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生态屏障区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补助标准研究

2016-02-08 11:49程来锋
资源节约与环保 2016年3期
关键词:库区垃圾处理屏障

程来锋 王 斐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武汉430010)

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生态屏障区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补助标准研究

程来锋王斐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武汉430010)

本文从充分发挥国家投资的环境改善效益出发,借鉴“十一五”期间“以补促提”政策经验,对重庆库区生态屏障区生活垃圾处理补助标准进行研究,减轻区县财政负担,提高区县环保积极性,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实现城乡环境公平和生态屏障区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

生态屏障区;生活垃圾;补助标准

近几年,重庆库区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增加和处理能力相对滞后、处理方式相对简单的矛盾日益凸显,已成为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软肋。为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单位运行管理水平,保护城乡居民身心健康,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推进新农村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城乡可持续发展,有必要及时、科学、妥善地对城乡生活垃圾进行收运与处理。

1 基本情况

重庆库区生态屏障区涉及巫山、巫溪、奉节、云阳、万州、开县、忠县、石柱、丰都、涪陵、武隆、长寿、渝北、巴南、江津等15个县(区)和重庆主城区,面积4505km2,占重庆库区幅员面积的9.8%,其中移民安置涉及807个村2774个组,人口187.55万人(农业人口174.52万人,非农业人口8.53万人),迁建县城(城市)11座,集镇96座,建成区人口分别为216.38万人和51.36万人。

按照“户集、村收、镇归、县(区)运输处理”的管理模式,重庆库区基本形成了“县区、乡镇、村”环卫管理“三位一体”格局。城镇环卫设施相对齐全,基本能够满足日常处理需求,依托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居民点环境改善及美丽乡村等工程,部分农村配套建设了环卫设施。2014年,15个县(区)290个乡镇(街道办)生活垃圾产生量192.32×104t,转运量170.23×104t,处置费用46508.94万元,其中收集费用33564.56万元,转运费用6906.72万元,处理费用6038.06万元。(注:收集费用主要为人员工资,转运费用主要为生活垃圾准运车辆维修费用、燃油费用、车辆保险及司机人员费用等。)

2 存在的问题

2.1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不足,且收运不及时

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关于垃圾箱设置的规定,部分集镇垃圾箱数量偏少,难以满足居民需要。

2.2部分乡镇垃圾处理收费尚未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1〕315号),垃圾处理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但实行收费的乡镇仍按行政事业性收费执行。

2.3城镇收缴率低,农村垃圾处理费尚未收费

由于目前住房结构和垃圾收集方式,难以确定事实上的垃圾产生者,无法按垃圾产生量收费。垃圾收费缺乏有效的收费载体,对不缴纳者无法实施强制性措施,设施运行费用得不到保证。

3 补助标准

本次补助标准研究采用两种方案。(1)成本补助方案。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选取重庆库区65%的乡镇/街道,通过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分析,测算每吨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分国家级贫困县和非国家级贫困县两个档次进行补助;(2)收费标准补助方案,参照渝价〔2011〕315号文件关于居民生活垃圾收费规定,以户为单位,分国家级贫困县和非国家级贫困县按应收费用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助。

3.1成本补助方案

参考其他省市和地区生活垃圾处置成本核算办法,考虑到垃圾处理设施投资主要是财政拨款,环卫管理部门为事业单位,成本分析未计列管理人员费用、固定资产购置支出、折旧费、税费、利润及管理费等。

本次选取15个县(区)290个乡镇/街道,占整个重庆库区乡镇/街道总数的64.73%,涉及人口826.01万人,占总人口的52.92%。通过查阅县(区)市政园林管理部门台账,对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相关数据进行整理分析,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关于环境卫生及垃圾管理方面的规定和标准,分析生活垃圾处置成本。

3.1.1收集成本

主要为环卫工人及环卫管理人员工资。经测算,重庆库区平均每个乡镇配备环卫人员数量为32人,环卫工人平均工资为1792.35元/月。15个县(区)年垃圾收集量170.23×104t,收集成本134.69元/吨。

