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窃取网游装备的刑事责任

2015-12-19 22:59胡琼方
卷宗 2015年11期
关键词:刑法保护网络游戏

摘 要:网络游戏在推出以后,吸引了网民的眼球并快速普及开来,成为现阶段发展迅速的一个新产业。然而随着网络游戏的日益发展,一部分违法犯罪分子也将目光集中到这方面来,他们通过技术方式侵入玩家的电脑,偷走玩家的游戏财产进行售卖来获取利润,从而使玩家面临着严重的经济损失。下面谈一谈偷取网游装备这种活动的性质,希望可以给司法领域与立法领域一些启发。

关键词:网游装备;网络游戏;刑法保护

1 网游装备的概念及获取方式

(1)网游装备的概念

网络游戏也叫做在线游戏,人们一般用网游来简要概括它。所谓网络游戏,指的是通过网络进行传输,通过游戏平台进行信息交流,给人们提供休闲娱乐体验,并让玩家获得虚拟成就的一种游戏。装备包括给军队提供的武器、衣服、设备、技术等内容,同时也包括给工矿公司提供的多样化的机电装备。而网游的装备包括玩游戏时需要的各种道具,如衣服,腰带,首饰及武器等。

(2)获取方式

1、购买。一般来说是网上购买,玩家可以用人民币购买,也可以用游戏币购买。他们可以通过游戏商城和交易平台两种方式来获得道具。

2、打怪掉落。网游中存在着一些怪物,他们的身上通常携带着装备,将它们打落就可以得到相应的游戏装备。由于每种怪物带有的装备不同,游戏玩家也会根据自己的需要来打怪。玩游戏的人可以借助挂机等办法来得到装备,但是往往需要花费巨额的金钱与较长的时间。

3、系统赠送。有时,游戏系统会免费送给玩游戏的人一些装备。

4、任务奖励。游戏中包含很多个任务,玩家在完成任务以后都会得到相应的奖励,像经验值和钱币增加、得到新武器等。玩家通常是通过任务奖励来得到游戏装备的,玩家的等级越高,所能得到的装备越先进。

5、玩家交换。玩家还可以通过与其他玩家进行交换来得到游戏装备,这种交换是一种物物交换。但不是每一种装备都能够通过交换得到,一些绑定的装备是不可以用来交换的,玩家之间只能在自愿的前提下交换一些非绑定的装备。

2 网游装备的特征

网游装备具有以下特征:

1、网游装备既具有虚拟性又具有现实性。毫无疑问,网游装备最明显的特点就是虚拟性,它是依靠着网游环境产生并发展起来的,如果没有网络游戏就没有网游装备。然而网游装备并非完全是虚拟性的,当它在法律意义方面与现实社会产生一定的关系时,法律就可以对其进行一定的调整。要想让网游装备具有现实性,就要在真实的环境中找到它的对价。

2、网游装备具有一定的价值,它不仅具有使用价值而且具有交换价值。根据法律规定,网游装备也是玩家的一种财产。游戏玩家付出了很多的时间、精力与金钱才获得了游戏装备,所以,它是玩家通过劳动获得的,属于玩家财产的一部分。玩家可以通过网游来缓解压力、获得愉悦的心理体验,并通过网游装备体验到获取与持有财产的愉悦感,因此网游装备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另外,玩家能够通过与其他玩家交换的办法来获取网游装备,因此它又具有一定的交换价值。

3、合法性。法律只承认和保护那些通过正当手段获取的网游装备。通过外挂方式和别的不正当手段获取的网游装备是得不到法律的承认的,而且法律还严厉打击这种非正当行为。

4、受限性———技术上、时间上受限。网游装备的存在与发展是离不开网络这个大环境的,不管是哪一种装备都是通过网络服务器显示出来的数字组合,一旦数据不在了,那么网游装备也就不存在了。所以网络环境、游戏软件、游戏运营过程都可能会对网游装备产生一定的约束作用。每一种网游都有相应的服务商,而且服务商只能在某个阶段内经营某种网游,因此不管是哪种网游都要受到时间的限制,无法一直供玩家游戏。只有在游戏运营的期限内才涉及到网游装备,一旦游戏不再运营,网游装备也就不复存在了。

3 窃取网游装备的定性

第一种观点指出,网游装备是玩游戏的人花费了大量的劳动,持续升级游戏、打击怪物才得到的,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花费了很多的时间、精力与智力,在现实社会里他们的劳动可以通过价值来表现,是具有一定价值的,法律应该对其给予承认和保护,所以窃取网游装备违反了法律规定,构成了盗窃罪。

第二种观点指出,网游装备从实质上看属于计算机代码,具有一定的虚拟性,不能用具体的价格来衡量,也不能判定它具有多大的价值,所以窃取网游装备不能看成是触犯了法律,也构不成盗窃罪。

第三种意见认为构该行为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理由是,1、网络游戏中的装备、材料及游戏币等,均是网游装备,仅能在有限的同一游戏玩家内部流通,不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2、若网络游戏中的被盗对象几乎都未报警,无被害人陈述,导致无法对各被告人所盗取的大量信息进行逐一核实。

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理由:网游装备是玩家财产中的一部分,站在玩家的角度来说,网游装备中包含使用价值。游戏者是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与智力才得到网游装备的,同时他们还要花费网费和游戏费用,而且网游装备和现实货币之间是存在着相应的交换关系的,所以从本质上来看,偷取网游装备和盗窃财产是一样的。

所以,盗走网游装备构成了盗窃罪。通过《刑法》可知,盗窃罪指的是出于不正当占有的目的,偷偷窃取大量的公有或私有财物的行为。窃取网游装备者正是为了不正当占有游戏玩家的财产,而且也存在着卖掉偷来的网游装备以盈利的实际行为,所以这种行为构成了盗窃罪。盗走网游装备存在着一连串的犯罪事实。行窃者通过不正当手段侵入玩家电脑,盗走他们的网游装备,这种行为中构成牵连犯,应当择一重罪进行处罚,所以应该以盗窃罪定性。

4 应对侵害网游装备的防范措施

1、倡导以德治网。网络交往的非现实特点,使网民的道德理念淡薄,造成了网络交往的虚伪。国家应该向网民宣传道德的重要作用和网络文明的关键意义,让他们能够清楚地判断是与非,帮助他们树立起科学的道德观念。

2、充分运用防火墙技术。防火墙软件借助一系列用户定义的规范对数据包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作出判断,然后决定是否接受该数据包,并能够借助报告、报警等办法尽量降低不法分子对电脑的入侵与破坏。

3、选择正版软件并安装正版程序。电脑用户应该在电脑上下载正版程序,拒绝非正版软件,同时在电脑上安装正版软件,从而避免病毒对电脑的入侵与破坏。

4、增强防范意识。网民不要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访问不知出自何处的网址,当邮箱中出现广告信息、email和插件时,要保持警惕性,不要随便点击这些广告信息、email和插件,以免电脑中毒或者被入侵。

参考文献

[1]张明楷. 非法获取虚拟财产的行为性质[J]. 法学,2015,03:12-25.

[2] 周娅. 也论盗窃网游财产之入罪[J]. 行政与法,2008,01:127-129.

[3]黎其武. 盗窃游戏物品与网络犯罪[J]. 河北法学,2005,04:109-111+147.

[4] 侯国云,么惠君. 虚拟财产的性质与法律规制[J]. 中国刑事法杂志,2012,04:51-64.

作者简介

胡琼方(1992-)女,浙江永嘉人,工作单位: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人民法院,研究方向网络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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