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一步健全武术散打竞赛规则及裁判法的思考

2015-12-01 09:11陈养胜
中国体育教练员 2015年1期
关键词:倒地判罚口令

陈养胜

(上海体育学院 附属竞技体校,上海 200438)

对进一步健全武术散打竞赛规则及裁判法的思考

陈养胜

(上海体育学院 附属竞技体校,上海 200438)

2011年改革的武术散打竞赛规则在比赛中得到大家的认同,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尤其在边裁打分的尺度、对倒地和平局的评判及对分开口令和消极揉抱的判罚上,还需进一步完善,以便更好地统一裁判员的评判尺度,使武术散打竞赛规则和裁判法更加规范且易于操作,促进执裁更加公平、公正。

武术散打;竞赛规则;裁判法;思考

为了引领武术散打项目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提高比赛的激烈程度及观赏性,使武术散打的发展潮流更加吻合项目的本质要求,2010年底至2011年初,全国武术散打教练员、裁判员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对原有竞赛规则进行多次探讨、分析、研究,指出存在的不足和影响散打项目发展的因素,并修正和完善了竞赛规则。经过3年的实施,得到了充分验证。目前,在武术散打比赛中,运动员积极主动,拳腿相加,击打果断,战术灵活,转换快速,顽强拼搏,积极进取,使比赛更加紧张激烈,对抗性更强,达到了改革竞赛规则的初衷。但在裁判执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足,影响运动员在比赛中的得分和胜负情况。为进一步健全武术散打竞赛规则和裁判法,提高执裁的标准性,进而激发和挖掘运动员的竞技潜能,笔者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结合现代散打比赛中裁判员执法的实际情况进行阐述。

1 边裁打分差距大

散打比赛中有5名边裁判员,记录和累加运动员使用拳、腿、摔有效得分的分值,并在电视屏幕上显示。我们时常发现裁判员的打分差距很大,同一名队员的同一场比赛,有的裁判判定该队员得分很高,而有的裁判却判其得分为0。另外,在5名边裁判员中,4名裁判员认为某技术无效,没有记分;而只有1名裁判员认为有效,并记上相应分值。这种判罚尺度不统一、打分差距大的情况,引起教练员和运动员对判罚的争议。

对于这些现象,可能是裁判员的观察角度原因导致没看清楚,也可能是裁判员存在个人主观因素或业务能力上的差异。对此,首先要加强裁判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执裁能力,统一得分尺度。其次要全力排除裁判员的主观因素,做到公平、公正执裁。对于资历较浅的裁判员,平时需在低级别的实战或教学比赛中多锻炼,提高其执裁能力,逐步积累经验,再到大赛中执裁。对于重要赛事如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等,则要调遣有经验的裁判员执裁,以免出现错判、漏判,影响运动员的成绩。

2 对倒地的判罚

2.1对抱起后失去重心的评判

散打竞赛规则规定,除两脚以外的任何地方支撑台面,判倒地,指向非常明确。在现实判罚中,一方运动员被另一方抱起,其身体倾斜但并未被摔下却被判倒地,不符合竞赛规则中的得分要求。原因如下:一是规则中规定,除两脚以外的任何地方支撑台面判倒地,而被抱起方没有任何地方支撑台面;二是认为被抱起方已经失去重心,从表象看似乎如此,但进一步分析却发现,被抱起方在防守过程中重心落在对手身上,使自己的重心和对手保持平衡状态,因此未被摔倒;三是即使被摔下,由于被摔方防守靶位牢固,也可能顺势借力拉倒抱摔方,使其摔法无效。因此,在这种状态下直接判被抱方倒地是不妥的。对于这一判罚,应严格依照竞赛规则,只有真正倒地后才能判罚,避免争议。

2.2对摔法中重心支撑的评判

比赛中一方使用摔法将对手摔倒,由于被摔方防守严密,致使对方双手或单手着地,重心支撑为无效,重心没有支撑,判倒地有效。从文字上理解是可行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界定标准。

严格认定重心支撑和没有支撑,两者是有区分的,但由于比赛过程紧张激烈,裁判员容易出现错判、误判。重心从支撑到收回只是短暂的瞬间,难以辨别其真实状态,而在现实判罚过程中有些算倒地、有些判无效,尺度不一,随意性较大,且容易掺杂主观因素,导致出现争议。此外,出现这一现象,场上裁判往往等待裁判长的指示而做出判决,容易被观众误认为场上裁判业务不精,执法不严,有损散打项目形象。倘若摔倒后,双方交错没能脱离,不管重心支撑或者未支撑都判无效,只有摔倒后一方站立,另一方倒地,才判倒地有效。尽管判罚尺度统一,但不符合散打运动技术发展的要求,亦不可取。为了使判罚尺度统一,且有利于散打技术发展,对于这种摔法都判倒地有效,既能丰富散打的快摔技术,又促进了裁判执法的统一性,更能调动运动员使用动作的积极性。如果超出这样的范围,在快摔中出现身体背面反手撑地,或者膝盖跪地等,可判无效。

