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西欧骑士制度与日本御家人制度的异同

2015-12-19 15:52王金都
卷宗 2015年11期
关键词:武士道

王金都

摘 要:本文对西欧骑士制度与日本御家人制度从定义、基础、内容、影响等四个方面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通过对两种制度的分析比较,清晰的展示了骑士制度与御家人制度的异同,从中剖析出造成差异的深层次原因,并且总结两种制度对后世乃至当代所产生的重要影响。对比骑士精神与武士道的内在差异。引发读者对历史的思考与追问。对当代国际关系的认识也奠定一定的理论基础。

关键词:骑士制度;御家人制度;骑士精神;武士道;庄园制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漫漫长河中,我们会发现人类发展的一些社会形态会在同一历史时期的不同的地点同时出现。例如任何人类历史发展都会历经母系氏族、父系氏族社會一样。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规律和方向决定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而这一现象同样出现在中世纪欧洲与日本。在其十分相似的封建制度上形成了具有相似性的骑士制度与御家人制度,在其制度上相应发展起来的骑士精神与武士道精神都是其当时社会精神文化的核心。拥有很多的相似性,但是两种制度又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并且在近代日本开国以前欧日双方皆不知对方的存在。

1 制度的定义

骑士制度是西欧11世纪封君封臣所奉行的一整套道德规范和培养后代的制度,出自这些封建主所处的生活环境和他们的生活方式,构成所谓的“骑士制度”的主要内容。骑士的品格应是效忠和勇敢。骑士作为封臣必须严守自己的效忠誓言,不背叛封君,竭尽全力为他服务,甚至不惜为他付出生命。这样一种理想化的封臣品格虽然未在现实中的骑士身上得到完美的体现,但却为维护封君封臣制度所需要,所以很受封建主重视,成为骑士精神的核心。

御家人制度是日本幕府体制下,将军成为全国土地最高所有者。是将军与武士之间结成的主从关系。御家人作为将军家臣的武士,与将军之间存在着相互的责任与义务。是幕府军事组织的基干。

2 制度的基础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定的社会制度由特定的经济基础决定。西欧的骑士制度与日本的御家人制度则是由当时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封建庄园制。

西欧的骑士制度是建立在西欧封建庄园制的经济制度上的。而西欧庄园制经济制度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有着其自身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于是骑士制度也就随着西欧封建庄园制的形成不断发展、成熟。 但西欧的封建庄园制又是随着欧洲的封建化而逐步确立的。首先,在公元前6—7世纪法兰克自由农民的农奴化和大地产形成。克洛维之后,法兰克人的土地私有制进一步发展,男女都获得了土地继承权。但是,由于战争、天灾人祸和封建主的压迫又使自由农纷纷破产,不得不把自己的土地献给大封建主以求得保护,然后再从封建主那里租得一块土地(恩地),同时接受封建主种种附加条件,久而久之,就变成被束缚在土地上并在人格上依附于封建主的农奴。其次,是查理.马特的采邑改革。查理·马特没收了一部分叛乱贵族和教会的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前线作战的军事将领和镇守边疆的军事贵族,以服骑兵役为条件,供其终身享用不得世袭转让。反叛贵族表示归顺后,他们的部分土地也是作为采邑重新分配给他们。他们必须履行对王室承担的新义务。最后,9世纪世袭领地制出现。查理大帝时代,由于不断对外征服战争,加速了普通公社成员的破产和农奴化。查理大帝为了取得大封建主的支持不得不广泛授予大封建主以“特恩权”。877年,西法兰克国王秃头查理颁布《克尔西敕令》,规定领主可以把自己的特权移交给自己的儿子和亲属,从而使领地世袭合法化。因此,在整个西欧封建化过程中,形成了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显著特征的西欧庄园制。它采用劳役地租的剥削方式,是中世纪西欧封建农业经济的基本组织形式和封建制度的基础。它又是一个将政治、宗教、军事、经济等多种性质综合在一起的社会。

