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云南边疆民族地区义学教育发展述论

2015-12-21 02:27基金项目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重点项目明清时期云南边疆民族教育政策研究项目编号2014Z158文山学院科研基金重点课题明清时期云南的教育与边疆文化传播研究项目编号14WSZ0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朝西南边疆民族教育政策与民族社会内地化研究项目编号14XMZ095
楚雄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8期
关键词:清代

基金项目: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重点项目“明清时期云南边疆民族教育政策研究”,项目编号:2014Z158;文山学院科研基金重点课题“明清时期云南的教育与边疆文化传播研究”,项目编号:14WSZ0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朝西南边疆民族教育政策与民族社会内地化研究”,项目编号:14XMZ095。



清代云南边疆民族地区义学教育发展述论

*基金项目: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重点项目“明清时期云南边疆民族教育政策研究”,项目编号:2014Z158;文山学院科研基金重点课题“明清时期云南的教育与边疆文化传播研究”,项目编号:14WSZ0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朝西南边疆民族教育政策与民族社会内地化研究”,项目编号:14XMZ095。

田景春,印义炯

(文山学院人文学院,云南文山663000;云南民族大学民族干部学院,云南昆明650200)

摘要:从康熙末年到雍正年间,随着清朝统治者的边疆治理思想和民族教育政策的调整,云南义学步入了迅速发展的轨道,一直到清末,仍保有较大数量。清代云南义学具有较为突出的时间发展阶段性和空间分布较为均衡的特点。清代云南义学传播了儒学礼仪和道德价值观念,加强了边疆民族的向内文化认同,增强了内地与边疆之间以儒学文化为轴心和纽带的凝聚力,对清代云南边疆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云南边疆民族地区;义学教育;清代

近年来,关于清代云南义学教育的研究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果。比较有代表性的论著成果如:于晓燕《清代南方民族地区的义学研究》[1]对清代南方八省民族地区的义学教育进行了系统的、富有开创性的研究,其中关于云南义学教育的研究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清代云南义学发展阶段、空间分布特点以及运行机制均作了较为深入的考察。专题论文中,主要有于晓燕《清代滇黔义学比较》[2]、《清代云南官办民助初等教育“义学”探析》[3]、《试论清代南方民族地区的义学》[4],陆韧、于晓燕《试论清代官办义学的性质与地域特点》[5](P277-287),蒲晓《清代云南义学研究》[6]等。上述成果,或者限于篇幅,或者基于比较视角,从中观的层面深入考察云南义学教育发展的特点、管理及运行机制、在文化治边战略中的作用等问题,仍感稍嫌不足。本文针对于此,做一些补足的工作,尚请方家指正。

一、清朝治边思想与民族教育政策的调整

清朝统治者以满人身份入主中原,必然受到历代王朝华夷观和治边思想的影响。同时,从有利于自身统治出发,清统治者极力反对“华夷之辨”、“夷夏大防”的华夏中心主义,主张“中外一家、满汉一体”,以雍正帝的观点最具代表性:“自我朝入主中土,君临天下,并蒙古极边诸部落俱归版图,是中国之疆土开拓广远,乃中国臣民之大幸,何得尚有华夷中外之分论哉!本朝之为满洲,犹中国之有籍贯。”[7]但中原内地汉族与边疆民族社会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因此,清朝的治边思想经历了一个大的变化。一是从初期的“以夷治夷”到“以汉治夷”。主要体现在:清军进攻西南民族地区时,对前明敕封的各地大小土司,只要奉印来归,皆一概接受,并准予世袭,从而迅速稳定了南方民族地区的形势。到了雍正时期,随着政治大一统的推进,清廷的治边思想转向“以汉治夷”,即一方面大规模改土归流,同时在边疆民族地区大力推广中原儒家文化,实现思想文化上的控制。他们认识到,以夷治夷的结果是使诸蛮“终不知有王土王民之乐,实则可悲也”,“要使彝汉相安,令得相生相养而教化行也,教化行则治安之效睹矣。”[8]如何实现以汉治夷,最有效的途径自然是以儒家文化礼仪来熏染、改变、重构边疆民族社会。二是从“夷汉初安”到追求“长治久安”。经过顺治、康熙时期的发展,清王朝的版图基本奠定下来,随着对边疆地区政治控制能力的增强,统治者希望“长治久安”的愿望和内地——边疆一体化的历史使命感日益强烈起来。雍正年间,在西南边疆大规模改土归流以及武力开辟苗疆,一定程度即是力图在边疆实行长治久安的体现,时人即认为,改土归流使“九州之大归于一统,此长治久安之道也”。[9](P卷九)

