想观念上的影响的,则是清代以来文人士大夫的反缠足言论及西方传教士的反缠足观念,而尤以后者为最。时新小说中的缠足书写,是晚清反映妇女解放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再现了晚清社会动乱中小脚女性的悲惨遭遇,反映了其时审美观念及伦理道德观念的嬗变。

清末时新小说缠足书写文学研究文化研究

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二日(1895年5月25日),在上海的英国传教士傅兰雅在《申报》上刊登了一则“求著时新小说启”的启事,言:

窃以感动人心,变易风俗,莫如小说。推行广速,传之不久辄能家喻户晓,气息不难为之一变。今中华积弊最重大者,计有三端:一鸦片,一时文,一缠足。若不设法更改,终非富强之兆。兹欲请中华人士愿本国兴盛者,撰著新趣小说,合显此三事之大害,并祛各弊之妙法,立案演说,结构成编,贯穿为部,使人阅之心为感动,力为革除。辞句以浅明为要,语意以雅趣为综,虽妇人幼子皆能得而明之。述事务取近今易有,切莫抄袭旧套。立意务尚稀奇古怪,免使骇目惊心。限七月底满期收齐,细心评取。……

此后初五、初七、十二、十六诸日,《申报》又接连刊登了此则征文启事。由美国传教士林乐知主办的《万国公报》第七十七册(1895年6月)与《中西教会报》复刊第七册(1895年7月)亦刊登了此条启事。另外,《申江日报》及美国美以美会在福建主办的《闽省会报》亦在同一时期刊登了此条启事。由西方传教士在上海创办的英文杂志《教务杂志》亦刊载了此条启事,内容与中文启事略有差异。

从启事可看出,此次“时新小说”竞赛的发起倡办,是傅兰雅本人有感于当时中华民族的贫穷衰落,实由鸦片、时文、缠足三种世俗积弊引起,他想通过有奖小说竞赛这种形式,利用文学作品来揭露、批判这三种鄙俗,以刺激、唤醒麻痹沉醉的世俗大众,从而达到其变革世俗、改换民心的目的。批判与改变三种积弊,是此次小说竞赛的主旨与核心所在。正是由于竞赛的命题性质,使得缠足批判成为此次小说创作的三大主题之一,有关女性缠足的种种,也自然而然进入此次小说作者的创作视野。如此大规模地、集中地把描写视角转移到女性身体之上,并聚焦到女性的脚上,这是中国小说史上的第一次。本文所谓的“缠足书写”,指的即是此次时新小说中围绕女性缠足而展开的一系列书写活动,其中不仅包括对女性小脚的具体描写、女性缠足时的痛苦、女性缠足后的种种人生体验以及放足的转变,还包括作者及故事人物对女性缠足问题的认识、作者围绕缠足所采取的叙述方式与写作手法、就缠足问题提供的解决之道等等。

尽管这次竞赛作品有着“或立意偏畸,说烟弊太重,说文弊过轻;或演案希奇,事多不近情理;或述事虚幻,情景每取梦寐;或出语浅俗,言多土白;甚至辞尚淫污,事涉狎秽”,“不失淫词小说之故套,殊违劝人为善之体例”,“又有通篇长论、调谱文艺者”,“更有歌词满篇、俚句道情”者,“虽足感人,然非小说体格”种种缺憾,但作为一种文学现象,仍有其文学、文化价值意义所在。就本文所关注的女性缠足这一议题来论,受此次时新小说竞赛命题要求的影响,小说中的缠足书写在女性人物形象的塑造、故事情节的架构、叙述手法的运用等方面有着鲜明的特点。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女性人物体貌特征的描绘上,言女子必言其脚,脚的大小介绍成为一件必不可少的“头等大事”。如詹万云《澹轩闲话》中描写包尚德之妻周氏,在用简短的言语介绍完周氏的容貌性情之后,便极力专注于周氏小足的介绍:“生得十分端正。性情柔顺,心地慈祥,都是人所不及。更有一件尤为难得的,他这双金莲竟至小不盈寸,真是天地间寻不出第二双。”把周氏的小脚从她的体貌特征中单独提出,并用“尤为难得”、“竟至”、“天地间寻不出第二”来夸赞周氏的一双小脚,作者用于叙述周氏小脚的笔墨及情感已经超越了对其容貌、性情二者的描述,故在脚与容貌、性情二者间,作者笔力着意处也不难明了。又如刘忠毅《无名小说》中言方德正妻王氏:“亦世家女,容貌固佳,足尤纤小。”这里关于女性外貌的描写一分为二,容颜占居二分之一,其余一分则为小足所有,足与貌显然又有着分庭抗礼的味道。再如李钟生《五更钟》中梅仁给希世珍保媒介绍表妹吴紫珊时,并未言吴紫珊其貌,亦未论其品性,单以另一女子之脚来描述其脚之大小,脚部描写又可谓“先声夺人”。希世珍及读者大众虽未见吴紫珊其人,但吴紫珊小脚女的形象却早已映入脑海。

作者在写小脚时如是大书特书,在叙大足时也不吝啬笔墨。古润青莲后人《扪虱偶谈》中介绍宋珍珍,仅用“长得十分娇丽”六字描述了她的容貌体态,接下来便是关于她脚部的大段叙述。先是言她的大脚如何未能缠成小脚,接着又叙她如何为免惹人耻笑而学花旦扮小脚,然后写她装成小脚之后又是如何被外人所称道。说来言去,总是围绕在宋珍珍的脚上。格致散人在《达观道人闲游记》中描绘钱良玉,亦是把笔墨都聚焦在了她的脚上,至于其貌其性情倒在其次了:“貌不甚鄙陋,而双足天然,未能与赵飞燕、潘金莲媲美。”汪可人《时新小说》中言荀氏:“貌亦平常,而足最大,似未包者。”这里的貌、足比例,亦是各占二分之一。

