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什邡城关战国秦汉墓地》的不足之处

2015-12-19 11:52薛曼曼
卷宗 2015年11期

薛曼曼

摘 要:本文主要是在对报告中详实资料的基础上来探讨船棺葬所反映的族属问题,和对墓葬形制分类,尤其是船棺墓的分类的一些问题做了一些考虑,对报告中不足之处做一些说明,以及对一些细小问题的勘探,做出一个整体的把握

关键词:族属问题;船棺葬;墓葬形制

1 绪论

1995年,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曾对城关墓地进行初步整理,并形成以发掘简报形式的初步研究成果。此报告和其他报告不同之处在于,它虽有一章是已经关于墓葬概述,但是却专门拿出一章来做墓葬分述,甚至细小到每一座墓,写的非常详细,这样就大大利于后人观察,查找资料也更加方便。这本报告的优点大家一目了然,所以本文主要不是强调突出它优点的地方,而是想表达出自己认为报告的不足之处,但是遗憾的是,自己的拙见,并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不容分说,什邡城关墓地的资料还是比较详实,但是由于当时的人们对文物保护意识不太强,基建对墓地的破坏也很严重,很多墓葬都被严重破坏,没有得到很好的保存,这种缺乏意识造成的后果是没办法弥补的。不过这些疏漏不算太大,毕竟此报告成书年代比较早,那个时候人们的田野经验还不是很丰富,所以这些未考虑到的地方,也就不了了之,并不能造成太大的威胁。

2 什邡城关墓葬反映的族属问题

什邡城关战国秦汉墓葬均属中小型墓葬,但因延续时间较长,墓葬形制复杂,随葬品较丰富,文化因素多样,这就为四川地区战国、秦汉时期的墓葬,尤其是船棺葬制的研究、巴蜀文化的研究以及什邡地方史的研究提供许多新的材料。

船棺葬是古代巴蜀人盛行的一种丧葬礼俗,同时,也是中国古代一些傍水而居、长于舟楫的民族特有的葬俗。但先秦时期使用船棺进行土葬的民族并不多见,惟有巴蜀地区是我国古代实行船棺葬相当集中的地区,其中以什邡为最,分布面积有100万平方米。如果说蜀文化的早起以三星堆的青铜为代表,那么晚期则以什邡船棺作为代表。

考古专家研究认为,什邡地处古蜀族地域的成都平原,这一地域河流纵横、水网密布,便于泛舟行船。而“什邡留有不少治水的遗迹,也证明当时什邡是水域遍布的地方,古什邡人生前用舟、死后以船安葬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与民族志资料记载相类似,古代巴蜀人葬具使用船棺,亦在于为死者灵魂提供顺利到达祖先故地的交通工具。那么关于船棺葬的族属问题,报告中没有特别详细的考证,到底是巴文化还是蜀文化呢?报告中提到:“这些共存时间较长、等级相同、又拥有完全相同的随葬品组合以及完全相同的器物演变轨迹的不同形制的墓葬,应分属不同族属,尤其是不同的族源。”当时看到这样的结论,对于“族属”、“族源”这两个名词,并不能明确把握,感觉报告介绍得不够细致。而且报告用一句话“船棺葬俗亦成为战国时期蜀国地域最为普遍的葬俗之一”就判定什邡城关墓地的49座船棺墓当属蜀人墓葬,那么难免会问,为什么不是巴人的葬俗呢?所以判断显得有点果断。因为同是属于巴蜀文化,就一定是蜀文化么?这是第一次读这报告的感觉。所以在读到族属问题的时候,还有文化因素分析,并不是特别清晰。显得太过僵硬的解释,所以为此随后专门就此问题搜集资料来做了细致的分析,才明白什邡城关为什么不是属于巴文化,而是属于蜀文化。

3 船棺墓形制分类的问题

什邡城关的墓地按葬具的差异即有无可分为船棺墓、木椁墓、木板墓、土坑墓这四类,四类墓葬各无专门的分布区域,而是相互渗透、杂处,但另一方面,各类墓葬又各自拥有相对集中的分布区域。

