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异定位与联动发展*——“丝绸之路经济带”、欧亚经济联盟、上合组织合作关系研究

2016-01-31 23:29唐朱昌
社会科学 2016年4期
关键词:丝绸之路经济带欧亚成员国

唐朱昌



差异定位与联动发展*
——“丝绸之路经济带”、欧亚经济联盟、上合组织合作关系研究

唐朱昌

欧亚经济联盟和上海合作组织是中国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要核心对象。但由于欧亚经济联盟与上合组织都是并存于欧亚大陆的跨国组织,而且两个组织的成员国和经济功能也有一定重合,因此,如何确保“丝绸之路经济带”与这两个跨国组织在合作进程中经济功能并行不悖和相互促进,是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丝绸之路经济带”是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和上合组织全方位对接合作和联动发展的新基础,但从合作的资源禀赋结构、现有合作水平、不同的需求和进一步提升效率的视角看,以金融合作为抓手,选择有差异的合作方向,同时不断提升中国与俄罗斯合作的水平,发挥中俄两个大国的引领作用,不仅能深化中国与这两个组织的传统经济合作,而且还可以通过“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串联效应、疏通效应、磁石效应、利益汇合的扩散效应,产生良性互动和持续发展的联动效应和利益共同体意识。

对接合作;联动发展;金融抓手;方向选择;大国作用

欧亚经济联盟是覆盖1.7亿人口,GDP总额超过4.5万亿美元的新经济组织。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面积约占欧亚大陆总面积的3/5,人口约16亿,占世界总人口的3/4。因此,欧亚经济联盟和上海合作组织都是中国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要核心区,是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利益共同体的重要基础*欧亚经济联盟目前有五个国家: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亚美尼亚、吉尔吉斯斯坦。其中俄、白、哈三国为创始成员国。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包括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观察员国包括伊朗、阿富汗、蒙古、巴基斯坦、印度;对话伙伴国包括斯里兰卡、白俄罗斯和土耳其;参会伙伴包括土库曼斯坦、独联体和东盟。。但是,欧亚经济联盟与上合组织都是并存于欧亚大陆的跨国组织,而且两个组织的成员国和经济功能也有一定重合,虽然许多学者认为这并不影响“丝绸之路经济带”与它们的对接合作,但也有不少学者把“丝绸之路经济带”与它们的关系看成是相互矛盾的,甚至是相互冲突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如何与这两个既有重叠又相互联系的重要合作伙伴实现利益共赢,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

一、“丝绸之路经济带”是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和上合组织构建利益共同体的新基础

为什么“丝绸之路经济带”可以成为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和上合组织构建利益共同体的新基础呢?理由如下:

1. “丝绸之路经济带”不是中国出自于一己之利的一个实体组织和机制,更能显示合作性、开放性、非排他性和互利共赢性,契合了欧亚经济联盟和上合组织国家的共同需求。

“丝绸之路经济带”是中国借用古“丝绸之路”的历史符号,与外部世界实现合作发展的理念和倡议。它依托中国与相关国家既有的合作平台和双多边机制,通过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发展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共同打造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所以它并不具有实体政治组织和经济组织通常所具有的排他性、博弈对抗性和强烈的竞争性色彩。由于它不是出自于中国一己之利的一个实体组织和机制,不是中国的私家小路,从而使它更能显示开放性、合作性、非排他性和互利共赢性,契合了沿线国家的共商、共建、共享,实现共同发展繁荣的需求和愿景,使它有可能贯穿亚欧大陆,把活跃的东亚经济圈、发达的欧洲经济圈和经济发展潜力巨大的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和上合组织国家连成一线。

欧亚经济联盟是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白俄罗斯在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统一经济空间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目的“不是恢复苏联,而是要建立新的超国家联合体”和开放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她“首先欢迎独联体国家加入,也欢迎其他伙伴加入”*Владимир Путин, “Новый интеграционный проект для Евразии -будущее, которое рождается сегодня”, http://izvestia.ru/news/502761.,“我们的一体化不能仅局限在西方,还要与东方国家建立经济联合体,与我们的战略伙伴中国的紧密一体化应当成为优先重要的任务”*А· Луркашенко, “О судъбах нашей интеграции”, Известия, 17 октября 2011 года.。只要接受三国就设立欧亚经济联盟所通过文件的国家均可加入欧亚经济联盟*http://www.chinadaily.com.cn/hqcj/zxqxb/2013-04-27/content_8892307.html.。要让欧亚经济联盟成为联系“欧盟与东亚、东南亚和南亚迅速发展的经济体的桥梁”,连接西欧和中国西部的公路运输走廊,以及将来在泛欧亚高速铁路建成后在沿线形成现代物流运输体系*Н· Назарбаев, “Евразийский Союз: от идеи к истории будущего”, Известия, 25 октября 2011 года.。

