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宣传的“量”与“质”

2016-01-31 08:31李德峰
现代世界警察 2016年12期
关键词:新闻宣传警务公安

文/李德峰

新闻宣传的“量”与“质”

文/李德峰

衡量我们工作成效大不大,一般有两种说法,有人说工作量大就是好,也有人说关键时刻干得漂亮才棒。其实,日常的工作既要积极主动地做,又要善于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新闻宣传也是如此。发稿是新闻宣传重要的表现形式,但新闻宣传远不止写稿、发稿这么简单,不能只凭稿子多少论英雄,而应以报道的新闻事实所产生的影响大小去权衡,这就是新闻宣传“量”与“质”的关系。在多年所从事的新闻宣传工作中,我体会到,要平衡好“量”与“质”的辩证关系,重在把握好以下三点。

一、努力把“做”到的“说”到

就是使日常发生的新闻,通过对等、一致的新闻体裁、版面位置、媒体级别以及最快的时间刊发。这是对新闻宣传的最低标准,也是确保新闻“量”的基础。这实际操作的过程,也自然是说着易,做起来难,就像抓犯罪嫌疑人,需要时机因素、人为因素、技术因素等,各方面因素相互交织,形成合力,才能抓得住、抓得准、抓得快、战果丰硕。

首先,自己要爱。爱就是喜欢、感兴趣。热爱是最好的老师,对自己不感兴趣的事情,永远不会做好。搞报道也一样,只有爱,采访、写作的时候,才不觉得苦和累,不觉得枯燥、单调,写出来的东西才能有真情实感,才能引起编辑的关注。只要把工作当做自愿、把“要我写”变为“我要写”,新闻报道工作就会变得轻松快乐。

其次,意识要强。要把新闻报道工作当做事业来做,努力将当前的重点工作、富有特色的工作从新闻的视角,处处留心观察、分析、归纳,理清新闻线索来龙去脉,提炼稿件的立意,着眼于把普遍关心、个性鲜明、利于推广、影响广泛的问题作为新闻的主题,再通过深入的采访,系统的思考,反复聚焦主题,比较筛选行文结构,就会实现新闻资源的“人无我有,人有我深,人深我广”,及时、准确地通过媒体报道出来。

再次,动作要快。有人说:“今天的新闻是金子,昨天的新闻是银子,前天的新闻是垃圾。”时效是新闻的生命,对于一个新近发生的事情,如果我们采写得不及时,就有可能失去它的新闻价值。我的一位老首长常说:“不熬晚写不出好文章。”做新闻报道工作不能把自己的工作局限在八小时以内。要主动给自己“提速”,在第一时间得到第一手材料,第一时间采写,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请他们审稿,第一时间与各新闻媒体联系发稿。让事实发生与公开见报之间,间隔时间越短越好。新闻的价值往往和时效成正比,但也要注意时宜性,即发表的时机适当,在准确时宜的基础上求快。如法定节日、重大纪念、庆典、活动开展之际,正是相关新闻的价值和生命力所在。

二、努力使“说”了的“做”好

就是典型人物和工作经验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在越来越大的范围内,越来越深入的层面上,起到领跑、示范的作用,体现着新闻宣传的威力。这是新闻宣传在“量”的基础上向“质”嬗变的过程。这虽然是个“效果”的问题,看似与宣传工作无关,根子上却与宣传工作关系紧密。我们所采写的典型宣传的稿子,如何才能让读者想看、爱看、真信、易学、真做,我的理解关键是选题要准,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善于“抓问题”。

一要抓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努力把大家关注、关心并希望尽快解决的问题找准,这样的问题刊发后,自然会有许多人叫好,许多单位学习或效仿。2014年2月4日,正月初五,烟台交警孟庆和一名协警在执勤中遇到一位摔倒在路上昏迷不醒的老人,他们二话没说当即上前察看老人伤情,并拨打了急救电话,最终老人得救脱离了危险。他们用实际行动响亮地回答了当前热议的一个社会问题:人倒了,必须扶!我们积极跟进,先后在《人民公安报》、 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人民日报》官方微博,新华网、人民网、凤凰网以及省市上百家媒体对这一事件进行了深度报道。网易、腾讯、新浪等上千家知名网站纷纷转发,营造了“烟台交警上演真人版扶不扶,传递正能量”的良好舆论氛围,起到了绝佳的宣传效果。

二要抓有影响和深度的问题。新闻讲究事件的“显著性”,鸡毛蒜皮的小事不能称其为“新闻”。一般说来,大事件会反映大问题。当然,有时小的事件也可能包含、蕴藏着带有方向性的大问题。要善于通过“比较法”,分出分量轻重,时效缓急,准确与否。譬如,去年《大众日报》刊发的莱阳市公安局的稿子《活干了不少,群众怎样才能更认可》,道出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困惑,找出解决问题的根源。这里包含有继承和发扬我党光荣传统的大问题,而这个问题,眼下许多地方还做得不够,才是这样“不满意”的结果。莱阳公安从领导带头试行到全面推行实施,再到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不仅真正发扬民主,而且见到成效,尝到甜头。这样的问题才抓得“真准”。