3.1.2运输成本

主要包括市环卫部门的垃圾车司机、修理工、洗车工、仓管员、管理人员的人员支出及办公费、交通费、垃圾车燃油、维修材料费、车辆保险费等。经核算,15个县(区)乡镇生活垃圾年转运量170.23×104t,年运输成本6906.72万元,单位运输成本40.57元/吨。

3.1.3处理成本

仅考虑渗滤液处理费、生产燃油费、设备维修费及现场辅助材料费。15个县(区)年生活垃圾处理量87.81×104t,处理成本35.47元/吨。

3.1.4补助内容与标准

借鉴国家“以补促提”政策经验,根据处置成本分析,结合库区实际,考虑三峡后续工作规划污染防治资金总额,防止攀比,统一按吨处理成本的45%进行补助,即94.83元/吨。鉴于巫山、巫溪、奉节、云阳、万州、开县、丰都、武隆、石柱8个县(区)为国家级贫困县,为重点帮扶对象,按吨处理成本的60%进行补助,即126.44元/吨。

3.1.5补助费用测算

参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三峡库区农村地区人均垃圾产生量为0.45kg/d·人、城镇为0.64kg/d·人计算。15个区县生态屏障区乡镇年生活垃圾处理补助费用为4958.73万元。

3.2收费标准补助方案

3.2.1处置费用分析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重庆主城区处理城市生活垃圾240×104t、餐厨垃圾36×104t,处置费用5.75亿元,其中市级承担费用支出3.75亿元,实际征收垃圾处置费2.5亿元,占总费用的43.48%。15个区县生活垃圾处置费用约3.17亿元,征收的费用约占总处置费用的50.16%,其余主要由区县财政负担,市级采取“以补促收”的方式进行适当补贴。乡镇由于收集难度、运输距离等与城区存在差距,处置费用高于城区。

3.2.2补助标准及费用测算

综合考虑区县财政情况,国家级贫困县、处置费用征收难度等因素,遵循“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采取财政补贴一部分、适当征收一部分,三峡后续工作规划补助一部分的方式,国家级贫困县按应征收费用的90%进行补助,即5.76元/户·月,非国家级贫困县按应征收费用的80%进行补助,即5.12元/户·月。15个区县生态屏障区乡镇年生活垃圾处理补助费用5193.03万元。

3.3研究结论

两种方案测算的补助费用相差不大,根据目前县城(城市)和部分建制镇生活垃圾处置费用征收情况及效果,采取方案二有利于减少库区面源污染,逐步培养生态屏障区居民良好的环保习惯。为使补助资金真正发挥效益,建议按生态屏障区各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覆盖范围,以各乡镇转运至垃圾填埋场的生活垃圾量为补助依据,尚未建立收集设施的农村区域,应提倡居民将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环卫部门定期转运,并尽快完善相关设施。

4 相关建议

提倡鼓励市场化运作,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水平。建议由地方市政园林管理部门全权管理运营模式逐步向更为经济、合理的市场化运作转变。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环保服务,大力推行综合环境服务和合同环境服务。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收集率。

出台相关生活垃圾处理补助管理办法。建议环保资金向生态屏障区尚未配套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农村倾斜。严格生活垃圾处理补助项目管理制度,按补助标准及时足额下达补助资金,增强补助经费使用的有效性,确保资金真正发挥作用。

[1]黄国文,高焕方,刘益风,周栩羽.重庆城乡统筹区村镇生活垃圾处置现状及对策[J].Advances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2014,04: 54-58.

[2]高先萍.三峡库区重庆生态屏障区生活垃圾堆存现状调查与处置对策[J].北方环境,2011,(5):125-126.

[3]胡刚,马曦,刘元元.三峡库区小城镇垃圾处理现状及处理模式评价体系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

程来锋(1982—),男,汉族,河南周口人,硕士,研究方向: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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