2015年12月14日至15日在中国郑州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总理们重申支持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在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等框架下通力协作,开展互利并符合上合组织所有成员国利益的地区和国际产能合作,有效对接供给与需求,释放市场容量,破解产业发展难题,实现产业升级转型。继续为贸易和投资创造便利条件,对上合组织框架内的共同项目和合作措施予以优先关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联合公报》,http://news.sina.com.cn/c/2015-12-15/doc-ifxmszek7109557.shtml。。

显然,欧亚经济联盟和上合组织致力于形成横跨欧亚大陆的统一经济空间的制度安排,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许多相通性。正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欧亚经济联盟、上合组织所共有的“合作、开放、互通互联、互利共赢”等质的规定性,为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和上合组织的深化合作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中国支持欧亚经济联盟框架内的一体化进程和上合组织深化区域合作,致力于促进各成员国和本地区的和平发展与繁荣稳定,欧亚经济联盟和上合组织也支持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对接合作,通过中国与相关国家的双边、多边机制和现有的各种合作平台,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和上合组织的对接合作,使“丝绸之路经济带”成为强化与欧亚经济联盟和上合组织合作、实现联动发展的新基础。

2. “丝绸之路经济带”为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和上合组织成员国巩固传统资源禀赋优势,提升要素资源跨境流动水平,优化合作发展环境,开启了新的合作领域。

比较利益是决定国际经济合作的基础。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和上合组织成员国具有不同的资源禀赋优势。中国拥有丰富的外汇资产、富裕的传统和新兴产能,以及相对充裕的人力资本,而欧亚经济联盟和上合组织成员国地域辽阔,能源、重工业、采矿业、装备制造业、化学、石化工业、农业、旅游以及科技人才等领域优势突出。以“五通”为基本宗旨的“丝绸之路经济带”,不仅包括铁路、港口、油气管道、通讯、网络、口岸、信息化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还包括政策沟通、民心相通等一系列制度性安排,有利于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和上合组织成员国在巩固传统比较利益的基础上,面向更多层面和更广阔的领域,建立更为完整有效的制度性保障,提升要素资源跨境流动水平和互补需求,在投资、贸易、产能和劳动力跨境流动上为各方创造发挥各自优势的更好平台和更多机会,实现要素配置的“帕累托更优”。

3. 伴随“丝绸之路经济带”诞生的新的合作机制,提升了合作的新潜力。

虽然“丝绸之路经济带”本身不是一个实体和机制,但伴随“丝绸之路经济带”诞生的新的合作机制,如丝路基金、亚投行,不仅巩固了上合组织开发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基础,而且还形成了运作方式不同、作用互补的新合作机制和理念*亚投行是一个政府间的金融开发机构,按照多边开发银行的模式和原则运营,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丝路基金的性质是基金,更倾向于投资,目的是通过“鲶鱼效应”,激发更多的国家和资本进入。。正是由于这种新老实体合作机制的保驾护航,促进了市场竞争的良性有序,有利于激发更多的国家和资本进入合作领域,提升合作的空间和效率。

4. 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和上合组织成员国现有的经贸合作基础,为深化“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合作提供了重要支撑。

中国与上合组织成员国的贸易额从2002年的142亿美元提升到2013年的1300亿美元。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各领域合作也得到顺利推进。2014年,中国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白俄罗斯的进口额为526亿美元,出口额为627亿美元,投资流量接近19亿美元,劳务合作人员接近2.3万人。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和上合组织成员国对接合作进程的不断展开,基于共商、共建、共享的合作空间将进一步得到不断释放。

二、“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和上合组织联动发展的方向选择

虽然“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和上合组织国家的对接合作具有全方位的特征,但由于其中的合作主体既涉及整体的欧亚经济联盟,又涉及不同的主权国家,还涉及到与之密切相关的上海合作组织。所以双方的对接合作不仅要确保欧亚联盟层面的共同需要,还要确保联盟成员国的不同需要,更要考虑推进上海合作组织发展的需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多重合作关系并行不悖,相互促进。从合作的资源禀赋结构、现有合作水平、不同层次的需求和进一步提升效率视角看,以金融合作为抓手,确立既统一又有差异的合作选择,不仅能深化相互对接,而且更能为全方位合作带来可持续发展的联动效应。

