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族冲突与多民族社会政治稳定的内在博弈

2016-01-29 11:51周玉琴宋鑫华
桂海论丛 2015年6期

周玉琴 宋鑫华

摘要:对于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来说,如果能够协调各民族之间的利益纷争与冲突,化解利益纠纷,制定相应的利益保障机制,就有利于维护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反之,若国内民族冲突频发,就会阻碍民族社会政治稳定,破坏政治统治的合法性。文章从民族利益纠纷、民族政治冲突、民族文化冲突以及其它民族社会矛盾等方面对民族冲突与民族社会政治稳定的互动关系等相关因素进行深刻的、系统的分析和研究,以期为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社会稳定、民族关系和谐提供一些借鉴意义。

关键词:多民族国家;民族冲突;民族社会稳定

中图分类号:D63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5)06-0056-04

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里,防止民族冲突维护民族社会政治稳定一直是多民族国家的重要目标,因而成为当代共同关注的全球性问题。20世纪尤其是冷战结束后,国际社会经历了苏东剧变、巴尔干战乱、非洲部族仇杀和巴以的持续纷争等一系列事件,使得民族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当代国际关系演进、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进程的重要因素。当今世界,有关国家民族冲突及其严重后果的突现,日益占据了世界政治舞台。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激烈的民族间利益纷争和由民族矛盾引发的地区冲突使得世界动荡不安。9·11事件、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车臣危机、利比亚战争、克里米亚事件等都足以说明这一点。因此,笔者基于当今世界民族关系协调发展的最新态势,结合国内外诸多学者相关研究成果,对民族冲突与民族社会政治稳定的内在关系作初步的探讨,以期为当代中国民族问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一、民族利益纠纷与政治稳定

“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利益是政治关系的基础,它对于政治关系具有根本性和决定性的作用。在政治场域的互动关系中,政治主体的一切政治行为模式在某种程度上会受到特定的外在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同时,政治主体的政治思想和政治意识的每个变化也或多或少与其生活的社会经济环境密不可分的。“对利益的追求、争夺,必然使社会充满冲突。只要有利益相互对立、相互冲突和社会地位不同的阶级存在,阶级之间的战争就不会熄灭。”阶级社会中,政治冲突的根本原因来源于利益的矛盾和冲突。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民之为族,是人类生活的要求和表现。民族共同体必须以社会的形式存在,并因此而形成民族社会或多民族社会。因而,作为社会群体存在的民族共同体为了生存,首先必须解决衣、食、住、行等基本的需求,“利益推动着民族的生活”。正如柯林斯所说:“人类是既具有合群性又具有冲突倾向的动物。……从根本上来说,生活就是一场地位斗争,在这场斗争中没有人会对他周围那些人的权力默然处之,毫不关心。”民族与利益不可分割,民族作为一种利益群体,其利益实现是少数民族政治的深刻根源,或者说,少数民族政治就是少数民族整体或个体力图通过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在现实的“文明”社会中,由于各种因素而诱导的利益矛盾与冲突如果不能通过及时而有效的政治运行机制来调节和掌控,其最终必然会转化为激烈对抗的社会群体性冲突,甚至是国家政治结构的“土崩瓦解”。为此,无论是政治系统的顶层设计者们,还是社会底层的民众,都期望通过强有力的中央政治权威(国家或政府)来实现对社会公共资源的公正性分配。对于民族而言,就是要求在这样一个利益分化、多元化的时代,逐步实现地区之间、民族之间的经济适度平衡,谋求社会资源获取的最大化,力争保护身处弱势地位且缺乏博弈能力的少数民族的利益实现。因此,当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在方向性保持一致的情况下,要重视少数民族成员价值的凝聚和整合,充分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在尊重民族原生性异质性的基础上,设法促进族际政治整合,增进国家认同;否则,一些民族矛盾和冲突就不可避免。