正是在上述大背景下,清廷在西南边疆民族地区的教育政策亦随之进行了较大调整。顺治十六年(1659年),清军取得平定云南的军事胜利。在此前后,也同时承继了明代的土司制度,保留了大量的土司势力。因此,此时期清廷在云南边疆的民族教育政策重心在于通过规定土司子弟进入儒学学习,建立起对中央政府的认同感。1658年,顺治帝颁发谕旨:“土司子弟有向化愿学者,令立学一所,行地方官取文理明通者一人充为教读,以司训督。”[10]P(卷七〇)顺治十八年(1661年),云南巡抚袁懋功奏请:“滇省土酋,既准袭封,土官子弟,应令各学立课教诲,俾知礼仪。地方官择文理稍通者开送入泮应试。”[11](P卷二)清廷准奏,“准云南省土司应袭子弟,令各学教训,俟父兄谢事之日,回籍袭职,其余子弟并令地方官择文理稍通者送提学,考取入学。”[12](P卷七)在这样的政策下,云南边疆地区明代既有的官学陆续得到恢复。

康熙二十年(1681年),历时八年之久的“三藩之乱”终于被平定。西南地区特别是吴三桂统治时间最长的云南,社会秩序进入了重建时期。针对少数民族上层的民族教育政策进一步加强。“三藩之乱”后的第一任云贵总督蔡毓荣曾上《筹滇十疏》,其中在《第二疏·制土人》中指出:“土官以世系承袭,不由选举,其祖父势利相传,其子弟恣睢相尚,不知诗书礼仪为何物,罔上虐下,有由然矣。”“请著为定例,嗣后土官应袭者,年十三以上,令赴儒学习礼,即由儒学起送承袭,其族属子弟有志上进者,准就郡邑一体应试,俾得观光上国,以鼓舞于功名之途。”[13](P427)在此政策和地方官员的推动下,云南地区的儒学教育进一步扩大。

但是,随着清廷对西南边疆治理思想从“以夷治夷”向“以汉治夷”转变,随着对西南边疆政治控制能力的增强,统治者希望“长治久安”的愿望和内地——边疆一体化的历史使命感日益强烈起来。在此情形下,既有的官学教育、书院教育由于学额有限,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具体到云南来说,从明末土司叛乱到清初“三藩之乱”,近百年的社会动乱,给云南经济社会造成巨大创伤,统治者在重建云南社会秩序过程中意识到,要将云南边疆纳入大一统政治体系,根本的途径是加强对思想文化的控制,而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大力发展教育。于是,专门针对边疆民族平民子弟、体现政府“文教遐宣”宗旨的教育机构——义学,就在云南边疆民族地区普遍推行开来。

二、清代云南义学发展的时空特点

(一)清代云南义学纵向发展的阶段性特点

清代云南义学的创办始于康熙年间平定“三藩之乱”后,从那时直到清末,云南义学的纵向发展经历了一个波动起伏的曲线。总体来看,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康熙年间是云南义学的初创时期。康熙中期后,云南义学的设置出现了小高潮,其后,步伐明显放缓,但整个康熙年间,成效依然可观。考虑到康熙二十年平定吴三桂叛乱后,云南教育建设始步入正轨,故康熙时期设立了139所义学,这一成绩是很大的。

