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建筑工程合同中的法律问题

2016-02-01 08:56林卫萍
法制博览 2016年31期
关键词:温岭发包方承包方

林卫萍

浙江明权律师事务所,浙江 温岭 317500



浅议建筑工程合同中的法律问题

林卫萍

浙江明权律师事务所,浙江 温岭 317500

近几年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的纠纷案件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多。我们要对建筑市场进行一些法制规整,也是给当事人权益的一种保障,因此我们必须对这类案件进行及时处理,并针对具体建筑工程合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我国如今已经构建了一系列关于建设工程方面的条例,但是对于建筑工程合同方面的法律却一直有待完善,这也是合同方面案件的复杂性造成的,所以我们更要对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和解决。本文将对建筑工程合同中的法律问题进行浅要分析,以此基础之下对建筑工程合同法律问题提供一些对策和建议。

建筑工程;合同;法律问题

一、建筑工程合同履行中的纠纷及处理

(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合同中主要包括五大类,分别是:质量纠纷、计算纠纷、工程纠纷、分包纠纷、黑白合同。其中质量纠纷指的是工程实际质量和合同存在的出入比较大,并且导致建筑工程存在一定的人身安全或者财产损失。在建筑工程合同中最常见的就是质量纠纷。计算纠纷中囊括很多类型,其中由于拖欠问题而造成的相关纠纷最为突出。工程纠纷中分为两大方面,分别是承包方和发包方,其中承包方由于自身建设条件不足、组织管理不力等原因导致出现工程交付滞后等现象,而发包方只是因为投入和施工准备的不足而导致出现开工延迟。黑白合同是日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隐患之一。

(二)处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对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处理的一般性问题,我们首先需要循序以下原则,我们要尊重当事人的意志,对建筑行业的发展一定要遵循健康、有益的原则,对当事人也要有保护原则。其次我们还需对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中会涉及的要素进行明确,对于其中要求,要履行。对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很多,分别是工程价款具有优先权、当事人应有的抗辩权,两者同时履行时,不分先后。

(三)建筑工程合同需要承担的责任

建筑工程合同在签署之后,就会有一系列需要双方履行的责任。首先承包方必须要承担的责任,包括:变化告知、施工准备、竣工验收等,发包方需要承担的责任,比如:工程定点、资证办理、技术保障等。若是发包方在合同签署之后出现毁约行为,必须向承包方支付相关的损失赔偿,并且赔偿还需包括承包方原来应得的那份利益。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防范法律纠纷的建议和对策

(一)抓好合同评审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之前,我们必须要按照程序操作评审,并且需要邀请法律指纹来拟定操作,在建筑工程合同签订之后。我们需要保证不会违背合同中的规定,并且认真研究条款,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出现的条款与义务不相符,就应该采取一定方面将法法律风险降到最低,防止问题的出现为企业、公司带来经济上或者信誉上的损伤,需谨慎对待。

(二)开展资信调查

在开展资信调查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对工程进行一定的了解,例如工程是否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批准等,其次,我们还要对投资问题进行了解,对于分包方的企业证书、营业方式进行了解,也要对其注册信息与实际营业范围等符合与否进行了解。一个企业的证照是否到位、业主合格与否、资金现状等都十分重要,这也是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防范法律纠纷的一些建议和对策。

(三)合同履行监管

履行建设合同时,我们需要监督其条款履行的状态,也要将各方面的协调合作加强。有些时候我们也可以进行收集和整理(基础材料、原始资料等),我们也可以借助社会对其的关注进行一些监督,这样一方面将他们的工程质量增强,另一方面还可以将合作进行的更加协调。除此之外,我们对于外包方的分包工程质量也要加以注意,对他们的监控也是十分有必要的。

(四)法律监管工程款回收

施工企业的建筑工程带来的经济效益有很多,包括:施工企业有权依据合同规定收回工程款(这是在工程建设任务完成之后)。如果施工单位或者企业出现了索要纠纷等情况时,施工单位或者企业就可以采取非诉讼方式进行调解,或者也可以通过申请诉讼的方式进行调解。施工单位或者企业在原则上是需要追回工程款的,可以通过非诉讼手段,所以在进行结算清付,尽可能的将出现纠纷或者争端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也免得为单位或者企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三、结语

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提升,国家对建筑工程合同中产生的纠纷逐渐重视,对于其法律规范方面的问题也持支持态度。近几年来,我国发生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越来越多,并且越来越复杂,国民对于其的关注也随着增多了,我们要不断地规整法律法规,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对建筑工程合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修整,将那些之前创建的还不够完善的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完善,对其中的问题也进行更深入的了解。上文对于解决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方法,其中包括合同评审的重视、资信的调查、合同的监管履行等,这些对于其法律问题方面都有很大的帮助,也对我国未来实现强国梦献出了属于自己的一份力量。

[1]张秀梅,张洪源.建筑工程合同工程价款结算的法律适用问题[J].山东审判,2007,23(4):119-120.

[2]陈科军.浅谈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及防范[J].技术与市场,2011,18(11):105-106,108.

D

A

林卫萍(1978-),女,汉族,浙江温岭人,法学本科,浙江明权律师事务所,四级律师,研究方向: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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