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国际法双语教学促进涉外警务法律人才培养*

2016-02-01 08:56黄莉娜
法制博览 2016年31期
关键词:国际法警务双语

黄莉娜

湖北警官学院,湖北 武汉 430034



利用国际法双语教学促进涉外警务法律人才培养*

黄莉娜

湖北警官学院,湖北 武汉 430034

涉外警务专业课程的涉外性质,决定了其与国际接轨的必然性。开展涉外警务国际法双语教学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培养复合型警务人才的需要,也是开展国际警务合作的必然要求。为了更好地促进涉外警务国际法双语教学的开展,我们应加强国际法双语教学师资队伍建设;选择与学生英语水平相匹配的国际法双语教学授课模式;尝试编写适合涉外警务专业的国际法双语教学教材;以及努力营造有利于国际法双语学习的教学环境。

涉外警务;国际法双语教学;复合型警务人才

一、我国涉外警务人才培养与专业设置现状

政治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在给世界带来“和平、发展、合作”的机遇同时,大范围、高频率的商品贸易和人口流动,也诱发了跨国犯罪的显著增长,势必带来犯罪全球化。而伴随犯罪全球化而来的则是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的全球化。自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国际警务交往日益频繁,涉外警务工作日益繁重,这势必给公安工作提出更新和更高的要求,培养既懂得国内法又懂得国际法,既懂得治安行政管理又懂得刑事侦查;既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又能娴熟地运用英语进行交流的国际型、复合型的高层次警务人才是当前警察执法国际化的必然要求。[1]

目前,我国公安院校涉外警务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涉外警务总论、涉外警务法律基础、出入境证件制度与证件鉴别、国际警务执法合作、中外警察执法比较、国际关系与外交概论、公安外国人管理、涉外案件处置、国际警务概论、跨国犯罪与执法合作、国际法与国际组织、国际移民概论、边防检查概论等。

涉外警务专业课程的性质决定了其与国际接轨的必然性,而国际法是涉外警务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鉴于涉外警务专业学生本身就有很扎实的英语功底,因此,使用中英文双语编写和直接采用英文原版或自编英文教材的双语教学模式应该成为未来涉外警务专业国际法课程教学的主要模式。

二、涉外警务专业与国际法双语教学模式结合的必要性

(一)开展涉外警务国际法双语教学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当今世界政治格局呈现多极化趋势。政治的多极化,进一步推动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使国与国之间联系更加紧密,利益交融,休戚与共。政治的多极化、经济的全球化、社会的信息化与文化的多元化直接导致了“地球村”的形成。中国已经走向世界,世界离不开中国。在犯罪全球化趋势下,公安工作面临着国际化的挑战。公安部门迫切需要具备扎实的涉外警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具备出入境管理、涉外案件处置、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等方面专业技能,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在公安机关从事出入境管理、国际社区管理、维和警务、涉外警务联络等工作的涉外警务专业人才。较高的外语水平绝非仅仅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即能达到,把英语学习与专业知识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对外英语交流能力,从而更好地胜任将来的工作,而这些只能通过双语教学才能达到。

(二)开展涉外警务国际法双语教学是培养复合型警务人才的需要

伴随经济全球化而来的是市场全球化、信息全球化、科技全球化,甚至是犯罪的全球化。在此背景下,社会更加迫切需要既掌握外语技能又具备警务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专业人才。而以往高等学校英语专业以语言文学为主导的专业课程设置难以满足社会对复合型涉外警务专业人才的需要,特别是难以适应当今日益密切的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对外语和执法水平的较高要求,因此,开设涉外警务本科专业国际法双语教学,有利于提升这类专业人才的知识结构,增强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的英语听、说、读、写、译的能力,以培养复合型、国际型的高级警务人才。

(三)开展涉外警务国际法双语教学是开展国际警务合作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民事警察在联合国维和行动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民事警察已占联合国维和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2000年至今,公安部先后向联合国十三项维和行动派遣维和警察1666人次,其中8支防暴队1004人次。中国维和警察已涵盖全国30个省(区、市)公安机关,足迹遍布亚、非、欧、美四大洲。并且,由于国际恐怖主义的蔓延,个别国家或地区的动荡不稳会呈现加剧上升的趋势,联合国维和民警的人员需求量还会不断增加。另外,为打击跨国犯罪、加强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向我驻外使馆派遣警务联络官已经成为一项常态化工作。2015年12月,湖北省公安厅国际合作局国际刑警办公室正式挂牌,这是湖北公安顺应当今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大环境的又一重要举措,但是缺乏通英语懂法律的专门人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协查和侦破工作。为此,开展涉外警务本科专业国际法双语教学,培养通英语、明法律的专门人才,扫除国际警务合作的语言障碍,是我们未来在国际警务合作中更加有所作为乃至进入各种国际刑警组织的唯一选择。

