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2016-02-13 19:22
浙江共产党员 2016年2期
关键词:现职动真格浙江省委

◎本刊记者 陈 戈

动真格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本刊记者 陈 戈

2013年,浙江省委制定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办法》,明确考核不称职、末位淘汰、失职问责、群众满意度低等4个方面20种具体情形,动真格推进了干部能下工作。

2015年,中央《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下发后,浙江又在第一时间制定了《实施细则》,将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细分为五大类:思想政治素质不过硬,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为官不为情节较重,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干部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或者不胜任的;德行表现较差,群众不满意或不认可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等其他情形。

这五类中又包括了21种具体情形,除涵盖中央规定的主要内容外,提出了很多领导干部需“下”的实际情况。如,“违反省‘28条办法’‘六个严禁’规定的”;“因履职不到位,领导或分管的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平安建设、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等工作中,连续两年因同一项工作被‘一票否决’的”;“考核测评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等。

记者从浙江省委组织部了解到,两年多来,省市县三级共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2068名,其中降免职的占41.9%,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占26.4%,平职调整的占31.7%,此外,还给予1980余名表现不佳的领导干部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点评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对于促使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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