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与中蒙关系

2016-01-24 16:05杨晓燕
关键词:达赖喇嘛中蒙藏传佛教

杨晓燕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青岛 266085)



藏传佛教与中蒙关系

杨晓燕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青岛 266085)

宗教虽然是人类社会最早的文化现象之一,然而在国际关系的研究中却是一个长期被忽视的因素。而且,自“9·11”事件之后兴起的宗教问题研究也出现了一种“泛安全化”的趋势。然而,宗教也可以成为国家间关系的粘合剂,尤其是同源宗教文化可以成为促进国家间关系的重要文化根基。在中蒙关系中,从藏传佛教与蒙古民族的历史渊源以及藏传佛教在中蒙两国人民间的广泛传播来看,藏传佛教可以成为促进双边关系的积极因素,而这一点的实现则依赖于中蒙双方在外交关系中相互尊重各自的根本国家利益。

藏传佛教; 中蒙关系; 宗教文化

0 引 言

冷战结束以来,尤其是在“9·11”事件之后,宗教对国际关系的影响作用日益受到重视。“宗教被宣称从‘威斯特伐利亚的放逐’回归‘国际舞台的中心’,以至有国际关系学者断言,如‘不重视宗教就无法理解国际关系’。”[1]宗教对于当下国际关系的影响作用也具有一个显著特点,那就是这种影响作用较多地以地区冲突、国家冲突的形式表现出来,例如比较受关注的巴以冲突、“9·11”事件、国际恐怖主义等问题大都受到宗教因素的影响。那么,宗教是否必然成为导致国际关系不稳定的因素呢?其实不然,同源的宗教文化是可以成为促进国家之间友好关系基础的。笔者试以中蒙关系为例分析如何使宗教成为促进两国关系发展的动力因素。

1 宗教与国际关系

宗教是最早的人类文化现象之一,然而在冷战期间以及冷战之后的较长时期内,宗教并不被认为是影响外交关系的重要因素。宗教之所以在长期的国际关系研究中被忽视,其根源可以追溯到欧洲的启蒙运动时期,包括国际关系研究在内的西方社会科学理论大都建立在欧洲启蒙运动所确立的理性主义原则之上。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们猛烈地批判宗教的愚昧,并普遍认为要依靠“理性之光”引导人们从黑暗走向光明。因此,在国际关系的研究中,宗教因素的影响作用总是被忽视。“在冷战和后冷战的漫长岁月里,人们普遍认为外交政策不应涉及宗教,此种忽视外交政策中道德因素的观念或者只从战略角度分析国际关系,显然受世俗现实主义的影响,被有的学者批评为‘启蒙主义偏见’。”[2]294

在冷战以及冷战之后的较长时期内,尤其是受现实主义思潮的影响,国际关系理论学界普遍认为民族国家的外交政策是以实现国家利益为目标的,而且是由国家对外政策的决策者按照理性主义的原则形成本国的外交政策。“国家对外政策是由理智健全的人制定的,对外政策的目标是维护国家的利益,因此制定对外政策是决策者依据一般理性,选择能够最有效地维护国家利益的政策的过程。”[3]186

冷战结束以来,宗教因素成为影响国际关系的重要变量。而且,宗教问题往往与民族、国家问题纠缠在一起,加深了其复杂程度。而宗教之所以在当前的国际关系研究中愈来愈受重视,也跟国家利益,尤其是“国家安全”问题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冷战结束以来,一系列地区冲突问题、对国家安全形成威胁的事件都或多或少地具有宗教背景,例如巴以冲突、科索沃冲突、“9·11”事件以及国际恐怖主义等等。目前宗教恐怖主义已经成为国际制度中具有主导性的恐怖主义,而“宗教极端势力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之结合”被西方学界认为是“当今世界所面临的最大威胁”[1]。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与宗教因素有关的一些问题对国家安全产生的威胁促进了国际关系学界对于宗教问题的重视,这也导致了对宗教问题的研究领域出现了一种“安全化”趋向,表面上是对于宗教问题的研究,而实质上仍然是对国家主权、国家安全问题的研究。

由此可见,宗教之所以受到重视是因为宗教跟国家利益纠结在一起,而且成为了影响国家核心利益——“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与此相对应,尤其是受到“9·11”事件的影响,对于国际关系领域的宗教研究出现了一种“安全化”的趋向,着重研究宗教作为安全威胁的来源。