日本的御家人制度是从班田制的逐步瓦解到庄园制的形成过程中而确立的。班田制是日本奈良时代占主导地位的土地生产关系。其实质是国家土地所有制与小农经济的结合。但是随着社会发展、社会阶级分化,在战争、自然灾害以及封建制的欺压与迫害下,在国家繁重的赋税、力役制度剥削下,小农纷纷破产,被迫依附于大户贵族,进而其性质由国家农民转变为隶属于贵族的依附农民。到了平安时代封建主利用庄园对农民进行剥削,庄园的直接生产者为庄民,庄民是由班田制农民演变而来的依附农民。庄园是封建主的私有领地。9世纪以后一些大贵族的庄园逐渐获得了所谓“不输不入”的特权,其中“不输”是指庄园不向国家缴纳赋税,“不入”则是指庄园内部事务不受国家干涉。中小贵族为了得到这种特权往往将自己的庄园奉献给享有特权的大贵族。于是下级的庄园主称庄司,庄司之上是领家,领家之上是本所,进而形成封建等级体系。在这种庄园制形成的过程中班田制逐步瓦解,因此在班田制之下所形成的征兵制变得更加困难。国家兵源走向枯竭,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日本大贵族开始武装自己的家丁以满足自己的需要。大贵族建立的私人武装也就发展成为以血缘关系和主从关系相结合的武士集团。最终,随着庄园制的发展,武士逐渐成为国家主要军事力量。镰仓幕府时期正式确立御家人制度。

经过比较分析,我们观察到西欧的封君封臣制度——骑士制度与日本的御家人制度都是在本国封建化过程中逐步建立的,都是以本国庄园制经济为主要经济基础。但是两国的庄园制在形成过程中表现出了明显的方式差异。西欧则是由上而下进行封建化,主要是国家掌权者通过法令加强对农民的控制和强化封建依附关系,进而明确主从义务,确立封君封臣的骑士制度。而日本在庄园制的形成过程中,更多的体现了自下而上的特点。农民为了躲避国家残酷剥削纷纷将土地献于拥有政治特权的贵族成为依附农。贵族为了保护自身利益而组织武装。镰仓幕府时期正式形成御家人制度。

3 内容与形式

1.精神纽带

西欧骑士制度是在以基督教为精神纽带,而建立的一种封君封臣关系。骑士制度被基督教灌注了神圣的灵魂。基督教的《圣经》在骑士制度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臣服礼”中骑士面对《圣经》宣誓效忠领主,关系即可发生效力,获得领地,并且终生有效。这种制度更多的与他们基督教信仰挂钩。这也就是为什么中世纪西欧教皇权利高于世俗王权的原因。

日本御家人制度中起精神纽带作用的是佛教中的“禅”和日本的神道,“神道”给了日本武士道佛教所不能给予的东西。神道教义让武士道中增强了对主君的深刻忠诚、尊敬祖宗和孝敬父母的理念,这些是其他宗教无法给予武士道的东西。而因为这些理念,傲慢的武士有了服从性。除此之外,中国的孔孟之道,也对日本武士道产生重要影响。其中的等级观念、忠君爱国思想被日本武士道广泛吸收,并产生重要影响。

从整体来看,神道只是一个包含了民族情感和国民本性的信仰框架。对武士道而言,神道信仰为它灌输了彻底的“忠君爱国”理念。神道与中世纪的基督教并不相同,它没有像后者一样强调信仰方面的戒律,只是规定了更多的行为准则。

2.主从关系

在形成骑士制度的过程中,主要以封君封臣关系而实现。分封土地的人叫做封君,接受土地的人叫做封臣。一个封君可以有很多封臣,一个封臣也可以有很多封君。有一点重要的特征就是“我的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结成这种关系时要举行一种仪式,叫做臣服礼或者宣誓效忠。主从之间,彼此都有应当遵守的义务。封臣最主要的义务是要奉封君召唤来为封君服兵役,即自备马匹,自带给养,率领下属封臣为领主作战,或者为封君提供财政支持。封君对封臣的义务主要是负责安全保护,即在受到其他封建主攻击时出来保护他。封君封臣关系一旦结成终身不变(在极少数情况下可以解除)。

