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印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的竞争力比较

2016-01-06 01:00郭晓然张锡宝
商业经济 2015年11期
关键词:竞争力服务业贸易

郭晓然 张锡宝

[摘 要] 采用2005-2013年中印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进出口数据,对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贸易竞争优势指数(TC)、贸易开放度指数(TIS)和国际市场占有率(MS)四个指标加权平均的办法构建了一种新的综合指标体系衡量中印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竞争力。结果表明:无论单项指标还是综合指标,我国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的竞争力都远落后于印度。这主要是由政府政策的支持力度和企业创新力度的不同造成的。因此,我国需要采取措施提高竞争力。

[关键词] 中印;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竞争力;竞争力指数;加权平均;差距原因

[中图分类号] F740.4 [文献标识码] A

Abstract: Adopting the import and export data from 2005 to 2013 of computer and information service providers, China and India, the study sets up a new comprehensive index system to assess the competitiveness of China and India in computer and information services with a weighted average of four indexes: 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RCA), trade competitiveness (TC), trade openness index (TIS) and international market share (MS). The result shows that the competitiveness of China falls far behind India, either the single index or comprehensive index. The main cause is the different strength of governmental support and enterprise innovation. China should take measures to promote competitiveness.

Key words: China and India, competitiveness of computer and information and service trade, competitiveness index, weighted average, cause of gap

一、引言

中印两国地缘相近,有着相似的人口结构和文化渊源,都是发展中大国,也是新兴经济体中比较具有发展潜力的成员国。但是,印度产业结构中第三产业特别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遥遥领先于我国。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出口额从2001年的4.6亿美元增长到2013年的154.26亿美元,增长了32倍多,发展速度很快。与此同时,印度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出口额从2001年的59亿美元增长到2013年的4951.8亿美元,增长了82倍多,增速远快于中国。截止到2013年底,我国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业出口占服务业的比重仅为7.49%,而印度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业的出口占服务业的比重达到32.71%。①本文从贸易开放度、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和国际市场占有率四个方面考察中印两国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业的竞争力,分析两国差距的原因,为提高我国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提出对策建议(数据来源:联合国贸发会议)

二、中印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

我国自2001年加入WTO后,与世界融合越来越密切。受世界高科技发展潮流的影响,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开放力度不断加大,进出口额也逐年增长,但是与印度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本文选取2005-2013年的数据来分析中印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现状,分析结果见表1。

从表1中可以看出,首先,我国计算机与服务贸易无论从总额还是出口额看,服务贸易的增长都高于印度。其次,中印两国进口额都很小,但中国进口额一直都高于印度。我国进出口额虽然是顺差,但比印度的顺差量要低得多;2013年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出口占服务贸易的比重仅为7.49%,远不及印度的32.71%。综上,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业的发展速度快于印度,但是由于我国起步慢,发展不均衡导致了我国与印度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仍有很大差距。

三、中印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竞争力比较

(一)竞争力指数及变化率的计算

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的竞争力指数和竞争力指数的变化,数据由世界银行数据库和联贸发数据库计算所得,为了使结果更直观,贸易开放度指数是原结果乘以100后的结果,计算结果如表2所示。各指数的变化率为[(当年指数-上年指数)/上年指数]*100,以TC为例,TCd=(Bi-Bi-1)/Bi-1,TCd为TC指数变化,负的代表下降,正的代表上升;Bi为一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TC指数当年值,Bi-1为TC指数上一年的值,数值越高代表越具有竞争力。

从表2可以看出,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在竞争力方面有了显著性提高,金融危机并没有给中国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业造成重创。但是,不可否认,我国与印度相比仍有很大差距,这个差距本文通过建立综合指标体系用加权平均的办法来确定。

(二)综合指标体系的建立

由于单一的指标不能全面、综合的反映一国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变化,本文试图采用加权平均的办法建立一种综合指标体系,由竞争力水平(Li)和竞争力变化(Tj)构成,权重各占1/2,竞争力水平由RCA指数、TC指数、TIS指数、MS指数加权后测算,权重各为1/8,竞争力的变化由四个指标的变动加权后测算,权重为1/8,指标评价权重占比见表3,计算结果见表4。endprint

根据表4,一国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可用下式表示:

ITm=1/2Li+1/2Tj=1/2∑nLi+l/2∑nTj(i、j=l,2,3,4……)(n为权重1/8) (1)

其中,ITm代表m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竞争力。

通过上述4个指标的测算可以看出,不管是2005年还是2013年,我国的竞争力综合指标与印度相比差距都很大,印度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使得2013年综合指标比2005年有了大幅下滑,尽管如此,仍然高于我国,说明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与印度相比差距仍很大。

四、中印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竞争力差距的原因比较

(一)印度政府的重视

1.早在1984年,印度就把计算机的发展当做头等大事;到了拉奥执政时,采取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免除进入高科技园区的公司进出口软件的双重赋税,外商可以100%控股。1998年,印度组建了“国家信息技术特别工作组”,制订了“印度信息技术行动计划”,在税收、贷款以及投融资方面给与了大量优惠政策。