(一) 与欧亚经济联盟的对接合作

欧亚经济联盟的建立,为中国资本借助“丝绸之路经济带”开拓了新的出路,也为欧亚经济联盟利用中国资本提供了重大机遇,有利于双方实现如下的对接联动。

1. 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合作

“丝绸之路”首先得要有路,有路才能人畅其行、物畅其流。欧亚经济联盟和上合组织国家横跨欧亚大陆,有辽阔的地缘空间优势,但大部分成员国缺少便捷的出海口。为了确保内外道路交通的畅通,不少国家也曾经提出了强化交通基础设施的宏伟设想,例如俄罗斯的《俄联邦至2030年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哈萨克斯坦的“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白俄罗斯铁路网络现代化五年规划等,但受制于投资不足,这些国家的规划设想没有有效实施,许多国家的基础设施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利用中国资金充裕的优势,在尊重相关国家主权和安全关切的基础上,与沿线国家共同规划、共同推进国际关键通道、关键节点和重点工程建设,并通过分阶段、分层次建设,逐步建成包括一般道路、高速道路、口岸设施、配套设施、互联网管理在内的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网络,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这些国家的共同需要,投融资合作的重点可包括:首先,通过畅通缺失路段、瓶颈路段,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交通管理设施设备,从硬件层面不断提升道路通达水平。其次,从配套层面推动口岸设施、铁路、公路、港口、航空、管道、电信、电网等立体型联运通道的有机衔接。第三,构建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信息化平台和全程运输协调机制。由通信互联网、能源互联网和物流互联网组成的互联网经济基础设施,需要以协同的方式被充分利用,需要依靠共享管理实现最佳运作*参见[美]杰里夫·里夫金《零成本社会——一个物联网、合作共赢的新经济时代》,赛迪研究院专家组译,中信出版社2014年版,第200页。。不断适应互联网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兼容共享的规范的信息化平台和全程运输协调机制,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协同机制,促进国际运输、通关、检验检疫的便利化和高效率。第四,着眼于高速通道建设,提升互通互联的效率。根据俄罗斯发布的2030年前铁路交通发展战略,俄罗斯有意建设2万公里新铁路,其中包括5000公里高速铁路*包括莫斯科-圣彼得堡高铁(高铁1号线)、莫斯科-叶卡捷琳堡高铁(高铁2号线)、莫斯科-索契高铁等项目。。目前中国中铁二院与俄罗斯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已中标莫斯科-喀山高铁项目的勘察设计部分,合同金额约24.23亿元。此外,中国的吉林省也计划建设珲春至海参崴的高速铁路。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和规划协会也计划在俄罗斯投资建设收费的高速公路,除了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外,俄罗斯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也需要巨大的投资,莫斯科等大城市的地铁承载量已达上限,新建和改造城市轨道交通成为俄罗斯的当务之急。

2. 能源开发的投融资合作

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能源合作,是真正属于供需紧密型的合作,有利于双方构建长期稳定的市场。但迄今为止,支撑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及其成员国扩大能源合作的金融平台,无论是规模还是形式,都不能满足双方的实际需要。为此建议双方更多地关注静态利益和动态利益的均衡,关注投资创新,建议可以运用多种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和其他投资合作形式,如股权合作、债券投资、专项基金、长期信贷、风险投资、金融衍生品投资等金融手段,还可以不断探索适合双方的绿地投资*绿地投资又称创建投资,是指跨国公司等投资主体在东道国境内依照东道国法律设置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所有权归外国投资者所有的企业。创建投资会直接导致东道国生产能力、产出和就业的增长。绿地投资有两种形式:一是建立国际独资企业,其形式有国外分公司、国外子公司和国外避税地公司;二是建立国际合资企业,其形式有股权式合资企业和契约式合资企业。、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并购、融资租赁、产品分成、国际承包、风险服务合同、进步采收率投资*通过对单口井修复增产的投资,让投资方按照合同约定比例获得增产的部分产量。和矿税协议合同*该模式在发达国家应用比较普遍,使投资方可以获得目标油田的经营权。等合作模式,真正夯实包括能源开采、运输、仓储、终端销售网点等在内的上游、中游和下游各个环节的合作。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双方的能源金融合作不仅要着眼于传统能源,更要关注绿色能源、新能源,为积极推动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开发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为从能源勘探、深加工到服务各个环节的技术研发和制造的合作提供全方位投资。只有这样,双方才能不仅获得来自传统能源合作的近期利益,而且还能获得来自绿色能源和新能源合作的远期利益,不断保证双方合作经济收益规模的递增和可持续。