在这些介绍、描绘女性人物的语句段落中,作者往往用相貌端正、固佳、娇丽、不甚鄙陋、平常、极俊美、中人诸如此类模糊不清的词语来形容女性的容貌体态,至于她的眉、眼、鼻、唇、颈、臂、手,她所穿的衣着与佩戴的首饰,则是一概忽略不记。读者从中除了能确切地获取性别为女、双脚是缠过还是整足这些特征外,其余信息几乎全是模糊不清的。更有甚者,对女性的介绍叙述,连这些模糊不清的概括性词语也一并省去,除脚的大小以外,其他一概不论。如玉峰主人《时新小说》中介绍曹氏,除其家世背景外,剩下亦只是言足而已:“曹氏,苏州小家妇也。不务妆束,邻人以大脚姐呼之。”很显然,从前后语意来断,这里“不务妆束”一语,指的是曹氏双足未经缠裹。

当然,明清小说中对女性才华的描绘刻画,在时新小说中并未绝迹,不过即使有写到女性才能如何骄人,其最后落笔亦无不在脚上,女性的才华一如她的容貌,其重要性远远小于女性脚部的大小。如玉峰主人《时新小说》中蕙芳向老夫人介绍翠珠:“不愧女中学士,谢家道韫犹恐不及;貌如春花秋月,不与涂脂抹粉者争妍而风雅可亲。温存自重,真贵相也。惜乎未曾缠足。盖大人家娶妇,必要查阅小姐面孔好否、脚小否,翠珠妹妹系原生脚,而大人家以此苛求。”此处在叙说完翠珠的才华容貌后,又介绍了翠珠的天足,其实在此一番评说之前,翠珠之天然双足已早详说给老夫人了。两番论说翠珠之天足,足对女性人物之重要不言自明。其他如廖卓生《缠足明鉴》中的王香云、沈桂香《时新小说》中的林秋娥,刘安如《砭俗良谟》中的宋娴规,亦复如是。这里,女性的貌、才与女性人物的性格、命运以及故事情节的展开均隔离,并没有成为支撑其形象特征的有机因素,唯女性之脚才是中心、重心,故有关女性才、貌的描述实际上是缺失的,貌才犹然如此,而赋予女性人物以灵魂的性情描绘更是付之阙如了。

第二,太平时节女性缠足的痛苦及灾荒动乱时节小脚女的悲惨遭遇,成为作者塑造女性人物形象、展开故事情节的切入点。

为批判、揭露缠足这一陋习为女性带来的伤害与灾难,小说作者们从太平时节女子缠足时受到的身体上的疼痛,到小脚为其带来的生活上的不便与苦辛,再到在天灾人祸、社会动乱中因小足而引起的丧命失身等惨痛经历来架构故事情节,塑造了大量处在水深火热中的等待解救的小脚女形象。如古润青莲后人《扪虱偶谈》中的朱阿佩,年方七岁,母亲便为她缠足,疼得每天哭哭啼啼、茶饭不吃,即使她的脚“肿得青紫不消,如擂槌一般”,她母亲也不肯放松半点儿,“反而把两只脚缠裹得比前格外加紧些”。后来阿佩“害了脚,总不消肿,指头肿得如红萝蔔似的。又过了些时,忽然十个脚指头烂开来,天天淌脓淌血,日深月久,肉都烂光看见了骨头”,“再过一个月,指头个个烂下来,只剩下了两个角柺”。七岁的年龄,对于一个幼女来讲,真是天真烂漫时节,然因缠足却终究成了一个残废。与李蓝英相较,阿佩虽悲惨如是,仍尚属幸运之人。杨味西《时新小说》中的李蓝英,自缠足后便得了病,常常服药,病体又不见好。其母虽也心痛,但缠脚的手段却未肯放松。结果蓝英最终因缠脚而魂归西天。即使在大女儿蓝英因缠足而殒命后,也未能阻扰李夫人为二女儿翠英缠脚的决心,若不是李夫人逃难亡逝,恐翠英亦会成为第二个蓝英。

除缠脚时的疼痛及在日常生活中因小脚引起的不便艰辛这些太平时节的苦楚叙述外,作者还把她们置身于生活的巨变中,描写、叙述了在由自然灾害、社会动乱等因素引起的家庭变故中她们所经历的种种惨痛与不幸。李钟生《五更钟》中,金陵六月潮水高涨,兼且连天大雨,乃至满街满巷都是水。希夫人所住地方却不过是脚脖深的样子,但就是这样深浅的水,仍是苦坏了希氏。为了拾捡物件,先是淌湿了裹脚带;为了拿干的裹脚带,复受了凉水的浸泡。在这简单的劳作中,希氏病倒了,最后乃至魂归西天。而这恼人的小脚与长长的裹脚带,也使得其他小脚女们在水灾中受尽折磨,从而上演了一幕滑稽尴尬的悲喜剧!廖卓生《缠足明鉴》中丧身于家庭火灾中的孔氏儿媳及侄媳、丧身于读书楼飓风灾难中的众位小姐,缠足不便逃难是其命丧黄泉的一个重要原因。东海逸人《警世奇观》中的小脚姜氏,虽有老仆相救终能逃脱火灾,但也不难使读者明了小脚的危害。小说作者们正是利用这些“近今易有”的日常生活事件来开展故事情节,通过小脚女性在“水深”、“火热”中的种种惨痛经历来揭露缠足弊端,宣扬反缠足观念的。