表1 清代不同时期云南通志所载义学数*康熙《云南通志》,范承勋、王继文监修,吴自肃、丁炜纂,康熙三十年刻本。雍正《云南通志》,鄂尔泰等修,靖道谟纂,乾隆元年刻本。道光《云南通志稿》,阮元等修,王菘、李诚纂,道光十五年刻本。《新纂云南通志》,龙云等修,周钟嶽等纂,民国铅印本,2007年云南人民出版社点校本。

2.雍正时期是云南义学的高峰阶段。据表1可知,雍正末全省共有义学549所,抛开康熙年间所建的百余所,雍正年间建立的义学超过400所,仅仅雍正十年至十三年(1732~1735年)期间建立的义学就有364所,占雍正年间所创办义学总数的82%。在整个清代200余年中,也是创设义学最多的时期。原因在于,政治上大规模的改土归流,需要文化教育的跟进作为重要的善后措施。加之这一时期,雍正朝君臣已经认识到教育对教化边疆民族子弟、在边疆进行思想控制和政治控制、稳定边疆民族地区形势的重要作用,因此,以鄂尔泰、陈宏谋为代表的云南地方官员以极大的热情开展义学的创办活动。

3.乾隆至道光时期是云南义学的低速增长阶段。道光时,云南全省有义学709所,比雍正《云南通志》中的义学数增加了160所。换言之,经乾隆、嘉庆至道光150多年的时间里,全省仅增加160所。特别是嘉庆、道光两朝,新设义学不到20所。表明这时期清廷的民族教育政策是较为消极的。这有一个全国性的背景。乾嘉之际,贵州爆发了动乱,导致部分官员认为,教化苗瑶夷民的教育,反而成为促使他们觉醒、离经叛道的工具,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夷俗不事诗书,罔知礼法,蛮夷之人的教育事实上成为煽动和反叛朝廷的激励工具。”[14]P(130)因此,贵州、云南的义学教育不能不受到波及和影响。

4.咸同至光绪年间是云南义学从大规模破坏到恢复重建的变动时期。咸、同之际,云南遭到十多年战乱的影响,各地义学的发展受到极大的破坏。据《新纂云南通志》记载,此时期毁于战乱或久废不设的义学达350所。战乱结束后,光绪年间,部分义学得以修复,或新建了部分义学。将《新纂云南通志》与道光《云南通志稿》相比较,前者义学数为886所,比后者多了177所。或可认为,道光末年至光绪年间,云南全省义学增加了177所。考虑到《新纂云南通志》中所记毁于兵燹或久废不设的有350所,则延至清末,云南实际运行的义学仍有500余所。这在全国范围内来说,仍然是很大的一个数量。

(二)清代云南义学的空间分布特征

从表1还可看出,清代云南义学的发展在空间维度上具有较为明显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全省义学数量众多,且持续发展之势较为突出。清代云南义学在空间上的发展,首先就是数量众多。康熙年间为139所,雍正时期增加到549所,道光时期709所,至清末光绪年间,有记载的达886所。这个数量,在与周边的贵州、四川、广西等省份比较的话,就显得更为突出。如据民国《贵州通志》记载,清代贵州先后设立的义学总数为367所,[15](P121-143)广西义学总数为213所,[16](P288)四川义学较少,仅有48所。[17](P317)其次,在整个清代,不仅云南全省义学呈增长态势,各府所属义学的数量也是不断增加的。只是到了晚清咸同年间,因为全省范围长时间的战乱,才使得全省义学遭到大面积的破坏。然直到清末,其保有的义学总数仍居全国首位。

第二,呈现出从腹里发达地区向边远地区扩展的明显态势。康熙年间创设的义学,基本上集中于经济、社会、文化较为发达的云南腹里地区,如云南府、大理府、曲靖府、临安府,义学数量都超过了10所,位处滇西北的鹤庆府稍微例外。反映出这时期设立的义学还主要局限于中心地区。另外,从具体的设学地点看,主要分布在府州县城内或城镇周围,还没有推展到边缘乡村。