三、开展涉外警务国际法双语教学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国际法双语教学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的培养和建设对于国际法双语教学的顺利实施至关重要。对于承担涉外警务专业国际法双语课程的教师来说,除了精通国际法专业知识外,还必须熟练驾驭一门外语(通常是英语),这显然对从事双语教学的老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由此,双语教学师资队伍的培育和建设无疑被提上了议程。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首先,从国际法专业教师中选拔英语基础教好的教师进行集中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双语教学能力。其次,大力引进外语水平高,国际法学科知识强的复合型教师,同时为双语教学奠定储备人才。[2]再次,要加强对外交流,特别是国际交流,制度性选派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出国访问、进修学习,这样不仅可以迅速提高他们的英语水平,更深层地认识与了解国际警务,同时可以学到国外先进的教学方法,从而提升国际法双语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二)选择与学生英语水平相匹配的国际法双语教学授课模式

尽管涉外警务专业学生总体英语功底不错,但不可否认,学生之间依然存在有一定的差异。因此,为了确保双语课程教学质量,应该因材施教。具体来说,可以根据学生的外语水平进行分类教学或分班教学,使外语水平基本相当的学生在一个班进行课堂双语教学,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国际法双语教学的教学效率,而且也有助于教师根据学生的外语水平选择合适的双语教学方式。[3]

(三)编写适合涉外警务专业学生的国际法双语教学教材

不可否认,现在市面上有很多国际法双语教学的教材,但是这些教材并不一定适合涉外警务专业的学生,因为他们除了了解国际法基本知识点外,与涉外警务、国际警务相关的国际法知识应该成为他们重点学习掌握的对象。正因为如此,可以考虑组织编写我们自己的涉外警务国际法双语教学教材。教材可以中英文双语编写或直接采用英文原版或自编英文教材,在篇章结构安排上,总论部分、国际法上的个人、国家领土、国际海洋法、联合国和区域性国际组织、外交和领事豁免、国际组织的豁免、条约法、军备控制与裁军、武装冲突法等章节应该成为国际法双语教学教材的重点章节。

(四)促进学生对国际法双语教学学习的兴趣和动力,提高教学效果

涉外警务专业学生将来很多会从事涉外警务或国际警务工作,甚至有少部分会走进各种类型的国际刑警组织之中,这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广阔的平台,同时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有压力才会有学习的动力。考虑到国际法双语教学对学生的英语水平要求颇高,建议在双语课程开设前,首先开设相关语言课程,以保证学生外语水平达到相应程度。其次在双语课程开设过程中,应尽量做到在提高学生专业英语水平的基础上,将国际法理论知识的学习与涉外警务法律工作能力的培养有机结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动力,以达到提高教学效果的目的。

(五)要营造有利于国际法双语学习的教学环境

频繁的对外交流是学校办学格局开放性和国际化的具体表现,也是增设涉外警务本科专业的必要条件。学校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创建双语环境,比如开展丰富多彩的外语活动,邀请国外学者和专家来校讲学。[4]在请进来的同时,也要大胆地走出去。比如与国外高校公安司法专业学生进行校际交流,组织学生到主要从事国际法律业务的中国律师事务所甚至国际警务组织参观、实习等等。充分发挥校园网、校广播台的潜移默化作用,让学生喜欢听英语、喜欢说英语,喜欢学英语,从而促进国际法双语教学的开展。以湖北警官学院为例,其每年聘请多名英、美、澳籍外国专家来学院任教,同时常年接待外国警察代表团来访,邀请外国专家举办外国警务专题讲座和学术交流。特别是,湖北警官学院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警察局建立了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截止2016年学院已经接待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警察研修团8期。每期研修团来访期间,研修团成员都会走进课堂,与学院师生进行互动交流。2010年《湖北日报》头版专门刊登湖北警官学院学生与澳大利亚警察进行交流的新闻报道和照片。可见,频繁的对外交流将为未来的涉外警务本科专业学生提供广阔的英语应用平台。

四、小结

综上所述,涉外警务专业课程的涉外性质,决定了其与国际接轨的必然性。国际法双语教学模式使学生在掌握国际法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提高了对外英语交流能力,培养了学生的国际警务意识,从而能够更好地胜任将来的工作。为了更好地促进涉外警务国际法双语教学的开展,我们必须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应加强国际法双语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其次选择与学生英语水平相匹配的国际法双语教学授课模式;再次尝试编写适合涉外警务专业学生的国际法双语教学教材;最后要努力营造有利于国际法双语学习的教学环境。

[1]陆晶.对涉外警务范畴体系的几点思考[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3).

[2]陈铮.利用双语教学手段促进涉外警务人才培养[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8(4).

[3]陈铮.利用双语教学手段促进涉外警务人才培养[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8(4).

[4]张同利.加强高校双语教学的探讨[J].中国高教研究,2007(5).

本文系2016年度湖北警官学院教研项目“采用国际法双语教学促进涉外警务法律人才培养”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JYKT201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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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莉娜(1979-),女,汉族,国际法学博士,湖北警官学院法律系,讲师,研究方向: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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