笔者认为,宗教也可以成为国家间关系良性发展的润滑剂。宗教对于国际关系的影响具有两面性,尤其是同源的宗教文化可以促进国家之间友好合作关系的发展。在外交关系中,需要遵循的一条原则是相互尊重对方的核心重大利益,这样和平友好的外交关系就能持续向前发展。当宗教与国家核心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这一原则显得尤为重要。从宗教与国家利益的关系来看,除非在宗教国家之间,否则宗教很难成为国家追求的外交政策目标,大多数情况下宗教只是作为影响因素而存在。那么,在中蒙关系中,藏传佛教能否成为促进中蒙两国关系友好发展的积极促进因素呢?如果不是,我们又如何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下面,笔者就从历史与现实两方面来分析藏传佛教在中蒙关系中的影响作用。

2 藏传佛教与蒙古民族的历史渊源

“佛教产生于印度,自公元7 世纪传入西藏后,和青藏高原原有的苯教相融合,形成独具特色的藏传佛教。藏传佛教又于13~16 世纪传入蒙古高原,也逐渐成为蒙古族全民族信仰的宗教。”[4]可见,藏传佛教与蒙古民族有着非常深厚的历史联系,特别是在蒙元时期,藏传佛教在蒙古王室中的传播,对蒙古社会的发展更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公元13世纪,蒙古崛起,成吉思汗东征西战,各种宗教为了扩大自己的影响力也纷纷到蒙古地区进行传教。13世纪也是藏传佛教发展壮大的时期,各教派纷纷扩充自己的势力,如能获得内地王朝的支持,对于获取政治经济方面的利益则更加有利,所以,藏传佛教的各个教派也比较看重与朝廷的关系。

虽然藏传佛教早在成吉思汗时期就已经在蒙古地区有所传播,但藏传佛教在蒙古地区的大规模传播,尤其是在蒙古王室中的传播是随着蒙藏关系的建立、发展而逐步深入的。藏传佛教正式传入蒙古社会,是在蒙古汗国的窝阔台汗统治时期。13世纪上半叶蒙古灭亡西夏、金之后,窝阔台汗将原属西夏的领土以及吐蕃等地——其中包括今天的西藏地区,划为其子阔端的份地。阔端为了加强对吐蕃地区的统治,于1247年邀请西藏佛教萨迦派首领贡噶坚赞前来凉州进行会晤,主要是商谈西藏归附蒙古统治的问题。会晤之后,在萨迦班智达的努力下,西藏各派宗教势力和政治势力和平归顺元朝中央政府,同时阔端也接受了藏传佛教并由萨迦班智达对其实施了灌顶仪式。因此,阔端可以借萨迦班智达的威望来降服、统治西藏,而藏传佛教也可建立同蒙古王室的密切联系,从而为其在蒙古社会的传播打开了方便之门。

藏传佛教最终在蒙古社会获得支配地位是通过忽必烈统治时期萨迦班智达的继承者八思巴的努力实现的。萨迦班智达前往凉州跟阔端会晤之时,带了两位幼年的弟子,其中一位就是他的侄子八思巴。八思巴在其叔父的精心培育之下,成为精通各种宗教知识的高僧,萨迦班智达去世之后,八思巴成为萨迦派教主的合法继承人。八思巴在凉州就曾传授忽必烈喜金刚法,后又以其渊博的学识赢得了忽必烈的敬重。1253年,八思巴为忽必烈一家灌顶,忽必烈也接受了藏传佛教。1260年,忽必烈继承汗位,封八思巴为国师,授玉印。1264年,忽必烈又在中央政府内部设置总制院(后改为宣政院),管理全国佛教事务及西藏地区事务, 又命八思巴以国师的身份兼管总制院事。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统治制度也由此开始形成,八思巴仿照蒙古体制在西藏建立赋税制度,并由国师提请任命地方官吏。忽必烈还令八思巴创制蒙古文字,并提封其为“帝师”,这些措施大大提高了藏传佛教的地位。藏传佛教很快从忽必烈的个人信仰变成了蒙古王室的共同信仰。蒙古统治者选择藏传佛教主要是出于政治考虑,利用藏传佛教实行对西藏地区的有效统治; 而藏传佛教也需要依靠蒙古王室来巩固和提高其地位。