3. 优化产业链分工的投融资合作

迈克尔·波特认为,每一个企业在设计、生产、销售、交货以及对产品起辅助作用的各种活动,构成了一个产业链,而每一个企业都对其中环节的相对成本有所贡献,这是竞争优势的来源,是标歧立异的基础*参见[美]迈克尔·波特《竞争优势》,陈丽芳译,华夏出版社1997年版,第33、36页。。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资源禀赋和经济结构的差异,为双方企业实现产业链基础上的优化分工和合作提供了越来越大的国际空间。运用股权、债权、基金、银行信用等投融资合作机制,合作建设境外产业园区,共建研发、生产和营销体系,推动双方上下游产业链和关联产业协同发展,提升产业配套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使企业的产业价值由在不同国家、不同部门和不同企业的分割转变为在不同产业链节点上的分工合作,实现“1+1>2”的价值增值效应和乘数效应。“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企业的产业链合作可以涉及工业、农业、服务业,以及文化、卫生、旅游等各个部门和领域。

4. 金融服务领域的投融资合作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而金融服务则是实现金融功能的保证。为了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国家金融合作的有效对接,双方还必须致力于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的合作,只要这样才能改善双方在投融资领域的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实现风险转移与管理,保证资金有效融通和金融活动参与者共同受益。建议优先开展以下四个方面的合作:首先,应着眼于积极推进金融服务市场的相互开放,建立符合双方对接需要又适合国情特点的多层次市场体系和投融资合作渠道。特别要加快发展直接融资便利,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等方式进入对方的产业、贸易和资本市场,共建境外经贸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各类产业园区。其次,双方金融机构要共同探索支持对接合作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提供综合性、多样化、优势互补的金融服务,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引导资金流向有利于对接合作的优先领域。再次,创新融资服务产品和内容,着重探索高效率和低风险的支付结算服务方式。如加强货币互换,提高本币结算的比重;扩大商业银行代理行和账户行的覆盖面,扩大商业票据、信用证业务的范围;拓展信用担保体系,积极促进双边和多边的银、保、企、监等部门的合作,等等。最后,建议根据双方金融合作的需要,构建政府和企业层面的专门金融服务机构,承担促进双方金融对接合作的综合研究、服务和协调的功能。

(二) 与上海合作组织的对接合作

由于上合组织是与欧亚经济联盟并存于欧亚大陆的跨国组织,而且两个组织的成员国大部分重叠,经济功能也有重合,因此,“丝绸之路经济带”与这两个组织的对接合作成了十分敏感的问题。虽然许多学者认为这并不影响它们的合作关系,但仍有一些西方学者和俄罗斯学者把“丝绸之路经济带”与两个组织的关系看成是争夺中亚地区主导权的关系,认为欧亚经济联盟的建立就是为了力阻上合组织变成中国的独联体。甚至认为,没有中国向独联体地区的经济扩张,就不会有普京的欧亚经济联盟,提高欧亚经济联盟的地位和影响,降低上合组织的作用和影响是俄罗斯未来的基本政策倾向,欧亚经济联盟有利于改变中国需要上合组织而俄罗斯不需要上合组织、但又不能退出上合组织的“俄罗斯困局”*参见http://news.xinhuanet.com/cankao/2012-06/02/c_131627218.htm。。

诚然,两个组织的成员国有部分重叠,其所处的地域也有部分交叉,经济功能也有一定程度的重合。但上合组织和欧亚经济联盟毕竟是性质、功能和成员国结构不同的两个组织,上合组织是以地区安全合作为主的多功能地区性国际组织,其目前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区域安全,鼓励和促进经济合作是该组织的功能之一。而欧亚经济联盟是相关国家集政治、经济、文化、安全于一体的综合性国家联盟,它们致力于成为“世界强大一极”的战略选择,是一个“新的超国家联合体”,其基本经济宗旨是实现各成员国的经济一体化。而这决定了其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合作形式、种类和一体化的紧密程度会远远超过目前的上合组织。正是这种差异,可以使这两个组织及其成员国之间本着平等、协商、尊重彼此利益、传统利益基础上展开合作,实现互动发展。正如俄罗斯总统普京指出的那样,上合组织与欧亚经济联盟“是一个全新的且非常具有发展前景的工作方向。……这些组织的活动能够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俄罗斯与中国:合作新天地》,《人民日报》2012年6月5日。。

