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教学的困境与破解思路解析

2016-02-01 04:38
法制博览 2016年18期
关键词:现实困境

郑 刚

重庆市綦江区教师进修学校,重庆 401420

经济法学教学的困境与破解思路解析

郑刚

重庆市綦江区教师进修学校,重庆401420

摘要:目前,我国的经济法学教学遵循着传统的教学模式,然而经济法学的学科理论体系还不完善,造成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阻碍和困惑,降低了经济法学教学的效率,从而影响了经济法学教学的整体发展。因此必须要解决经济法学目前所处困境,从而促进经济法学教学活动的规范性和标准性的发展。本文主要针对经济法学教学所面临的困境进行分析,并给出破解困境的思路和想法。

关键词:经济法学教学;现实困境;破解思路

目前我国教育效率来说,还是处于落后状态。在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问题日益凸显出来,同时也成为教育领域首要解决的问题。校内经济法学专业伴随着教育规模的壮大,办学层次规模等不断增多,导致一系列问题逐渐涌出。经济法学是中职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的基础课程,作为一门应用型学科,重要是培养学生经济法学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并且运动这些理论和知识来解决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实际问题。然而目前中职院校的教学情况和经济法学的目的还存在很大的距离,因此,解决经济法学教学的困境是目前中职院校的一项重大任务。

一、法学专科经济法学教学的困境

(一)教学目标上的困境

经济法学是中职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的基础课程,建立制定的教学目标的效果要顺应整个专业的教育目标和效果。换句话说,经济法学教学目标的实现将大大促进整个法学专业的发展目标。然而在法学教育上一直存在着争议,教学目标难以确定。

(二)教学内容安排上的困境

目前,中职院校经济法学的课程内容体系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矛盾和冲突。中职院校的经济法学的课程内容是《经济法》教材,目前我国《经济法》的教材内容版本很多,虽版本不同但是基本内容和理论大概相同,主要是以国家在协调经济运作中的经济关系为主,其内容不包括协调平等主体间的经济关系法律。这种教材的内容很适合专业法学的学生,但是对于中职院校的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来说,教材内容的设计很不合理。在经济法学的实际教学中,合同法、票据法、担保法等重要的法律知识是中职院校的经济管理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是中职院校的学生必须掌握和了解的基础知识,但是按照严格的经济法的感念和内容体系,合同法、票据法等法律是排除在课程之外的,因此中职院校的经济法学的教学内容很不合理。

但是,如果将票据法、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加入到中职经济法学的课程体系中,这就相当于又把民法和商法等法律加入到经济法的课程教学内容体系中,这显然又是一种不合理,这样会造成经济法的概念和内容体系在很大程度上的混淆,从而丧失经济法课程教学体系本身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因此,目前中职院校的经济法课程在内容体系上存在很大的矛盾,因其教学对象的不同而引起的教学内容上的困境。

(三)教学方法上的困境

目前我国中职院校的经济法学的教学方法还很传统并单一,从而造成经济法学的教学困境。我国传统的经济法学教学主要是以教师的口头教授为主,这种教学方法已经不能满足21世纪学生的多样化教学需求,适应不了当前的社会主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科技水平也迅速提高,大大的推进了我国教育手段和方式的创新与改革。学校内多媒体技术的运用,并且在市场经济中发生的经济法事件或是案例都可以加入到中职院校的经济法学教学内容中去,提供教学理论的依据。并且多媒体等高科技技术的运用,让学生更加容易理解并掌握经济法学的教学内容。因此,在科技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中职院校的教学方法要充分利用这些理论依据和高科技技术,来对现有传统的经济法学的教学方式进行改革和创新,真正的做到与时俱进,跟随社会发展主流,同时还能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兴趣,满足现代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四)教学理论上的困境

在中职院校经济法学的实际教学中,教师讲授的理论和实际的教学案例中往往存在着很大的矛盾和冲突。经济法学是一种应用型的学科,具有很强的应用性,所以教师经常根据实际案例来进行教学,让理论和实际案例结合在一起,让学生学到的理论知识能够合理的应用到实际生活中,有利于学生理解和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减少了学习过程中的阻碍和困难,并可以在实际的生活中可以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问题。案例教学的目的和主旨在于强化经济法学的理论内容和知识,但同时这种强化受学生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来决定。就目前而言,我国的中职院校的经济管理专业的经济法学的课程时间还是短暂的,并且学生还正处于刚刚起步阶段,经济法学的基础知识还不够扎实,从而导致在理论与实际案例结合教学的时候,学生往往还不能理解和熟悉,导致教学课堂上学生没有参与到教师的教学中去,学生注意力不集中,发言也出现偏题现象,课堂的教学也就没有实现其目的并失去意义。但是如果教师先把经济法学的基础知识为学生讲解透彻,这往往要消耗很多的课堂时间,造成了实例教学没有足够的时间论证讲解,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的兴趣和主动性,大大降低了经济法学教学的效率和质量。

二、法学专科经济法教学的创新与改革

(一)明确教学目标

学习目标是学生通过教学后要达到某称程度的表述,在实际的教学中,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有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教学目标的确立不仅是直接关系到教学的效率,还使所有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特别是教师不仅要有教学目标,还有引导学生树立课堂学习目标的正确思想。通过学生和教师的目标确立,形成师生间的共同学习合力,大大推进了教与学的行为逐渐走向预设目标,大大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