“元代藏传佛教主要盛行于统治阶级与贵族之间, 而在蒙古社会中深入传播以至成为全民族的宗教, 则开始于土默特蒙古的俺答汗时期。”[4]明朝时期,蒙古族分为兀良哈、鞑靼、瓦剌三部。至明中叶,鞑靼部的俺答汗在位时期,其势力不断发展壮大,1559年俺答汗率众西入青海,明朝廷无力制御,听任其在青海活动。此时藏传佛教中的格鲁派,俗称黄教的影响也在不断地扩大。俺答汗在青海受到黄教的影响,开始信仰黄教。而此时黄教的第三任“转世活佛”索南嘉措已经成为黄教的重要领袖,并且名声很大。俺答汗慕其名望,于1577年邀请索南嘉措于青海会晤。会晤时俺答汗赠给索南嘉措“圣识一切瓦齐尔达喇达赖喇嘛”的尊号。从此以后,西藏黄教中哲蚌寺、色拉寺这一系统的领袖开始有了“达赖喇嘛”的称号。后人把这一称号追赠给索南嘉措承传所自的前两代黄教领袖,因而索南嘉措成为第三世“达赖喇嘛”。“自俺答汗迎请索南嘉措传黄教于蒙古,漠南蒙古其它各国,以及漠北蒙古各部的汗王,都先后信奉了黄教。有的汗王还规定了他的属民必须信奉黄教,不从命者抄没其帐房和牲畜等。藏传佛教开始深入到各部蒙古族人们中间,被广大蒙古人所信仰。”[4]

蒙古王室选择藏传佛教主要是出于政治考虑,当然也有文化因素的影响,藏传佛教的一些特性使其特别容易跟蒙古民族的民间普通宗教相结合,并为蒙古民族普遍接受,这也是后来藏传佛教在整个蒙古民族中广泛流传的重要原因。这一特性就是藏传佛教在蒙古传播的过程中并没有排斥蒙古民族的传统信仰,而是跟蒙古民族的传统信仰相融合。在藏传佛教传入之前,蒙古民族的宗教信仰主要是萨满教,以及一些自然崇拜、祖先崇拜之类的原始宗教。而藏传佛教在蒙古地区传教的过程中,对于萨满教及一些原始宗教都采取了容忍的态度,因此,蒙古民族在信仰藏传佛教的同时,又可保持传统的民族文化习俗,因此比较容易在蒙古民族中传播。“当佛教占优势时,这些原有的神灵也不会消失, 其中有一些作为贵族们的先祖而存在,其余则变作佛教之神,经过一场圆满的改宗之后,它们又负担起了保护寺庙或保证誓愿圣性的职责。”[5]所以,藏传佛教在传播的过程中与蒙古人信仰的古老之神相结合,并获得了广泛的传播。

可见,“蒙元时期,藏传佛教只是在蒙古的上层社会流行。其后又经过二三百年的兴衰,最终发展成为蒙古族的主要宗教信仰,几乎被整个民族接受,‘喇嘛教在蒙古人心中成了一盏不灭的‘明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6]从藏传佛教在蒙古民族中的传播过程来看,藏传佛教与蒙古民族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西藏人民与蒙古人民之间也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藏传佛教与蒙古民族之间的历史渊源成为了今天促进中国与蒙古国的友好外交关系,以及增进两国人民友谊的积极因素。

3 藏传佛教与中蒙关系——达赖喇嘛问题

尽管藏传佛教与蒙古民族的历史渊源彰显了其促进两国友好睦邻关系的可能性,然而,从现实的角度来看,则呈现出一种相对复杂的图景。

首先,从现实的角度来看,藏传佛教具备了促进中蒙两国友好关系的基础。当今中国,藏传佛教是中国的藏族普遍信仰的一种宗教,而且也是中国的蒙古族中流传最为广泛的一种宗教信仰。同时,在蒙古国,藏传佛教也是占蒙古国人口90%以上的蒙古族普遍信仰的一种宗教。同源的宗教文化能够成为促进国家间友好关系的积极因素,中蒙双方通过宗教领域的友好交流,确实能促进双方关系的发展。

