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主体地位及罗尔斯顿对自然价值的伦理辩护

2016-01-15 11:00牛燕萍
关键词:罗尔斯哲学主体

牛燕萍

(山西大学 哲学社会学学院, 山西 太原 030006)

自然主体地位及罗尔斯顿对自然价值的伦理辩护

牛燕萍

(山西大学 哲学社会学学院, 山西 太原 030006)

自然主体地位的确认是罗尔斯顿对自然价值伦理辩护的重要途径。 主体并非简单等同于人类, 人类的主体地位是在近代主体性哲学的发展过程中逐渐确立的。 人类主体演变为实体化主体, 导致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异化。 罗尔斯顿主张, 自然是与人类具有同等地位的主体, 并且具有绝对的主体性。

自然主体地位; 自然价值; 罗尔斯顿; 伦理辩护

“20世纪的一个奇特之处是人类知识广博而价值判断却很狭隘, 人类对于世界从来没能像我们现在这样, 知道得这么多而又评价得这么少, 无怪乎我们会面临一场生态危机。”[1]197罗尔斯顿深刻指出, 知识广博而价值判断狭隘是导致生态危机的深层原因, 质疑和否认自然价值的传统价值理论正是这种狭隘的价值判断。 在罗尔斯顿看来, 承认自然价值, 就必须重新确认自然的主体地位。

1 人类主体及其主体性

1.1 主体及其主体性

何谓主体?海德格尔通过词源学考察认为, 主体(Subjectum)一词源于古希腊语“根据”, 在原初意义上并非直接等同于人类, 人类并没有天然的主体地位。 进一步而言, 主体与自我更是没有必然的关联。 何谓主体性?如果暂时搁置主体与人类的特定关系, 在主体与他者的关系中, 凡是其他存在者根据和源泉的存在者便是主体。 而主体性则是表征主体的具体属性, 不同的主体具有不同的属性。 近代哲学之前, 主体及其主体性问题一直是在本体论的范围内发展的。 或许, 人类只有在与本体的关系中才能获得自身的确定性, 无论是古希腊的理念本体, 还是中世纪的上帝本体, 都在一定意义上充当了人类主体的孵化母体。

1.2 近代之前人类主体及其主体性的历史境遇

人类成为真正意义的主体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 总体而言, 近代之前, 人的主体地位及其主体性是孱弱的。 正如马克思哲学所揭示的那样, 人类总是受到不同程度的束缚, 这种束缚一方面来自于自身所属的政治共同体, 另一方面则源于想象的宗教共同体。 在古希腊人的眼中, 真实的个体是不存在的, 更多的是依附于城邦共同体的个体。 这种个体的具体呈现总是与城邦共同体相互依存的。 在《理想国》中, 每个阶层都是由城邦的具体职能划分, 每个阶层及其美德都是服务于整个城邦的整体利益的。[2]社会角色的负载就是真实个体丧失的具体呈现。 而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则直接宣称人是归属于城邦的政治动物。 与之相同, 东方社会也不存在所谓的真实的个体。 个体总是被嵌入相应的社会关系中, 每个人所扮演的角色及其发挥的作用总是与整体的利益紧密联系。 至于真实的个体及其主体性的诉求根本不在其考虑的范围之内, 所以依附性人格成为这个时期的典型人格。 当宗教力量成为社会的统治力量时, 政治力量退居其次, 成为宗教力量的辅助性角色。 然而, 人依然没有摆脱依附的地位, 原来是依附于所谓的现实的神圣性存在, 现在变为了抽象的神圣性存在。 神圣存在的外在性是二者的共同特点, 而人只有与神圣进行某种程度的勾连才能获得其意义与价值, 获得依附于他者的残缺的主体性。

2 人作为独断主体的确立及其自然主体地位的失落

2.1 人类作为主体的崛起

人类确立主体地位是在“认识论转向”背景下逐渐形成的, 主体以及主体性也成为哲学史的重大课题。 近代哲学从笛卡尔“我思故我在”出发, 历经康德“人是目的”的奠基, 到黑格尔“实体即主体”的论断, 主体形而上学终于确立起来, 甚至可以说, 近代哲学就是人成为主体并且为知识与存在提供根据的过程。