上述那些暴雨、大火、狂风诸种灾害,虽均能给小脚女们带来不同程度的伤害,甚或有人丧身于中,但相比接下来的这些令人怵目惊心的社会动乱中的血腥场面,那些伤痛反倒有些小巫见大巫了。如沈桂香《时新小说》第十一回叙蛮夷作乱时林秋娥及众小脚女的不幸。林秋娥因弓鞋短小不能前行,遂被贼人擒捉,而终被轮奸致死。其他小脚女或受鞭打凌迟,或被糟踏奸淫,亦是惨不胜言。又如詹万云《澹轩闲话》中香山城强盗作乱后的惨状。乱后包尚德家人查验未曾入殓的尸首尚有六百十一具,“内有四百具是妇女的,都是小脚,也有烧坏的,也有被贼杀死的”。再如格致散人《达观道人闲游记》中叙太平军动乱时小脚女性的悲惨。太平军首领杨秀清下令将俘获的不善歌舞之妇女双足砍下,“是日共刖六七百名之多”,被砍者皆小脚女性。后又下令斩刖其余女子双脚,结果当日女子双足全部被砍,而所砍之足亦被堆成一座小山,名曰“小足山”。罗懋兴《醒世时新小说石琇全传》中荒年时节民众暴动石鸾贞与嫂嫂林氏逃难的经历,李钟生《五更钟》中太平军令小脚妇女们拆城挑砖的惨状,也均是把小脚女放置于社会动乱中来展开描写叙述的,而廖卓生《缠足明鉴》整个故事讲述的就是太平军作乱时期小脚女性的悲惨遭遇。正是这种灾难中的切身体验,使得小脚女性认识到了缠足的危害,从而发出“我愿天下的女人个个都不缠足”的誓愿与呼号。

第三,对比的运用成为作者塑造女性人物形象及展开故事情节的重要手法。为更明确宣传反缠足观念,在描写叙述小脚女们的痛苦不幸同时,作者们还塑造、描绘了另一组大脚女子形象,以未缠足女子的幸福、便利、幸运来反衬小脚女的痛苦、不便、不幸。在一正一反、一利一弊、一优一劣的鲜明对比中,以浅显明了的方式告诉读者善恶取舍。

董文训《崂山实录》中小足英花小姐与大脚丫环春梅组合、小足王氏与大脚丫环秋菊组合可谓此类代表典范。在英花小姐和春梅女扮男装离家出走的路上,小脚的英花备尝旅途艰辛,而大足的春梅,不仅自己行走顺当快捷、甚少艰辛之感,还时时照顾劝解英花小姐。正是在这鲜明的利弊对比中,使得英花小姐不禁羡慕起春梅的大脚起来:“丫环阿,我有你那两支足,我真是如上了天一般。”而且在羡慕的同时,她也开始了对缠足这一陋习的控诉:“苍天阿!苍天阿!你为何生我为女子呢?即生我为女子,为何生我于这包脚之世代?”“如同下这无罪之监,受无罪之刑。”英花嫂嫂王氏也是在逃难的亲身经历中看到了大脚秋菊的种种好处,产生了欣羡大脚之意:“若我长着一男子足,身体受苦我也乐意。即不然,有秋菊你那两支足,我也乐意。”廖卓生《缠足明鉴》中王友善专门在花园内为女儿香云建造了一座“读书楼”,远近许多女子亦来此读书。不料读书楼被飓风掀倒,这班就学的女子除香云外,全被压死。在这场事故中,作者并没有用浓重的笔墨来描写这场由飓风引起的血腥灾难有多么惨痛,只是简单交待了两句关于脚大、脚小的问题,便把众女子丧命的缘故解释清楚了:“当时到来读书的人,个个是富贵儿女,尽行缠了双足,步步娇娆。而香云虽有缠脚,亏他的父母不在行,十四岁始行缠足,故此不甚细小”,“香云亏有这对大脚,共服侍的婢女连忙走脱了”。幸与不幸,全在脚下有别!脚应何去何从,则不难明了!其他尚有李钟生《五更钟》中大脚江北老妈、希夫人亲家中的大脚使唤丫头与希夫人及众多小脚夫人的对比,刘真华《时新小说·缠足小说》中大脚赵氏、吴氏与小脚桃氏的对比,沈桂香《时新小说》中大脚董素香与小足林秋娥的对比等。与那些自小便饱受缠足之痛并将继续忍受此种痛苦的小脚女子相较,这些不缠足的大脚女性,自然要显得幸运得多了。同是女性,这些大脚的女子自小便不用遭受、经历那种惨无人道的缠足之痛,在长大成人后的日常生活中,她们还可以在传统礼教允许的范围内自由行走,亲操井臼之劳也显得游刃有余。即使在灾荒动乱频繁的年代,她们也尽可大踏步外出逃难而去,以免遭受饥馑、蹂躏之苦,甚或在自保有余的时候还常常帮助别人。这种便利与幸运又怎么不会令那些正在饱受缠足之痛的小脚女们羡慕呢?正是在这一大一小的不同、一幸一悲的差异对比中,使读者简单明了地认识、了解到了小脚的不足与大脚的好处。虽然她们的形象大多数是概念性的,性格特征不够鲜明,但在揭示缠足弊端、宣传女性放足这一主旨上,无疑已经起到了榜样的示范作用。

除受傅兰雅小说命题要求影响外,真正给此次缠足书写以思想观念上的影响的则是清代以来文人士大夫的反缠足言论及西方传教士的反缠足观念,而尤以后者为最。

早在宋朝时期,车若水就已经对女性缠足这一习俗产生了质疑,时至清代,这种质疑批判之声可谓渐至鼎盛。如清初余怀言妇女缠足:“矫揉造作,亦泰甚矣!”后张宗法言:“今俗尚缠足,堪伤天地之本元,自害人生之德流,而后世不福不寿,皆因先天有戕。”袁枚认为女性缠足损害肢体的行为无异取媚于人,是件很可悲的事情:“女子足小,有何佳处?而举世趋之若狂。吾以为戕贼儿女之手足以取妍媚,犹之火化父母之骸骨以求福利也。悲夫!”钱泳也认为裹足是一种违背自然的罪恶行为,“天下事贵自然,不贵造作……惟裹足则反是,并无益于民生,实有关于世教。……真所谓戕贼,人以为仁义以惑之,甚矣”,并且认为女性缠足还会带来亡国的危险,“盖妇女裹足,则两仪不完;两仪不完,则所生男女必柔弱。男女一柔弱而万事隳矣”。鉴于此,他提出了改革陋习的方法,通过地方法律效力来约束豪门望族及地方大家的女性缠足,由此自上而下,放足之风被及小民,从而风俗得以改变:“盍请地方大吏出示禁约,凡属贵臣望族以及诗礼之大家,俱遵王制,其倡优隶卒及不识丁之小户,听其自便,如以此法行之十年,则积习渐消,天下万民皆行古之道矣。”钱泳的反缠足言论又为俞正燮所采纳。而稍后的李汝珍则在《镜花缘》小说中用文学艺术的方式对缠足进行了批判与嘲讽。这种传统的、自发的反缠足观念到晚清郑观应那里又发生了新的变化。