三要抓有特点、新鲜的问题。“新”是新闻的一个重要特征,它既是一种时间的概念,又是对稿件质量的要求,要做到“新”,就要追求新颖、鲜活、鲜为人知。要把新人物、新事迹、新经验、新创举等新鲜事物以报道的形式呈现出来。要选择新的报道角度,发掘新的东西,写出“个性”特点,给人以新的感受和印象,使新闻所反映的思想、说明的问题,富于新意,不落俗套。

三、努力将“重要”的“重”报

就是围绕公安工作的中心和重点进行重点深入的报道,让典型人物、亮点工作在更大的范围推广,形成示范效应,这应是对新闻宣传的根本要求,是实现新闻宣传“质”的飞跃的基本途径。对此,我们作为宣传民警,在完成日常新闻宣传的同时,必须聚焦中心,在公安工作的重心着力。

一方面,对重大典型经验的宣传要梯次跟进,制造轰动效应。重大的工作经验,不是一下子形成的,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真诚奉献与总结推广是先进经验的母体,宣传部门在跟进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中,既要眼明手快,敏感地去发现,又要善于总结归纳,快速地去策划,采写出有分量的大稿,有计划、有节奏地推出,形成影响。在前几年开展的“三基工程”建设中,如何在前期宣传的基础上提升宣传层次,我们选择了“三基”工程建设的软件建设这个层面,分“民意反映——机关形象——创优成效”进行了递进式报道,《民本赢得和谐来》《细节决定成败》《耕耘“满意”》《为了神圣的承诺》等工作通讯相继在《人民公安报》《山东法制报》等各级新闻媒体发表,为了增强报道深度,还撰写了《和谐需要爱心培育》《和谐需要行动实现》《和谐需要合力催生》等系列评论文章与之呼应,发表在《人民公安报》等媒体。2011年初,市公安局提出了以流动警务、信息警务为主导的“三大警务”建设,作为当前一个时期创新社会管理、提升服务民生质量的总抓手,这项工作的最显著特点就是着力解决“城乡一体化建设中享受社会发展成果不均衡的问题”。我们也就此主题进行策划,在2011年4月14日《人民公安报》一版头题刊出要闻《烟台:首推城乡一体化警务》,其他各级媒体也围绕这一主题先后进行了各种方式的报道。之后的2012年至2014年,我们沿着不断深入的“三大警务”实践,总结梳理出“三大警务”的发展轨迹,从“静态警务”“动态警务”“即时警务”“精细警务”的各个层面进行了系统的宣传,不仅在《人民公安报》发了五个一版头题和多个专版、专题,还在中央政法委《政法动态》《人民日报》《现代世界警察》等高端媒体发了上百篇有分量的大稿,使烟台的“三大警务”经验走向了全国。

另一方面,对重大典型人物的宣传要全面雕琢,逐步深入。公安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需要各个岗位的民警去尽职奉献,典型人物也往往涌现在这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之中。新闻宣传的岗位职责就是要发现、跟踪,甚至挖掘和培养先进典型,从而选准时机进行宣传,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2012年6月份,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在海阳市举办。这是我国首次由县级市代表国家承办的国际赛事,安保任务之重可想而知。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围绕安保任务,夜以继日,恪尽职守,连续工作,付出的很多。在这期间,招远市公安局交通民警张绍波在执勤中壮烈牺牲,宣传部门第一时间协调烟台市委宣传部及驻烟媒体,组成采访团进行深入采访,其先进事迹随即被烟台各主流媒体以不同的角度进行报道,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和高度赞誉。之后,我们又积极推荐,省委宣传部和省公安厅高度重视,决定将张绍波作为省级典型进行深入报道。山东卫视、齐鲁晚报、大众网、《山东法制报》等媒体进行系列报道。进入11月份,公安部追授张绍波“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后,烟台市公安局宣传部门紧紧抓住这一契机,在前期广泛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深度、广度和力度,积极与《人民公安报》《现代世界警察》等中央级主流媒体沟通协调,对张绍波的英雄事迹开设专栏进行了专题报道,成为近年来宣传比较成功的典型。

几年来,烟台市公安局宣传部门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工作,主动出击,发掘线索,直接或间接地推动了二级英模赵春松、赵惠珏、钟炳耀、张绍波、原志成、沈成磊,全国爱民模范张传钦,全国文明岗女警刘晶等先进典型的培树,并积极开展“三基工程”建设、“三大警务”经验、“爱民固边”战略等典型经验的新闻策划及采写,为全市公安工作起到了“鼓”与“呼”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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