其次,藏传佛教格鲁派的两大活佛转世系统的称号本身也反映了蒙古民族和藏族之间的深厚友谊与历史渊源。作为藏传佛教格鲁派活佛转世系统之一的“达赖喇嘛”这一称号本身就反映了藏传佛教与蒙古的深厚历史联系。这一称号是蒙古语和藏语的组合,“达赖”,蒙古语意为“大海”; “喇嘛”,藏语意为“上人”或“上师”。“达赖喇嘛”意为“德行象大海一样的上师”。而作为藏传佛教格鲁派另一活佛转世系统的“班禅喇嘛”也与蒙古有关,其中“班禅”这一称号是1645年蒙古固始汗所赠。而清朝康熙皇帝册封时的正式封号“班禅额尔德尼”则是梵文、藏语和蒙语的组合,其中,“班”是梵文“班智达”(即学者)的简称; “禅”是藏语,意为“大”,二字合起来意为“大师”; “额尔德尼”是蒙语,意为“珍宝”。

由此可见,藏传佛教作为我国藏族和蒙古族人民所广泛信仰的一种宗教,同时也与整个蒙古民族所具有的悠久历史文化相关联,目前在蒙古民族中仍然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促进中国与蒙古国之间的友好外交关系。然而,在现实中,两国在处理与藏传佛教相关的一些问题时对中蒙关系的影响作用却并不是单维度的。

例如,在对待达赖喇嘛的问题上,蒙古国多次邀请达赖喇嘛访问的行动就非常不利于两国友好关系的顺利发展。2006年8月22日,第十四世达赖喇嘛访问蒙古国,这是达赖喇嘛第七次访问蒙古,成千上万的蒙古百姓欢迎达赖喇嘛的访问。这一事件在蒙古国也许只是宗教领域的一些非官方的国际交流,也就是说,并不涉及蒙古国家的核心利益。然而对于中国而言,邀请达赖喇嘛访问的行动却是严重损害中国核心国家利益的一种行为。如果达赖喇嘛只是作为宗教领袖而不是一个政治流亡分子,那么,这一事件确实能增进两国人民的友好交流。但是,达赖喇嘛作为一个政治流亡分子,蒙古国多次邀请其访问的举动,就伤害了中国的核心国家利益。

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早在唐朝时期,藏汉两民族就通过王室间的通婚建立了密切的联系; 元朝时期,西藏成为中央政府直接管辖之下的一个行政区域; 1644年清军入关之后,对西藏的治理更加严密,使中央政府在西藏行使主权管辖的施政进一步制度化、法律化,例如,达赖喇嘛和班禅喇嘛都要经过中央政府册封才能获得合法性的制度,中央政府在西藏设立驻藏大臣监督西藏地方行政的制度等。现在的十四世达赖喇嘛拉木登珠的任职,就是经由国民政府主席颁令批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年仅17岁的达赖喇嘛派代表团到北京与中央政府进行谈判,并于1950年签订了十七条协议,达赖喇嘛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西藏和平解放。1954年,达赖喇嘛作为西藏地区的代表出席了在北京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当选为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56年4月22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达赖喇嘛任主任委员。此时的达赖喇嘛得到了中央政府的充分信任和人民的爱戴。然而,自从达赖喇嘛1956年赴印度参加释迦牟尼涅槃2 500周年佛教法会期间,由于受到一些分裂势力的蛊惑,达赖喇嘛曾经滞留印度近三个月的时间,后经周恩来劝说回国。1957年开始,达赖喇嘛开始支持西藏上层势力的叛乱活动,最终在1959年的武装叛乱失败之后出逃印度。

达赖喇嘛1959年叛乱失败逃往国外之后,一直不甘心失去在旧西藏的特权地位,不断煽动境内外的分裂分子制造事端,妄图将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20世纪60年代他们组织叛乱武装骚扰中国西藏边界地区,80年代策划拉萨骚乱。2008年的3月14日,在达赖喇嘛等藏独分裂势力的精心策划组织之下,西藏发生了打砸抢事件。一群不法分子在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区的主要路段实施打砸抢烧,焚烧过往车辆,追打过路群众,冲击商场、电信营业网点和政府机关,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使当地的社会秩序受到了严重破坏。事后查明,当天不法分子纵火300余处,拉萨908户商铺、7所学校、120间民房、5座医院受损,砸毁金融网点10个,至少20处建筑物被烧成废墟,84辆汽车被毁。有18名无辜群众被烧死或砍死,受伤群众达382人,其中重伤58人。拉萨市直接财产损失达24 468.789万元。这次打砸抢烧事件,是一场在任何法制国家、任何文明社会都无法得到宽容的赤裸裸的犯罪暴行。[7]