郑观应也认为女性缠足是损骨伤筋、残害女性肢体的一种酷刑,并提出以上层门阀望族习尚的改变来影响下层民众的改革路线。如其《论裹足》中言:“裹足则残其肢体,束其筋骸,伤赋质之全,失慈幼之道。致令夫憎其妇,姑嫌其媳,母笞其女,嫂诮其姑。受侮既多,轻生不少。且也,生子女则每形孱弱,操井臼则倍觉勤劳,难期作健之贤,徒属秽淫之具。……兹当以十载为期,严行禁止。已裹者,姑仍其旧;未裹者,毋辟其新。如有隐背科条,究其父母。凡缠足之女,虽笃生哲嗣,不得拜朝廷之诰命,受夫子之荣封”。与前人不同的是,这种观念既有自发性,也有外来文化审视下的自觉性:“至妇女缠足,合地球五大洲,万国九万余里,仅有中国而已。……人生不幸作女子身,更不幸而为中国之女子。”不过,他提出的反缠足理论依据与救弊之方并未跳出前人所述。

要而言之,上述诸家观点可归纳为以下七点:第一,缠足是矫揉造作的行为,违背了天地、自然生人之道。第二,缠足伤害女性身体。第三,缠足属于渔色宣淫之具,伤风败俗。第四,缠足妨碍女性管理中馈、井臼操劳。第五,缠足违背伦常。第六,缠足不利女性在刀兵水火、饥馑盗贼诸种变故动乱中求生逃命。第七,缠足使所生子女体质孱弱,甚或有导致亡国的危险。而诸家所提供的解决方法主要是依靠朝廷的法律效力或地方官吏的大力推行,实施自上而下的改革,以上层阶级的权力、好恶来引领缠足世风的变革。

通过阅读不难看出,小说作者们在小说中所阐述的反缠足观念、解决之道,与前贤时彦的观点有着惊人的相似,甚或是相同,其受前人思想的影响可谓颇深。缠足为女性带来身体上的伤害、对女性日常生活劳作的影响及水火刀兵诸种变乱中的惨痛遭遇前已有述,而其余诸条,在诸作中均可时见相类观念的表述。认为女性缠足违背了自然、天道者有:杨味西《时新小说》中李意诚认为“大脚是顺受天所生的形体”,没有什么丑陋,而“小脚是逆天行事,勉强做成,大可羞耻”。朱正初《新趣小说》中康黼清认为女子缠足矫揉造作,违背上天好生之德:“照得天地生人,自能运动,父母遗体,不敢毁伤,未有以天地生人为不足,而加以矫揉,以父母遗体为不佳,而妄为戕贼,如世俗之所谓缠足者也。……悖理违天,至斯极矣!”如皋醒世人《醒世新书》认为缠足“矫揉造作”,“伤天地生物之仁”,与“上天好生之德,慈爱之心”“大相悬绝”。其他如陈义珍《新趣小说》“万物本乎天,天生之足,指跗完好,今缠足则矫揉造作,失其本体,是逆天也”之言;玉峰主人《时新小说》“天地有自然之发育,戕贼者非;人生有自得之真原,矫揉者失;中国女子莫不缠足,独不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乎?缠足即毁伤之一端也”之论;刘真华《时新小说·缠足小说》“天生好好对足,使人任意操作奔驰,自是天然华美,不待修饰而自然美观,而反矫揉造作,使缠足女子臭气逼人,行不便,做不便,此缠足之大害也”之说。认为缠足是秽淫之论者有:杨味西《时新小说》中李意诚认为缠足美其名曰“金莲”“香钩”,“都是亵秽的话,也是诱惑人的话”。玉峰主人《时新小说》中满洲官员认为缠足“究其所为,实淫乱之根,争纤斗细,无非为悦人起见”。陈义珍《新趣小说》:“缠足之故,大都取媚于人,是冶容诲淫也。”认为缠足导致所生子女身体柔弱者有:刘真华《时新小说·缠足小说》中赵氏、吴氏因为大脚的缘故,所生子嗣均皆强壮雄健,而小脚桃氏不仅生产艰难,产后又不能保抱,所生之子女也“满身软弱,周年抱病”,后乃领悟是自己缠足“血气不流动”导致身体柔弱,而又致子满身多病也。陈义珍《新趣小说》中冯文姬认为缠足女“血气凝滞,易生疾病,产育艰难,其身软弱,所生子女亦少强壮,是殃及子孙也”。

而作者们于小说中提出的革弊良方,或依靠朝廷法令奖惩,或凭借官宦乡绅之力以制约,很多未能出前人所论。如格致散人《达观道人闲游记》中认为“挽回世习非容易,端赖朝廷定罪名”。复如朱正初《新趣小说》中认为应由地方大吏张贴告示晓谕地方不准缠足,如违查出,罪及家长。廖卓生《缠足明鉴》中则是由乡绅陈伯衡与众绅士成立公局,并用局规、族规、家规、常规四规来实施革除缠足陋习一事的。

当然,满族女性不缠足的习俗也影响了小说反缠足观念的表述及其革弊之道的设想,对此文中多有表述,如杨味西《时新小说》中言及满洲妇女不缠足习俗、如皋醒世人《醒世新书》中何有良向张氏诉说所见不缠足的满洲女子、赵地倜傥非常生《瓢賸新谈》中余钦斋夜梦“畅乐”轩所见“足上都穿着云头鞋子,似满洲人妆束”的众女子,都有以满洲女子天足习俗为榜样的意蕴在内。另外,清朝诸帝颁布的禁止女性缠足的法令也常常被拿来当作反缠足观念的事实依据。然而,真正给时新小说创作以影响力的,则是外来传教士们的反缠足观念及他们的实际劝放足行动,可以肯定地说,此次时新小说中反缠足观念的宣传、推广,外来基督教之作用与影响,厥功至伟。