关于木椁墓这里有个小问题,报告中的木椁墓只有三座,我们老师也提出过,报告中对于“木椁墓”这个名称的叫法,是不是很准确呢?因为对于木椁墓来说,木椁墓是将棺放置其中,停内常有边厢、头厢等放置随葬品。那么面对只是有椁却无棺的这三座墓葬把它叫做木椁墓,是值得商榷的。“椁”字是针对“棺”字而言的,如果那里面没有棺的话,那它还能不能叫“木椁墓”呢?如果可以,我们把这三座墓叫做“木室墓”是不是更为准确呢。

船棺墓是最多的,共清理出有49座船棺墓,保存较好的有35座28具船棺,对保存较好的船棺,报告中把它们分为A(8具。此类船棺为最典型的船棺,皆形体巨大,制作讲究,这类船棺棺底略有弧度,一端较平齐,另一端均不同程度地上翘,形状酷似木船。)B(10具。浅舱矮舷,有的仅在圆木中部向下略微凿去极少部分树心以示舱室,底部微弧,头尾或一端微上翘,一端齐平,或两端均略微上翘,似无一定规则。此类船棺相对A类船棺制作简单,头尾舱舷各部位特征不明显,象征味很浓,有的粗看起来就像一块木板。)C(C类,10具。形制大概是头尾两端截齐或基本截齐,弧底或底微弧,平舱无舷,头部与尾部明显高于舱部,是C类船棺在制作上刻意强调的部分,此类船棺整个形体较小,故有的头尾未发现凿孔。)三类,这三类船棺是基于船棺出土时的形状来划分的,考虑到船棺的腐朽因素,不排除个别船棺(主要是B类船棺)现存形状与原状有出入,但估计不会影响大类的划分。但是对于报告中这样的划分,我有些许的不赞同,因为报告中那样分,不太看得出船棺形制的變化和发展演变,也不能明确的和报告中的分类标准吻合。

那么我们具体来看一看:这三类船棺,从报告中的图并不能完全看出发展演变情况的脉络,至少是现在的读者不能读出来的东西,而且报告中提到的形体大小问题,图中也没法看出来,因为图片上的比例尺都是一样,根据比例尺来换算一下,好像形体区别不是很大。所以按照这样的分类标准,并不能有很强的说服力。但是或许在以前能看到实物的人群之中,可能觉得这样的分类是合适的,比如宋治民的一篇文章中提到“C类船棺看上去更像一块木板,若单独发现一座C类船棺墓,是很难判定为 其船棺的,但将A、B、C三类船棺放在一个系列,则它们发展演变的脉络却是十分清楚的。即从深舱高舷演变到浅舱矮舷,再演变到舱无舷,从实用性的棺木演变到象征性的棺。这大约是战国到‘西汉巴蜀文化中“木板墓”的由来,它是由船棺(独木棺)发展演变而来,它的去向大约是随着巴蜀文化融人汉文化之中而消失了。”

但是好像宋治民先生所说的C类船棺,形似木板,更像在描述报告中的B类,这就与后人看到的有所出入,没法让我们清晰的判断。所以这也是《什邡城关战国秦汉墓地》报告的不足之处。

因为不是很赞同这样的分类,所以最开始想把报告中的船棺重新做一个分类,但是由于被破坏得很严重,保存较好的仅有28具船棺,数量有点少。而且与周边地区出土的船棺做一个比较时,形制又有区别,如和冬笋坝出土的船棺形制是不一样的。所以到最后,不是很赞同报告这样的分类,但是也不能进行完全的修改,这是报告描述的不足之处,因为在墓葬形制分期表中我们基本上看不出形制的演变规律,图缩放的太小,这些因素都不利于我们做再研究。

4 结语

报告中对墓地的相关研究很欠缺,最后就是读者无法复原报告对象的形成过程,我们不知道发掘者清理时对遗迹现象的观察和认识状况,也没有利用多学科的方法去尽可能的收集信息,而且作者对族属和文化因素的分析上有所欠缺。

或许船棺墓形制的分类看到实物会觉得报告分类是正确的,但是只是看报告的话,实在不是很认同,但是又没法重新进行分类,不过基于报告的资料完整性,我们可以利用其做很多相关研究,我们也可以用这些材料去验证作者的思路是否正确,做的结论是否可靠等。加上细致的描述,为我们认识这个墓地,进行研究提供了大量客观、翔实的考古材料,其仍然不失为一本好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