笛卡尔, 作为近代哲学的创始人, 用思维为哲学奠定了一个新的基础。 与本体论直接断言世界的存在不同, 认识论解决的是认识的确定性问题, 即“你怎么知道世界是什么”。 笛卡尔“我思故我在”(Cogito, ergo sum)将思维作为一个新的基础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他认为, 在所有的知识真假难辨的情况下, 有必要进行一次普遍和彻底的怀疑。 借助于怀疑论的方法, 我们可以怀疑一切, 但怀疑本身却表明了一条无可怀疑的真理, 即“我在怀疑”是无可怀疑的。 怀疑是一种思想, 因此“我在思想”同样是无可怀疑的。 由此, 笛卡尔通过普遍怀疑的方法确立了形而上学第一原理: 我思故我在, 并由此奠定了主体性哲学的阿基米德点。

康德通过区分先验主体与经验主体, 并通过经验主体统一于先验主体的方式为主体性哲学大厦奠基, 但这种统一是脆弱的。 脆弱的原因就在于: 这种统一是以区分“表象”与“物自体”为前提条件的, 先验主体的统一并没有统摄到“物自体”的不可知领域。 二分法是康德哲学的鲜明特色, 同时也是其问题所在。 黑格尔则试图通过“绝对精神”消解康德的“物自体”, 从而实现建立一个绝对的主体。 在黑格尔看来, 认识的形成必然是主体与客体二元分立的, 从笛卡尔到康德一直遵循的就是这样的思维逻辑。 如果想要解决主客体的二元分立, 一方面不能简单依赖主观意识的能动性, 另一方面不能单纯依靠客观实体的客观性, 而只有实现能动性与客观性的统一才能够从根本上克服二元对立。 “绝对精神”兼具主体的能动性与客体的客观性, 真正实现了实体与主体的辩证统一。 “在我看来, 一切问题的关键在于: 不仅把真实的东西或真理理解和表达为实体, 而且同样理解和表达为主体。”[3]10他进一步而言:“实体在本质上即是主体, 这乃是绝对即精神所要表达的观念。”[3]15可见, 在近代哲学“认识论”转向中, 人类逐渐成为主体的特指, 但“人成为主体(Subjekt)之际人的本质发生了根本变化”: “人成为那种存在者, 一切存在者以其存在方式和真理方式把自身建立在这种存在者之上。 人成为存在者本身的关系中心”[4]897, 人类成为实体性主体存在。 人类作为实体化主体使得人的特殊属性成为主体性的普遍内涵, 从而消弭了他者, 尤其是自然作为主体的可能性和现实性。

2.2 自然主体地位的失落

人类发展为实体性主体, 就具有了实体的特征, 从而造成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异化。

2.2.1 人类主体的无根性

众所周知, 实体具有无所需求的特征, 即主体的完满性, 自因、 自性、 无待。 近代哲学开创者笛卡尔“我思故我在”在高扬人类主体性的同时, 也确立了思维主体的实体地位, 因此他认为自己为哲学找到了一个无可置疑的基础和撬动近代哲学的支点。 但是人类毕竟不是完满的存在, “他(笛卡尔)在这个‘基本的’开端处没有规定清楚的就是这个思执的存在方式”, 从而让人类成为脱离更为宽广深厚基础的空中存在物。 而这个“更为宽广深厚基础”就是人类根源性存在的自然。

2.2.2 人类主体的独断性

在确认人类主体性存在的同时, 人类与自然的脱离在某种程度上还默认了自然的存在。 但是人类主体还具有独断性, 这种独断性体现为: 有别于人类的其他存在, 这种独断性不具有根源于自身的充足合理性, 因而必须从人类主体那里获得自身存在的合理性。 人类主体具有赋予其他存在价值和规范的终极和基础的权威性。 传统价值论认为, 价值是主体赋予客体的属性, 而客体根本不具有其自身的价值属性, 即价值关系具有鲜明的属人性。 罗尔斯顿自然价值理论如果放置于传统价值理论视域的话, 根本无法获得充足的合理性。

2.2.3 人类主体的封闭性

主体成为实体, 意味着主体成为了唯一的存在, 唯一性的诞生与维护都是以排斥和消解其他存在为逻辑前提的, 这种无视其他存在自身合理性的独断必然导致主体对于其他存在的征服和控制。 由于无法从根本上消解其他存在, 这就造成了实体化主体与其他存在的紧张关系。 这种紧张关系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体现: 一方面, 他人成为地狱。 实体化主体以个人主体为隐形逻辑起点, 他人的存在构成了主体作为实体化主体的障碍, 消解他人的存在就成为主体的主要任务。 主体是天堂, 他人就是地狱。 另一方面, 自然是地狱。 “随着支配自然的力量一步步地增长, 制度支配人的权力也在同步增长”[5]31, 人与人之间不平等关系很大程度上是人类与自然不平等关系的反映与延伸。 自然成为主体作为完全自由主体的桎梏, 由此成为主体必须征服和控制的对象。