目前,我国正处于伟大而深刻的变革之中。社会变革不仅给我国社会发展进步带来巨大的活力,同时会促使社会结构、经济成分、分配方式的深刻变化,尤其会引起社会资源重新配置和利益格局重新分配,甚至使社会利益分化呈现加速扩展的态势,这势必会伴随着各种矛盾和冲突。例如,社会资源分配不均、区域发展不平衡所导致的西部民族地区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等等。只要民族存在,不同民族的交往就会产生“关注自身利益的问题”,并随着“关注”产生利益上的纷争。因此,如果民族利益矛盾长期得不到化解,将会严重影响到我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乃至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与政治和谐。目前,由于西部民族地区的物质资源条件、自然地理状况、经济关系以及制度等方面的原因,现代化发展对于少数民族来说,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但是不能离开国家的帮助与支持。在当代社会日益全球化、信息化、民主化的趋势下,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在国际国内形势的影响下,西部民族地区在民族宗教多样性、经济发展滞后性、生态环境脆弱性、民族认同差异性等区域特殊性的影响下,社会治理问题将会呈现出更加复杂化、多样性的态势。与此同时,由于西部民族地区的民族文化、风俗习惯、宗教氛围等表现出极大的特殊性和差异性,这些都使得在剧烈的社会变革时期,西部民族地区的社会资源的分配必然也体现出复杂性和敏感性。因此,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西部民族地区的社会利益资源的划分和享受必须坚持公平正义合理的分配原则,才能促进多民族国家的民族关系和谐发展,否则,民族社会中存在的社会公正与腐败、利益分配的差异性等问题就有可能导致对基层政权的失信,产生民族间不同程度的矛盾和摩擦,进而影响我国西部民族社会的政治稳定。

二、民族政治冲突与政治稳定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当今世界的民族关系错综复杂,民族问题时有发生,如民族政治冲突、宗教民族主义泛起和民族分离主义运动明显加剧。有时甚至会加剧国家和地区间局势的紧张,成为别国干涉内政的借口,进而甚至威胁到国家的领土完整,这些都会导致民族纠纷的产生,影响国家的政治稳定。主要表现为:(1)种族排外与法西斯主义。二战之后,世界各国人民都有强烈的和平愿望,各国都致力于经济恢复与发展,整个国际形势趋于缓和,但局部地区矛盾依然尖锐,在西欧的一些国家种族排外现象尤为突出。如二战后,一些前殖民地居民移居法国(阿尔及利亚人)、荷兰(苏里南人、印尼人)、葡萄牙和意大利等国,引发一系列排斥和迫害移民的排外暴力事件。近年来,受全球化的影响,出现了一些新型种族主义和新法西斯主义。新的种族分子不仅大肆宣传种族主义、极端民族主义和法西斯主义的理论,而且借助因特网和新科技的威力在全球范围内彼此呼应,甚至制造事端,严重威胁着移民的人身安全和有关国家的政局稳定。(2)部族冲突与仇杀。在非洲,几乎所有国家都有许多个部族。部族主义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非洲国家带有普遍性。“尼日利亚(人口1亿人)有250多个部族,视为当今世界民族最多的国家,刚果(金)(4000万人口)有200多个部族,刚果(布)有170多个部族。各个部族为了维系既得利益和攫取更大潜在利益,甚至在一些地区爆发部族冲突与仇杀。如1994年4月6日,胡图族和图西族两大部族之间仇杀,造成50万人丧失生命;2003年5月30日,刚果(金)东北部城市布尼亚再次爆发部族冲突与仇杀,造成310至350人死亡,而且死者多数为平民。因此,部族主义严重影响着非洲国家政治合法性的基础,进而影响这些地区政局的稳定。(3)跨界民族问题。跨界民族是指因传统聚居地被现代政治疆域分割而居于毗邻国家的民族。跨界民族问题是民族问题中的一个特例,实质上是由于跨界民族的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的不一致性而导致跨界民族的向心力与国家分隔力或国家凝聚力之间的矛盾。在族群意识张扬和地缘政治凸显的当下,跨界民族问题会导致民族关系恶化、民族矛盾加剧,破坏民族团结。这势必影响国家内部族际关系的正常发展,对多民族国家安全和边境地区稳定会产生一定冲击和影响。如亚洲土耳其等国的库尔德人问题,巴基斯坦和阿富汗的普什图人,缅甸的克伦人问题,欧洲爱尔兰和英国之间的北爱尔兰人问题,波黑的塞尔维亚人问题等等。跨界民族的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某种冲突时出现的问题,当表现为一旦跨界民族的向心力高于国家分隔力或国家凝聚力时,跨界民族问题就会危及国家领土的主权和跨界民族所在地区的社会稳定。endprint