在早期的来华人士中,有些人已经注意到了中国妇女缠足陋俗的危害性,如英人斯当东就曾评论过天津定海县的女性缠足,但他们并无心致力于改变这种陋习,这些片段言论更多的是外来者对华夏的一种风俗人情记载。直到鸦片战争以后,这种状况才发生了改变。

鸦片战争使得欧美东瀛的坚船利炮打开了尘封已久的国门,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士尤其是传教人士来到中国,相对于清代前贤及早期的来华人士,他们对中国女性缠足的危害性的认识也越来越系统,如英国传教士绣耀春认为女性不可缠足者有六:第一,辜天恩,悖天理,逆天命,罪恶丛生;第二,使女子亏孝道、伤妇德;第三,失父母慈爱之心;第四,贻诲淫之羞;第五,失内助之则;第六,致人非议本教。天足会闺秀《缠足两说》之《正俗》篇言缠足:一违天意;二蔑古制;三召痼疾;四戕生命;五妨生计;六亏人伦;七坏心术。不难看出,这些系统的观点与前述清人反缠足言论有诸多重合处,当然,基于传教士及教徒的身份,这些言论中也增加了新的理论依据,即上帝。如绣耀春《缠足论衍义》中“天恩”、“天理”、“天命”中的“天”即是上帝,“所谓天者,非苍苍之天,乃即宇宙之大主宰上帝是也”,“上帝生人,各予两足,不分男女”。再如抱拙子《劝戒缠足》篇中,他也认为缠足违背了上帝造人之初心与爱人之主旨:“缠足之事,实僭上帝之权。……殆嫌上帝造女子之足,犹未尽善,当再加以矫揉之功而后全美,是调己之才智超越于上帝矣。其僭妄之罪不亦大乎?且缠足亦失爱主爱人之道。”这些反缠足言论在传教士创办的报刊中时可见到,如《万国公报》就曾刊载了《戒缠足论》、《裹足伤仁》、《革裹足鄙俗论》、《卫足论》、《裹足论》、《劝释缠足论》、《劝戒缠足》、《缠足论衍义》诸篇反缠足文章,这些言论也势必随着该报的发行而流布天下。

除了上述理论宣传外,传教士们还创办了不缠足会组织,以实际行动来反对这种盛行已久的陋俗。1874年,伦敦传教士约翰·麦克高望在厦门成立了“不缠足会”,规定凡不愿为女儿缠足者方可入会,这是中国出现的最早的不缠足团体。虽人数不多,影响所及似亦仅在教会中人,但其星火之功实不可灭。1895年,以英商立德太太为首的外籍妇女与女传教士们在上海创办成立了“天足会”,此会还在南京、镇江、无锡、苏州、扬州等地设立了分会。它的宗旨即在劝戒女子缠足,它还规定凡入会者家中女人必须放足,保证已放之足后世永不再裹,并且不许娶缠足之女为媳。该会除了利用广学会出版的书本、小册子等通俗读物来宣传不缠足观念外,还在教堂、城乡、野外等处现场演说缠足的弊端及不缠足的好处,对扩散不缠足观念在中下层民众的普及有着更为重要的影响。

由于现实生活中基督教教会人士对天足的宣传提倡,以及傅兰雅时新小说英文启事的要求与本次小说参赛者多为基督徒的身份特征,使得此次小说对小脚习俗的批判、评论有了新的宗教理论依据,即以耶稣基督的名义及基督教的教义来论说、评价缠足这一习俗的是与非。

如胡晋修《时新小说》中圣教女塾素衣女子认为缠足“是嫌上主造女子的足还不好看,更加以矫揉之功而后全美,是觉自己的才智比上帝的还多”,此举“实是僭上主之权能,犯罪不小”。与她持相同观念的还有望国新《时新小说》中的明更新。此作第二十二回至第二十七回中,明更新与尚喜故论及缠足有逆天命、害己身、废女工、败风俗、失闺教、背伦道、阻行走等多种弊端时,多有以基督教历史、教义及人物典故为其理论支持者。如其言缠足第一弊,既是从缠足违背上帝造人以全备这一创世记史出发的。他认为上帝创造天地山海万物,而后造亚当、夏娃。天地万物及男女二人之体,均纯全无缺。今人为女子缠足,损折女子身体,妄加毁坏上帝所造之身,违背上帝创人之本初,实乃是怀疑上帝智慧与能力的一种行径。而上帝有如君父,世人违背了君父的意旨,就是犯了违逆之罪。其他如缠足废女工条中引述教会天足女虽然脚放大,但并未因外出劳作而败坏男外女内、女织男耕的传统;缠足失闺教条中引《圣经》“淑女为夫荣”语、贤母教子成才的多个典故,以及妇女读书明道所明之道应为耶稣之道的教化宣传;缠足背伦道条中言母为女缠足违背了《圣经》中“夫妇不能忘记乳哺之子,不能不关爱刚产之婴”的教义等。正是在明更新的宣传论说中,尚家全部入教,家中妇女也均随教规放了足。

