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自治建设的困境与出路

2015-12-19 12:53刘亚杰
卷宗 2015年11期
关键词:出路困境社区

刘亚杰

摘 要:社区居委会是城市中的基层细胞,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及老龄化社会的来临,社区居委会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地位及作用越来越突出。本文主要介绍潍坊社区居委会民主自治建设取得的成就,同时指出了潍坊社区建设中存在的一些困境,针对这些困境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求推进上海市潍坊社区建设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社区;困境;出路

1 潍坊社区居委会的基本情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社区(街道)地处陆家嘴金融贸易区,东至源深路,西临黄浦江,南抵张家浜河,北达张杨路,辖区面积3.89平方公里,居民3.51万户,常住人口 9.81万,流动人口近2万。街道下辖27个居委会,拥有市、区级文明小区27个,文明小区覆盖率达96%以上,是上海市第一批文明社区。

近年来,潍坊社区党工委大力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创新“支部建在楼上”的党组织设置形式,开展 “三服务”实事项目活动,建设党员服务机构 (阳光驿站),推进社区管理体制创新,实现了社区经济发展最快、社区形态变化最大、社区改革力度最强、社区荣誉最集中以及社区居民得实惠最多等 “五个最”。新一届党工委领导班子上任以来,,提出了打造 “和谐社区”、建设温馨家园的总体思路,通过塑造共同的社区目标、完善共同的社区载体、融通共同的社区资源、满足共同的社区需求、实现共同的社区利益,揭开了建设 “综合协调、管理有序、服务优质、社区党工委揭牌文明祥和”的现代化和谐社区,铸就潍坊新辉煌的新篇章。

2 潍坊街道社区自治的初步实践经验

1、街道领导班子对居住社区自治方向的正确把握和指导,是推行居住社区“四自”实践的重要前提和条件

在新时期如何建立有中国特色、上海特点的城市社区自治模式,目前尚没有规范、现成的条文和成熟的经验。潍坊街道的领导坚信社区自治、扩大基层民主的大方向,不仅勇于实践,敢于冒风险;而且善于实践,加强指导,特别是注意发挥党组织在社区“四自”建设中的作用。

2、居委会组织管理制度的创新是居住社区推行社区“四自”的重要保证

潍坊街道从自身的特点和需要出发,在社区居委会建立了发展、治安、调解、社会保障和市政管理五个工作委员会,将社区中能力较强、热心公益事业的居民吸收进各委员会,形成工作网络,并为每一个委员会配备一名“社工”,制定了“社工”管理制度。委员会和“社工”议行分离,责权分明。这大大调动了社区居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使更多的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同时,保证了街道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正常运转。

3、居民选举产生的社区居委会新班子具有自治意识,坚持群众观点和民主作风

潍坊街道新的居委会一班人已经开始树立民主自治的意识,注意改进工作作风,从过去习惯于自上而下、行政性的工作方式,开始向上下结合、倾听居民意见的群众工作方式转变。对社区中发生的关系社区居民利益的事,注意听取居民的意见,由居民民主决策。碰到与政府职能部门矛盾的事,居委会也敢于维护居民的利益,代表居民与有关部门对话,求得合理解决,让居民满意。

4、社区自治不是悬挂在空中,而是体现在实际的行动之中

潍坊人坚持从小事做起,从居民关心的事做起,在为民办实事中体现以人为本,体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思想和原则,不仅使居民满意,而且通过引导居民参与社区活动,在组织各种活动和解决社区居民关心的各种问题中培育社区居民的自治意识,收到很好效果。

3 潍坊社区建设存在的困境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目前潍坊社区居委会建设民主自治建设上仍存在一些困境,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社区居委会工作任务繁杂、负担过重

社区居委会是城市的基本组成单位,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市文件规定,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据我们调研获悉,目前社区居委会行政化现象普遍,一些政府职能部门没有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往往把社区居委会当成“下属”,直接向社区安排行政工作,社区居委会很大程度上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工作的承受层、落实层,造成社区居委会整天忙于应付,自治功能很难体现,难以组织开展属于自己法定的社会管理事务工作。

2、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少、收入来源少

目前,按照市政府规定,每个社区每年办公经费1万元,月平均800余元。从调研情况看,一个社区每月需支出的电话费、水电费、文印资料费、电脑耗材费、临时支出等办公经费都远远超出了预算,社区居委会无力承担。目前,大部分街道办事处都实行了社区费用支出实报实销的方式,但由于经费投入不足,无法满足社区发展和服务居民群众的需要。

3、社区居民素质低、自治意识不强

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认同于“单位”,习惯于“单位”,而所有的“单位”都是国家管的,政府管的,人们有问题总是去找“单位”,找政府,没有想到去找居委會,更没有想到社区的事由社区居民自己解决。同时,从居民的整体素质来看,无论在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心理素质,或是在守法的素质、社会公德的素质等方面与建设现代化城市的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相比都有较大的差距。

4 潍坊社区居委会建设的出路

1、要进一步理顺社区管理体制

按照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的原则,实行社区公共事务分类管理,探索建立行政工作进社区准入制度。一是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能需要进社区的,要在社区服务大厅设立窗口,一律实行“一站式”服务,避免社区承担本应由政府部门履行的职责。二是破产改制企业负责做好移交社区的各项手续,并与当地党委、政府做好衔接协调工作,及时纳入当地社区建设的统一规划,理顺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三是凡新开发的住宅小区,适时开展社区管理和服务。

2、要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居委会建设的投入

建立和完善筹融资机制,解决社区建设经费不足问题。一是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进一步改善社区基础服务设施,提高居民群众生活质量,拓展社区建设的服务功能。二是市政府应出台政策,明确驻社区单位按照共驻共建的原则,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对社区建设给予支持,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等一切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的共有共享,促进社区资源整合。三是鼓励社区居委会结合本社区的特点和服务功能兴办经济实体,开展家政、物业、信息等居民群众大量需求的有偿服务,确保社区收入来源。

3、大力提高居民的素质,增强居民的自治意识

居民素质的整体提高和自治意识的增强是实现社区自治的根本保证。我们通常说的“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是指社区的事应由社区居民大家来管、大家来办。怎样提高居民的素质,增强其自治意识?潍坊街道的经验是开办市民学校,采取多种形式、不定期、有针对性地对社区居民进行长期不懈的教育,如组织“老年人读书会”、“人与自然系列讲座”、“知法守法法律报告会”等,举办各种群众性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提高居民的文化素质和修养;组织居民自下而上制订市民公约、社区守则,引导居民依法自治;更多的是在居委会为居民办实事的过程中使社区居民受到社会主义的公德教育。

社区民主自治是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内在要求,是社区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终极目标,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途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区居委会作为“群众自治性的居民组织”,注定必须承担起社区自治的重任,成为社区自治实施的重要载体,因此要提升社区居委会民主自治功能,更好地开展社区社会工作,真正为社区服务,真正为构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服务。我相信,社会工作的明天会更好,我们的家庭、社区、社会也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参考文献

[1]任圣浙.上海城市社区自治的困境与对策研究.上海交通大学.2010.05.30 硕士.

[2]李力,王永濤. 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沈阳干部学刊,2011.01:19-21.

[3]刘君德.《中国的城市社区自治怎么走?--上海潍坊街道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实践的启示》,杭州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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