由此可见,达赖喇嘛自从流亡海外之后,利用其所谓的“宗教领袖”的外衣与国外的反华势力相结合,一直从事分裂中国的行动,尤其是其主导的西藏“3·14” 打砸抢事件,完全违背了其宗教戒律,可以说是赤裸裸的恐怖主义行动,严重威胁到了中国的领土完整与国家安全,损害了中国的国家利益。

国家利益的外延可以宽广到包含任何对国家的生存和发展有好处的事物,但是在国家的外交政策中,国家利益的实现是有优先性排序的。我们可以借鉴美国国家利益委员会对其国家利益的划分,将国家利益划分为不同的层次:根本利益、极端重要利益、重要利益和次要利益。[8]252-255在国际交往中,对民族国家而言根本利益和极端重要利益都是不能放弃的国家利益,那么什么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利益呢?汉斯·摩根索(Hans J. Morgenthau)曾对国家利益的概念提出明确的定义,即国家利益应当包括三个重要的方面:领土完整、国家主权和文化完整。[9]107他认为,在这三个方面中,最本质的问题就是一个国家的生存问题,其余方面都是次要的问题。“国家利益只能界定为国家安全,而国家安全则必须界定为国家领土与制度的完整,因此,国家安全是任何一个国家必须以足够权力来保护并且不能妥协的最低利益要求。”[9]107可见,在民族国家的国家利益优先性排序中,具有最高优先性的是主权的独立与安全。“一个热爱和平的国家的利益只能以国家安全来界定,国家安全则以领土的完整与国家机构的完整性来界定。”[9]107所以,国家安全作为首要的国家利益是在何种国家间关系中都不能放弃的最小利益要求。

因而,在外交关系中,两个国家的和平共处有一个基本的原则,那就是相互尊重双方的根本利益与核心重大利益,为了各自相对利益的实现,一些次要的国家利益是可以放弃的,但是根本利益是绝对不能妥协的。因此,中蒙两国在通过藏传佛教的交流促进两国关系时,也应该遵循这一原则,那就是尊重相互的核心国家利益,否则宗教交流可能会取得相反的结果。对一个民族国家而言,包括国家领土完整在内的国家安全无疑是国家利益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在国家利益的排序中具有最高的优先性,而达赖喇嘛所从事的策划西藏独立、分裂祖国的行动,则严重危害了中国的领土安全与国家主权,损害了中国的根本国家利益。在有关国家主权独立、领土完整这样的原则性问题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做出妥协。对蒙古国而言,是否邀请达赖喇嘛访问的问题仅仅是一个国家的宗教国际交流问题,蒙古国并不是一个宗教国家,因此,这一问题并不涉及蒙古的根本利益。所以,在双边的宗教交流中,中蒙两国都要尊重双方的根本利益才能促进双边关系的积极发展。

4 妥善处理宗教问题,促进中蒙关系发展

1952年蒙古国的领导人访问中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位对中国进行访问的外国元首,因此,中蒙两国是有着长期友好关系的友好邻邦。由于中国的藏族、蒙古族人民同蒙古人民之间有着共同的宗教信仰,所以,这为两国友好关系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共同的宗教信仰是联系各国人民的纽带,宗教文化交流可以促进国家间的友好往来,在有敌意的国家之间也可以成为催化剂,帮助彼此沟通,消除隔阂。然而,宗教的影响作用也具有两面性,因此,在两国关系中,针对宗教问题应该遵循一个原则,那就是相互尊重对方的根本国家利益,发展双方的共同利益。在双方的宗教文化交流中也应该按照“互不干涉、互相尊重、互相包容、平等互利”等原则来开展,促进两国友好关系的发展。

