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舆论宣传”的“危”与

2016-02-01 07:33郭楼儿
现代世界警察 2016年3期
关键词:公安机关公安舆论

文/郭楼儿

“互联网+舆论宣传”的“危”与

文/郭楼儿

李克强总理说过:“‘互联网+’是风口。站在‘互联网+’的风口上顺势而为,会使中国经济飞起来。”就公安机关而言,也是如此。如何利用好“互联网+”这个风口,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期公安变化的新特点,充分认识当前公安机关“互联网+舆论宣传”的“危”与“机”,采用创新的思路来开展舆论宣传、引导社会情绪、发好公安声音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破解的重要课题。

一、“互联网+”时代给公安舆论宣传带来“危机感”

“互联网+”简化来说就是“互联网思维+互联网技术,形成互联网+价值”。具体的定义是:坚持以人为核心的“互联网思维”,依托社会化开放大协同、个性化沟通服务以及“大智移云”新型技术,最大限度对资源进行有效精准的供需匹配,最终实现最大效率的价值输出和回报。

“互联网+”对公安新闻舆论宣传的传统理念和模式带来不可回避的“危机感”。例如,群众对官方信息的认定从权威程度上也出现了明显的变化,特别是“谣言”拥有了前所未有的生存空间。但与此同时,信息的传播效率也给我们传统的公安舆论宣传激发出了全新的“源动力”。因此,公安机关在“互联网+”时代下,必须要顺应信息转型潮流,坚持互联网思维,运用互联网技术,简单、精准、高效地开展公安舆论宣传,实现舆论输出和宣传回报的最大化。

二、公安机关“互联网+舆论宣传”面临“升级试”

经过几年的工作实践,深感不同行业受到互联网影响的程度是不一样的,也就意味着不同行业的“互联网+”平台建设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也是不一样的。目前在公安政务“互联网+”警务平台建设中,已经有几类问题显现,非常值得关注和探讨。

一是机构媒体化方向渐现。目前,各级公安新媒体平台在整体运营上基本实现了及时发布主流权威声音,加强与网民交流互动,平台的影响力与日俱增,许多时候已经成为群众获取公安资讯的“第一平台”。但是,由于公安自媒体平台的影响力逐步提升后,部分平台出现了定位的模糊和偏差,在没有专业机制引领和科学规范指导下,将自媒体平台等同于媒体平台,试图以“自己说”完全替代“媒体说”的职能,出现明显的机构媒体化倾向。在信息发布的内容和尺度上凸显随意,大多数时候看似“风平浪静”,但其实已经“暗潮汹涌”,特别是在重大案件、敏感事件以及热点舆情中,如果将公安机关毫无保留地直接推向与舆论对话的最前沿,便会失去“媒体解读”这个最为重要的“舆论避震器”。这一方面破坏了与媒体长期以来形成的“警媒舆论生态”,有时甚至直接成为“负面舆情”的制造者,这可以说是一个“定时炸弹”和“隐形杀手”。全国公安政务新媒体这方面的负面案例也屡见不鲜。

二是内容泡沫化趋势渐显。由于缺乏自身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机制,在公安新媒体账户运营中,只能按照现有架构的体系机制进行评价,但是目前互联网上的各种机构推出的排名评价机制不一、指标不一、目的不一。追求各类排名、追求眼球效应、追求社会轰动开始“绑架”公安新媒体平台,有些平台开始将自身从作为公安机关主流官方发布平台的基础职能和实战定位中剥离,单纯以追逐点击率和阅读量为先,走向“娱乐化”和“标题党”,内容泡沫化趋势明显,最终削弱了官方主流平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传递好声音”的基础性和根本性作用,动摇了在群众心中的平台公信力。

三是服务个性化功能欠缺。当前大部分新媒体平台还只单纯停留在“信息发布”功能,即使部分地区实现了部分公共服务功能,但在个性化、定制化的程度和水平上仍然不够,无法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无法完全满足群众日益提升的互联网时代的公共服务需求。

四是专业化保障水平不高。专业化的队伍建设是新媒体平台切实有效发挥作用的基石。但目前,在平台运行维护中,大部分地区是采用“文职拟稿,民警发布”的模式,而且在活动策划、主题创意、媒体融合等方面的人才十分匮乏,无论是在运行维护人数还是团队质量上都存在着专业化水平不高的现状,这也严重制约着新媒体平台工作的有效推进。同时,在保障系统上,许多地区都停留在“一台电脑一个人”的日常运作模式,往往没有固定的办公区域场所,没有特定的实体平台,没有定期的互动机制,与群众的交流沟通也只能以“键对键”的方式,因此在群众“粘连度、忠诚度和信任度”的提升上存在问题。

三、公安机关推进“互联网+舆论宣传”的“五变法”

这些年我们也尝试了一条改革创新的路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民意导向,以“定位实战、信息创新、极致服务、技术引领、矩阵联动、社会参与”为路径,更好、更快、更准地满足群众的个性化需求,让百姓在“互联网+”中获得安全满意。