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是上合组织的基本宗旨,“丝绸之路经济带”为深化上合组织成员国应对地区共同挑战,强化安全、经济、人文合作和互动发展开辟了新的切入点。

第一,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框架下通力协作,提升地区综合安全水平。强化地区安全是上合组织成员国的基本共识,但这里所指的安全不应该是单项安全,而应该是包括政治、经济、传统和非传统安全的综合安全。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平台上对接市场供给与需求,扩大经贸、金融、投资、基础设施、海关、农业、能源领域的合作,实现资金、技术、资源的优化配置,破解产业发展难题,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经济良性发展,就能大大提升地区的综合安全水平,真正实现地区共同安全。

第二,打造大项目融资平台。针对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双边合作项目较多、多边合作大项目较少的事实,上合组织应以“丝绸之路经济带”为平台,以《上合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为基础,加快推进《2012—2016年上合组织进一步推动项目合作的措施清单》、《上合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的落实,充分利用“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上合组织开发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合作平台,优先为已经达成共识的基础设施建设合作项目、互联互通项目提供充分的融资保证,为在上合组织范围内建成4000公里铁路、超过10000公里公路、基本形成区域内互联互通格局打造便利、互惠的投融资合作环境。

第三,拓展合作项目清单,创新投资合作和产能合作形式。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平台上,深化已有的实业家委员会、银行联合体、政府各部门的合作机制,不断拓展未来10—15年的合作项目清单,并不断创新投资合作和产能合作形式。通过建立合作企业、合资企业、合作园区等形式,探索和实现资源联合开发、联合生产、联合销售,为满足双方的市场需求,实现货物、资本、技术和服务要素的自由流动,提升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水平,不断深挖全方位合作的潜力。

第四,加强金融执法合作,联合打击跨境金融犯罪。中国与一些上合组织成员国是“三股势力”(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直接受害者。“三股势力”之所以能长期兴风作浪,除霸权国家在反恐问题上的双重标准外,重要的原因是它们拥有恐怖融资的渠道。恐怖融资既来自于贩毒、诈骗、绑架、抢劫、洗钱等犯罪所得,也来自于支持者自愿捐赠、慈善组织捐款。转移渠道既借助于正规金融和国际贸易,也借助于地下银行和跨境现金运送等非常规渠道。所以强化金融领域的国际执法合作,打击和截断恐怖融资筹集、转移和扩散渠道,是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最重要举措。上合组织应该不断深化政府、欧亚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小组(EAG)*2004年10月,俄罗斯发起成立以FATF(国际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为模式的欧亚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小组(EAG),并分别于2004年和2005年在莫斯科和中国上海举行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全会。该组织已被FATF确认为7个地区性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国际组织之一。俄罗斯与中国、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白俄罗斯共同成为该组织创始成员国。此外还包括意大利、法国、英国、美国、日本、德国、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独立国家联合体等19个观察员,是目前世界上覆盖面积最大、涉及人口最多的地区性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国际组织。、地区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构建经济金融犯罪预防和打击的联网、联动机制,提高联合打击跨境金融犯罪活动的力度,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上合组织的对接合作提供安全保障。

第五,强化“轻项目”和软经济的投融资合作,夯实合作基础。“丝绸之路经济带”和上合组织的对接合作需要大项目和重项目支撑,但也需要在充分尊重成员国多样文明和需求偏好基础上,重视“轻项目”和软经济的投融资合作。所谓“轻项目”是指日用消费品、饮食行业、医药行业等轻工业项目。由于这些项目投资规模比较小,进入门槛比较低,更容易进入市场,有利于吸收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对接合作,有利于直接显现“就业效应”和“民生效应”。上合组织成员国在“轻项目”领域各有特色,消费者的消费偏好也不尽相同,非常有助于双方的中小企业在对接合作中寻找更多的投融资机会。所谓的软经济,是指不以原材料和资源消耗为载体的经济增长方式,包括教育文化、价值观念、知识产权、娱乐休闲、社会制度等。由于一国的软经济能影响自身发展潜力和感召力,所以它更能直接深入人心,塑造坚实的合作基础。为了在对接合作中真正实现民心相通,需要不断关注“硬经济”和“软经济”的协同发展,以“硬”带“软”,以“软”促“硬”,不断夯实合作基础。

