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学生犯罪之我见

2016-02-16 10:20刘效强
中国校外教育 2016年1期
关键词:中学生犯罪家庭

◆刘效强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中心中学)

当前中学生犯罪之我见

◆刘效强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中心中学)

中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分析了中学生犯罪的原因,然后阐述了中学生的犯罪特点,最后提出了中学生犯罪的预防措施。

中学生犯罪 家庭因素 社会原因 预防

一、中学生犯罪的原因分析

1.家庭因素。(1)家庭结构不完整。主要表现为父母离异、父母犯罪被判刑等,这类情况使未成年子女得不到家庭的温暖,遭到同学、朋友的鄙视和疏远,从而形成不良性格。(2)家庭教育不当。不少家庭只注重给子女物质生活方面的关怀,忽视对子女思想品质的培养。当子女出现不良行为时,只是以简单的打骂来予以惩戒,或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失去教育信心而放任不管。

2.学校因素。(1)受应试教育、升学考试指挥棒的影响。有的学校重智育轻德育,对后进生的管理缺乏应有的措施和耐心,有的甚至歧视或放弃后进生,使他们放任自流。(2)法制教育欠缺,忽视心理健康教育。有的学校法制教育流于形式、针对性不强,简单说教无助于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缺乏科学的引导。(3)校园治安管理差。校园周边影响学生行为的市场太多,很多都是因为碍于面子学校不去治理,不注意学生动态,对学生旷课不查,学生与不良社会分子随意往来,从而促成了部分学生的违法行为。

3社会因素。(1)社会价值标准混乱。一些领域道德失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滋长,导致一些学生思想上出现混乱,产生信仰危机与价值失衡。(2)对游戏机、网吧经营管理不严。虽然多数店铺挂起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明显标志,但他们为了“钱”,丧失良心、理智,投中学生所好,进行通宵营业。(3)缺少必要课外教育基地和活动场所。对中学生教育基地、活动场所等方面的投入明显不足,不能满足他们课外健康活动的需要。

4.个人因素。(1)法律意识淡薄。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视法律为儿戏,做事情根本不考虑法律责任、法律后果。(2)自控能力差。有些学生因为一点小事就有可能大动干戈,甚至引发流血事件。(3)与有不良行为的人交友。中学生一旦长期与有不良行为的人交往,在心理和言行上会产生极坏的影响,很容易误入歧途。

二、中学生犯罪的特点

1.以侵犯公私财产罪为最多。少数中学生不思进取,爱慕虚荣,贪图享受,父母给的零花钱远远满足不了他们的“消费水准”,于是伸出贼手,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犯罪低龄化。少数中学生法制观念淡漠,年龄越小,对问题的思考越缺乏理性,在坏人的利诱唆使下易感情用事,做事不计后果。

3.相互勾结,团伙作案,涉案人员多。由于单独作案成功率低,而群体作案既能互相壮胆,又能分工,成功率高。在校中学生多数是与同校、同村、同爱好的同龄人共同作案。

三、中学生犯罪的预防

1.家庭预防。(1)父母要努力建立稳定和睦的良好家庭。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2)提高家庭教育的水平。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3)家长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健康的活动。

2.学校预防。(1)加强师德修养,更新教育观念。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调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2)依法治校,提高师生法制意识。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座谈、培训等活动,针对未成年人不同时期的生理、心理特点,介绍良好有效的教育方法,指导教师、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有效的防止、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3)做好“双差生”和失足学生的转化工作。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4)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科学管理在校学生。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3.社会预防。(1)立法、执法部门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在中小学校周边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由主管部门予以关闭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社区各街道、村委会对所在区域的在校学生,要及时了解,尤其是对家庭特殊的孩子,做到心中有数,重点帮教,并做好家长的工作,使教育形成合力。(3)政府要加大投入,要尽可能多建一些青少年宫、科技馆、图书馆、体育场等适合中学生学习娱乐的场所,尽快改变中学生活动场所少,业余生活枯燥的现状。(4)各级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要主动与本辖区的中小学校联系,搞好共建活动,定期为学生上法制课,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4.个人预防。(1)应该努力学习法律常识,特别是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必须掌握,要做到知法懂法守法。(2)应该善于用法。当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要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4)提高自己的自控能力。(5)慎交友。在生活中多交益友、诤友,不交损友。

中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不要让阴暗的云层挡住他们最美好的时光,应该让他们在祖国的大花园里尽情绽放。愿祖国的花朵都有一个灿烂的未来。

[1]田宝富.义务教育阶段七年级《思想品德》上册、下册.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4.

[2]卢少军.义务教育阶段八年级《思想品德》上册、下册.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

[3]张修田.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校本培训教工读本.2008.

[4]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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