雍正、乾隆之际,义学的设立范围基本上覆盖了全省所有的府、州、县,奠定了清代云南义学整体空间分布格局。而且,为了巩固改土归流的成果,或者说,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边远民族地区的控制,在继续于腹里发达地区增加义学的同时,义学创设的重心转向了改流重点地区和边疆民族聚居地带。如滇东北的昭通府、东川府,雍正改流后分别设立了22所和8所义学。这时期,最为突出的一点是,义学在很多此前未曾设学的边远民族地区普遍设立起来,如滇东南的广南府有9所,开化府新设11所,广西府新设22所,滇南的普洱府新设11所,滇中偏北的姚安府新设15所。从具体的设学地点看,新设的义学绝大多数均位于府州县城以外的乡村,有的距离府州县治所达数百里之遥。如开化府的新现里义学,在城西南三百四十里[18](P156);广南府的剥隘义学,距离府城亦有数百里;丽江府丽江县义学,“一在城西四百九十里江西,一在城西北六百三十里江东树苗,一在城西南四百六十里江东小川。”[19](P572)由此可见,这一时期义学在各地区分布的大致情形。

第三,与康熙年间相比,雍正以后,云南全省义学以腹里发达地区为中心,东、西、南、北各地域的分布较为均衡。从表1可以看出,义学在各地区的分布大致呈现一个梯级结构,云南府作为全省的政治、文化中心,教育亦最为发达,义学数量最多。曲靖、临安、楚雄、永昌、大理等府,义学数量均在50所以上,属于第二层级。丽江、普洱两府义学数量也超过50所。原因在于,丽江自明代以来,木氏土司就比较热衷接受儒学教育,因此这一地区的文教氛围较为浓厚;而普洱自雍正年间设府以后,由于其控制滇南边疆的战略地位,其在全省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属于第三层级的是更靠近边疆的各府,如广南、开化、昭通、东川、顺宁、永北、武定等,义学数量均在50所以下,最少的为广南府,仅9所。全省义学数量从中心地区向边远地区呈现递减的情形。

三、清代云南义学教育的运行情况

关于清代西南民族地区义学的教育宗旨,学界的认识基本是一致的,即清廷通过义学来普及教化,开启边地居民的愚蒙,以期达到移风易俗、化民成俗,将边疆民族纳入到以儒学伦理道德为核心的大一统政治文化体系中。[1](P182-184)检视、梳理当时部分官员的言论,确实体现了清廷创设义学作为启蒙教育的宗旨指向:“广兴义学……使天下无不学之人,乡村无不学之地,所以造就人才,移风易俗意甚盛也。地方各官有牧民之责,专化导之司,多其教之之地,广其教之之法,莫如义学成材”,“是义学之设,文教所关,风化所系”。[15](P120-121)“夷俗不事诗书,罔知礼法,急当诱掖奖劝,俾其向学亲师,薰陶渐染,以化其鄙野强悍之习。是义学之设,文化风俗所系,在滇省尤为紧要也”,[19](P530)“滇省夷多汉少,鲜事诗书,义学之设,视他省为尤急,在乡义学又视在城为尤急”。[19](P530)作为当时举办义学教育最为典型的地区,清代云南义学教育自然亦以启蒙为基本宗旨。

