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平台延伸服务 扎实做好群众工作

2016-02-01 08:56金辉映
法制博览 2016年31期
关键词:我院案件群众

金辉映

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湖北 鄂州 436000



构建平台延伸服务 扎实做好群众工作

金辉映

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湖北 鄂州 436000

群众工作是党的根本工作,特别是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依法维护好新时期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履行法律监督的重要保证。

履行职能;构建平台;完善机制

近两年来,我院秉承为民情怀,始终将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新时期的检察工作,把党的群众观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积极回应老百姓的新期待,思民之所忧,做民之所盼,推动了群众工作创新发展。

一、严格履行职能,关切群众期盼

检察机关要做好群众工作,必须首先站稳履行检察职能这个立足点。随着近两年梁子湖区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的总体区情,履职过程中,我院竭力找准群众的所需所盼,提高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为百姓打造稳定环境。梁子湖区是一个经济尚不很发达的区域,很多青壮年村民常年外出务工,家中只剩老老小小,一些违法犯罪也将罪恶之手伸入其中,给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安定带来了极大忧患。安宁、稳定、舒适的生活环境是广大人民群众真切期盼的。我院从百姓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保护入手,刑检部门干警经常深入基层派出所、各乡村百姓之间,了解掌握治安状况,研讨刑事犯罪案件发破案规律,引导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方向、证据收取方法,适时出重拳予以严厉打击。2013年2月份,辖区内的某镇年过60的谈某趁邻居大人外出打工之机,残酷地性侵了年仅7岁的留守儿童张某,一时在湾里影响极坏,给群众造成了一定的恐慌。公安机关从案件稳妥起见,只是作了治安案件立案。我院调查发现后,认为该行为很可能构成了刑事犯罪,必须严厉打击,给老百姓创造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经迅速调阅案卷,询问被害人及其他证人,我院要求公安机关重新按“猥亵儿童罪”立案,并及时收集补充了证据。经我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据“猥亵儿童罪”的罪名作出了有罪判决。对该犯罪的严厉打击,震慑了其他违法犯罪,为留守百姓打造了良好的休养生息安全环境。

让群众感受惩治腐败的决心。职务犯罪是根植于党政领导干部肌肤上的毒瘤,被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我院把发生在民生领域的热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身边腐败问题作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周密部署,精心谋划,以实实在在的成果取信于民。一是深入开展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今年分别查办了太和镇莲花贺村书记贺某某和东沟镇六十村干部邱某挪用公款案。二是严肃查处医保领域贿赂犯罪案件。医保领域的腐败,极大地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损害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着政府形象。我院认真研究,把握该领域犯罪规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查处该领域犯罪案件2件2人。三是坚决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身边的腐败。今年上半年我院根据群众举报,深挖交通运输领域的蛀虫,一举查办了鄂州市道路运输管理科科长陈某等人玩忽职守案。通过对该案的查处,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加大反腐倡廉力度的信心,提高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同时,我院还注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前瞻性,积极开展法制讲座和警示教育活动,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侵害群众权益的职务犯罪发生。

确保法律实施的正确与统一。我院小院整合改革后,从服从全区工作中心出发,完善外部沟通协调,拓宽诉讼监督渠道,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机关的协作配合、沟通与联系,进一步落实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制度,2014年查阅法院民事案卷160余份,公安派出所行政处罚案卷200份,从中发现民事、行政监督线索8件,立案监督线索7件,侦查活动违法线索2件,刑事审判程序违法线索2件。共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3件,办理监督立案案件12件12人,办理侦查活动监督案件4件,办理漏管、脱管案件3件。有效推动了诉讼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了法律实施的统一与正确。

2013年11月,我院为顺应梁子湖区人民群众保护湖北省储水量第一的梁子湖的水质、湿地、野生动物等生态环境的期盼,针对沿湖村民圈湖养殖、非法捕捞、投毒放毒等破坏梁子湖生态环境行为多发的现象,从查阅梁子湖管理局渔政执法大队的案卷入手,发现了一批构成犯罪而未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一举监督公安机关立办“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4件,保护了梁子湖的水质和生态,受到了湖北省检察院的嘉奖。

二、构建服务平台,延伸检察职能

目前政法机构体制中,只有检察机关在乡镇没有常设的派出机构。针对这种状况,为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我院积极探索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触角向基层延伸,服务向群众倾斜的新方法,新途径,增强了执法的公信力。

