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民族优惠政策的法理依据

2016-02-04 08:41姚景元
山西青年 2016年16期
关键词:民族区域法理优惠政策

姚景元*

长春理工大学,吉林 长春 130000



探析民族优惠政策的法理依据

姚景元*

长春理工大学,吉林长春130000

制订和实施相关的民族优惠政策,不仅仅能给少数民族带来相关的社会援助和有关福利,其本身就有很好的法理依据,其中包括民族平等、民族区域自治理论以及有关少数民族权利的保护。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改进和完善民族优惠政策,以更好的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

民族优惠政策;法理依据;民族平等;民族区域自治;少数民族权利

所谓的民族优惠政策,就是国家针对少数民族与民族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比较落后的情况,在许多方面给少数民族以及民族区域相对于汉族与非民族区域较优惠的政策制度,从这里可以看出国家对于少数民族与民族区域的援助和帮扶。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民族优惠政策就得到了很大的改进与发展,在促进民族平等、增进民族团结、提高民族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保护少数民族权益等各方面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不过,随着国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国家工作重心的不断转变,尤其是在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社会上就有很多人对于民族优惠政策提出了质问和不解。因此我们就要通过法理依据来探析民族优惠政策,使人们更好的理解民族优惠政策。

一、民族的平等理论

民族平等的重要观念形成,是在反抗民族敌视、民族欺压的长久战争中逐步发展演变出的。民族平等指的是全面平等,是指不分人口数的多少、文化进步的高低以及历史进程的长短等等,在政治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实现平等,不仅拥有平等的地位,还要担负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民族平等在含义上是宽广的,其中既保持每个民族在国家有关政治制度和政治生活上的平等,又要保持在经济生活范围和传统历史文化上的民族平等。民族平等的内容应该是真实和完整的,不能只停留在表面层次上,还应该在本质上体现出平等。测定民族平等是否标准,表现在每个民族是否依照法律拥有一样的社会内容,以及在权利上是否平等。民族没有优劣之分只有经济科技发展水平高低的区别,因此各个民族应该是平等的,这是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中提出来的。其中少数民族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只有保证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才能更好的实现民族平等,其中保证少数民族经济权利的平等是解决民族平等问题的重要内容。

二、民族区域自治理论

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主要组成内容就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国家建设理论,也是中国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构成内容。国家要想更好的解决民族区域的问题,就要遵从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指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目前中国最根本制度,同时也是有关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国家建设理论以及少数民族和国家民族区域的多个方面互相融合的结果。从目前我国的国情以及国际形式来看,我国共产党为了实现各民族平等相处的政治现象,制定出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就是促进国家的统一和尊敬民族的自决权想结合的产物,同时也是单一制的政体和联邦制的政体两者互相平衡的结果。国家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仅能更好的保证少数民族区域自立管理和决议自己本身事务的能力,还能更好地保护国家的主权和国家领土的统一,这也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法理依据的体现。

民族优惠政策就是为国家少数民族以及民族区域提供特别的援助和帮扶,它的宗旨就是减小或者除掉源于民族因素的不平衡发展形式,以此来更好的促进国家一起致富的目的,也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正常运行发展的基本保证。如果不实施民族优惠政策,那么民族自治地方有关自治权的实行就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就有可能无法更好的实现让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所以,我们站在民族区域自治的角度来看,民族优惠政策就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主要重心,是有重要的实施价值意义的,是我国不可缺少的。

三、有关少数民族权利的保护理论

国家在处理关于多民族结合的内部问题时,要公平的对待各民族中的每个公民,这是无需置疑的。但是,仅仅把公平理解为一般的表面意思,对国家统领区域内的每个民族都采用不干涉的方式来公平的对待,这就会使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对少数民族的偏见显现出来。我国在每个公民权利平等的条件下,对于少数民族的权利提供部分的援助,并且对少数民族的差别性的现象进行相应的区别对待,以此来更好地减少对少数民族的区别现象,更好地实现对少数民族进行权利保护的目标。我国的民族优惠政策,是对少数民族实施特殊保护的一种表现形式,与少数民族权力保护的法理要求与少数民族权力保护的精神相符。

四、结语

民族优惠政策的相关制定和实行,在法理依据上有很强的正当性。但拥有正确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并不是说民族优惠政策就会完美无缺,就可以不再进行改变。随着现在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国家在实施民族优惠政策时也多多少少的漏出来新的缺陷,这就需要我们跟上时代的发展潮流,对政策进行时刻的完善和改进。针对目前学术界中发出的对于民族优惠政策的不一样的见解,我们应该用宽广的心态去对待,不仅要积极正确的回答他们的疑问,还要坦诚的接受民族优惠政策在时代发展中所出现的新挑战和新困境,以此来更认真、全面的看待民族优惠政策,这也是目前坚定赶紧民族优惠政策的主要原因之一。国家要坚持和完善民族优惠政策,就应该在相应的法律制度的帮助下,利用法律手段以及法律方法进行更好的管理,一定要把合法性和平等性进行综合平衡,把表面平等与实质平等进行综合平衡,真正使少数民族的权力得到保障。

[1]杜社会.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制度分析与模式比较——对“中国民族政策何处去?”的回应[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07: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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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昊.少数民族就业纠偏行动:宪法平等原则的实施机制[J].法学论坛,2015,02:128-137.

姚景元(1992-),男,汉族,河南郑州人,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法理学。

D633;D920.0A

1006-0049-(2016)16-009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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