三、深化“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和上合组织联动发展的若干思考

1. 提升对接合作的信任度,避免人为地自我边缘化

一个开放的区域组织,无论是其整体还是独立的成员国,其经济的发展除了依靠区域内要素流动外,也需要借助区域外要素,寻求更多的区域外合作。欧亚经济联盟虽然对其成员国内外部投资、贸易和合作都有一定的约束规制,但作为开放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其发展也必须立足于内外资源配置的“双轮驱动”。

“丝绸之路经济带”是欧亚经济联盟和上海合作组织实现区域内外和成员国内外要素互动的重要平台,它不仅使欧亚经济联盟在区域经济一体化方面具有更加广阔的合作空间,强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开放效应,有利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通过“大项目凝聚效应”深化合作基础,而且也有利于中国获取一个更加广阔的投资和出口市场。所以“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和上海合作组织的对接合作和联动发展,既符合欧亚经济联盟、上合组织整体发展及其成员国单独发展的需要,也符合中国经济振兴的需要,是一种真正的合作互动和互利共赢的对接合作。因此不必猜疑和担心对接合作的动机,更要避免人为地自我边缘化。

2. 强化中俄在对接合作和联动发展中的火车头作用

目前中俄两国经贸合作的总体水平远高于这两个组织中的任何一个成员国,双方理应为引领“丝绸之路经济带”与这两个组织的对接合作,提供源源不断的“示范效应”和“溢出效应”。为此,中俄在“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双边合作既要与欧亚经济联盟和上合组织层面的合作重点保持一致,又要有适度的差异化,尤其应该凸显对接合作的制度建设、合作方式创新和合作科技含量的提升三个方面。

一是推进对接合作的制度建设。

中俄不仅应该为双边的合作进行有效的制度合作,而且还应该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和上合组织的对接合作提供如下的制度改革保证:首先,顺应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和上合组织成员国的共同意愿,力推国际货币制度改革。在本币结算、货币互换、信用卡支付合作取得进展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和探索深化国际货币制度改革的长远战略目标、分阶段实施的路线图、过渡性制度安排等机制,通过国际金融创新合作,创建互利共赢的稳定的支付结算、贸易融资、资本市场交易制度,使逐步摆脱对接合作中的美元羁绊,建立“超主权货币”的愿景得到实质性地推进。其次,着眼于投资贸易便利化,规范竞争与合作制度。作为WTO的重要成员国,中俄应率先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和上海合作组织对接合作中以WTO规则为基础,构建开放、公平、透明的竞合制度,通过打破各种不必要的人为藩篱,为资本与商品自由进入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同时还要与对接合作的相关各方共商共建投资贸易便利化和自贸区机制,激发和释放对接合作潜力,把对接合作的“蛋糕”不断做好做大。

二是推进对接合作贸易方式的创新。

贸易方式的创新蕴藏着无限商机,不仅有利于提升中俄双边贸易水平,也有利于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与两个组织的对接创造“溢出效应”。为此,中俄必须适应互联网和物联网时代的特征,积极创新电子商务、物流运输和各种新型支付结算方式。虽然中俄两国近几年在创新贸易方式上有新的突破,以互联网贸易为例,早在2013年,仅淘宝网每天就有400万美元的货物销往俄罗斯*http://www.suifenhe.gov.cn/contents/39/33504.html.。中国网络销售在俄罗斯的人气声望也快速提升。但目前俄罗斯的电子商务主要集中在大城市,二三线城市的电子商务发展空间远远没有被挖掘出来*[俄]《报纸报》,2013年12月23日。。此外,中俄在推进贸易方式创新合作中也存在不少制约因素,例如,俄方的制度因素、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条件、物流水平、支付手段等还难以适应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而中方企业的诚信交易、信用管控和消费维权机制、商品信誉等也难以满足俄罗斯消费者的需求。为此,两国应着眼于硬件与软件层面推进贸易方式的创新,释放合作潜力。通过共建、相互投资、单方投资、技术输出、信息交换等手段提升金融、保险、商检、海关、税务、运输、边境口岸等硬件设施条件;通过商务政策协调、法规体系建设、信用服务体系建设、跨境监管程序和检验检疫执法合作、纠纷调解等手段,降低非关税壁垒对两国贸易方式创新的影响。

