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息化系统工程无偿移交的几点思考

2015-12-22 10:56钱承燕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5年12期
关键词:子站核电厂福建省

钱承燕

关于信息化系统工程无偿移交的几点思考

钱承燕

我站作为福建省省级环保部门指定负责某核电厂监督性监测单位,负责接收某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无偿转入。作为全国首例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无偿移交,开展这项工作过程中,碰到不少困难,有机制本身的原因,有主观的原因,现将相关情况进行介绍,给今后的工作带来一些参考。

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无偿移交

根据环保部《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的要求,核电厂负责建设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建成后监测系统试运行满一年,通过验收后应将该系统无偿整体划转至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省级环境保护部门作为监测系统的具体管理和使用单位,按国有资产有关规定进行固定资产建账并统一管理、使用。根据这项规定,我站开展了无偿接收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资产工作。

一、某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项目概况

根据《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和监督性监测的内容,福建某核电有限公司建设了福建某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包括外围辐射环境监测系统和流出物监测系统两个部分。该系统按照建设内容和建设地点可分为三大子项:(1)监测子站,(2)前沿站,(3)流出物实验室。某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具体建设内容、规模及功能见下表。

表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整个项目涉及仪器设备3374万元,软件106万元,场所12处(监测子站10个,前沿站及流出物实验室各1处)。

二、某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项目无偿转移存在的问题

1.某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资产无偿划转的批准权限不明

某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划出方为福建某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核电公司)系于2006年3月23日注册成立,由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以46%、44%、10%的股比投资设立,为国有企业(央企合资子公司)。根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规定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由所出资企业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因各种原因,某核电公司最终未提供国资监管机构批准无偿移交文件,提供了该公司总经理部领导针对某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资产无偿划转决策的会议纪要作为批准文件,文件未付相关的资产清册。

某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划入方为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为省直事业单位。根据《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闽政管综【2011】107号)规定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是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接受省财政厅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因划出方为央企,主要出资方不在福建省不属于福建省国资委审批对象,亦不需接受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批准;划入方虽为省直事业单位,但无偿划入行为,不需要关事务管理局的批准。

因此某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资产无偿划转事件竟不受约束,未取得任何正式的国资监管机构或其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2.某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资产价值认定存在问题

因某核电公司未将无偿划转事项报国资监管机构批准,无法提供经批准的资产移交清册,也未聘请中介机构就无偿划转资产进行价值确认。同时某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建成后,某核电公司一直未将该系统转入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无法提供资产账面价值。经双方协商,最终决定根据某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采购合同、采购发票确认资产的原值,作为移交资产的价值。整个某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分成了若干个包采购,采购进度不一样,实际采购过程中存在分期付款,发票未全部到位,发票未附采购清单,存在赠送仪器设备等等问题,给价值确认带来困难,最终议定采购合同全额付款以发票为准,分期付款以采购合同为准,赠送设备不确认价值,逐一确认每项资产的价值。

12处场所的使用权价值无法确定。监测子站的仪器必须安置在各个子站,各子站的占地有的是租赁的,今后要按租赁协议定期支付租金;有的是当地政府协调无偿使用的。最后议定无偿划转各个子站设备但不包括占地,各子站的占地租金由划入方继续缴纳。位于核电大厦的前沿站和某核电厂内的流出物实验室用房为某核电公司所有,仅移交使用权、管理权,不移交产权,均无法确认资产价值。

3.某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资产验收存在问题

某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应根据环保部《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的要求,进行技术上的验收,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及时向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转移资产,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进入正式运行.某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既不是单纯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而是同时包括硬件资产和软件资产硬件资产和软件资产密不可分,无法直接区分,系统资产的建设、运行相关的档案资料比较多,跨行业、跨系统的政企移交,缺乏直接的制度规范、工作指引,给实际操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作为某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资产的接收方,不仅要对系统中分布12处场所仪器设备进行实地实物全面盘点,对加载在系统上软件进行一一确认,还要对系统相关的档案资料、仪器检定情况进行盘点。鉴于系统移交的专业性较强,分布的范围较广,需要人手较多,为统一口径、标准,事先制作资产盘点表,同时列出相关资料的移交清单,按照存放地点,分组进行盘点,每组都同时配备某核电公司和福建省辐射站的技术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规划路径安排行程进行盘点。最后将各组的盘点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完整的盘点记录。根据盘点结果确定资产移交清册,签订资产所有权转移协议和实验室用房使用协议,办理资产验收手续。

三、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项目无偿转移的有效策略

1.首先要完善制度的建设

在某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无偿移交的过程中,找不到完全切合相关企业或事业单位所属系统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作为依据,不论是《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还是《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闽政管综【2011】107号)都没有约束到这种跨系统的资产无偿划转行为。最终依据的是环保部《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而《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本身也还没有成熟,还处于征求意见稿状态。应加快制度的建设,确定审批的职能部门,从制度上切实规范国有资产跨区域、跨系统无偿划拨行为,为后续的其他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无偿移交提供更完善的制度依据。

2.做好系统的价值确认及后续会计核算

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单位,系统建成后应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将该系统资产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管理,并计提折旧。从系统建成到投入试运行一年,再到系统终验,组织系统无偿移交,至少需要一两年的时间,不转入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往往虚增系统资产价值。无偿移交系统资产时应聘请请专业的机构对系统进行评估确认价值。至于软件都是为了实现设备及系统的功能,完成数据传输而投资的,加载在设备上,无法单独存在,应直接算作设备投资。无偿拨入单位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应按经审批或评估机构确认的资产净值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根据《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规定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计提折旧。野外使用的监测系统仪器设备原则上以人至十年为-个周期进行更新.实验室使用仪器设备的按实际使用情况确定。至于系统运行维护费,编制年度预算,向省财政逐年申请,专款专用,做好会计核算。

3.进一步完善系统验收的流程,规范其后续管理

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不仅要购置系统所需的仪器设备及软件,还要安装调试系统,以确认系统的可持续正常运转情况,及时准确地报送数据。同时因为系统布点较广,地点较多,管理范围比较大,系统验收时不仅要确认系统某个移交时点的静止状态,还要考虑如何更加有效地保障系统的继续正常运转。不论是技术层面的因素(如技术人员的培训、设备设施的检定维护、系统的运行维护、)、合同方面的因素(子站的租赁、专用线路的租赁、水电设施的保障)还是财务层面的因素(系统价值确认及后续核算、系统更新维护运行经费)都要考虑到。这需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指引,规范化的流程、严格科学的管理制度,将各项工作制度化,以保证系统的顺利移交及今后的正常运转。

[1]《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

[2]《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闽政管综【2011】107号).

[3]《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作者单位: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猜你喜欢
子站核电厂福建省
重水堆核电厂压力管泄漏的识别与处理
核电厂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应用
液压平推CNG子站改造为标准CNG子站的建议
我国运行核电厂WANO 业绩指标
福建省“两会”上的“她”声音
第四届福建省启明儿童文学双年榜揭榜
第三届福建省启明儿童文学双年榜揭榜
浅谈10kV配电自动化系统设计
核电厂主给水系统调试
福建省巾帼馆开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