总之,当今世界存在的一些民族矛盾和冲突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到世界各国的社会与政治稳定。一是单一族体对国家公共权力垄断程度越高,必然带来民族利益的最大化。而其他族体未被纳入权力体系之中,反而越来越边缘化,这势必影响到国家认同,爆发族际冲突的可能性就越大。二是在多民族国家中,国家长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主体民族和非主体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长期的不均衡,国家如果不在体制上和政策上进行调整,可能会导致民族冲突的发生。另外,在体制外,不同的宗教信仰、不同的价值观念以及不同的文化取向冲突,也直接影响到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如现代化进程中民族宗教群体性事件的突发性、危害性、对抗性以及复杂性是社会政治动荡的直接导火索,如果被少数“别有用心”的敌对分子所利用,往往会成为影响多民族国家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如近年来,我国西部民族社会群体性事件呈高发态势,在新疆、西藏等民族地区频繁发生的打、砸、抢、烧事件,就充分地说明这一点。因此,民族地区民主政治的运行应根据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要求,深入推进民主政治改革,调整和理顺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各种政治关系,自觉建构起能够增强社会成员的认同感和政治合法性要求的具有高度现代性的运作模式,以推进少数民族政治良性运行。

三、民族文化碰撞与政治稳定

文化具有鲜明的民族性特征,任何民族、国家都内在蕴含着其自身的文化要素和构件。德国人类学家蓝德曼曾说:“我们必须是文化的存在。……放弃文化只是放弃我们自己。”自国家诞生以来,民族形成的过程,实质上就是民族文化差异逐渐形成的过程。“一个没有传统的民族难以成为一个伟大的民族,恰如一个婴儿如果没有母亲乳汁的哺育而难以成长一样,一个没有文化归属感的民族也难以成为具有文化身份识别的民族。”当一个群体逐渐认识到自己内部在语言、宗教、文化等方面的共同点,形成关于民族的理念,他们就同时会有意无意地把“我群”与“他群”区别开来。在具体的社会交往实践中,个体总是试图通过“自己-异己”的对立模式来获得一种社会政治认同。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认为,文化认同是民族认同存在的根基,是民族国家认同的纽带和桥梁。

人类社会的历史,同时也是文化逐渐演进的历史。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内,民族文化因素主要是指民族国家在生存发展的过程中,创造的具有复制性特征的特定元素,这些基本元素在民族共同体中表现为对自己传统的遵从和代代相传,如共同的信仰、共同的价值观等。这些具有共同性的特定文化对内保证了特定群体的凝聚力、向心力与认同感,对外标识了与他民族文化交往时不被异质文化所同化的身份归属。各民族的这种共有的文化基因使各民族成员有自身民族的归属感与民族的自豪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民族政治体系的运行和构建,因而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社会秩序良性运行与维持的精神原动力。在当代的许多国家中,因民族宗教文化的差异性或民族双方不尊重对方的风俗习惯而导致民族冲突上升的事例比比皆是。如印度尼西亚的穆斯林与基督教徒、黎巴嫩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之间的矛盾与冲突等。所以,我们一方面要从此起彼伏的民族文化冲突中得到启示和教训,另一方面也必须承认世界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既要认同本民族的文化,又要尊重其他的民族文化,共同促进人类文明繁荣进步。可见,在一个以“文化一交往一公共性”为主题的“新全球化时代”,多民族国家内共有的“精神家园”所具有的“黏合剂”作用,能有效地把民族身份认同、权威(政治合法性)认同和公民个人政治认同结合成为一种互动的“精神联合系统”。