在御家人制度中御家人作為将军家臣的武士。将军赐予并保护御家人的官职和土地,称“御恩”。御家人则对将军宣誓效忠,承担纳贡和服兵役义务,称“奉公”。没有和将军结成主从关系的武士称为“非御家人”,与将军之间不存在“奉公”和“御恩”的关系,但作为臣民必须服从将军的管辖和指挥。

4 影响与意义

一些社会制度可能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转而衰落、消失,但是,这些制度培养出的精神却会成为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深深根植于民族精神之中延续至今。

西方骑士制度中,在基督教的信仰作用下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骑士精神。骑士精神中包含谦恭、正直、怜悯、英勇、公正、牺牲、荣誉、灵魂为内容的高尚美德。骑士精神和道德是西欧上层社会的贵族文化精神,它是以个人身份的优越感为基础的道德与人格精神,但它也积淀着西欧民族远古尚武精神的某些积极因素。从选择品德的倾向而言,传统在欧洲占上风。在西方的文化传统中,中世纪的骑士精神对现代欧洲民族性格的塑造起着极其重大的作用。尤其是在近代西方建立的国际秩序中便得以充分体现,例如,《日内瓦公约》中的战俘条例。骑士精神也构成了西欧民族中所谓的“绅士精神”,形成了现代欧洲人对个人身份和荣誉的注重,对风度、礼节和外表举止的讲究;对崇尚精神理想和尊崇妇女的浪漫气质的向往;以及恪守公开竞赛,公平竞争的竞技精神。总之,它使现代欧洲民族性格中既含有优雅的贵族气质,又兼具信守诺言,乐于助人,为理想和荣誉而牺牲的豪爽武人品质。

与骑士制度相比较,日本御家人制度则形成了以武士道为核心的精神。主要内容为义、勇、仁、礼、诚、名、忠、克。它作为御家人制度的核心在日本幕府体制下的封建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武士道精神与骑士精神在英勇、谦恭、荣誉、牺牲上可能存在一定的共性,但是,对于怜悯、公正、灵魂等西方的价值观念上,日本的武士道精神却是格格不入的,更多了些盲从、愚忠、凶残,少了悲天悯人的骑士精神。因此,武士道在日本近代法西斯军国主义道路形成中,也起着一定的推波助澜作用,也是至今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

从根本上来看,骑士制度与御家人制度虽然有着相似的经济基础,有着一些精神上的共性,但是从它对历史的作用来看,两者有着天壤之别,在核心精神上更是南辕北辙的,只是形似而非神似。

注释

[1]日本先后经历了镰仓幕府(1192-1333)、室町幕府(1336-1573)、江户幕府(1603-1867)

[2]马克思《资本论》

[3]“采邑”(beneficium)一词意为恩惠、恩赏由封君恩赏一块土地给封臣使用,“恩惠”便与土地联系起来,逐渐转化为采邑的称呼。

[4]朱寰,王建吉 《世界古代中世纪史》 北京大学出版社 第248页

[5]注释:特恩权,即通过敕封的形式将国家对地方的统治权(包括财政权和行政司法权等)让与封建主在其领地内独立行使,国家官员不得干涉。

[6]奈良时代,指公元710—794年,由于天皇将首都从难波(今大阪)迁往平城京(今奈良)而得名。

[7]平安时代,指公元794—1192年,由于首都由奈良迁到平安(今京都)而得名。

[8]朱寰,王建吉 《世界古代中世纪史》 北京大学出版社 第477页

[9]朱寰,王建吉 《世界古代中世纪史》 北京大学出版社 第477—478页

[10]武士道,指御家人制度的精神概念,即义,勇,仁,礼,诚,名,忠,克

[11][日]新渡户稻造 《武士道》 新世界出版社 第13页

[12][日]新渡户稻造,《武士道》,新世界出版社,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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