关于义学的教育内容。“义学之设,最有关于风化,历代皆重其事。乡间义学以广教化,子弟读书务在明理,非必令农民子弟人人考取科第也。”[1](P184)因此,义学的教学内容就不是高深的知识,而是以“训以官音,教以礼仪,学为文字”[20](P卷三九七)为基本内容。由于义学基本出发点在于向各民族适龄儿童宣扬封建伦理纲常、仁义道德,所以在教材的选用上,第一类主要是考虑浅显易懂、上口易记,比如《三字经》、《千字文》、《童蒙须知》、《朱子治家格言》等。第二类是记录封建道德礼仪规范的书籍,如《小学纂注》、《孝经注解》、《近思录集解》,自然也被列为义学的教材。原因在于:“古之圣人修道立教,萃天下子弟于党庠术序,而训之以彝伦,日用尽豫防其天性之漓,而以蒙为作圣之功,意深远矣。朱子所著《小学》,其事切于童蒙,其理彻乎上下,本之经臣稽诸往迹,广之以嘉言,实之以善行。所谓《小学》一书,乃做人榜样者,此也。今者,躬逢圣世化民成俗之方,至周至备,各省书院蒙诵多人,固已两台于所部郡县广设义学,欲使边方士庶均沐圣朝雅化,则敦本行,崇实学,宜首务矣。”“因为重刊版,附以《童蒙须知》,颁之通省学塾,俾远方之士,父师以是教,子弟以是学,所谓习与智长,化与性成,异日明体达用胥于此。立其基,安见遐陬僻壤不可以敦本崇实之教,教之也哉。”[12](P卷二九)而康熙年间颁布的《上谕十六条》、雍正年间对其进行阐释汇编而成的《圣谕广训》更是云南义学的必读教材。不仅如此,也是其他学校教育机构必备藏书。每月朔、望(即初一、十五两日)都要择地齐集耆老人等,进行宣讲,以期家喻户晓。第三类是为成材准备的,学习难度稍大,如《古文渊鉴》、《斯文精粹》、《性理纲目》、《大学衍义补辑要》、《四礼》等。但总的来看,义学的教学内容重心是在启蒙教育层次。所谓“凡以葆天真、端本性、崇正术、渝灵源、举于蒙养,是赖义学。”[15](P121)

关于义学的教育对象。清代义学最基本的对象是针对贫穷孤寒子弟,即“各省府、州、县,令多立义学,延请名师,聚集孤寒生童,励志读书。”[20](P卷三九六)随着雍正年间改土归流,在西南边疆政治控制的进一步增强,义学在这些地区普遍建立起来,其对象就主要针对边疆各民族子弟了。如雍正三年(1725年)议准“云南威远地方设立义学,令夷人子弟有志读书者入塾诵读。”[10](P卷七〇)但由于各省区的社会状况不同、民族结构差异,各省义学在教育对象上亦不尽相同。云南是汉夷杂居较为明显的地区,因此清代云南义学具有汉夷一体的教育特征。[1](P190)蔡毓荣在《筹滇十疏》中即建议“饬行有司各设义学,教其子弟”;雍正年间,陈宏谋强调“欲使成人、小子、汉人、夷人不以家贫而废学,不以地僻而无师,非多设义学不可。”[19](P530)另外,从清代云南义学的空间分布格局也可看出,云南义学教育对象具有广泛性。

关于义学的教学管理。清廷对云南边疆民族地区义学的运行是十分重视的,将义学的管理纳入地方官员年终政绩考核范围,要求对义学教育开展情况“不时稽查勤惰,并令教官按期协查。如能克端师范,实心训课,该州、县优其礼貌,时加奖励。果有成效,于年底报明本司,量行优奖。”[19](P531)首先是严格选聘义学馆师。要求义学馆师德才兼备,“经馆之师,选择宜严。地方官留心采访,无论本地举贡生员及外来绅士,必须立品端方、学有根底者延之为师。至于乡、城蒙馆,即于本地附近生员儒士内慎选诚朴自好、不与外事者为之。”[19](P531)本地生员优先延聘,主要是考虑到其平时品行素有口碑、易于查访,兼之其与本地学生言语相同,便于教学和沟通,这对于边疆民族聚居地区而言尤为重要。另外,对义学馆师实行一套较为严格的考核制度,雍正五年,中央政府明确规定对义学馆师的教学成效之考核,“以六年为期,如果教导有成,塾师准作贡生;三年无成,该生发回,别择文行兼优之士。”[21](P卷七〇)地方官员巡察辖区,经过义学所在地,必须亲往视察,对馆师“优劣如何,勤惰如何,是否有益”[22](P卷二九)等情详加查察,以资考核。其次,官府以条规的形式规定了义学开馆、散馆的时间,对义学学生的考核及优秀学生的奖励等。义学学生的肄业时间,一般为4年,每年在学10个月左右。在云南,陈宏谋在《义学规条议》中即明确要求:“每岁开馆以正月为期,散馆以十二月为期。开馆时,地方官将某馆延请某人为师,于何日开馆之处具报。至岁底散馆,将某馆生徒若干、成材若干、幼童若干,注明汉人、夷人,申报查考。不得迟开早散,有名无实,虚费馆谷”。[19](P531)通过如此规定,保证义学学生有足够学时的知识学习。还规定了对义学学生的奖惩:“学徒宜分别递升以示鼓励也。在城义学,成材为多;在乡义学,蒙童为多。然亦有蒙童而尽可造就渐至成材者,是不可不递加甄别。如蒙馆义学内有资性聪颖,勤于课业,可以学文者,即升之在城经馆。此等远来就学,薪水维艰,该地方官量给膏火,以示奖励。即城中蒙馆童子,能晓经书,学为文者,亦即升之成材经馆。如经馆中有成材生员,文笔可造而人材又复可观者,仍许遵奉宪檄,量给盘费,给文送至省城,候两宪考取,送入书院读书。如是层递进取,犹是古者由乡而国之意。而乡僻生徒各知奋志观光。将来于此中提拔数人,转相传授,士习文风均有裨益。至村寨蒙馆,夷倮子弟鲜通官意,不识汉字,其始必以读书为苦。是在地方官加意引诱,设法奖励。”[19](P531-532)这种分层教育的方式,搭建了边疆民族子弟向上流动的管道,激励了边疆民族子弟的学习动力。

