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券法与其民事责任研究

2016-02-01 08:56杨治江
法制博览 2016年31期
关键词:证券业证券法民事责任

杨治江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0088



关于证券法与其民事责任研究

杨治江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0088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巨大变革,经济市场的各类行业越来越丰富化,证券业的出现及壮大就是代表之一。证券业给我国的市场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与此同时,证券业一些不合理的经济现象,给市场经济秩序带来了一定的破坏。我国相关的法律又在这一方面存在多种漏洞,使得证券业乱象横生,一些应负的法律民事责任得不到承担。为改变这一现象,应该认真分析情况,提出解决对策,为建设更加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贡献力量。

矛盾;责任追究;证券行业;法律问题

从理性的角度上看我国的证券市场还处在生长阶段。这一阶段的确给经济市场带来新的活力,总体来说,发展趋势以及发展前景都是呈现很好的态势。但证券市场利益关系复杂,一些股票发行方为了利益最大化,不惜虚假炒作,证券市场上真实性低,这给中小投资方带来了极大的投资风险和经济损失,然而,现行的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能有效的解决。因此,笔者将用理性的眼光去分析证券法及其民事责任的发展态势。

一、推动证券民事责任制度完善的障碍因素

有关证券的相关法律其实并不少,这么多法律为证券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效果却并不明显,这就引人深思。笔者认为要完善证券民事责任制度就要从法律自身寻求出路。

(一)从法律的角度上看,证券法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遭遇阻碍,其一是法律自身的问题。证券市场上的利益关系复杂,简单一套证券法是完全不够为证券市场提供保障的。大部分的法律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需要其他相关的法律配套的利用起来,然后形成一个这个领域的法律体系。证券业亦是如此,证券业最为核心的法律是证券法,为了增强有效性,全面的保障各方利益,相关人员担负起事件的民事责任,一些例如民事诉讼法、权益保护法等都需要相互协调起来。可是当前我国的法律体系还不够成熟,依旧存在法律漏洞,尤其是证券业这一方面,证券法缺乏相关的配套法律,使之运用起来比较困难,实施性不强[1]。其二,从现实的角度出发,证券业中利益受到损失的往往是力量较为薄弱的中小投资者,然而证券诉讼的成本往往过高,甚至诉讼方可能获得的损失赔偿会低于诉讼成本,真正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获得赔偿反而会得不偿失。

(二)依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分析可以看到证券法在案件受理范围上就存在问题。西方的证券业发展要先于我国,相对应的法律体系也较我国的完备些。西方国家的证券法主要是不断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在经验的前进,扩大受案范围,保障投资者的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证券民事责任的权益。相比西方,我国在这一方面就显得落后了。我国证券法中相关的规定比较粗略简单的指明了诉讼案件存在欺诈、失实陈诉的特点,这样的法律规定就出现了较大的法律漏洞,约束了证券投资者的民事诉讼权利[2]。现实的证券市场除却虚假失实的现象给投资方带来损失之外,股票发行方之间的幕后交易等不法行为同样给投资者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这样的法律陈述,完全把受案条件规定死了,法条过于僵硬,规定的范围不够全面,使得投资者的民事责任追究不到位。

二、完善证券法,使民事责任有法可说

(一)由于证券界在目前情况下存在一些弊端,业内人士纷纷表示要出台一套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来保障证券业中投资者的权益。但是,笔者认为一套新法律的出台需要长时间的适应与实践。一时间要出台一套全面的法律时间上难度很大,而且新法律在适用的初级阶段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这样一来反而把复杂的问题更加复杂化[3]。此外,证券法在目前阶段总体来说还是能够与现在发展需求相适应。所以,解决法律问题还是从证券法自身入手更为实际。对于证券法中不合理的、陈诉有漏洞的地方进行修改或调整,以此来不断完善证券法律体系。另一方面,针对上文提及的受案范围的问题,我国的立法机构应该行动起来,对现实的情况成立考查小组,深层次的进行分析,为完善法条的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二)证券法的完善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从国家的角度上看,相关的法律机构往往有更强的执行力度,可以做得到一呼百应的效果。完善法律也是法律机构的重要职责之一。立法人员下访民众,真正了解到证券法中民事责任的具体状况,看清了漏洞在哪、短板在哪才好商量出对策,对症下药。从股票发行商的角度上看,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是个人必须承担的义务。

三、结语

证券行业发展整体来说还是健康向上的,证券法在应用过程中出现了新问题,针对问题进行恰当的调整才是法律完善的正常发展趋势。然后依据实践经验进行磨合、修改,不断完善我国的证券法律体系,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1]奚晓明,贾纬.〈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理解和适用[J].人民司法,2015(2).

[2]中国证监会上海稽查局.证券法违法违规案例评析[J].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

D

A

杨治江(1977-),男,汉族,河北邱县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在读,北大资源集团天津公司,副总裁,人力资源管理师,研究方向:金融与财务管理、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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