三是提升合作的科技含量。

中俄都是新兴市场大国和科技大国,都把发展本国新兴产业作为重要的国家战略,在新兴产业高科技领域的合作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和较好的基础。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构想的提出,中国许多地区都在积极探索新的科技合作形式,如陕西省与俄罗斯直接投资基金、中俄投资基金、俄罗斯斯科尔科沃创新中心在莫斯科共同签署了《关于合作开发建设中俄丝绸之路高科技产业园的合作备忘录》,确定在西安市和莫斯科分别建设一个高科技产业园区,借此加强两国科技经济合作。作为中俄合作桥头堡的黑龙江省更走在中俄新兴产业合作的前列。早在2012年中国科学技术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提出了联手推动中俄联合高新区等建设的设想,并在中俄边境地区利用各种投资资源,积极构建中俄新兴产业合作示范园、中俄科技城(科技商务综合体)。

俄罗斯也把通过科技创新培育新兴产业放到根本改变经济结构、振兴经济的国家战略层面,为此专门制定了《俄罗斯联邦2020年前创新发展战略》,成立了经济现代化和创新发展委员会,确立了“创新型经济”基本方向*2009年6月,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强调,俄罗斯发展“创新型经济”,应着眼于航天、核技术、节能、医疗和信息技术五大方向。,并计划在莫斯科“斯科尔科沃”地区打造一个现代化科学中心——“俄罗斯硅谷”。从2011年起,俄罗斯致力于通过各项措施改善投资环境,其中包括对长期直接投资项目取消资本利得税,开展新一轮的企业私有化,减少4/5的国家控股企业,放宽对投资者的限制,等等。

中俄具有不同的科技创新和投融资优势,两国应该把“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和上海合作组织的对接作为强化科技创新合作的催化剂。通过改革科技合作体制,强化金融合作服务体系,共建高新技术合资企业、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合作机制,形成紧密合作的科技创新投资与开发体系,瞄准前沿技术,力争在航空航天、核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环境保护、生物技术、信息网络、运输设备与技术、生物医药、农业水利、卫星导航、军工科技、物联网等领域实现突破性的合作。

3. 提升既有合作机制效率,不断探索新合作机制

“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合作理念和倡议,必须借助于实体机制得以推进。这决定了“丝绸之路经济带”首先必须依靠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和上合组织及其成员国既有行之有效的实体合作机制和平台,通过不断提升既有机制和平台的合作效率,强化对接合作的紧密度。需要相关国家政府、企业和社会经济组织在既有机制和平台基础上,利用丝路基金、亚投行、金砖国家合作银行、上海合作组织开发银行等机制,共同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新合作机制,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合作理念和倡议保驾护航。所以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平台上通过共同探索而延伸出来的各种机制,非但不会排斥和冲击中国与两个组织及其成员国既有的双多边合作机制,而且会通过创新机制,更有效提升这些合作平台和机制的作用效率。

4. “丝绸之路经济带”平台上的对接合作需要强化绿色理念

“丝绸之路经济带”是中国进行国际产能合作和资本输出的载体,但不是输出中国落后产业和污染产业的载体。过剩资本和产能不等于落后产业和污染产能,资本输出也不等于转移落后产能和污染产能。关键是我们在进行过剩资本和产能输出时,需要有基本的技术门槛、绿色门槛和能否被周边国家所接受的国际标准。不能认为欧亚经济联盟和上合组织某些成员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所以走“有钱就任性”的发达国家的资本输出老路,把一些国家变成“污染的天堂”。如果我们把“丝绸之路经济带”变成低标准的资本和产能输出,就会因小失大,对合作双方带来更大的成本和损失,导致合作的双输。所以以国际产能合作和资本输出为载体的“丝绸之路经济带”,一定要融入环保、绿色、国际标准、可持续发展等元素,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关注节水、节地、节能、节材等环保标准,在资本流通中营造绿色金融概念,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资源的国际优化配置,延伸国际产业链,提升经济竞争力,真正与沿线国家实现“五通”,共同构建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5. “丝绸之路经济带”平台上的对接合作必须高度尊重他人的真正需要