人类作为实体化主体所具有的无根性、 独断性与封闭性, 全面消解了自然作为主体的可能性。 古典哲学的视域是本体论, 近代哲学在本体论的母体内逐渐发展为以解决“如何认识世界”的认识论范式。 笛卡尔赋予思维自我以鲜明的主体地位以及主体性, 并且以上帝实体保证思维自我认识到真实的外在物质。 面对同样的认识论基本问题, 此后的哲学家不断强化人作为认识主体的地位并不断膨胀, 由认识主体最终发展为包含一切的实体化主体。 与此同时, 在主体二分逐渐窄化的过程中, 作为外在世界的自然在上帝失落的同时逐渐祛魅。 在近代法国庸俗唯物主义的解释语境中, 自然就已经从笛卡尔的三实体之一沦落为没有任何价值意义的物质。 德国古典哲学则直接通过现象与物自体的区分消解了自然的存在, 自然作为自我投射的非我, 以致最终成为绝对精神的自我辩证。

3 自然作为主体身份重新确认

罗尔斯顿为自然价值辩护的最重要的根据就是: 自然是与人类具有同等地位的主体, 并且具有绝对的主体性。 那么, 自然是如何具有主体地位, 而这种主体性又是如何体现的呢?

3.1 自然主体的主导性

近代以来, 人类在理性神话的鼓舞下开始了征服自然的过程。 培根“知识就是力量”显示了人类对于自身经验与理性的自信, “人定胜天” “向自然进军”是人类工业文明时期的口号。 人类自认为通过理性和科技的力量可以取得对自然的主导地位, 使得自然贡献源源不断的能源与资源。 事实上, 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时期内, 人类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生产力的进步与社会面貌的变化证明了这一点。 然而, 当人类的行为触及生态系统规律的红线时, 自然就会对人类进行无情的报复。 “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 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 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 每一次胜利, 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 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 出乎意料的影响, 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6]383生态危机的发生充分表明了这一点, 人类自认为取得的主导地位将人类置于十分危险的处境。 应该承认, 在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当中, 自然具有实质的主导地位, 人类的主导地位是相对的。 “在一个有着许许多多星座, 经历了200亿年, 纵横200亿光年的宇宙之中, 地球似乎不过是一粒尘埃。 根据数学化的关于物质的微观物理学得出的形而上学将会使人越来越显得渺小, 最终变成不过是一些运动中的物质。”[1]4由此可见, 自然力量是人类不可征服的。

3.2 自然主体的主动性

近代旧唯物主义哲学, 尤其是牛顿经典力学体系为人类勾画了一幅机械自然的世界观图景。 与张扬的主体性形成鲜明对比的是, 自然是惰性的物质集合, 只是具有质量、 体积、 形状、 广延等属性, 根本不具有人之所谓的主动性。 在科技理性的支配下, 人类自信可以获得自然的一切秘密。 而现代科学表明, 这是人道主义的僭越。 人的主动地位在一定范围内成立, 但对于整个自然而言, 人的主动性就处于相对地位。 自然的无限奥秘是有限的人类无法完全把握的, 自然真理具有相对性。 在潜在的自然力量面前, 人的主动性也要控制在一定限度之内。 “如果把自然定义为所有的物理、 化学和生化过程的集合, 那么, 我们就没有理由把人的行为排除在自然之外。 与其它动物一样, 人这一动物似乎也服从于现今的所有自然律。 虽然我们生活在一个高于其它动物的自然组织层面, 尽管我们是作为有智慧的能动主体(这是其它动物都望尘莫及的)在行动, 但是, 似乎并不存在着任何一种我们可以违背的生化过程和心理过程方面的自然规律。”[7]

3.3 自然主体的能动性

在一般价值论的视域内, 意识或灵魂、 理性、 自律、 能动性等属性都是人类获得价值主体地位的充分条件。 目的性是能动性的显性标志, 人类行为的目的性一直作为主体性的表征。 然而, 自然的目的性与人类的目的性是不同的。 自然之物虽然不具有充足的目的性, 但自然系统自身具有自足的目的性, 这种目的性是作为整体呈现的。[8]自然系统的目的性充分表明了自身的能动性, 因此, 自然是具有主体地位的。