中职院校的经济法学要提高教学内容的实践化,注重学生经济法学的实际学习。经济法学的教学是一个较长时间的教学培养,如果在短时间内培养学生经济法学的技能和知识,学生只能学到表面,不能够真正的理解,所以不切实际。所以,在经济法学的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明确教学的目标并制定教学计划,并将其细分到阶段性甚至是每节课堂上,并根据学生的学生的实际情况来对教学的计划进行修改和完善,彻底的完成经济法学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宗旨。

(二)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由于经济法的不完善和不成熟,导致在实际教学应用中,中职院校经济法学的课程内容体系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矛盾和冲突,因此要将经济法学的课堂改成经济法律,虽然只是在名称上小小的改动,但是这样便能解决经济法学课程内容之间的矛盾,是经济法学的课程具有包容性,这样便打破了法部门对经济法学课程体系划分的局限性,经济法律既包括民法、刑法等法律,还包括了合同法、票据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在同一个教学内容的系统中,化解了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从而使得中职院校的经济法学教学内容体系下不失其严谨性和科学性。

从教材内容上看,编写经济法学教材的思路要进行创新与改革,改变原有的思路,充分的意识到经济法学的教材与学术作品是不同的。编写中不能将经济法的理论知识过于理论化,要将教学的基本内容简明扼要的表现出来,使得教材内容更加简单,易于学生理解和掌握。同时在教师进行经济法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根据教材上的内容进行适当时扩展或是取舍,增加师生间的沟通和互动。另外,教材的内容选择上,不可以过于随意,要进行集体商讨或是根据学生集体的共同意愿,进行取舍。这样可以使学生可以选择和提出有效的意见,使经济法教材内容更加丰富,并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

(三)教学方法的创新

目前我国中职院校的经济法学的教学方法还很传统并单一,主要是以教师的口头教授为主,这种传统的教学方法是以教师为核心,违背了教育以学生为体验主体的宗旨,学生的参与性不高。另外,经济法学的内容很理论化,教师单一的讲授学生基本无法理解和消化,这就造成了教师在经济法学教学中的困难性。因此经济法学的教学方法要进行改革和创新,合理性的丰富教学手段和方法,来改善经济法学教学的单一现状。经济市场的繁荣壮大给经济法学带来了更多的经济法实际案例,将这些案例应用到教学中去,为经济法学的理论知识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并使得学生更容易理解和掌握教材的基础理论和知识。由于互联网技术和科技的不断发展,多媒体、计算机、投影仪等辅助教学逐渐的进入学生的课堂上。在经济法教学中,教师要将现代的教育技术和教材内容合理的结合到一起,利用高科技技术的优势,使得枯燥无味的教材内容更加立体感和代入感,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对教材内容的思考能力,从而提高经济法学的教学效率。

除了要丰富教学手段,还要重视经济法实务教学。在实际的教学中,在有限的课时中教师讲授完丰富的教学内容后,基本上没有时间来进行实务教学,但是实务教学绝不可以被忽视掉。经济法学是经济与法的结合,这样表明了经济法学的经济性和法律性。经济性就需要经济法的教学要与实际经济市场的变化相结合,具有一定的实际性,而法律是具有实践性。在经济法学课堂教学的内容终归要用于实际的经济市场和法律实务中。因此,经济法学课堂教学要注重学生的课外实践能力,打破传统的单一教学模式,将经济法学教学理论融入社会实践,同时将时间可以延伸到实际的课堂教学中。因此,在经济法学的教学中,教师要结合教学内容,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提高学生自主思考和学习的能力,将所学到的知识真正的运用到实际的生活现实案例中,从而培养学生对遇到的现实问题的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

教师本身要不断加强知识面的广泛性,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经济法是经济与法的结合,使其具有经济性的特点,这就说明了经济法学要结合到实际的经济生活中。然而目前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正所谓“一天一个样”,经济领域中不断的出现新的知识观点和新的理论,因此这就对经济法学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要不断拓展自身的知识面,特别是经济学领域的知识,并且在经济法学教学的过程中,要将经济法学结合到实际的社会生活中,提高经济法学理论的实践性。在以往的教学中,经济法的总论和分论之间的联系性很小,不能够正确的引导经济法分论,使其失去实践意义。因此,教师在经济法学的教学过程中,要注重经济法总论与经济法分论案例的联系性,使其发挥各自的优势,促进学生的理解和掌握。

三、结语

本文通过对中职院校经济法学教学的困境分析,让我们知道了经济法学是中职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的基础课程,作为一门应用型学科,重要是培养学生经济法学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并且运动这些理论和知识来解决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实际问题。然而目前中职院校的教学情况和经济法学的目的还存在很大的距离,教学也陷入了困境中,导致其发展的停滞。其问题主要出现在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理论和教材内容上。因此中职院校想走出困境就要明确教学目标,在教学方法、理论和内容上惊醒创新和改革,使其走出困境,提高教学课堂的效率,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经济法应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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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91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8-0312-02

作者简介:郑刚(1971-),男,汉族,重庆人,大学,重庆市綦江区教师进修学校,助理讲师,研究方向: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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