关于清代云南义学的经费来源及管理。清廷将义学纳入教育一体化轨道,其中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对义学经费予以官府支持,“修建学房、师生膏火需费,统统于存公银内奏请冲拨”,[21](P卷六九)各省所设义学“应需经书食用等项,令该抚照例备办,毋得累民”。[10](P卷七〇)乾隆十年,规定地方官府承担义学馆师授课费用,“每年各给廪饩银一十六两,在地丁银内动支”。[20](P卷三九六)但是,在云南广大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是较为落后的,清廷虽有明文规定,然而具体到地方官府,经费的不足始终是常态问题。因此,经费来源的多元化,特别是官员个人的捐助、社会民间力量的多样化介入,成为清代云南义学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个人、民间捐助的形式大致有捐田、捐银、捐粮、捐房等。如广南府义学,“雍正十三年,云南布政使陈(宏谋)捐银贰佰两,又于八达案内无人承领之米,折银三十九两二钱。一买获土同知侬振裔粮田一段,坐落浪马。除让价外,实给银一百九十九两二钱。每年实收京斗租谷一百二十二石,折米六十一石,每年折银六十一两。”“生员王洪照与王云龙互争普厅田一段。详请拨入义学,每年实收京斗租谷十二石,折京斗米六石。”“客民王姓府署瓦房一所,捐入义学。每年收租吹银四两八钱。”“剥隘铜店一所,前后共十间,详请归入义学,每年收租吹银三十二两(内除银四两帮补修理)。”“以上各处租谷、租银,每年共收获京斗米一百二十二石,租银三十二两。按年发给各义学馆师(府署经管取领附卷)。”[23](P65-66)义学所有的经费都必须纳入地方官府的管理,专款专用。

四、清代云南义学教育的作用

清代云南义学教育活动持续200余年,对当时主流文化在边疆民族地区的传播,对边疆民族社会的内地化重构与发展,对边疆各民族文化向心力乃至国家认同感的增强,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学者曾对此予以很高评价,认为清代南方民族地区的义学教育,“促使了边地教育的普及化,体现出教育平民化的趋向;开启了边地的民智,促进了边地民族教育的发展,增强了边疆人民对于中原文化的认同感;是中央王朝通过教化手段对边疆进行思想控制的重要手段,加快了政治、经济、文化一体化的进程;培养了一批有利于边疆乡村基层社会建设的知识分子,强化了对边疆民族地区基层社会的控制和管理。”[1](P238-248)对此,笔者基本赞同。但是上述观点似乎更适用于对清代南方民族地区整个教育体系(包括官学、书院、义学等)及其效果的评价。作为云南边疆民族教育体系的基础阶段,义学的作用似应在于:通过对边疆各族儿童的启蒙教育,传播了当时社会主流的儒家文化和伦理道德价值观念,逐渐建构起边疆内地一体化的文化心理基础,增强了边疆各族民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从以下滇东南地区的个案可见一斑。