3.4 自然主体的创造性

达尔文的进化论已经表明: 自然是一个充满演化、 充满创造的过程, 它并非物体的简单堆积, 而是一个生生不息的动态过程。 “自然系统的创造性是价值之母, 大自然的所有创造物, 只有在他们是自然创造性的实现的意义上, 才是有价值的。 ……凡是存在自发创造的地方, 就存在着价值。”[9]186“大自然确实涉及对不可预测的新奇性的创造, 在大自然中, 可能性比实在性更加丰富。”[10]72即使人类通过科技创造出一个所谓的“人化自然”, 但其创造性也是奠基于自然提供的资源和条件基础上的, 现代仿生学佐证了这一点。

总之, 自然的主体性是不同于一般价值论视野内人的主体性特征的, 自然主体性具有自身的表现。 “人类的价值视野不应仅仅关注人类自身, 而必须同时投向自然, 投向环境。”[11]与人类主体性的相对性而言, 自然的主体性同时也是最高的。 确证自然主体地位, 也就赋予了自然主体以价值主体地位。

4 结 语

自然价值问题是环境伦理学的核心问题, 也是自然主体地位以及凸显主体性的最重要的理论基石。 传统伦理学认为, 价值具有鲜明的属人性, 是客体需要满足人类需要的属性, 没有人类主体, 客体就无所谓价值。 虽然认识到“对自然界的内在价值的确认, 是自然主义生态伦理观的价值论基础”, 但在传统价值立场者看来, 这依然是一个“理论困境”[12]。 随着研究和探讨范围的不断深入和拓展, 价值的边界拓展到人类之外的存在物, 被称为“广义价值论”。 罗尔斯顿的“自然价值”理论也被接纳和肯定, 尤其是得到深层生态伦理的支持。[13]与此同时, 自然价值理论也在跨越“自然主义谬误”[14], 真正实现了人类与自然的主体平等与价值融合。

[1][美]霍尔姆斯·罗尔斯顿. 哲学走向荒野[M]. 刘耳, 叶平, 译. 长春: 吉林人民出版社, 2000.

[2][古希腊]柏拉图. 理想国[M]. 郭斌和, 张竹明, 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9.

[3][德]黑格尔. 精神现象学(上卷)[M]. 贺麟, 王玖兴, 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79.

[4][德]海德格尔. 海德格尔选集(下卷) [M]. 孙周兴, 选编. 上海: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6.

[5][德]马克斯·霍克海默, 西奥多·阿道尔诺. 启蒙辩证法[M]. 渠敬东, 曹卫东, 译.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6.

[6][德]马克思, 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 中共中央马克斯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译.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5.

[7][美]霍尔姆斯·罗尔斯顿. 遵循大自然[J]. 杨通进, 译. 世界哲学, 1998(4): 36-42.

[8][美]霍尔姆斯·罗尔斯顿. 自然的价值与价值的本质[J]. 自然辩证法研究, 1999(2): 42-46.

[9][美]霍尔姆斯·罗尔斯顿. 环境伦理学[M]. 杨通进, 译.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0.

[10] Ilya Prigogine. The End of Certainty: Time, Chaos, and the New Laws of Nature[M]. New York: The Free Press, 1997.

[11] 陈长.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视角下的“环境价值”[J]. 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 27(2): 4-7.

[12] 刘福森. 自然中心主义生态伦理观的理论困境[J]. 中国社会科学, 1997(3): 45-53.

[13] 邵志军. 反思自然的价值: 生态整体主义内在价值论的辨析[J]. 南京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 14(2): 25-30.

[14] 李培超. 环境伦理学视阈下的自然价值叙事[J]. 伦理学研究, 2015(5): 103-111.

The Principal Status of Nature and Rolsto’s Ethical Justification Forthe Value of Nature

NIU Yanping

(School of Philosophy and Sociology, Shanxi University, Taiyuan 030006, China)

The confirmation of the principal status of nature is an important way for Rolston to defend the value of nature. The subject is not simply equal to human, and the subjective position of human has been established gradually in the process of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subjectivity philosophy. The subject of human is the substance, which has led to the alienation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and nature. Rolston claims that the subjective position of nature is same as human, and it has the absolute subjectivity.

principal status of nature; valare of nature; Rolston; ethical justification

1673-1646(2016)06-0060-04

2016-06-08

牛燕萍(1984-), 女, 硕士生, 从事专业: 伦理学。

B82-058

A

10.3969/j.issn.1673-1646.2016.06.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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