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生态研究

2015-11-14 18:56杨红平余茜
学理论·下 2015年9期
关键词:治理能力现代化

杨红平 余茜

摘 要:在法治的道路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方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仅需要完善法治本身的体系,还需要注重培育、改良法治生态,切实优化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生态。

关键词:治理能力;法治生态;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D91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27-0062-02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把“法治中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明确了法治中国的顶层设计和远景蓝图,在法治中国建设的格局中不仅有路径的效力,更具有索引的力量,使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方略愈加清晰。在今后一段时期,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1],在法治的道路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将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方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仅需要完善法治本身的体系,还需要注重培育、改良法治生态,创新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优化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生态。

一、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进程

中华民族五千年发展创造了独树一帜的灿烂文化,积累了丰富的治国理政经验,既有太平盛世社会发展进步的成功经验,也有衰乱之世社会动荡的深刻教训。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我国特有的法礼德情权相互包容、相互交织、相互促进。我国春秋战国时期就形成了自成体系的成文法典,唐朝时就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封建法典,并为历代封建王朝传承和发展。但不可否认,过去两千多年,法家思想虽与儒墨道并存,但封建专制王权统治下的“人治中国”思想根深蒂固,其作风积习阻碍至今仍存。

中国共产党人从执政之初起,就想走出历史“周期律”,迈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一步。我们党领导人民经过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逐步走上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1949年新中国成立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诞生,奠定了新中国立国治国的最根本的法律基础。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1979年《刑法》《刑事诉讼法》等7部法律颁布实施。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正式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又将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载入宪法,上升为国家意志。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2007年党的十七大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史跨越,标志着法治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进入了新常态。

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生态要义

现代社会治理理念,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仅一字之差,但是,内涵上就有了重大区别。治理能力现代化涉及治理主体、治理理念、治理内容和治理方式等,其任何一方面都离不开法治的轨道。法治生态是相对于自然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社会生态等而言的一种社会政治生态,社会治理的主体已不仅仅是政府,而是在党的领导下,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进行治理,治理的方式是法治,而不是行政命令。

(一)建设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生态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行动

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是现代国家治国理政的最基本方式、最鲜明特征[2]。当前,我国的法治建设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尤其是地方法规制度不健全,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还不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强,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仍然存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还不浓,法治社会建设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必须把法治建设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

(二)建设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生态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

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竞争经济,也是法治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原因很多,但在很大程度上受益于一个统一公平的法律体系。市场经济的法治建设落后是发展不足、经济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主要是政府、企业、社会的权利义务界限模糊,市场主体作用发挥不够;执法机制不完善,一些市场违法行为未能得到有效惩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还没根治;一些地方和部门本位主义严重、服务意识不强,放权松口不松手,推诿扯皮、互相掣肘的问题突出,有的甚至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一些市场主体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淡薄,有的恶意欠贷、偷税漏税、非法经营、不正当竞争。表面上看是市场现象、管理问题,深层次看则是经济运行、市场治理还没有完全走上法治化轨道。法治不仅是区域经济发展的条件,更是一种潜质的资源[3]。

(三)建设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生态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和谐社会是法治社会,是以公平正义为最高价值的社会。一方面,随着利益诉求多种多样、社会矛盾交织叠加,土地征用、社会保障、劳资纠纷、社会治安、宗教内部等矛盾问题比较突出,创新社会治理的难度越来越大。另一方面,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不容乐观,依法行政不规范,有的领导干部重维稳、轻维法,信奉“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无事就是本事,妥协就是和谐”,结果埋下了更深的矛盾和隐患;普法工作还不深入,一些群众信访不信法、信权不信法,无理缠访、聚众闹访时有发生;法治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专业化人才缺乏,基层法治人员短缺;执法水平还不高,有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公正,个别执法司法人员缺乏职业操守,变通执法、粗暴执法、执法扰民、执法犯法,有的滥用自由裁量权,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四)建设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生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统一起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是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这对各级党组织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考验,有的党员干部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意识还不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从严治党的责任体系、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还不完善,一些党员干部学法、执法、用法的带头作用发挥不够,有的党员干部习惯人治,不善法治,重个人权威、轻法治权威;有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不强,有的特权思想、行政命令比较浓,责任追究、权力约束和监督机制不健全,知法犯法、违法乱纪现象时有发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不断探索依法执政的形式和方法,不断提高统揽全局、驾驭市场经济、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巩固提升党的执政地位。

三、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生态建设

法治生态是社会政治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的生命力与法治生态的建设水平紧密相关。良性循环、有机统一的法治生态不仅要具有符合法治精神的立法,还要有严格有效的执法,更要有法治的审美旨趣与人文关怀[4]。

(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科学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法治化的重要基础。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立法协商的原则,开展调查研究,健全立法工作机构,建立立法工作制度。坚持科学民主立法,加强立法调研,强化立法项目论证,建立听取、收集基层和群众立法意见的经常性渠道,确保每一项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强化宪法法律实施的监督,加强对宪法法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领导干部对宪法法律的敬畏之心,进而构建法治生态的系统结构。

(二)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坚持严格执法,着力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制度、体制、机制上解决“治本”的问题。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营造“事项最少、环节最简、时限最短、服务最优”的经济发展环境、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奠定基础。要加快政府转变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规范化,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个清单”,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中介组织的关系。要强化权力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推进行政问责的制度化、规范化,强化政务公开制度,这样既有利于监督权力运行,也有利于引导群众在法制轨道内表达诉求,进而实现法治生态的动态平衡。

(三)深入推进公正司法,时刻彰显公平正义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党始终坚守的价值追求和历史使命。要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为重点,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司法机关要严格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坚持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提高司法公信力,不断推进司法公开,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依托现代信息手段确保各项公开措施得到落实,实现以公开促公正,杜绝暗箱操作,遏制司法腐败,进而凸显法治生态的价值取向。

(四)深入推进全民守法,筑牢夯实法治信仰

“法立而不守,辄曰法之不足,此固古今之大病也。”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社会主义法治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愿望和根本利益的反映和体现,自觉遵守法律是对全民的基本要求。要坚持把全民普法与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全民普法,筑牢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思想基础。坚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大量社会问题发生在基层,大量的社会治理工作需要基层承担,要完善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提高基层组织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健全法律服务体系,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为老百姓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进而拓展法治生态的旨趣情怀。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2):1.

[2]孙春兰.在中共天津市委十届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N].天津日报,2014-12-02.

[3]童星.如何提升治理能力的现代化[N].新华日报,2014-04-

01.

[4]殷啸虎,陈春雷.营造良好的法治生态环境[N].上海法治报,201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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