3 对分开的判罚

分开口令是双方运动员相互揉抱没有进攻动作或无效进攻,场上裁判喊分开。口令发出后,双方运动员各向后退一步,没有后退者被处以劝告一次的判罚。

比赛中经常出现没有后退的运动员被裁判劝告,罚1分,甚至有些运动员就因1分之差或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因为被劝告一次,而输掉比赛。从目前对分开的要求来看,显得有点苛刻,且运动员容易被判劝告。为了使分开形式更加便捷,同时减少运动员被劝告的概率,可设定以下几种方案。(1)听到分开口令后,运动员除不许向前外,可采取向左、右、后等方式分开,位移的幅度也不必定格在一步之地,只要有位移,即符合分开的要求。(2)散打运动的技术特点是远踢、近打、贴身摔,也就是说,远、中、近距离均可实施进攻,喊分开口令要求双方运动员各后退一步,使双方维持在中、远距离。按照散打的进攻特点,近距离也可攻击,因此,喊分开口令后只要双方运动员双手分开,就已出现进攻条件和时机。(3)对于喊分开口令后,没有后退的运动员给予劝告的判罚,比赛中应尽量减少不是被对手有效击中而失分的判罚。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如裁判发出分开口令后,一方运动员后退,另一方待在原地,则后退方享有主动进攻权,待后退方进攻后,原地方才有资格进攻或者防守还击,但不予以劝告;如果后退方在瞬间或2~3 s内没有发起进攻,即可恢复常态。此刻,分开的目的已经达到。这样就能减少由于分开口令而被判劝告的发生概率。如果在分开口令下达后,未后退方抢先进攻、继续前进或继续揉抱,则可判罚。

4 对消极揉抱的判罚

消极揉抱是指比赛中一方运动员为了达到某种战术目的,有意揉抱对手但没有快摔意识,则判其为消极揉抱。比赛中第1次出现,场上裁判提示一次,第2次以后的每次出现,都会被判消极揉抱,给予劝告的处罚。

散打比赛是进攻和防守、控制和反控制的过程。消极揉抱的产生往往是双方运动员技战术、对抗力量达到平衡状态。比赛中,一方使用摔法,另一方会全力防守,瞬间形成了控制和反控制的平衡,使快摔方不能有效施展快摔技术,因而形成相互抱缠。目前,对于消极揉抱的判罚界定不够明确,随意性很大,且容易掺杂主观因素,不利于比赛中运动员技战术的发挥,也不利于比赛的公平、公正,同时不符合散打运动的本质要求。

消极揉抱的判罚对运动员的胜负起到关键作用,甚至有些运动员在一局比赛中因被罚几次而输掉比赛。这种因为劝告而输掉比赛的运动员往往愤愤不平,而获胜的一方也有胜之不武之感。对于消极揉抱的判罚,本人认为应予取消。比赛中出现抱缠没有进攻动作时,可喊分开口令使之分开,既有利于运动员在比赛中运用技战术,又能排除其他主观因素的干扰。

5 对平局的评判

比赛中平局时有出现,如何判定胜负,首先看警告,其次看劝告,再次看本局比赛中哪方运动员表现更为主动。如果本局都没有受到警告和劝告,就判整局比赛中表现主动者为胜方。对于这种判罚还需进一步完善。首先,运动员的技战术各有特点;有的运动员喜欢主动进攻,先发制人;有的运动员善于防守反击,稳中求胜,后发制人,并不是主动进攻就能获胜。其次,看整局比赛中的表现评判胜负很难找到标准,也许上半局红方主动,下半局蓝方主动,再或者是双方相互交错进行,难以衡量,评判过程往往只是凭感觉,说服力不强。再次,缺乏尺度的判罚容易掺杂个人主观因素,也容易出错,对运动员不公平。因此,比赛中出现平局,在双方都没有受警告、劝告的前提下,判最后得分的运动员获胜,这样不仅能排除主观因素,而且有统一的标准尺度。

6 小结

竞赛规则和裁判法是武术散打训练的准绳,是教练员合理安排训练内容的重要依据,更是比赛判罚的标准。完善的竞赛规则和裁判法,不仅有利于武术散打项目的推广,而且能促进运动员在比赛中更好地发挥,使比赛更加紧张激烈,对抗性更强,更具观赏性;同时,排除比赛中主观因素的困扰,便于裁判员操作,促进比赛公平、公正和公开,也有利于观众了解竞赛规则,更好地观赏武术散打比赛。

[1]侯盛明,赵光圣,刘小城.跆拳道比赛技战术分析系统的设计与应用[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0(2)

[2]戚虎,李勇.从竞赛规则角度对提高武术散打观赏性的对策研究[J].凯里学院学报,2010(12)

[3]陈养胜.武术散打新规则下的训练对策[J].中国体育教练员, 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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