对于中蒙两国而言,两国首先需要妥善地处理与宗教有关的相关问题,而这也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中蒙两国同为发展中国家,稳定的国内外环境、稳定的周边环境对于彼此的发展尤其重要,然而,宗教问题一旦处理不好就有可能成为影响两国国内稳定、周边环境的负面因素。在国际关系领域,宗教从来都不是单独发挥作用的,宗教问题往往与民族、国家问题联系在一起,暴力型宗教极端主义与民族主义尤其是民族分裂主义的结合,更成为各类恐怖主义滋生的温床。“恰如当今国际关系领域日渐重视对宗教问题研究的原因一样——当今世界,宗教极端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国际恐怖势力往往纠合在一起,形成对国际安全的严重威胁。”[1]结合冷战之后的国际政治现实,宗教一旦与一些民族主义问题、恐怖主义问题结合在一起,将会造成地区动荡不安,尤其是因此所产生的非传统安全问题更是会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2008年达赖喇嘛制造的西藏“3·14”事件完全就是一场恐怖主义行动,而达赖喇嘛利用其所谓的“宗教领袖”的身份一旦与中蒙两国内部的一些宗教极端势力以及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结合在一起,就会对两国周边环境的稳定形成巨大的安全威胁。

其次,蒙古国邀请达赖喇嘛访问的行为也不利于蒙古国藏传佛教的健康发展。达赖喇嘛所策动的西藏“3·14”事件不仅造成了西藏人民的财产损失,而且严重威胁到了西藏人民的生命安全,在这一事件中有18名无辜的群众被烧死或砍死,受伤群众更是达到了382人,这一行为不仅影响了社会稳定,而且严重违背了藏传佛教的宗教信条。邀请这样一个违背自身信仰的所谓“宗教领袖”去访问,不仅不利于弘扬藏传佛教的有关教义,而且对于藏传佛教本身的健康发展也是一种严重的侵蚀。

5 结 语

综上所述,通过中蒙两国人民的共同努力,藏传佛教得到了健康发展,两国的周边环境得到了有效维护,这非常符合中蒙两国人民发展的共同利益。而藏传佛教与蒙古民族的历史渊源,藏传佛教在中蒙两国人民中的广泛传播,为两国的宗教文化交流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我们应该积极利用两国的宗教交流,促进两国关系的发展。

两国在宗教文化交流中也应该按照“互不干涉、互相尊重、互相包容、平等互利”等原则开展,使藏传佛教为两国人民友谊的发展、为两国友好关系的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而不是成为彼此发展的阻碍因素。

[1]徐以骅. 宗教与当代国际关系[J]. 国际问题研究,2010(2): 44-49.

[2]倪世雄. 我与美国研究[M].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3] 阎学通,孙学峰. 国际关系研究实用方法[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4] 王小英. 藏传佛教传入蒙古的文化思想原因探讨[J]. 青海社会科学,2005(2): 133-136.

[5] 唐吉思. 藏传佛教对蒙古族民间宗教的影响[J]. 西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4): 94-101.

[6] 吴寒. 论蒙元时期藏传佛教在蒙古的兴起[J]. 青海社会科学,2004(2): 145-148.

[7] 拉萨“3·14”打砸抢烧事件真相[DB/OL]. 2008-03-22[2015-10-18]. http:∥news. xinhuanet. com/newscenter/2008-03/22/content_7837535. htm.

[8] 倪世雄. 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M].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

[9] Hans J. Morgenthau. The Future of Diplomacy[G]∥Robert J. Art, Robert Jervis. International Politics: Enduring Concepts and Contemporary Issues. 4th edition. New York: Harper Collins College Publishers, 1996.

Sino-Mongolia Relationship in the Perspective of Tibet Buddhism

YANG Xiaoyan

(China University of Pertroleum(East China), School of Marxism, Qingdao 266085, China )

As the earliest cultural phenomena of the human society, religion has been neglected in the studying of th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for a long time. Moreover, there is a tendency that relates the religion to security issues especially in the studying of the religion post the “9·11” event. However, religion could be the positive elements that influence the inter-state relations; especially the homologous religion can be the important cultural foundation improving the inter-state relations. In the Sino-Mongolia relationship, because the Tibetan Buddhism has a long historical relation with the nation of Mongolia, the Tibetan Buddhism hence can be the positive factor in the Sino-Mongolia relationship, the realization of which depends on that both Mongolia and China respect the core important interests of each other.

Tibet Buddhism; Sino-Mongolia relationship; religion culture

1673-1646(2016)05-0018-06

2016-04-26

杨晓燕(1980-),女,副教授,博士,从事专业: 国际政治。

D822

A

10.3969/j.issn.1673-1646.2016.0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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