再如罗懋兴《石琇全传》,文中陈牧师论缠足有十宗罪:(一)得罪上帝。(二)获罪祖宗。(三)获罪父母。(四)获罪丈夫。(五)获罪儿女。(六)获罪己身。(七)妨生计。(八)妨产育。(九)败风俗。(十)损国家。除却第一条罪状可以轻易地判断出是从基督教教史、教义出发外,其余各点则没有明显的基督教痕迹,但从与明更新言论的对比中还是不难发现其根源所在。此中第一条与明更新的缠足违逆上帝观念完全一样,其获罪己身之论亦与明更新“害己身”论相同,其余“妨生计、败风俗”与明更新“废女工、败风俗”之论也都是大同小异,惟陈牧师在论述此诸条款中未言及《圣经》、耶稣而已。再联系绣耀春、天足会闺秀诸人的反缠足言论,诸家所论名目虽然不同,但所言缠足之弊与缠足之罪的内容却大约相同。所以,虽然陈牧师缠足十宗罪中多数条目并未表明其和基督教的反缠足言论有关,但小说中的这些理论来自晚清基督徒的系统的反缠足言论则又是无疑的。再如廖卓生的《缠足明鉴》。此作通篇以贼乱中的小脚女性的灾难为叙述中心,并未涉及与教会相关的人和事,忽略作者的教徒身份不计,似乎看不出与基督教有任何瓜葛,但王香云所提及的《缠足论》还是透露出了一些信息:“两不合,一曰违天意,二曰蔑古制”,“五大害,一曰召痼疾,二曰戕生命,三曰妨生计,四曰废人伦,五曰坏心术”。对照天足会闺秀《缠足两说》中《正俗》篇一文,所谓“两不合”、“五大害”,显然是作者参照了《正俗篇》中的条目观点。应该说,虽然作品中的一些反缠足言论,并未含有基督教的信息,但由于作者教徒的身份特征及这些思想观念与晚清传教士反缠足言论的极度相似性,仍可看作其对时新小说创作的影响。当然,绣耀春、天足会闺秀二人的观点,也有和清代前贤重合的地方,如伤身体、悖人伦、妨生计、碍产育等,但明显的是,用系统的、理论的观点来表述缠足危害的还是教中、会中人士首创。

除上述这种大段落的、传声筒式的宣讲论述外,时新小说中还穿插了大量教会人物以及他们创办天足会、演讲宣传放足观念等诸种活动及有基督教信仰的西国人物、风俗来为小说中的废缠足主旨提供创作素材。百余篇小说中,几乎处处可见他们热心放足事业的身影,而这些身影与事迹,无一不昭示着上帝、主、耶稣的存在,无一不在向世人、女性说明,“非得耶稣大国手,必不能起沉疴”,唯有上帝、主、耶稣才能使中华女子脱离缠足苦海,从而走向自由、快乐的伊甸园。这些人物、事件有:刘忠毅《无名小说》中裴牧师夫人与西国女子创办劝戒缠足会事;燕赵倜傥非常生《瓢賸新谈》中述西洋女子所创天足会会期演说放足事;刘安如《砭俗良谟》中教徒柳氏与女儿、儿媳、元氏姐妹传道劝化缠脚事;李景山《道德除害传》中女才国缠脚的陋俗被道德(寓指基督、圣经)除去而恢复光明;魏开基《悟光传》中悟光妻子奉教放脚的经历;东海逸人《警世奇观》中杭州百姓皈依圣教后,缠足陋俗也随之革除;董文训《崂山实录》中黄英花与王氏遇基督徒韩乐善一家而彻底放脚;钟清源《梦治三瘫小说》中中国因崇尚基督而除去缠足弊俗等。

有些作品,虽未明作者身份如何,小说行文中也未见有基督教教义、事迹的阐发表述及基督徒的身影,甚或系统的反缠足观念的论说,但某些词语的运用还是透露出了基督教的影子。如詹万云《澹轩闲话》,整部作品未见一基督徒,也未见有任何关于基督教教义的阐发,但当结尾包尚德梦见自称为“天使”的金甲神人来传谕“上帝”的嘉奖的时候,“天使”、“上帝”二语还是让人毫不犹豫地想起了耶稣基督教;又如格致散人《达观道人闲游记》中黄氏“游阴府后主受刑”一节,下令责打后主的是“上帝”,而达观道人创办“劝勿缠小足会”,并“刊刻传单”以宣传缠足危害的行动,显然也有传教士在华宣传戒缠足的影子在内;再如皋醒世人《醒世新书》中叙述张氏梦游太空幻境,两次提到了“上帝”——“被上帝责罚”、“上帝来了”。可以肯定地说,此次小说创作,基督教的影响几乎无处不在。

总的来说,时新小说中的缠足书写,整体艺术价值不高,女性人物形象毫无个性特征可言,给人更多的是群像印象,如不幸多难的小脚女性、便利幸运的大足女性,符号化、概念化倾向严重;涉及女性缠足的故事叙述,也多以场景化、片段化呈现在读者面前,情节的衔接缺乏内在有机性;反缠足观念的传递也多以传声筒式的宣教、人物间的对话问答形式表述出来,与女性人物的塑造、故事情节的架构缺乏统一联系。但从文学史、妇女史、思想史、宗教史诸角度来观,仍有其重要意义。

第一,从文学发展史来观,时新小说中的缠足书写在塑造女性人物形象、展开故事情节方面表现出的某些特征,在新小说时期仍然被延续了下来,它是晚清反映妇女解放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小说时期,涉及女性解放、女性缠足这一题材的,女性的脚部描写与缠脚时的痛苦经验,社会动乱、自然灾害及日常突发事件中小脚女的不便及惨痛经历等,仍是作者着笔的重要一点。前者有佚名的《娘子军》、王妙如的《女狱花》、颐琐的《黄绣球》、血泪余生的《花神梦》、邵振华的《侠义佳人》,后者则有署为“栖溟、啸园”译述的《日中露》、佚名的《痛定痛》等。同期的某些戏曲作品中也存在着这些特征,如佚名的《扬州梦》与无瑕的《回甘果》等。而大足、小脚对比手法的运用也是新小说时期作者们塑造女性人物形象、架构故事情节的一个重要手法,如署为“武林程宗启佑甫演说,朱大文勤甫评点”的《天足引》与邵振华《侠义佳人》,尤其是《天足引》一书,更是与“时新小说”中的一些特征有些形神相似。故事叙冯家二女,长者名十全,天生美貌,缠得一双好小脚,嫁给富豪邓少祖为妻。少者名双全,性格活泼,爱读书识字,因一双大脚,嫁给了穷书生余自力。世事无常,先遘火灾,后遭匪乱,小脚的十全在灾患中走不远、跑不快,饱受脚小之苦;大脚的双全却行动便利,搬东西、避匪乱,照应小脚的十全,应付自如。双全用自己大脚的便利性向人们展示了大脚的好处,时值朝廷推行新法,不许缠足,双全也因此被树立为天足的榜样。各种灾患中的切身体验、大足小脚一优一劣的鲜明对比、朝廷下令革除陋习的解决之道,无不显示出“时新小说”中的缠足书写在“新小说”时期的传承。需要说明的是,这些时新小说当时并没有被刊行问世,而是被傅兰雅带到海外,直到百余年后方被整理出版,可以说新小说时期的作者并没有受到时新小说作品的影响,而两个时期的作品又表现出如此的相似性,其间根由不得不令人深思。

