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新定位:全国性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的骨干力量

2015-11-18 02:49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部长法制办主任刘进喜
中国合作经济 2015年2期
关键词:联合社供销三农

□文/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部长、法制办主任刘进喜

深度解读

供销合作社新定位:全国性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的骨干力量

□文/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部长、法制办主任刘进喜

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坚持为农服务方向,着力推进基层社改造,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拓展为农服务领域,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全国性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的骨干力量。抓紧制定供销合作社条例。

——《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坚持为农服务方向,着力推进基层社改造,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拓展为农服务领域,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全国性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的骨干力量。抓紧制定供销合作社条例。”成为全国性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的骨干力量,是中央对供销合作社的新定位,也是今后供销合作社的工作新要求、事业新走向。

时代赋予供销合作社的历史使命

第一,经济发展新常态需要供销合作社发挥现代流通生力军和弥补市场失灵两方面的作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一系列新趋势,主要表现在:模仿型排浪式消费阶段基本结束,个性化、多样化消费特征显现,保证产品质量安全、通过创新供给激活需求变得日趋迫切;传统产业相对饱和,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大量涌现,要求不断创新投融资方式;全球总需求不振,我国出口竞争优势依然存在,高水平引进来与大规模走出去并存;传统产业供给能力超出需求,新兴产业、服务业、小微企业作用愈加重要,生产小型化、智能化、专业化将成为产业组织新特征;人口老龄化加重,农业富余劳动力减少,经济增长将更多依靠人力资本质量和技术进步;市场竞争由数量扩张、价格竞争为主逐步转向质量型、差异化为主,统一全国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成为经济发展的内生要求。供销合作社组织网络遍布城乡社区,主导产业既深受国内外两个市场影响,又对国内流通领域发挥着影响。面对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激发经济活力、促进商品有序流通、保障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供销合作社肩负重任、责无旁贷。

第二,发展农业现代化需要发挥供销合作社在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和现代化流通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在当前我国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要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面临三大课题:

一是面对国内农业生产成本快速攀升、大宗农产品价格普遍高于国际市场的“双重挤压”,如何创新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提高农业竞争力;

二是面对农业资源短缺、开发过度、污染加重,如何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是面对城乡资源要素流动加速、城乡互动联系增强、城镇化深入发展,如何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实现城乡共同繁荣。破解这些难题,是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三农”工作的关键,也是供销合作社面临的重大任务。供销合作社以为农服务为宗旨,长期从事农村商品流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深化包括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在内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逐次推进。农业要强、农民要富、农村要美,必须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大惠农政策力度,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如何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农垦、农林水利等涉农部门现有的组织体系、服务网络、基础设施整合经营服务资源,打造承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综合平台,成为新时期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选择。特别是如何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挥供销合作社长期扎根农村、广泛联系农民、网点遍及城乡、组织遍布全国、业务覆盖农业全程的优势,进一步推进组织改造、理顺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打造全国性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的骨干力量,更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

供销合作社具备的优势和潜力

组织优势。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有全国总社、32个省级社、335个地市社、2405个县级社、2.5万个基层社、33.7万个农村综合服务社,各级供销合作社之间通过代表大会、工作指导、业绩考核等形成了较为紧密的组织管理体制;县及县以下供销合作社通过吸收成员、产权联结、订单合作、业务指导、政策扶持等方式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1.4万家、各类行业专业协会1.5万家,牵头领办县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近千家,基层组织覆盖全国80%的乡镇、60%的行政村。供销合作社已成为名符其实中国最大的合作经济组织。

网络优势。近10年来,供销合作社系统通过大力实施“新网工程”、积极推进业态升级,已形成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农村社区综合服务5大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发展各类连锁企业6732家,建设各类配送中心1.2万个,连锁、配送网点105.5万个,覆盖全国80%的行政村,初步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连锁经营网络。全系统化肥销售量占全社会用肥量的近70%,并承担了70%以上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化肥商业淡季储备任务;棉花经营量占到全社会的50%左右。供销合作社已成为农村流通的重要力量,是我国农村流通领域网点数量最多、辐射范围最大的流通组织。

经营优势。供销合作社系统拥有各类公司制法人企业18699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422个,拥有大中专院校98所、国家级科研院所7个。通过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依托,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带动农户1746.4万户;发挥农资经营技物结合优势,依托农资经营企业和基层社,发展庄稼医院51845个;建立科学实验示范田13.3万公顷,开展测土配方施肥79万公顷;依托龙头企业和示范农民合作社建立商品基地3.7万个,联结农户2000万户。大力开辟新兴产业,拓宽经营服务领域,共发展宾馆、饭店和餐饮业企业306个,工业生产加工企业1459个、仓储运输企业232个、金融企业108个。2014年,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37646亿元、利润35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2%和13.8%。供销合作社经营业务基本覆盖农业生产经营和城乡生活全过程,是我国目前为数不多的经营规模较大、经济实力较强、经营环节较全、业务领域较多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