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我国除了汉族以外还有55个少数民族,这些少数民族大多集中在西部边疆地区。目前,我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价值取向等基本文化因素有很大的差异性,而且社会发育程度也都各不相同。与此同时,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所处的地理位置千差万别,民族产业分布呈现出复杂性、区域性的特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尤其存在着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各种“小农”思维,如“从商可耻观念,平均主义观念,竞争意识淡薄,依赖意识严重,积累和再生产意识缺乏,宗教意识浓厚等等”。因此,边疆民族地区在现代化过程中所产生的这种所固有的“自己一异己”思维模式,伴随着从传统到现代的剧烈转型必然会充满了矛盾、痛苦和艰辛,引发一定的民族冲突,进而影响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同时,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化逐渐呈现出分化的趋势,汉族与进城的民族成员以及不同民族成员之间在思维方式、生活方式、伦理准则等方面差异性是存在的,不同的传统民族文化与主流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进行不断的碰撞,这也有可能产生一定的冲突。另外,少数民族文化与外来文化之间也会产生一定的冲突,而且近年来境内外敌对势力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文化渗透,推行和平演变,制造大量的民族分裂主义破坏活动。这些民族分裂主义的破坏活动受到西方敌对势力的利用和蛊惑,产生的社会危害性很大,严重影响到我国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因此,面对如此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一方面必须加强严厉打击分裂势力和恐怖活动,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文化认同,维护民族地区政治稳定。

四、民族社会矛盾与政治稳定

当前,我国正处于剧烈的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日益凸显。民族问题作为社会总问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不可避免地会受其影响,尤其在世界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和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和表现,这些有可能对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协调与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目前,伴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正处于加速发展时期,由此引发的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社会冲突和矛盾。

在城市化过程中,频繁的民族人口流动使得传统的经济社会结构和人文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人口大量进入城市,这一方面使得少数民族分布格局和状况正在发生着一些改变,少数民族成分在全国各地的地域分布上有所增加,进一步形成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格局;另一方面少数民族人口的大量向城市转移,也会带来民族成员观念上的变化,各种不同的亚政治文化不断地碰撞着主流政治文化,使得社会主义主导政治文化越来越朝着世俗化的方向发展。与此同时,在社会变革时期,民族社会结构的剧烈变化,也会客观上使得各民族之间的交往变得范围更广、内容更丰富、形式更加动态化,呈现出丰富多彩、纵横交错的鲜明特点。这些极大地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互补、政治合作与文化融合,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各民族间的多元文化交流、认识和合作。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思考,不同的民族文化之间不是只有冲突,也会在宗教信仰、民族习俗和日常生活等方面相互尊重,进行民族文化交流,取长补短,这样有利于形成社会多元共生的格局,促进民族社会的和谐稳定。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尤其是当前社会利益资源分配的复杂性和敏感性,我国的民族关系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和新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各民族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宗教信仰和民族心理的差异性,在城市化进程中缺乏对民族流动人口在这方面的应有的了解和尊重,由此引发了不少的民族矛盾和纠纷,其中以民族聚居的地方表现更为突出;二是一些从农村流向城市的民族流动人口法制观念淡薄,对当地的法律法规不了解,也带来了一些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三是因民族成员自身的生活方式和外在客观环境的一些差异与不同所导致的民族利益矛盾和纠纷,这些也会给城市民族关系和民族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四是与城市人群相比较,涌入城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往往感觉自身是“弱势群体”的角色,在城市政治生活中如果存在利益矛盾与纠纷,很容易出现“抱团”现象,再加上一些外界因素的干扰,很容易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

综上所述,多民族国家内部的民族冲突是客观存在的,人类历史本身就是在矛盾和冲突中走过来的,尤其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政治格局多元化背景下更加凸显。因此,从政治管理的角度来审视,对于一个多民族国家政治秩序的良性运行,在总体和平与局部矛盾共存的民族关系中,需要建立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完善国家的制度体系,通过政治系统内的冲突调控机制的互动作用,不断提升民族政治系统的整合能力、管制能力和合法化能力,以制度和政策维护多民族国家社会政治的稳定。

责任编辑 任浩明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