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呼唤理性诚信

2016-02-12 17:23王宁江
浙江经济 2016年13期
关键词:道德风险借贷约束

王宁江

·首席论衡·

P2P平台呼唤理性诚信

王宁江

近些时间,P2P平台频现跑路事件,社会舆论不断地强调和呼唤信用,期待通过信用手段遏制、至少是减缓失信事件的频频发生,或是能提前做出风险评判、及时预警。P2P平台是个舶来品,目前的发展现状有点类似当年的加拿大“一枝黄花事件”,因为国内有合适的气候和土壤条件,一枝黄花在中国的土地上野蛮生长,最后因为弊端大大多于利益,定义为“恶性杂草”,成为被铲除的对象。

其实,国内早有P2P的“现货版”或是“原生态版”,浙江的温台地区尤盛,那就是民间借贷。P2P平台之所以大行其道,确实与国内合适的土壤有关。但有一显著区别是,传统、早期的民间借贷还是有良好口碑的,一方面资金盘子没这么大,另一方面最关键的是,借贷基本发生在亲戚和熟人之间,相互知根知底,按照信用的书面用词,叫做“信息对称、风险可控”。真是借贷出了问题,乡里乡亲的,跑了和尚跑不了庙。但是民间借贷关系互联网化、虚化、P2P之后,问题就会马上接踵而至,大家全在不认识、不熟悉、不对称的环境下博弈,对未来难以形成稳定预期。

P2P平台无论穿了什么马甲,其本质上属于电子交易,是互联网金融的一种形态。只不过,电子商务买的是消费品,这里是投资品而已。电子交易一个特征便是,非现场、跨越时空。对照着理性分析P2P平台,其难点无外乎,一是道德风险;二是如何实现信息记录和传播;三是如何实现风险预判;四是如何实施强大的失信惩戒等等。

关于道德风险,目前的P2P平台,感觉就像“浮萍”,像在“云端”。这样的环境,如果满腔热情地、单纯期待对方诚信恐怕会是一厢情愿的想法,这样的投资简直就是一种“自杀”。在缺乏约束的情况下,资本嗜血、人性贪婪会暴露无遗。如果别有用心的平台设立者在平台设立之初就没有考虑发展,而是“敛财走人”,那么,怎么做精致的外围制度设计恐怕也是无济于事。正因为如此,基于人本性的道德风险,再加上现实中的外部缺乏制度约束,P2P平台“一夜暴富”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不出事才是小概率。

舆论中提出要破解平台失信问题,希望加入信用元素,希望能稳一把。这里一分为二地分析,一是信用能否“包治百病”,二是应该设置怎样的信用“防火墙”。

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起来,尤其是信息的传播机制、信用产品的应用机制、信用的联合奖惩机制供给匮乏,按照某些专家的说法,中国还不是信用国家。在这样的大环境下,P2P盒子是打开了,但打开的是潘多拉,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无法控制风险,参与者是按照一次性博弈的思想入场,平台游戏规则也是按照一次性交易来设计,如同小孩子玩的“接鼓传花”的游戏。每个人抱着“聪明人”的心态玩着类赌博的游戏。如果资金和项目均是奔着一次性博弈而来,那么,平台在制度设计上,压根儿就不会考虑交易信息记录、信息披露、风险评判等内控手段,更别提引入第三方机构协助监督和监控。

如果P2P平台是基于发展的眼光而设立的,那么,确实P2P平台需要一个“锚”作为稳定器、固定器,而进入“锚”视野的其中之举是引入信用机制。要做大平台企业,以其信用为平台交易做担保。目前为了解决P2P平台困局,有专家提出平台企业最好是国资背景,其实质还是政府背书,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只能视为救急之举。希望平台企业是阿里巴巴级别的“恐龙”,并且由市场自发形成。要系统地破题,解决办法是“制度加信用”“约束加惩戒”,这个约束包括资金约束、项目约束、投资者约束等等。建立理性的内部人信用风险管控体系,并且引入第三方信用风险管理。

在现阶段,P2P平台应该是互联网金融中的小众,是补充。国内P2P非正常的大规模发展,超越了当前的金融生态,这确实需要反思。当前解决P2P平台的困局,引导其先按照B2C模式发展或许是条路径。但未来按照互联网思维和共享经济理念,P2P还会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趋势。

作者为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浙江省信用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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