2.在教育方面,印度政府十分重视教育的发展,印度第一任总理尼赫鲁在50年代,就按照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的样子,在全国陆续建起了6个“印度理工学院”(IIT)。

印度从小就抓计算机教育。据统计,2008年印度全国2500多所中学开设了电脑课,400所大专院校开设了计算机及电脑软件专业。印度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多媒体教育设施,全国每年都有25万人接受信息技术培训。

3.在吸引人才方面,政府给与丰厚的报酬奖励,早在2007年时,印度高科技人员年薪增长率已达到30%。而且印度政府对等承认双重国籍,对于在发达国家居住的印度籍高科技人才,允许他们在印度境内生活、居住、工作。此外,政府还创设“海外印度人日”,凝聚海外印裔,对于为印回国的效力具有很大的作用。

我国虽然高度重视教育发展和人才的培养,但是是从改革开放之后才开始兴起的。因此,我国熟练高端项目的策划人员、系统分析员比较少,基础比较薄弱。此外,我国对双重国籍的政策仍然缺少,而且,大部分高科技企业由政府投资,国内的金融企业和金融工具大部分视为大企业设置,中小企业得到的资金扶持很少。同时,我国对软件业的限制仍然较多。软件开发、培训、测试不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扶持。

(二)企业创新能力和规模

我国由于对进入中国市场者必须要在中国设立研发机构或进行技术转让为前提,这就极大地禁锢了技术创新。中国国外大约1000个研发实验室,但并非进行国际创新,而是模仿他人的创新。同时,我国并未对企业创意进行有效保护,这导致了重复建设。2013年我国服务外包企业规模达到了454.1亿美元且比较分散,以对日外包为主,且对日外包都是简单的代码工作,效率低,应对风险能力弱。

截至到2014年3月,印度服务外包产业拥有企业16000多家,其中软件公司3000多家,总收入达1050亿美元,占GDP比重达8.1%,我国与印度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到2011年,印度已有4家本土服务企业年收入高达50亿美元以上,9家超过10亿美元,75-80家收入在1亿美元到10亿美元之间,不少企业成为有实力与传统西方企业同台竞争的新兴跨国公司明星企业。外籍雇员占到总雇员人数的20%-30%。

(三)中介机构的作用

印度具有软件和服务业企业行业协会最具影响力的组织NASSCOM,拥有1100家会员单位,其中200家是全球性公司,是印度IT服务产业的“市场部”。这对于沟通政府与软件园、培育高素质人才以及软件的开发、培训与宣传都具有良好的作用。目前中国则没有相应的机构促进软件业的发展。

五、提高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对策建议

(一)政府要合理引导信息服务业

1.在企业扶持方面,给与中小企业一定的资金支持,减少税收优惠政策向大企业的倾斜;对于海外高科技企业进入我国投资,可以适当放松管制,不一定非要在我国境内设立研发机构,可以先设立办事处,待发展起来后,凭借我国强大的科技实力使其自主在我国设立研发机构。

2.在教育投资方面,要从小学抓起,特别是对于偏远地区的学校,加大对高科技设施的投入量,使得计算机网络尽可能的覆盖全国。扩大英语的普及面,改革教育体制,不能只以应试教育的方式引导英语的学习,从小锻炼孩子们的听说能力,鼓励多说。

3.在吸引人才方面,对于国外回来的高科技人才,给与他们丰厚的报酬;对于学成归来且有重大成就的高科技人员,可以设立一定的国家基金奖;加快对双重国籍研讨的步伐;完善软件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在软件园内设立学校、餐饮、居住、休闲娱乐为一体的配套设施,创造有利条件吸引国外的高科技人才。

(二)加强创新力度

可以定期开展创新评选会,对于有创新的单位或个人给与奖励;针对不同行业(软件开发、服务外包)、不同地区(欧盟、日本)选择不同的创新培训模式,加快人员的实际动手能力。

(三)设立中介机构,加快沟通与宣传

借鉴印度的NASSCOM,设立全国性的中介机构,专门负责编写中英文版的《计算机与服务行业年度报告》,把我国每年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的数据如实记录,介绍我国的政策环境、企业实力,可以定期向国际组织反映,加快我国服务业的宣传。

[参 考 文 献]

[1]波特/李明轩,邱如美.国家竞争优势[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67-121

[2]Gago .Relationships between Services and Competitiveness:The Cases of Spanish Trade.The Service Industries Journal,2001,21(1):35-62

[3]Nath H.K., Liu L. Comparative Advantages in U.S. Bilateral Services Trade with China and India. Journal of Asian Economics, 2015,38: 79-92

[4]聂红,董瑾.中印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比较研究[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4):25-26

[5]赵书华,韩菲.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国际比较—基于竞争力指标的比较分析[J].经济论坛,2009(3):35-38

[6]李霞,周春辉.中印知识密集型服务业贸易结构和竞争力比较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10(3):136-137

[责任编辑:潘洪志]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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