一是定位实战,变“新兴媒介”为“警用装备”。对于公安机关来说,许多时候我们是在与不实、不良信息“抢时间、争市场”,信息的传播速度和到达效率往往对于事件的发展方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例如,2015年6月4日在织里发生“跳楼讨薪”事件,谣言四起。针对这一情况,“织里老蔡驿站”首先针对事件本身发布《跳楼?讨薪?自杀?织里昨天发生事件的真相是这样的》的微博,从法治角度详细剖析了事件的前因后果,点出了事件的症结。发布后迅速被转发,24小内点击量超过十万,舆论事件迅速平息。该信息还被平安浙江网专题进行解读,给予高度评价。

二是信息创新,变“大盘端菜”为“自主点菜”。优质的内容是传播的关键。公安机关从来都不缺少有价值的内容信息,但我们缺少能够让人主动选择对人有吸引力、有魅力的信息。所以,我们必须注重内容价值,也就是要“食材好”。同时还要尊重人的个性化需求和选择,扩容我们平台的信息量,变“大盘端菜”为“自主点菜”。例如,目前全国做得最好的公安类平台如POLICE、警界、阿SIR等,每天信息的发布量达到八条左右,这就可以满足更多人群的个性化需求。而目前,浙江省大部分公安新媒体平台受“平均阅读量”的排名评价体系限制,每天信息的发布量都在两到三条,本该及时发布的预警,都被留待次日。

三是技术引领,变“信息出售”为“功能采摘”。许多人都有过去生态园采摘的经历,果农只负责精心种好果实,便可等待客户来采摘。而我们传统的公安宣传模式,却是“人工出售”,自己种、自己摘、自己运、自己买,还不一定有个好销路。但新媒体平台给予我们想象的空间,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全面提高公安政务新媒体平台的感知能力和反应能力。例如在萌警团微信平台的打造上,我们始终坚持“以孩子安全防范需求为导向,一切服务于安全防范教育实战”的理念,开发了“微警校”网络互动体验系统,打造“功能采摘”式的安全防范宣传,让家长和孩子“足不出户”便可学习安防知识,了解警察警营、参与互动交流。

四是极致体验,变“读者模式”为“用户思维”。某种程度上,读者主要是为了获取信息,而“用户”却更注重体验。在新媒体平台上,除了“UFO”理论(即用户、免费、运营)之外,我认为有一个“下一秒”理论,就是“下一秒他将关注你,下一秒他将取消你”,这是一种危机意识,而取决去留的关键就是“体验感”。所以,作为公安新媒体平台必须打通为民生服务的体制机制障碍,打破部门壁垒,实现资源共享,有效协调,用创新驱动,促进用户体验,真正实现“P2B”“P2C”和“O2O”。例如,在新媒平台植入行政案件、交通事故视频实时直播公开处理、全市辖区治安预警动态地图等。在注重网上体验的同时,还要逐步打造新媒体实体化互动交流平台。试点在警务站、派出所等群众活动较多的基层一线单位融入新媒体平台实体交流互动区域,实现以网上随时“键对键”沟通,网下定期“面对面”交流,让群众能够真正走公安新媒体平台,全面提升粉丝粘连度、忠诚度和信任度。

五是矩阵联动,即“系统内通”又“行业外联”。据最新的数据分析,公安新媒体的规模度和影响力已成为影响新媒体发展举足轻重的力量。湖州公安也是如此,微博微信微报等新媒矩阵规模上,已经突破百万人次,矩阵联动,力往一处使,声音往一处发,便能形成规模效应。例如年初我们围绕惠民行动策划推出《惠民答卷》《惠民表情》《惠民大剧》等系列新媒体专题,并尝试全市新媒的矩阵联动,取得了出乎意料的社会效应。其次,除了内部矩阵联动外,还要开展“外联”。依托现有媒体新媒体平台、上级官方新媒体平台、公益新媒体平台等形成外部矩阵联动,实现“一点发布、多点爆发、全媒传播”的效果。我们策划的队伍建设成果、安全防范知识、改革创新亮点等新媒体专题,先后多次被人民日报、公安部官方微信、FM93等全国各级新媒平台转发。

最后,笔者还有一些感触:“互联网+”是在不断变化、不断前行的,公安机关只有立足“互联网+”思维,制定出适宜的标准规范基础,打造属于我们定制的互联网生态圈,我们的警务工作、社会治理、服务群众才能朝着民意导向、全民参与、自我服务、自治创新、自我进化的正确方向一直走下去。(作者系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办公室副主任)

猜你喜欢
公安机关公安舆论
关于公安机关“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化运行机制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博物馆:上海公安史图片展
Frequent attacks on health workers in China: social changes or historical origins?
衡阳市公安机关党员风采剪影
阿桑奇突然被捕引爆舆论
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通知
公安机关将开展3个月行动 深化打击食品药品农资和环境犯罪
“10岁当公安”为何能畅通无阻
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
监控系统在高速公路公安卡口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