第二,时新小说中的缠足书写,再现了晚清动乱时期小脚女性的悲惨遭遇,对了解晚清女性的社会命运具有重要的史料参考价值。

如前所述,把女性置身于社会动乱中以揭示小脚的危害,是时新小说作者们塑造女性人物形象、架构故事情节的一个重要切入点,由此小说中出现了许多描述社会动乱中的女性的场景与片段,而这许多动乱并不是作者向壁虚构,实是真实的社会历史事件,如格致散人《达观道人闲游记》、李钟生《五更钟》、如皋醒世人《醒世新书》、廖卓生《缠足明鉴》、瘦梅词人《甫里消夏记》诸篇中叙及的太平军动乱,沈桂香《时新小说》中叙及的清末林俊动乱,刘真华《时新小说》中涉及的清末李扬才之乱,其余中法、中日之战也略有提及。诸乱中,以叙太平军给晚清妇女尤其是小脚女性带来的伤痛最为深刻,这在《达观道人闲游记》、《五更钟》、《缠足明鉴》三作中体现得最为突出。

以《达观道人闲游记》第八回至第九回中叙太平军作乱时女性受苦的情状为例:

约两日之间,掳妇女有六七百名之多,又陆续添益,共有一二千人。可怜此等妇女……大半莲足尖尖,细不盈握。……(女王)令各妇女一齐将缠足之布脱下,并弓鞋亦不准穿,赤足而行,毋许有一丝半缕缠绕其间。……时有一二官府中小姐,性娇而傲,万万不肯赤足。女王大怒,吆喝一声,即由刽子手将二女插上斩幡,推出辕门枭首。顷刻之间,身首异处。……当日,各妇女经此一番恐吓,有登时气闷而死者,有触石而不愿生者,有呼号后自寻短见者。……女王下令唤前日新收的一班妇女,去运物件,或挑或抬或负,皆听自便,惟不准缠足以行。众妇女闻得此信,号哭不已。……然一声号令,不得不随众疾走,有两步一蹶者,有血流满足者,有跌下被人践踏者,有忍苦而行、泪如雨下者,有将足胫折断、卧哭路旁者,有不肯出去、私缢于馆中者,有扶墙而走、自怨自骂、恨父母害之者。……巡查之大脚妇,赤足而来,手执宽板,驱妇女等从速搬运,如有行走不及者,即向腿间尽力狠毒打去。……如是者非止一次。且闻淘井、挑水、扒屋、筑沟等事,一概皆以妇女当之,足愈小者逼之愈甚。各妇女受此凌辱,不足一月即死去一半。

缠足女性在太平时节的日常生活中尚且需要人扶持照顾,不能出力做事,而在这烽火连天、干戈满地的动乱时期,竟然还要经受女百长的鞭打、挑砖搬石,甚或被刖双足,其间惨烈处可以想象。尽管此中没有鲜明的人物形象,作者驾驭故事能力及展开情节的手段也不够高明,但却真实再现了太平军动乱时期女性尤其是小脚女性的不幸命运。关于这点也可从现有文献中获得史料支持。如《贼情汇纂》载太平军乱时期女性的悲惨遭遇:“悉迫令解足,任荷砖、开沟、濬濠、运土诸役。俱立官以督工,不中程者,鞭挞随之。……妇女不堪其苦,前后死者无数。”“至可怜莫过阀阅子女……妇女则概归女馆,隔绝亲人。分与有壳之谷,令其舂煮。有援引者,或入绣锦衙,余皆迫令放足。役使挑砖、背盐、挑濠沟、削竹签,要皆梦想不到之苦。一朝受之,其不死也几希。”《盾鼻随闻录》亦载:“贼令女馆妇女悉去脚缠,夜间女百丈逐一查看,有未去脚缠者,轻则责打,重则斩脚。”

当然,小说中有关晚清动乱的叙述也多有“借笔”之处,如诸作中多次叙及明末张献忠入蜀砍刖女子双足堆为“小足山”的惨痛往事,甚有作者借此实事而重起炉灶撰为新篇者,如格致散人《达观道人闲游记》中叙太平军将领杨秀清砍刖女子双足为“小足山”事、玉峰主人《时新小说》中叙鱼国先锋张继忠效仿张献忠堆小脚山事。不论是明末的张献忠,还是晚清的杨秀清,抑或是鱼国的张继忠,也不论故事是真,抑或是假,诸作均为借明代旧事来写晚清新情。可以肯定地说,作品中的缠足书写,虽属艺术创作,实具写实品性,均反映了晚清社会动乱时期女性尤其是小脚女性的不幸遭遇。