拉近服务群众距离。我们辖区内的梁子湖区涂家垴镇是鄂州市最偏远的乡镇,国土面积是鄂州市的十分之一,全镇村、湾散落,村民居住分散,出行、办事十分不便。为方便这一偏远镇的村民们能及时表达合理诉求、解决实际问题、咨询政策法规、举报违法犯罪,在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与大力支持下,2012年8月,我院在该镇建立了全市检察机关第一个便民服务站,在该政府聘请负责人1名,各村便民联络员27名。几年来,我院始终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到便民服务站,收集了解情况,调研指导工作,处理相关问题。平时安排聘请的负责人坐班工作,负责做好日常接待、接访和台帐登记、上报等工作。

我们通过便民服务站这一载体,加强与基层群众的沟通联系,及时受理、妥善处理群众举报、控告和申诉,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基层组织中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依法开展对基层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同时还积极参加当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深受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紧贴区情服务基层。梁子湖区梧桐湖新区,是湖北省联发投与我区联合投资兴建的新的功能区,深受省委、市委的高度重视。根据梁子湖区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这一区位发展战略的要求,针对新区征地、拆迁、安置、建设等项目繁多,工作节奏显著加快,群众的政策、法律需求迫切的特点,我院及时在梁子湖区梧桐湖管委会大垅社区设立了检察联系点,委派案件管理部干警定期下驻办公;在基层聘请联络员,倾听群众呼声,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通报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预防和公务人员底线意识教育等活动。实时在该辖区履行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受案接待、信息收集和走访调查等工作,服务了全区的工作中心。

以点带面延伸触角。在重点抓好两个基地的同时,我院还以点带面,分别在其余4镇都建立了联络制度,保证每周有干警下到各联络点了解、收集情况,现场处理解决问题。全区形成了以院案管部牵头,各联系点负责,各村组参与的全方位、立体式的服务网络。

近两年来,便民服务站和检察联系点共受理各类来访100余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6起,受理各类线索40余件。2014年以来,我院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号召全院干警捐款近万元慰问帮扶贫困党员7名,困难群众12户,资助留守儿童2名,为1个村解决春耕备耕问题,为涂家垴镇沙咀村解决抗旱资金2万元,为4名贫困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司法援助10万元。

三、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收到效果

群众工作是一项系统性、日常性、基础性的工作。我院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完善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并使之形成了常态化,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积极落实包镇联村。为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加强干警的工作责任心,做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我院在辖域内的5个乡镇和1个管委会,实行院领导包乡镇、干警包村制度。每月在各所包的乡镇都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在各个乡镇的人口聚集地发送宣传资料,现场答疑。有时还将典型的和有较大影响的案例制成展板,及时宣传到老百姓当中,教育提醒村民学法守法,加强监督身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敏锐性,并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举报。有时还组织干警到农村参与基层劳动,深入田间地头,与群众一起劳作、交谈,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切实增强检察干警亲和力。

强化监督落实公开。严格执法,透明检务,接受监督是党和人民的要求,也是法制建设的必然趋势。我院通过多种形式推行检务公开,让公正以看得见的形式实现。建立了检务信息查询平台,录入2011年以来受理的所有批捕、公诉案件;实时邀请各类代表、委员来参加、了解本院所有业务部门干警的工作职责、联系方式。如有需要,人民群众可随时了解、询问案件的处理情况、承办人员的相关信息。同时我院加大宣传力度,建立了门户网站,开通了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显示工作动态,积极开门纳谏。我院还十分重视信访维稳工作,长期成立排查化解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接访日制度。每周确保有一名院领导坐班接访,并将领导姓名和接访日期提前公布于众。通过领导接访,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平息在了基层。

次外,根据我院工作机制的要求,每年我院由院纪检组牵头,组织人员对全院所办结的案件采取登门走访、电话回访等形式一一全部进行回访。准确了解干警是否文明办案、依法办案;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并就提出的问题当场予以解答和提供法律咨询。2011年以来,我院共回访案件23件,群众提出整改意见12条,有效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

严格考评确保效果。近两年来,我院重新设置年终考核项目,把群众工作的相关内容纳入绩效考核。采取不定期以走访、召开座谈会或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就干警在执法办案中处理群众工作的方式和能力向代表委员、群众代表征求意见。让群众评议检察工作,认真听取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形成紧紧依靠群众,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落实便民措施的整体性群众工作机制。两年来,我院表彰群众工作先进15人次,对1名因群众工作滞后的干警进行了诫勉谈话。

[1]杨利华.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群众工作[EB/OL].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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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辉映,男,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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