“丝绸之路经济带”是中国承担国际责任、提供国际公共产品的载体,但由于国情差异和传统国家利益观念的束缚,一些国家的某些群体往往不能一下子准确理解中国“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动机,往往会以怀疑的眼光、甚至抵触的情绪看待中国的投资行为。所以中国要充分考虑到他们的承受力,高度关注相互需求的兼容性,切忌一厢情愿地界定他国的需求,而需要与相关国家不断进行真诚地磋商。只有尊重他人的真正需要,才能真正实现自身的需求,深化利益融合,促进政治互信,达成合作新共识。否则就会欲速而不达,甚至激发它国的民族主义情绪。

6. “丝绸之路经济带”平台上的对接合作必须进行必要的风险预判,高度重视成本-收益约束

“丝绸之路经济带”具有巨大的正外部效应,但由于它是一个由中国主导的巨大投资工程,因此,中国不能不树立风险意识,不能不进行必要的风险预判,高度重视成本-收益约束,否则不仅会使中国的基本投资回收难以实现,而且有可能为此背上难以卸下的经济包袱,使“丝绸之路经济带”难以为继。

其实,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我们应该关注一系列潜在的风险,其中包括文明冲突、恐怖主义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国际政策协调、投资及时回收的风险,等等。因此,我们必须未雨绸缪,通过创新合作机制,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夯实合作的基础。例如,在基础设施领域,我们应该更多强化共同开发、共同运营;在贸易合作领域,应强化优化贸易结构,打造产业园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构建自贸区,共同培育新的增长点;在金融服务领域,通过强化本币结算,实现货币互换,深化出口信贷、保险领域的合作,强化与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上海合作组织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在机制保障方面,既要通过现有的协调机制,又要根据发展的需要,不断包容相关的合作机制,还可以根据现实需要不断创新和探索磋商协调机制,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平台上形成更多鲜活的合作范例,如国际高峰论坛、国际智库合作论坛、民间合作论坛、不同领域合作的合作论坛以及多国联合协调委员会等,特别要针对合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摩擦和矛盾,通过制定多边国际合作条约等法律形式,保护相关利益。

7. 立足经济重心,避免大国心态

“丝绸之路经济带”倡导加强经济合作和经贸交流,契合了世界潮流,也符合沿线国家推动发展的愿望。经济合作、互利共赢是沿线国家的“最大公约数”。只有让“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心立足于经济合作与经贸交流,才能体现“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合作性、开放性、非排他性和互利共赢性,也只有这样,才能使“丝绸之路经济带”超越制度体制和意识形态的隔阂,真正成为不是由中国强加于人的计划。因此,中国必须避免大国心态,不要超越国内发展水平去盲目追求大国责任和领导权。只有切实以经济合作为抓手,才能打消这些国家的顾虑,改善中国的国家外部环境,实现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发展蓝图。其实,“丝绸之路经济带”倡导的共商、共建、民主的经济发展目标,本身也是对“赢者通吃”霸权秩序的一个挑战。

(责任编辑:潇湘子)

Differential Positioning and Linkage Development:The Relation between “Silk Road Economic Belt”,Eurasian Economic Union and 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

Tang Zhuchang

Eurasian Economic Union (EEU) and 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 (SCO) are the core aim of development of “Silk Road Economic Belt”. It must be highly emphasized on how to ensure that “Silk Road Economic Belt” can develop with economic functions of EEU and SCO without confliction because they are the two important organizations between Europe and Asian, and also because member states and economic functions of them coincide. “Silk Road Economic Belt” is the new basis of the all-around cooperation and linking development among China and EEU as well as SCO. Bu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esources structure, existing cooperation level, different demand and further improving efficiency, these three organizations should focus on financial cooperation and choose differentiated cooperating direction. Meanwhile, the cooperation level between China and Russia should be continuously improved and the leading role of the two countries should be elaborated. Like this, not only will tradit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 be improved between China and these two organization, but also good interaction, sustained linkage effects and idea of interest community will come into being through series effect, dredging effect, magnet effect and diffusion effect of interests overlapping of “Silk Road Economic Belt”.

Butt Joint Cooperation; Linkage Development; Financial Gripper; The Direction of Choice; Major Role

2016-01-05

*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的战略对接研究”(项目编号:15JJD790006)的阶段性成果。

F125

A

0257-5833(2016)04-0003-10

唐朱昌,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教授,上海外国语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上海 20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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