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善治 业界之幸

2016-02-13 14:17天酬
中国储运 2016年12期
关键词:良法远光灯卡车司机

文/天酬

良法善治 业界之幸

EDITOR'S MESSAGE

文/天酬

蓝瘦香菇,似乎成为近日国内一些司机朋友的同感,既有开轿车的,也有开卡车的。

日前,深圳交警开始整治乱开远光灯执法行动,罚款二百扣一分之外,违法者还需要被罚坐交警提供的绿椅子看灯一分钟,亲自感受一番远光灯带来的“伤害”。交管部门是交通安全的维护者和交通秩序的管理者,履行职责的唯一依据是法律,所作所为必须遵循“法有授权方可为”的原则。翻遍《道路交通安全法》,亦未见上述规定。况且“,罚看远光灯”也是一种危险行为。监管部门提示,看远光灯30秒,就会导致视觉出现问题,可能导致误判。既然看远光灯的危害如此之大,驾驶员被“罚看”之后随即开车上路了,反而埋下了安全隐患。有视光学专家指出,由于远光灯强度大、光比较集中,近距离且长时间照射有可能造成人眼部黄斑中心灼伤,对视力造成不可逆的伤害。浅斟细酌,交管部门辩解乃被罚者自愿云云,实属良法身后横生的不善恶治尾巴,有赖于负监管之责的深圳警方纠偏明断。

相较而言,开卡车的司机可要比那些被罚看灯的幸运许多。就在9月21日全面严厉整治超限超载专项行动之后,仅仅过了三周多一点儿时间的10月14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及时出台了《关于规范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有关执法工作的通知》,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载运标准集装箱的挂车列车、未到整改期的单排装载车辆运输车、低平板半挂车辆等五种车型松绑。“通知”对执法规范操作及突出重点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强调专项行动期间重点查纠其车货总质量超过限载标准和假牌套牌违法行为。

此番专项行动所涉之新国标和新法规,来自业界的呛声确实不少,主要的意见大多集于车型的载质量和外廓尺寸。相关政府部门积极打通了政策制定者与物流行业从业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屏障,认真听取了业界的意见建议,令一应卡车司机瞬间释然,顿解蓝瘦香菇之惑。两厅“通知”,不啻国内物流业界的福音,契合了卡车司机群体和相关企业的迫切需求,的确是在一定程度上的政策松绑。应当指出,这样的过度阶段能够维持多久不得而知,调整运力结构也好,全新布局业务发展也罢,业界宜早谋预案。

诚然,政府部门专项行动的初衷是为解决行业运行效率、标准规范和安全问题。良法亦需善治,一刀切的重罚并非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而善治重在强调治理内容的法治性、政府工作的透明性、公职人员的责任性、社会公众的参与性、社会发展的稳定性。惟有善治才能通过多种途径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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