滇东南边疆为多民族聚居地区,至清代中期才开始有较大规模的开发,在当时的云南边疆具有代表性。据道光《广南府志》卷二《风俗(种人附)》记载,其民风、习俗情形如下:“边氓种类不一,衣服食用亦各异,面目其丑,言语啁啾,土地使之然也。然椎鲁无知,见长官如失魂魄,训以道理亦似心领神会,第足迹罕入城府,目不识字,遇告诫明文,不能句读,而日萃处于游民无赖之中,听其煽惑,往往为蚊蚋蚁虫之聚,迨呼喝解散,茫然不知何所见而来也。”“苗倮杂居,性缓力弱,病不服药,专祷鬼神,喜食诸虫,刻木为契。人尽力耕,不治末业。山多硗确,岁少丰收。沙侬蠢朴无能,习俗宽柔、易使。”[23](P71-72)自康熙十八年(1679年)广南设学,然后又是义学的设立,当地民风逐渐得到改变:“自设官建学以来,夷人子弟读书习礼,近日各寨衣冠济楚,列庠序者不少。”[23](P19-20)“广郡徼外荒服,元明虽置吏领之,犹然羁縻。自改土设流以来,生养教育,二百余年,雕题凿齿,易而衣冠礼乐,居然与侯甸采卫遥作神京屏翰。”[23](P37)开化府,“五方之风土不一,故习尚各殊,此化民成俗之所宜亟亟也。”“刻木为信,不习文字,不喜搆讼,崇巫祀鬼,迁徙无常。”康熙六年(1667年),“设流之后,学校既开,习俗渐改”,“中州礼乐以次输入,至于今日,纲常道德,文章风雅亦已大备。故士敦廉洁,女重贞操,力农务本,知耻好义,俭朴成风,忠孝为贵。”经过朝廷文教政策的影响,各级学校的熏陶,“习俗渐改,汉人稍寄居焉。土田多美,稼穑易丰,野有质朴之风,户鲜嚣凌之习……土人勤俭是尚,设学已久,风气日开,穷乡僻壤,亦闻弦诵之声。”[18](P240-241)

总之,清代云南边疆民族地区义学的普遍设立,使儒家文化得以藉此从腹里发达地区、府县治地向周边僻远和边疆民族地区逐渐传播,加上移民与各族逐步杂居的影响,使边疆各族社会开始发生缓慢的变迁。随着内地儒家文化的传播,加强了边疆民族的向内文化认同,增强了内地与边疆之间以儒家文化为轴心和纽带的凝聚力,对清代云南边疆的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24]

参考文献:

[1]于晓燕.清代南方民族地区的义学研究[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11.

[2]于晓燕.清代滇黔义学比较[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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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祖鑫)

Development of Volunteer Education in the Frontier Areas of Yunnan in the Qing Dynasty

TIAN Jingchun & YIN Yijong

(1.SchoolofHumanities,WenshanUniversity,Wenshan, 663000,YunnanProvince;

(2.InstituteofEthnicAdministrators,YunnanMinzuUniversity,Kunming, 650200,YunnanProvince)

Abstract:In the 1660s through the 1720s, new policies were adopted by the central government regarding governance and education of the minority ethnic groups in the frontier areas and, since then, Yunnan had been on a track of rapid development until the end of the Qing Dynasty in 1912. It was in that period private schools and academies began to appear. Characterized by periodic development and even distribution, such schools and academies disseminated the Confucius rituals as well as general ethics and values. They also played a role in developing the sense of national identification and strengthening solidarity between the heartland and the frontier areas, making great contribution to the maintenance of stability of this frontier province.

Key words:Yunnan’s frontier region inhabited by minority ethnic groups, compulsory education, the Qing Dynasty

中图分类号:G529.52

文章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 - 7406(2015)08 - 0078 - 07

作者简介:田景春(1971—),女,壮族,文山学院人文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高等教育及古代文学。

收稿日期:2015 - 06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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