第三,时新小说中的缠足书写,反映了晚清时期审美观念及伦理道德观念的嬗变。

从审美角度来论,应该说世俗社会以小足为美的审美观念的产生,与中国古代哲学中尚“阴柔”观念密切相关。《易经》中乾坤阴阳之说,在崇尚阳刚之美的同时,并不贬抑阴柔之美,阳刚阴柔相反相成、相克相生。道家老庄哲学更是把《易经》中阴阳刚柔并重的哲学、美学观念发展到贵阴尚柔的高度。儒家则把哲学、美学范畴的阴柔观念移植到日常生活的伦理范畴中,形成了中国古代女性观念中重阴、柔、弱的审美观念。由缠足造成的女性行步舒缓、袅袅婷婷、纤细柔弱的体态美与中国古代对女性的阴、柔、弱等审美观念相合,共同推动了社会世俗对缠足这一习俗的追崇。而在时新小说中,过去“三寸金莲”带给男性精神上、肉体上的种种美感与情欲想象,被缠脚女性的痛苦经验所淹没了,这里没有了步步生莲、袅袅娉娉、弱柳扶风、不胜绮罗的曼妙姿态,有的尽是混合着眼泪、痛苦、脓血、腥臭、疾病、残废、灾难与死亡气息的女性的不幸与惨痛,小脚被批判,小脚所代表的阴、柔、弱、美的畸形、病态审美观念也随之遭到了否定。反之,以天足女子为代表的自然、康健、壮实的阳性之美则得到了肯定,并开始成为新的审美追求。这种以天足为代表的天然、刚健之美,在晚清新小说时期,仍然是被追求的审美倾向之一,脚的大小成为区别女性是文明还是蛮昧的重要标准,写进步女性必写其拥有一双健康天然之双足,便是此种审美的突出表现。如佚名《娘子军》的女主人公赵爱云,她是不是“文明女子”,她的“一双也不长也不阔的天足”是一个重要评价标准,有自然健康的天足,方有被认可肯定的可能。再如邵振华《侠义佳人》中的主人公华涧泉、孟亚卿二人,亦是“脚同男人的脚一样”,而萧芷芬则更是“生性不羁,洒脱异常,况双足不裹,越发可以行动自如”。

从伦理道德来讲,缠足也契合了中国古代传统礼教中男女有别、男外女内的道德观念。在古人看来,女子因缠足而造成的行动上的不便,使得她们无法外出抛头露面,只能静守闺中,这种活动区域的限制,同时也避免了她们与外界男子接触的可能性,更避免了桑间濮上男女幽会、私奔的丑行发生,女性缠足于社会风俗及礼教防范有莫大之功效。于是乎,在审美与道德的双重推崇下,女性缠足逐渐成为古代社会普遍盛行的一种习俗。而对此,时新小说的作者们多不认同。望国新《时新小说》中明更新认为:“男女之区别,系天生之自然,男有男之像,女有女之形,不待辩而自明。何必缠足而男女始有区分?”“妇女有淫奔之私,乃由其心昏无道,非由其足能疾趋行走也。……而辟其私奔之欲,仅欲缠足以杜防其私,谨闭于密房,使之难以行走,不得游动,静幽于内室,何益之有?”“不缠足未必皆淫奔,既缠足未必尽守道。……不缠足而淫奔虽多,而缠足淫奔者,更复不少。”廖卓生《缠足明鉴》中王香云亦持此论:“缠足妇人岂必个个纯全美备、白玉无瑕乎?不缠足之妇人岂必放浪形骸、卑污苟贱乎?又可知人之善与不善,只在教与不教,不在缠足与不缠足也。”此论尚多,兹不赘言。在他们看来,男女不待分内外,而自有天然之区别,女性缠足妨碍了女性从事日常女工、井臼、酒食诸中馈之则,使其内助之职有失,于妇德亦有亏损。而且,“室内未必贞静,小脚亦未免淫奔”,女性缠脚被束缚于闺房之内,使其饱食终日而无所为,难免会于容貌、服饰上争奇斗巧,妖冶其容,思淫想欲,终致节操有污。正是在上述新的道德观的影响下,时新小说作者们塑造了一批妇道不整、节操有亏的小脚女性,以此向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提出挑战,并向世人宣告小脚女子未必会恪守礼法、严遵妇道。如汪可人《时新小说》中林御史女,“弓鞋瘦小,不盈一掬”,“然自恃爱宠,一切妇道恒疏忽不整”。李钟生《五更钟》中富翁妾室小脚春兰,桃花水性,“偷人养汉是弄惯了,且又恃着宠,平常凶悍坳泼”。其他如廖卓生《缠足明鉴》中西山村九大家妇女、郭子符《驱魔传》中的王氏等。新小说时期,随着妇女解放运动的深入开展,男女平等思想的广泛传播,越来越多的女性走出家门、走向社会,这种以脚的大小来分男女、别贞淫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也早已被打破,此时期的文学创作中也就不见了此类道德观念的表述,然时新小说中反映出的这一伦理道德观念嬗变的关键环节却不容忽视。

最后,时新小说中的缠足书写对了解、研究基督教在华的发展传播及中西文化交流,尤其是基督教在华的反缠足活动,具有重要的史料参考价值。后者前已略有论说,兹不赘言。至于前二者,非缠足书写所特有,其他两个主题也有此方面的价值存在,故搁置不论。

综上所述,此次时新小说创作,一如整个晚清文坛的创作通病,数量大,名作少,经典更是没有。写女性小脚之弊、揭女性缠足之痛,本身是个非常好的写作题材,容易写出动人的名篇佳构来,但是,由于此次有奖竞赛的命题作文性质,使得其功利性太过明显强大,以致结果不尽如人意。在看来满纸皆是批判缠足、同情小脚女的作品里,内容上、行文中却充斥着旧文人趣味,描写小脚女的笔墨也尽有玩赏意味在内,对女性命运缺乏完全的悲天悯人的同情之心。所以,此次竞赛,从社会文化角度来看,有其进步性;从文学创作上看,教训恐怕会更多。

(郭辉,山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A Brief Study on Description of Foot-binding in the New Novels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Guo Hui

The description of foot-binding refers to the writing activities about woman’s foot-binding in the new novels in the later years of the Qing dynasty.Influenced by John Fryer’s call for new novels, striking features can be found in the shaping of female characters,the plot and description in the footbinding stories.It is the anti-foot-binding speeches of the scholar-bureaucrats of the Qing dynasty and anti-foot-binding concept of the foreign missionaries thatinfluenced the writing of that time ideologically. The description of foot-binding in the new novels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women liberation literature of the later years of the Qing dynasty,revealing the miserable experience of the women with bound feet in the turmoil society of the late Qing dynasty.It reflects the transformation of aesthetics,ethics and moral principles of that time.

The Late Qing Dynasty;New Novel;Writings about Foot-binding;Literary Study;Cultural 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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