资产优势。截至2014年底,全系统拥有资产总额1.2万亿元,所有者权益3099亿元。由于历史原因,供销合作社的房屋、土地、批发市场、仓储设施、经营网点大多位于城乡黄金地段。随着城市化和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很多原先位置相对偏僻的地段资产优势逐步显现,资产增值潜力逐步释放。供销合作社成为推进农村流通升级、推进城镇化建设、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资产平台和优质合作伙伴。

政治优势。供销合作社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现有资产是建国后财政资金投入、社员出资入股和集体经营积累共同形成的,具有浓厚的官助民办、互助合作的组织色彩。县以上联合社基本参照公务员管理,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以为农服务为办社宗旨,按照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和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展各项业务经营。同时,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积极承担和保质保量完成国家委托的经营业务和社会服务任务,是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农村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的“国家队”。

供销合作社要体现全国性、突出综合性发挥骨干作用

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必须以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为总要求、以加大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力度为重要抓手,坚持为农服务导向,着力推进组织体系改造,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打造综合服务平台,大力拓展为农服务领域,真正成为全国性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的骨干力量。

以推进基层社改造为重点,进一步密切与农民联系。推进基层社规范化改造,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加入基层社,强化基层社与农民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推动部分已经承包、租赁经营的基层社网点纳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在没有基层社的地区加快经营服务网点建设。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加快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和社区服务中心,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充实服务内容。按照总社2015年工作安排,全系统全年要规范发展2000家基层社、1.5万家农民合作社、1.5万家综合服务社,使基层社达到2.7万家,基本实现乡镇全覆盖、农民合作社发展到13万家、综合服务社发展到35万家。

以创新内部治理机制为重点,深化联合社改革。按照经济组织的属性和要求,创新社有资产监管机制,强化联合社理事会的社有企业出资人定位,建设专业化的社有资产管理队伍,切实履行好出资人职能。理顺联合社与事业单位、主管社团的管理机制,推进事业单位和主管社团改革,建立联合社领导、非盈利定位、市场化运作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管理新模式。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加强对联合社本级、社有企业、事业单位、主管社团使用财政资金的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实效。加强监事会职能建设,完善监事成员结构,建立专业化监事队伍,探索建立监事会对重大经营决策、资产管理事项的监督机制。

以深化联合合作为重点,密切各层级间的有机联系。建立完善上级社对成员社的综合业绩考核、重要人事任免建议和成员社对上级社的工作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联合社管理效能和工作实效。建立合作发展基金,由上级社和成员社共同出资,用于支持基层开展为农服务创业、紧急救助和农村公益项目,资金实行年度比例提取、有偿扶持使用、不断滚动发展。由各级联合社、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和财政资金出资组建产业发展基金,推动系统内主导行业的产权交易、企业兼并重组和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大产业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建立系统内重大项目建设和融资需求信息平台,为深化联合合作拓展空间。通过努力,最终形成上下贯通、整体高效的经营服务和管理体系。

以推进转型升级为重点,加快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加快传统业务转型升级,推动农资企业加快向农业生产经营的综合服务商转型、再生资源企业向农村环保企业转型、棉花企业向棉花产业综合贸易服务商转型、日用消费品企业向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流通企业转型。培育发展新兴业态,围绕农村新型服务业,加快发展农村健康养老、旅游休闲等新兴业务。推进棉花、茶叶、食用菌、农资等方面的国际经济贸易与合作。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动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

以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为重点,提升规模化服务水平。启动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开展大田托管、代种代耕。强化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管理,引导农户科学合理施肥用药,推进农资物联网建设,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优化农产品市场布局,完善流通基础设施,强化农产品流通服务。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推动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2015年,完成100家大型骨干批发市场的现代化改造。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稳妥推进农村资金互助合作,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

以发展电子商务为重点,推进流通现代化。把电子商务作为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重点,集中力量加快推进。按照总社出台的关于发展电子商务的“一个意见、三个方案”,加快组建全国性电子商务平台,尽快实现上线运营;发展各种类型的面向城乡社区的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整合线下实体资源,加快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造“网上供销社”。

以加快立法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出台供销合作社法是几代供销合作社人的梦想和愿望,制定《供销合作社条例》是供销合作社立法工作的重大进展。各地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参与,围绕供销合作社职能定位、组织架构、资产属性、管理体制等深层次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条例制定奠定扎实基础,推进供销合作社立法进程,进一步优化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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